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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和原理

无关选项独立性的原理告诉我们,选择中对X的偏好高于Y的情况不会由于第三个选项Z的引入而改变。如果选项Z缺乏吸引力,是三个选项中最不受喜欢的,那么对X的偏好高于Y的程度应当同原来一样。即使在Z很有吸引力,是三个中最受喜爱的情况下,人们对X的偏好高于Y的程度也应不会发生任何变化。调和原理(regularity principle)是无关选项独立性的一种特殊情况,对这种规则的违背看起来要比之前讨论过的一些对理性结构的违背更令人惊异。想象一个涉及两个选项A和B的选择,x%的概率A会被选择。调和原理指的就是,当加入第三个选项C将其变为一个三选题后,这个x值不会增加。也就是说,当加入更多的选项后,原来的选项不能变得更具吸引力(从绝对意义上说)。

这里有一个违背调和原理的有趣的例子。医学教授唐纳德·雷德梅尔(DonaldRedelmeier)和认知心理学家埃尔德·沙菲尔(Redelmeier Shafir,1995)在他们的一个研究文章中,描述了经济学家托马斯·谢林(Thomas Schelling)去书店买一本百科全书的轶事。谢林到书店后,发现有两本不同的百科全书当天都在打折,结果他一本都没有买就走出了书店。然而,他自己也认为,如果单独来看的话,很有可能任意一本书都能够满足他的需求。这件事看起来就是很不理性的。我们不妨这样来想:假如现在有一本百科全书可供选择,不买这本书是一个有一定程度吸引力(或高或低,这里吸引力的绝对值并不重要)的选项。现在又有第二本百科全书加入选项,不买书这个选项的吸引力却增加了!这似乎很不可思议,但我们可以看出,这一情况的产生源于人们一种不想做决策的倾向。在两本百科全书之间做出选择看起来是很困难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们就选择了一本也不买(关于人们面临过多选项时的困难问题,详见Schwartz,2004)。

对于雷德梅尔和沙菲尔(1995)所描述的谢林的这件轶事,我们需要明白两点:第一,这是对理性选择原则的一种基本违背;第二,它所显示的并不只是在无足轻重的琐事中犯的一种错误,而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种思维困境。之前提过的沙菲尔等人(1993)以及很多其他人(见Huber&Puto,1983;Tentori,Osherson,Hasher&May,2001;Tversky&Simonson,1993)的研究都阐述了,决策时仅依据未经分析的原因,会如何导致非最优的选择产生。他们描述了这样一个消费者选择实验,其中一组受测者要在两款微波炉中选择:一款是爱默生牌的,原价110美元,现在以6.7折出售;一款是松下牌的,原价180美元,现在也是6.7折。在这种情况下,57%的受测者选择了爱默生牌,43%的受测者选择了松下牌。另一组受测者则在这两个选项之外,又加入了第三个选项:一款原价200美元的松下牌微波炉,现在以9折出售。最后一个选项并不怎么受欢迎,只有13%的受测者选择它。同时,这一组有27%的受测者更喜欢爱默生牌,60%的受测者更喜欢180美元的松下牌。但如果我们仔细对比这两种情况就会发现,这套选择模式违背了调和原理。当爱默生牌是唯一的其他选项时,180美元的松下牌只被43%的受测者所喜爱。然而,当其他选项有爱默生牌和200美元的松下牌时,想要买180美元松下牌的人数不但没有下降,反而上升了(到60%),这就违背了理性消费行为中一个最基本的假设。

沙菲尔等人(1993)根据分析了个体选择每一个选项的原因,以此解释这一效应。在110美元的爱默生牌和180美元的松下牌微波炉间做出选择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两个选项都有相同数量的原因支持选择。而当200美元的松下牌这一选项被加进来后,它与180美元的松下牌间更易进行比较,因而又有了更多的原因支持购买后者(两者间并无太多的特征区别,而180美元的松下牌所享受的6.7折使其看起来更划算)。当然,在松下牌中更倾向于某一款的理由并不应当影响对爱默生牌的选择,然而我们所拥有的一种不加思考的“数出原因个数”的启发式却并未意识到这一情况,而是让我们以为,自己想出了更多支持购买180美元松下牌的原因。

雷德梅尔和沙菲尔(1995)发现,对调和原理的违背也会发生在现实世界医生所做的医疗决策中。他们研究了两组医生的决策情况:一组来自安大略家庭医生学院,另一组是神经学家和神经外科医生。让一组医生评价以下这个情境:一名67岁有长期右侧髋关节疼痛症状的农场主,诊断结果是患有骨关节炎。你已经对他尝试使用了多种非甾体抗炎药(如阿司匹林、萘普生、酮洛芬等),但均因副作用或效果不佳而停止了使用。于是,你决定把这名患者推荐到一位矫形顾问那里,考虑做髋关节置换手术的可能性,病人也同意了这个计划。然而,送走他之前,你检查了一下处方药物表,发现还有一种非甾体抗炎药未尝试过(布洛芬),你会怎么做?

医生受测者的任务就是在这两个选项中进行选择:“把病人介绍到矫形外科并同时开始尝试布洛芬”和“把病人介绍到矫形外科且不再进行新的药物尝试”。

第二组医生面临着同样的情境,只是结尾处的情形不太一样,有两种非甾体药物的选择。结尾处改为“然而,在送走他之前,你检查了一下处方药物表,发现还有两种非甾体抗炎药(布洛芬以及吡罗昔康)还未尝试过,你会怎么做?

情景二医生受测者面临的任务是在三个选项中进行选择:“把病人介绍到矫形外科并同时开始尝试布洛芬”“把病人介绍到矫形外科并同时开始尝试吡罗昔康”“把病人介绍到矫形外科且不再进行任何新的药物尝试”。

在第一组只有一种药物可以选择的医生中,53%的受测者选择了把病人介绍过去且不再进行新的药物尝试。相比之下,第二组有两种药物可以选择的医生中,有更大比例(72%)的受测者选择了把病人介绍过去且不再进行新的药物尝试。这显然也是对调和原理的一种违背,因为在加入更多选项后,原来的一个选项反而变得更受欢迎了。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这个医疗决策的例子恰好反映了前文提到的百科全书一例中的逻辑,加入的选项促使懒惰的决策者回避不得不在两种药物间进行的一个选择(那样会增加认知负荷)。 AVUXhHX4HdgzM6LDrExNQwmigtSyllz/P+d1hEGtR2yRNjm0qyrJT5OIjIlXNs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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