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希哈哈大笑:“是的,美国的大财团,每次美国总统竞选的时候,通常都是明里支持一个候选人,暗里再支持另外一个,免得万一押错宝,将来的日子不好过。政治智慧从古到今都是相似和通用的。”
康斯薇露道:“的确如此,做期货的也都讲究对冲,涨跌两边都有仓位,不断调整比例。不求利益最大化,但求风险最小化。”
周玄继续道:“大家要注意这段里面出现了一个‘野人’的称谓,你们可千万别把他当成美国著名的‘大脚怪’之类的野人,也不是中国神农架的野人,而是相对于春秋时代‘国人’的一种称呼。
诸侯国的都城和近郊被称为‘国’,都城内居住的是卿大夫等高级贵族和百工,近郊居住的通常是‘士’等下层贵族。这两类人统称为‘国人’。
‘国’之外的远郊地区则称为‘野’,其居民称为‘野人’或‘庶人’。
‘国人’相当于你们所知道的古希腊的‘公民’,有缴纳赋税、服兵役的义务,也享有受教育、被选拔当官、对国家重大事务、政策发表意见的权利。甚至国君的废立、卿大夫的去留,他们都能影响甚至决定。
‘野人’的存在感则低得多,他们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有缴纳田税、服役、出征的义务,但不能成为正式士兵,也没有国人享有的权利。
同样,那时所谓‘君子’和‘小人’,本身也无褒贬之意。西周、春秋时统称贵族为‘君子’,而平民为‘小人’,这两个称呼是所属阶层决定的。
春秋末年尤其在孔子之后的语境中,‘君子’和‘小人’才外延扩大化,成为儒家对有德者和无德者的含褒贬意的评判标准。
在《春秋》中,通常只有卿大夫一级的人才有资格被记载名字,这段里出现的卫国的‘野人’是罕见的出镜。我印象中还有一处,是秦晋韩原之战时,一群被秦穆公施恩过的野人救他于危难之际。
‘野人’出现的两处地方,都很重要。
翻译一下上面那段话:重耳经过卫国,卫文公不依礼待他,甚至连国都都不许他们进。又饥又渴的重耳流浪到卫国的五鹿,向乡下人讨饭吃,乡下人戏弄他,给了他一块泥土。重耳大怒,想用鞭子抽他。子犯说:‘这是上天的恩赐。’重耳会意,叩头表示感谢,把泥块接过来,恭恭敬敬地放到了车上。
诸位可能会奇怪,重耳他们一行人,纵然没有卫文公的接待,肯定也要有自己的盘缠啊,怎么会沦落到向卫国乡下人要饭吃的窘境?因为发生了一件意外,掌管盘缠的小吏头须卷款潜逃了。
这里面的‘子犯’就是跟随重耳流亡的狐偃。
春秋时人的称谓,是门大学问,也是很多人学习《春秋》时的门槛和障碍,因为同一个人的称呼,有姓、有氏、有名、有字、有封地、死后还有谥号……可能多达几十种,还都是对的。
先有姓,后有氏,姓起源于母系社会,代表母亲一系,即子随母姓。许慎《说文解字》卷二四女部有:‘姓,人所生也,从女、生,生亦声。’可证‘姓’的本义是‘生’。
中国的许多古姓都是女字旁或底。中国上古时期著名的八姓:姬、姚、妫、姒、姜、嬴、姞、妘。都是这样。这就是‘姓’起源于母系氏族社会的旁证之一。
姓最初是代表有共同血缘关系的种族和集团的称号,作为族号,它不是个别人或个别家庭的,而是整个氏族部落的称号。使用姓的目的是为了‘别婚姻’、‘明世系’、‘别种族’。那时候中国古人的婚配原则就是‘同姓不婚’,已经知道了优生优育的基本原则。
姬姓是黄帝部落的后代。周天子和周王室宗亲都是‘姬’姓,同姓国有鲁、蔡、曹、卫、滕、晋、郑、吴等。
宋国是商后裔,子姓,孔子是宋国人后裔,所以是子姓。齐国是姜子牙后代,姜姓。秦国是赢姓。楚国是芈姓。
氏,是姓的分支,诸侯国国君以分封到的国名为氏,分三种情况:
一,国君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不能称‘公重孙’,要以祖父的‘字’为氏而立族。
二,以官为氏:卿大夫居官有功,则其后代可以以此官名为氏,建立宗族,如司马、司徒、司空。
三,以采邑、封地为氏:如晋国大夫毕万采地为魏,后世子孙以魏为氏,后来三家分晋变成了战国七雄中的魏国;曲沃桓叔之子公子万封于韩,以韩为氏。这就是后来三家分晋后的韩国的祖先。
有个姬姓虞国人,入秦后,授予百里作采邑,其后代子孙就以封地名为姓,称百里氏。
名和字:出生三月后,举行命名礼时,由父亲取‘名’,成年举行冠礼时,由贵宾取‘字’。
当时贵族的女子也是有名有字的。
《左传·桓公六年》记载了春秋时代命名的五个原则: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
这是鲁国大夫申儒在回答鲁桓公问名时提出来的,意思是:或根据其出身特点,或从追慕祥瑞、托物喻志、褒扬德行、寄托父辈期望等几个方面比照取名。
其实现在中国父母给子女取名,也大致不出这五个范畴。但中国人不会像外国人那样,给孙子取个父亲或祖父的名字认为是对他们的纪念,中国人认为那是大不敬的行为。当然,这是种族和文化的差异导致的。
同时他提出起名七不: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来取名。
这都好理解。古时的人讲避讳,尤其是国君的名字。
春秋时,宋武公名司空,宋国之后只能改‘司空’官名为‘司城’。
而春秋时鲁国有两位国君,一位以鲁国的具山的‘具’字作为名字,另外一位以敖山的‘敖’字作为自己的名字,结果这两位国君过世之后,鲁国人因为避讳就不能再称呼这两座山为具山、敖山了。
此事还引起了春秋时代一件著名的外交事故,晋国大夫范献子去鲁国问候致意,询问鲁国人具山、敖山的情况,鲁国人用两座山的乡名来回答了他。
范献子问道:怎么不称做具、敖呢?
鲁国人回答说:这是我们鲁国先君献公、武公的名讳忌讳。
范献子很羞惭,回到晋国,到处告诫他身边所相识的人说:人啊不可以不学习的。我到鲁国去却叫喊他们的两个名讳,被他们取笑了,这就是不学习的缘故。人们学习,就如同树木拥有枝叶。树有枝叶,还可以给人庇护遮阴,更何况君子的学习呢?
这是因为当时晋国是中原霸主,外交时哪怕说错了话,鲁国人也不敢怎们样。但如果是反过来,鲁国人犯了晋国人先君的避讳,那可能就不止是取笑了,晋国人以此为由发动一场讨伐鲁国的战争都有可能。
后世也有例子,唐朝诗鬼李贺的父亲叫李晋肃,并不是与哪位唐朝皇帝同名了,妒才者放出流言,谓李贺父名‘晋肃’、‘晋’与进士的‘进’犯‘嫌名’。李晋肃的儿子李贺就要避这个‘进’讳,不能参加‘进士’考试。这简直是欲加之罪了,尽管爱才的韩愈‘质之于律’、‘稽之于典’,写了一篇《讳辩》,来反驳这种荒谬、恶搞的避讳定律,竭尽所能为李贺辩解,但终抵不过世俗对‘避讳’的看重,李贺不得不愤离试院。这也间接导致他郁结于胸,24岁时早夭。
还有更荒唐可笑的,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相同甚至和‘登’同音的字。
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用其它字来代替。谁触犯了他这个避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
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灵机一动,把‘灯’字改成了‘火’字。
这样,官方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大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相离开这是非之地。
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