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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治家

前章所述曾氏治事的精神,为其可以代表他的整个人生,故言之不厌其详。他的治事精神,除开律己之外,第一步便要数到他的治家。他们兄弟五人:曾氏居长,次国潢字澄侯,次国华字温甫,次国荃字沅甫,季国葆字季洪,他这四个弟弟之中,国潢是留在家中专理家务的,国华、国荃、国葆都由曾氏教导成人,至于显达。后来国华是死庐州三河之难的,国葆佐国荃解安庆之围,将迫金陵积劳病死。国荃攻克金陵,收戡定之大功。他们办事精神都与乃兄相仿佛。家务虽由澄侯料理,但是我们看他的家书,关于治家之道,教子之方,处处都感觉可为世法。我们更感觉他在戎马倥偬之间,万难集于一身,而对家中琐屑,犹能如此周密仔细,一方面见得他精力过人,治事的精神无乎不在,一方面也见得他对先世家风,谦守勿失,惟恐以自己地位增高,家中子弟有所仗倚,而流于骄侈,致失家风,贻误子弟。所以他对治家一事,自己虽不能在家,却无时无刻不在心头,虽在极忙之时,家信总未尝或缺,且写来总是详详细细,无微不至。

曾氏先世有很严肃的家风,多半是他祖父星冈公所铸成;星冈公虽未显达,但是治家教子,皆有成规,国藩少时,颇受熏陶,终其身未忘祖父之遗教,而其治事规模,亦大抵与其祖父类似;故尝斤斤于其祖父已成之家风,而惟恐或失。他尝说:“余于起居饮食,按时按刻,各有常度,一一皆法吾祖吾父之所为,庶几不坠家风。”然所谓家风,究竟如何呢?据《曾文正公大事纪》前面所载星冈公的一段言论,最可见得一般。星冈公之言曰:

吾少耽游惰,往还乡潭市肆,与裘马少年相逐,或日高酣寝,长老有讥以浮薄将覆其家者,余闻而立起自责,货马徒行,自是终身未明而起。余年三十五,始讲求农事,居枕高嵋山下,垅峻如梯,田小如瓦,吾凿石决壤,开十数畛,而通为一,然后耕夫易于从事。吾昕宵引水,听虫鸟鸣声,以知节候,观露上禾颠以为乐。种蔬半畦,晨而耘吾任之,夕而粪庸保任之。入而饮豕,出而养鱼,彼此杂职之。凡菜茹手植而手撷者,其味弥甘,凡物亲历艰苦而得者,食之弥安也。吾宗自元明居衡阳之庙山,久无祠宇,吾谋之宗族诸老,建立祠堂,岁以十月致祭,自国初迁居湘乡,至吾曾祖元吉公基业始宏,吾又谋之宗族,别立祀典,岁以三月致祭。世人祀神徼福,求诸幽遐,吾以为神之陟降,莫亲于祖考,故独隆于生我一本之祀,而他祀姑阙焉。后世虽贫,礼不可隳,子孙虽愚,家祭不可简也。吾早岁失学,壮而引为深耻,既令子侄出就名师,又好宾接文士,候望音尘,常愿通材宿儒,接迹吾门,此心乃快。其次老成端士,敬礼不怠,其下泛应群伦。至于巫、医、僧徒、堪舆、星命之流,吾屏斥之,惟恐不远。旧姻穷乏,遇之惟恐不隆,识者观一门宾客之雅正疏数,而卜家之兴败,理无爽者。乡党戚好,吉则贺,丧则吊,有疾则问,人道之常也,吾必践焉,必躬焉,财不足以及物,吾以力助焉。邻里讼争,吾常居间以解两家之纷,其尤无状者,厉辞诘责,势若霆摧,而理如的破,悍夫往往神沮。或具尊酒通殷勤,一笑散去。君子居下则排一方之难,在上则息万物之嚣,其道一耳!津梁道途废壤不治者,孤嫠衰疾无告者,量吾力之所能,随时图之,不无小补;若必待富而后谋,则天下终无可成之事矣。

这一段言论,是曾氏家风的创轫,国藩本人的条理规模,及其治家教子,都一本之于此。他与纪泽的信中尝说道:“昔吾祖星冈公最讲治家之法,第一要起早,第二要打扫洁净,第三诚修祭祀,第四善待亲族邻里,凡亲族邻里来家,无不恭敬款接,有急必周济之,有讼必排解之,有喜必庆贺之,有疾必问,有丧必吊。此四事之外,于读书种菜等事,尤为刻刻留心;故写家信,常常提及书、蔬、鱼、猪四端者,盖祖父相传之家法也。”同时又把星冈公治家之法,归纳成“八字”、“三不信”。八字者:早、扫、考、宝、书、蔬、鱼、猪。他自己解释道:早者起早也,扫者扫屋也,考者祖先祭祀,敬奉显考王考曾祖考而妣可该也。宝者亲族乡里时时周旋,贺喜吊丧问疾济急,星冈公曰:“人待人无价之宝也。”书、蔬、鱼、猪,即读书、种菜、蓄鱼、养猪也。三不信:就是不信地仙,不信医药,不信僧巫,此可以完全包括星冈公之家法了。

原来中国家庭制度,过于庞杂,治家一事,自古为难,一家之中,老幼贤愚不等,问题乃自此而生。若再拘泥于什么五世同堂、九世同居一些老调,这家庭的丑剧与惨剧,便要层出不穷了。故往往有才力很好,事业很好,而家庭无办法者,实屡见而不一见。曾氏所赖以维持者,大部分就在这固有的家风;因为既成了一种风气,而又由主人躬自力行,则一家之中,将认为天经地义,虽有不肖,不敢侵犯。至于五世同堂、九世同居等话,他虽未公然反对,但是事实上他们兄弟后来都是析居 的;因为这样才能洽乎人情,而保全恩爱。我们看他的家书,见他们兄弟感情的纯笃,处处足使今之有兄弟者,赞叹愧服。然其所以致此者,自然是他们兄弟之中——尤其是居长兄地位的国藩,能躬自勤俭,互相肫挚 ,然亦因为先世已有醇厚家风,只须恪遵勿失,即可光其余绪,然而没有国藩这样光前裕后的承嗣精神,为诸弟先,为一家表,则星冈公之遗范,亦未可知也。兹述曾氏承嗣的规模。

大凡做官的人,往往厚于妻子,而薄于兄弟,私肥于一家而刻薄于亲戚族党。予自卅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此时事奉高堂,每年仅寄些须以为甘旨之佐,族戚中之穷者,亦即每年各分少许,以尽吾区区之意。盖即多寄家中,而堂上所食所衣,亦不能因而加丰;与其独肥一家,使戚族因怨我而并恨堂上,何如分润戚族,使戚族戴我堂上之德,而更加一番钦敬乎?将来若作外官,禄入较丰,自誓除廉俸之外,不取一钱。廉俸若日多,则周济亲戚族党者日广,断不蓄积银钱,为儿子衣食之需。……至于兄弟之际,吾亦惟爱之以德,不欲爱之以姑息,姑息之爱,使兄弟惰肢体,长骄气,将来丧德亏行,是即我率兄弟以不孝也,我不敢也。我仕宦十余年,现在京所有,惟书籍衣服二者。衣服则当差者必不可少,书籍则我生平嗜好在此,是以二物略多。将来我罢官归家,我夫妇所有之衣服,则与五兄弟拈阄均分。我所办之书籍则存贮利见斋中,兄弟及后辈皆不私取一本,除此二者,予断不别存一物,以为宦囊,一丝一粟,不以自私,此又我之素志也。(道光二十九年致四位弟)

这一段是他治家的大规模,对父母、对兄弟、对子女、对戚党,都无微不至;尤其是兄弟之间,爱之以德,而不爱之以姑息;对儿子则惟教以自立之道,而不蓄积银钱为其衣食之需。他曾说:“儿子若贤,则不靠官囊,亦能自觅衣食,儿子若不肖,则多积一钱,渠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佚作恶,必且大玷家声。”因此他治家精神,最主严肃。他说:“治家贵严,严父常多孝子,不严则子弟之习气,日就佚惰而流弊不可胜言矣。”他因为立誓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所以他为官十余年,衣服书籍之外,一无他物,即此区区,犹拟罢官之后,与兄弟均分。有这种坦白胸怀,自然是无所处而不当。尤其是曾氏先代,并未显赫,他一朝尊贵,最易改易门楣,堕先人余绪,而流于骄泰,则子孙淫惰,家道乃自此衰。试看今之为官者,几何不是如此?所以在他的治家规模之下,有二大端:一是积极的训导,一是消极的防止。

关于消极方面者,归纳起来,盖不出于戒骄、戒奢。大概仕宦子弟,能免此者,确不甚易。孟子曰:“居移气,养移体。”左右前后,趋承奉候者,既无微不至,则其势必至于骄奢,不知稼穑艰难。故仕宦子弟,犹能勤俭谦和,忘其权势者,真是绝无而仅有了。然而亦因此之故,仕宦子弟,贤能向上,也很难得;更因此之故,仕宦之家,能维持三代四代,不堕家声者,亦不多见。而其原因,则莫不由于在势之时,子弟骄奢淫佚之所致。所以他对这两件事,真是战战兢兢,不敢或忽。他尝谓:“所贵乎世家者,不在多置良田美宅,亦不在多蓄书籍字画,在乎子孙能自树立,多读书,无骄矜习气。”因此他日记与家书中,记载戒骄奢之处,不一而足,兹录数段如下。

达官之子弟,听惯高议论,见惯大排场,往往轻慢师长,讥弹人短,所谓骄也。由骄而奢,而淫,而佚,以至于无恶不作,皆从骄字生出之弊。而子弟之骄,又多由于父兄为达官者,得运乘时,幸致显宦,遂自忘其本领之低,学识之陋,自骄自满,以致子弟效其骄而不觉。(日记)

世家子弟,最易犯一奢字、傲字,不必锦衣玉食,而后谓之奢也;但使皮袍呢褂,俯拾即是,舆马仆从,习惯为常,此即日趋于奢矣。见乡人则嗤其朴陋,见雇工则颐指气使,此即日习于傲矣。(咸丰六年十一月初五日致纪泽)

子侄半耕半读,以守先人之旧,慎无存半点宫气,不许坐轿,不许唤人取水添茶等事,其拾柴收粪等事,须一一为之,插田莳 禾等事,亦时时学之,庶渐渐务本,而不习淫佚矣。(咸丰四年四月十四日致诸弟)

在这几段中,他把骄奢淫佚之害,完全归在一个“骄”字病根上;因为骄便会奢,便会淫,便会佚,便会无恶不作,而其总因,则又因父兄为达官时,自忘其本领之低,学识之陋,自骄自满,以致子弟效其骄而不觉。在他意思,子弟不能拾柴收粪,插田莳禾,便叫做骄;衣食俯拾即得,即叫做奢。所以他教子侄,须半耕半读,不准有半点官气,不准舆车马仆从,凡家中一切事务,均须子侄一一为之,以力戒骄奢怠惰之习。

他除严肃教子侄,恪守家风之外,更注意到子侄的婚娶。在旧式家庭中,往往因为娶得一个不贤之妇,而败坏家风者;所以他对子女嫁娶,立一个原则,叫做“嫁女必富于我,娶妇必贫于我”。其用意就是要杜绝骄奢。女子嫁到富于我之家,则自己无从骄奢,娶一个贫于我之女子来家为妇,则亦无从骄奢,而可安其家风。他说:“儿女联姻,但求勤俭孝友之家,不愿与官家结契联婚,不使子弟长奢惰之习。”当时常南陔 想把女儿嫁给他儿子做媳妇,他便始终不愿。他说:“常家欲与我结婚,我所以不愿者,因闻常世兄最好恃父势作威福,衣服鲜明,仆从煊赫,恐其女子,有宦家骄奢习气,乱我家规,诱我子弟好佚耳。”因此他婚嫁子女,不许用多金。咸丰九年在江西军营时,有一段日记云:“已刻派潘文质带长夫二人,送家信并银二百两,以一百为纪泽婚事之用,以一百为五、十侄女嫁事之用。”又崇德老人 年谱云:“文正公手谕嫁女奁 资不得过二百金,欧阳太夫人造嫁四姊时,犹恪秉成法,忠襄公闻而异之曰:‘乌有是事?’发箱奁而验之,果信。再三嗟叹,以为实难敷用,因更赠四百金。”以一个总督婚嫁子女,简单至于如此,诚不免令人惊异,然而我觉得他是另有深意存焉。

大概宦家子弟之骄奢,是乃自然趋势,所谓听惯高议论,见惯大排场,凡所遇之环境,莫不足以长其骄奢气焰,自非其子弟有过人之质,或其父兄有特达之见,鲜有不为环境所囿者。相传某世家子弟,不知民间疾苦为何事。有人告诉他:“某家没有饭吃。”他说:“为什么不叫厨房开呢?”其人又告诉他:“因为没有钱呀!”他说:“为什么不到账房去拿呢?”他自己的环境是厨房开饭,账房拿钱,于是以为天下都可如此,尚安望其勤俭守家,怜恤戚党邻里之困苦呢?所以戒骄戒奢,简直是他治家教子的开宗明义第一章。必定要这种习气扫除净尽,然后才谈到积极的诱导。

关于积极方面的训导,可归纳成三点:其一是和睦,其二是勤俭,其三是要使家道悠久。兹分别言之如下:所谓和睦,就是要使一家之中,兄弟妯娌雍雍穆穆,然后子孙有法,家道乃昌。他说:“和字能守得几分,未有不兴,不和未有不败者。”所以他给澄侯的信中,有这样一段:

《五种遗规》四弟须日日看之,句句学之,我所望于四弟者,惟此而已。家中蒙祖父厚德余荫,我们得忝卿贰,若使兄弟妯娌不和睦,后辈子女无法则,骄奢淫佚,立见消败,虽贵为宰相,何足取哉?我家祖父父亲叔父三位大人,规矩极严,榜样极好,我辈踵而行之,极易为力。别家无好榜样者,亦须自立门户,自立规条,况我家祖父现样,岂可不遵行之,而忍令堕落之乎?现在我不在家,一切望四弟作主。兄弟不和,四弟之罪也;妯娌不和,四弟之罪也;后辈骄恣不法,四弟之罪也。……我家将来气运之兴衰,全恃乎四弟一人之身。(道光二十七年十月十八日致诸弟)

此处因为他们排行的关系,呼澄侯为四弟,澄侯始终未出来做事,料理家务的时期最长,故负家庭的责任亦最大。此处责望之重,即是期望之殷。他的大目的,自然是要造成一家之中雍容和蔼,而更大的愿望,还在使后辈子女有法则。诚然子女完全依照父母的榜样,形成他自己的性行,父亲在兄弟行中,是不和的,其子女亦往往互相怨怼;母亲在妯娌行中,是不和的,其女儿嫁到人家,还会闹出妯娌不和的戏剧。这虽然不是绝对的因果律,但是至少可以说是有极大的影响。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朝夕熏陶,取法太易呀。调转过来,假如父母在兄弟妯娌中,是绝对的谦让为怀,子女自然亦熏陶成性,而无乖戾之气;而况他家已有先代遗风,规模极好,只须遵而行之,家风即可不败,所以他激励澄侯者,无所不至,就是惟恐兄弟妯娌之间,或因细故而伤感情,则一切治家之道,都无所施了。

其次他所训导于家庭的,就是勤俭。“勤”字原是他整个治学方法中的骨干。除了这个字,他的一切治学方法,都成空文;除了这个字,他的毕生事业,亦无由表现。因此他对子侄的训导,尤注意于此点。据崇德老人年谱云:“同治二年,欧阳太夫人率儿女媳孙自家到安庆督署,……仅携村妪一人,月给工资八百文,适袁姊有小婢一人,适罗姊则并婢无之,房中粗事亦取办于母氏房中村妪,乃于安庆以十余缗 买一婢,为文正所知,大加申斥,遂以转赠仲嫂母家郭氏,文正驭家严肃守俭若此。嫂氏及诸姊等梳妆,不敢假手于婢媪也。”故在他的家书中,对于勤俭,总是反复叮咛。

嗣后诸男在家勤洒扫,出门莫坐轿,诸女学洗衣,学煮菜烧茶,……至于家中用度,断不可不分,凡吃药染布及在省在县托买货物,若不分明,则彼此以多为贵,以奢为尚,漫无节制,此败家之气象也。务要分别用度,力求节省。(咸丰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致诸弟)

甲三、甲五等兄弟,总以习劳苦为第一要义,生当乱世,居家之道,不可有余,财多则为患害,又不可过于安逸偷惰。……仕宦之家,不蓄积银钱,使子弟自觉一无可恃,一日不勤则将有饥寒之患,则子弟渐渐勤劳,知谋所以自立矣。(咸丰五年八月二十七致诸弟)

新妇初来,宜教之入厨作羹,勤于纺绩,不宜因其为富贵子女,不事操作。大二三诸女,已能做大鞋否?三姑一嫂,年年做鞋一双寄余,各表孝敬之忱,各争针黹 之工,所织之布,做成衣袜寄余,余亦得察闺门以内之勤惰。(咸丰六年十月初二日致纪泽)

这几段见得他对家庭子侄的习勤习俭,可算无时或忘。以他这样地位,家中女子,还要洗衣煮饭纺绩针黹,男子除读书之外,还要耕种打杂。他说:“子侄除读书之外,教之扫屋抹桌凳,收粪锄草,是极好之事,切不可以为有损架子,而不为也。”又崇德老人年谱云:“同治七年,由湘东下,至江宁,入居新督署,文正公为余辈定功课单,(课单从略)云:吾家男子于看读写作四字缺一不可,妇女于衣食粗细四字缺一不可,吾已教训数年,总未做出一定规矩。自从每日立定功课,吾亲自验功,食事则每日验一次,衣事则三日验一次,纺者验线子,绩者验鹅蛋,细工则五日验一次,粗工则每月验一次,每月须做成男鞋一双,女鞋不验。又附注云:家勤则兴,人勤则健,能勤能俭,永不贫贱。”他家庭之风勤俭如此,以视今之官太太少爷小姐,我们便要为他子女叫冤了。但是观他所谓“生当乱世,居家之道,不可有余,财多则终为患害”,则又不禁叹服其为子女之计深远,而不忍见其安逸偷情以致无以自立。孔子云:“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曾氏盖深得孔子之义,是以家庭之间,一以严肃勤俭为主,皆有深意存焉。

还有一件,可算是他训导子弟最后目标,也可以说是他治家的当然结果,原可以不须他斤斤注意。然而他却不敢或忽;这个目标是什么呢?就是要求家道的悠久,就是要希望他的家庭气运,不要由他一世而斩。如何才能达到这个愿望呢?则须在势之时,善自惜福,而又有贤子孙者,庶乎这个愿望不难达到。他说:

吾细思凡天下官宦之家,多只一代享有便尽,其子孙始而骄佚,继而流荡,终而沟壑,而庆延一二代者鲜矣。商贾之家,勤俭者能延三四代,耕读之家,谨朴者能延五六代。孝友之家,则可延绵十代八代。我今赖祖宗之积累,少年早达,深恐其以一身享用殆尽,故教诸弟及儿辈,但愿其为耕读孝友之家,不愿其为仕宦之家。(道光二十九年四月十六日致诸弟)

居家四败:妇女奢淫者败,子弟骄怠者败,兄弟不和者败,侮师慢客者败。仕宦之家,不犯此者,庶有悠久气象。(日记)

平日最好以昔人“花未全开月未圆”七字为惜福之道,保泰之法。……星冈公昔年待人,无论贵贱老少,纯是一团和气,独对子孙诸侄,则严肃异常,遇佳时令节,尤为凛凛不可犯;盖亦具一种收啬之气,不使家中欢乐过度,流于放肆也。余于弟营保举银钱军械等事,每每稍示节制,亦犹本“花未全开月未圆”之义。(同治二年正月十八日致沅浦)

悠久气象,是他治家的最大愿望,而时时存现于心目中者,则为“花未全开月未圆”的现象。有了这个现象在心目中,更有一个求悠久的最后目标,自然不敢想偷安佚乐,富贵骄人,并且还要战战兢兢,以此为戒了。他有这样深远的眼光,去维持他那世代相传的严肃家风,故其子孙亦能如其所期,代有闻人,此不得不令人感念曾氏治家教子的精神了。 G58vweYC29U5rcYwoGFLotKcI597IGLYc/LszTfxIZxKWGn7wjRF1oJO/QXNDI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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