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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演变

演变的一个特点是,它能产生事后回想起来有意义的变化模式,但当初看不出一丁点有意识设计的端倪。以人类配偶系统为例。过去数千年婚姻的出现、衰落、崛起和再次衰落,就是这种模式的一个很好的例子。我说的不是交配本能的演变,而是文化里的婚姻习俗史。

毫无疑问,本能存在。人类交配模式基本上反映了数百万年非洲大草原磨砺出来的根深蒂固的遗传倾向。按男女体格和力量的小幅差异来判断,我们显然不是为了大猩猩类的纯粹多配偶制设计的。在大猩猩种群里,体格庞大的雄性争夺对一群雌性的所有权,一旦抢到手,就杀死前任雄性的婴儿。另外,从人类睾丸的适度大小来看,我们也不适合黑猩猩和倭黑猩猩的纯粹性自由,后两者的雌性杂交(或许是出于一种避免杀婴的本能竞价),使大多数雄性之间的竞争在精子层面上展开,而不是个体争斗,从而模糊了父权。我们和这两种亲戚都不一样。根据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研究,狩猎采集社会主要采用一夫一妻制。男性和女性结成特定的伴侣纽带,如果哪一方渴望寻找多样性生活,基本上都是偷偷摸摸地私下做。父亲密切参与抚养后代的一夫一妻制,似乎在过去数百万年里,都是为人类男女所采用的独有模式。在哺乳动物中,这很不寻常,在鸟类里反倒更常见。

但10000年前,农耕降临,有权力的男性能够积累资源,收买、恐吓其他男性,吸引地位较低的女性成为自己的妻妾。从古埃及到印加帝国,从西非洲的农耕文化到中亚的游牧社会,一夫多妻制成为常态,无关本能。这适合有权力的男性和地位低的女性(她们可以去当富裕男性的第9个妻子,过养尊处优的生活,而不是做贫穷男人唯一的妻子忍饥挨饿),但这对地位低的男性不是笔划算的交易(他们只好单身),对地位高的女性也不适合(她们必须要跟其他女性分享自己的伴侣)。为了让地位低的男性得到满足,允许一夫多妻大范围存在的社会,邻居之间往往非常暴力。在依靠绵羊、山羊或牛的游牧社会尤其如此,因为财富是流动的,并表现出规模经济:照料1000只羊并不比照料500只羊困难多少。因此,从亚洲到阿拉伯的游牧民族,不光要经历周期性的暴力,更不断侵扰欧洲、印度和非洲,杀死男性,掠夺女性。阿提拉(匈奴王)、帖木儿、阿克巴(莫卧儿帝国的第三位统治者,帖木儿的后代)等,都来自游牧民族。他们的习惯就是征服一个国家,杀掉男人、孩子和老人,将年轻女性掠为妾室。成吉思汗自己就有过上千个孩子,他的追随者也大都如此。

关键在于,游牧民族自然产生的一夫多妻制度,事后回想起来具有经济和生态上的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是某些聪明的发明家有意设计出来的。理由从不来自发明它的聪明人的脑袋,这就是丹尼尔·丹尼特所谓的“漂浮性理由”。它是一组选择条件带来的自适应演变结果。

在埃及、西非、墨西哥和中国等农业社会里,一夫多妻制有着不同的形态。地位高的男性比地位低的男性拥有更多的妻子(帝王除外),但并不像游牧社会里那么极端。通常,富裕的男性就像寄生虫一样,靠一群他们称之为妻子的女性辛勤工作过活(西非就是这样)。女性为了换取保护(免遭其他男性掠夺),必须在丈夫的土地上生活,为之耕作。

然而,在一些定居文明里,贸易城市逐渐发展出来,带来了一种忠贞于一夫一妻婚姻制的全新选择的压力。你可以从《伊利亚特》(Iliad,全是一夫多妻的男人们之间的争斗)和《奥德赛》(Odyssey,善良的珀涅罗珀等待基本上忠实的奥德修斯的故事)之间的差异看出这种转变来。出身高贵、贞洁的女性坚守正当的婚姻,不肯向丈夫纳妾屈服,这样的传统似乎也出现在罗马,卢克蕾提亚被强奸的悲剧(王子强奸了贵族妇女卢克蕾提亚,后者将王子的丑行告知家人,自己愤而自杀)里可以看出端倪。这个故事和罗马共和国建立、推翻国王有着密切的联系。它暗示,国王垮台,是因为他们有着强行占有别人妻子的傲慢倾向,招致了其他男女的怨恨。

这种朝着一夫一妻制的转变,是基督教的一大主题,也是早期传道教父的当务之急,尽管早期的圣徒并不都推荐一夫一妻制。经过耶稣的教导,他们发现了这项使命:坚持一个男人只娶一个妻子,与之生死相依,无论好坏。据说,按基督的教导,婚姻是一种神圣的状态:两人合二为一,成为“一体”。近古时代一夫一妻制的重新出现,胜利者是那些出身高贵的女性(她们得以垄断丈夫),以及大量社会地位低下的男性(他们终于能享受性生活了)。故此,一夫一妻制对这些社会地位低下的男性极具吸引力,早期的基督徒简直像是捞到了福音的宝贝。

一夫多妻制并未完全消失。贯穿整个黑暗时代、中世纪和近现代历史,奉行多妻制的贵族(对出身贫寒的女性具有吸引力,这是她们避免饿死的一条出路)和他们出身高贵、坚守贞洁立场的妻子及自耕农追随者,始终在进行战斗。有时候这边占上风,有时候那边占上风。在17世纪初英格兰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的统治下,一夫一妻制占上风。到了查理二世,一夫多妻制非正式地回归了。著名战士、法国的萨克森伯爵莫里斯·德·萨克森(Prince Maurice de Saxe)的简介是这样开头的:“萨克森选帝侯、波兰国王、萨克森伯爵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尊贵的大元帅354位私生子里的长子,出生于1696年10月28日……”莫里斯本人在行使性权上也毫不懈怠,在图尔奈战役时,年方15岁的他就当上了第一个孩子的父亲,此后靠着挥霍妻子的财富,维持“他的马匹和情妇军团”。

这种行为招来的怨念不难想象,因为市镇相对免于承担封建义务,小资产阶级的儿女无法容忍它。这并非偶然,18世纪通俗文学的常见主题之一,就是一个财产不多的男性,反抗贵族的领主权(法国有《费加罗的婚礼》、英国有塞缪尔·理查逊的小说《帕梅拉》)。

随着商人阶层的崛起,一夫一妻制最终征服了贵族。到了19世纪,维多利亚女王已经驯服了贵族的欲望,每个男人至少表面上会装作对自己的妻子忠诚、关照、奉献终生。威廉·塔克(William Tucker)在其杰作《婚姻与文明》(Marriage and Civilization)中说,欧洲的整体和平随之到来,这并非偶然。除了继续实行一夫多妻制的社会(如大部分的伊斯兰国家),以及突然重新发明了一夫多妻制的地方(如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一夫一妻制带来了和平。摩门教的一夫多妻制,引发了邻里之间的巨大怨念,也在圣徒当中造成了紧张的关系,在他们一路前往犹他州的过程中,可怕的暴力循环始终如影随形。这种情况在1857年的山地草场屠杀事件中达到最高峰:一个摩门教徒将一名有夫之妇纳入后宫,愤怒的丈夫为了报复而大开杀戒。直到1890年废除了一夫多妻制,暴力行为才渐渐平息。(时至今日,在少数摩门教原教旨主义社区,私下里的一夫多妻制仍然存在。)

文化演变阵营知名人类学家乔·亨里奇(Joe Henrich)、罗布·博伊德和皮特·理查森在颇具影响力的论文《一夫一妻制婚姻之谜》(The Puzzle of Mono-gamous Marriage)中指出,现代世界一夫一妻制的扩散,用它对社会带来的有益影响,能够进行最好的解释。这就是说,一夫一妻制不是一群聪明人围坐桌边,为了带来和平与团结,商讨出了这样的政策,相反,它很可能是达尔文式的文化演变的结果。选择了“规范性一夫一妻制”(或坚持性活动仅在独占的婚姻关系内发生)的社会往往把年轻男人调教得更为驯服,提高了社会凝聚力,平衡了性别比例,降低了犯罪率,鼓励男性去工作而不是打架。这样一来,此类社会拥有了更强的生产力、更少的破坏性,更容易扩张。这三位人类学家认为,这解释了一夫一妻制的最终胜利。美国20世纪50年代的小家庭形态是它最完美的体现:爸爸去上班,妈妈在家打扫卫生、做饭和照看孩子。

塔克还顺便介绍了工资谈判史上的一段迷人小插曲。20世纪初曾涌现了一场极为成功的运动,强迫雇主向男性支付更高的工资,好让员工的妻子不必工作,这就是“家庭工资”运动。社会改革家非但不希望女性加入劳动力大军,还支持完全相反的做法:让妇女离开就业市场,花时间和孩子在一起,靠收入更高的丈夫来抚养。他们提出的理由是,如果雇主能支付更高的薪水,那么,劳动阶层的妇女就能跻身中产阶层,不必外出工作了。

后来,伴随着福利国家的崛起,到20世纪末,一夫一妻制又逐渐解体了。当福利金取代了男性养家糊口的角色,许多女性就开始认为,一夫一妻制是对自己的契约奴役,没有它,女性也能过活,从实证的角度来说的确如此。社会的某些领域放弃了婚姻,并采用单身母亲的做法,靠来来往往的男性(同时可以拥有多名女性)来维持。或许,这是因为越来越多的女性倾向于认为,让持女性主义立场的姐妹们团结起来,对年轻母亲给予社会扶持,是一种更长久、更进步的做法,否则,就是男性认为自己不再需要陪伴孩子左右,照料他们安全长大,进入成年,也可能两者兼而有之。不管你优选哪一种解释来说明近些年来婚姻的解体,毫无疑问,这种人类制度就在我们的眼前演变着,到21世纪末,它的形式肯定会大有不同。婚姻并没有经过重新设计,它在演变。我们直到事后才留心到它的发生。当然,这种变化并不是随机的。 OV/InFlQ2Y9kyM8URaCf3ZhVGFg/LWVjxFkw/eXykQvwu1AsPutlO9iEX8aOaRV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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