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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集体大脑
——20万年前至今的交换和专业化

他迈步走到淋浴的水龙头下,一股强劲的水流从三楼冲了下来。 当这一轮的文明灭亡,当罗马人(不管在这一轮文明里他们有什么新的名字)最终离去,新的黑暗时代降临,淋浴会成为最先消失的一种奢侈享受。蜷起身体围着泥炭火堆蹲坐的老人们,会向满腹狐疑的孙子们讲述:大冬天里裸着身体站在喷射而出的干净热水下面,用成块的香皂、黏糊糊的琥珀色或朱红色透明液体涂在头发上,好让它变得超乎真实的光滑和蓬松,还有白生生的厚毛巾,大得像长袍子,挂在暖暖的架子上等你取用。

——英国当代著名小说家伊恩·麦克尤恩(Ian McEwan)
《星期六》(Saturday)

出生时预期寿命(世界平均水平)

50万年前的某一天,就在如今英格兰南部的博克格罗夫村附近 ,六七个两足“动物”围坐在自己刚刚用木矛杀死的一匹野马的尸首周围。他们每人拿起一块燧火石,着手把它打造成一柄手斧。他们熟练地使用石锤、骨头或鹿角切削掉它的边角,直到将它变成一种对称、锋利、泪滴形状的物体,大小和厚度介于现代的苹果iPhone手机和电脑鼠标之间。他们当天留下的碎石渣还留在原地,映衬出他们坐着工作时双腿怪异的暗影。你可以判断出他们是右撇子。请注意,他们每个人都各做各的工具。

他们用来宰杀马匹的这种手斧,是“阿舍利双面工具” 的绝佳例证。这种工具都很薄、对称,边缘如剃刀般锋利,非常适合切割厚厚的兽皮,切断关节韧带,把肉从骨头上刮下来。阿舍利双面工具是旧石器时代工具里的典型代表,呈标志性的扁平泪滴形。但由于制造它的物种早已灭绝,我们可能永远也没办法知道它到底是怎么使用的了。但我们至少知道一点,制造这种东西的生物,对它是极为满意的。到出现博克格罗夫宰马者的时候,他们的祖先已经采用大致相同的设计(手掌般大小、锋利、双刃、圆边)差不多有100万年了。他们的后代还会继续这么做上数万年。同一种技术延续了100多万年,1万多个世纪——这么长的时间,简直叫人没法想象。

不仅如此,他们还在非洲南部和北部以及两地之间的所有地方制造大致相同的工具。他们带着这样的设计去了近东,去了遥远的欧洲西北部(但没去东亚),而它依然没有什么改变。100万年里他们穿越三个大陆,制造着相同的工具。在这100万年里,他们大脑的体积增加了约1/3。惊人的事情就在这儿了:制造阿舍利手斧的生物,身体和大脑竟然变化得比这种工具还要快。

在我们看来,这样的状态很荒谬。人怎么可能如此缺乏想象力、奴性地依靠同一种技术这么长时间?不创新,没有地域性变化,不进步甚至倒退,怎么会有这种事呢?

确切地说,事情并不完全如此,倘若我们进一步探讨真实的细节,问题非但没能解决,反而更严重了。双面手斧在历史上只有一次小小的进步 :大约60万年前,它在设计上突然变得更加对称了一点点。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原始人类出现了一个新人种,在整个欧亚大陆上取代了它的祖先。这一人种叫“海德堡人”(Homo heidelbergensis),有着体积更大的大脑,比此前的“直立人”(Homo erectus)大了约25%。它的大脑几乎跟现代人一样大了。 然而,他不仅继续制造手斧(几乎不怎么造其他的东西),而且此后的25万年里,手斧的设计再次陷入了停滞。我们习惯地以为,技术和创新是一体的,但这里却出现了强有力的证据:人类刚开始制造工具的时候,并没有出现任何类似文化进步的经历,他们只做自己擅长做的事情。他们并没有改变。

听起来似乎很怪异,但从进化的角度来说,这十分正常。大多数物种只在地球上存在了短短几百万年,在此期间,它们并不改变习惯,在其栖息地的不同区域,它们也不改变生活方式。自然选择是一种保守的力量。大部分时间,自然选择不是要改变物种,而是用来延续物种的。只有在栖息地的边缘位置,比如在一座孤岛上、在偏远的山谷里、在高高的山顶上,自然选择才会偶尔让一个物种的一部分演变成不同的东西。这种突变出来的东西,有时会扩散开来,征服更广阔的生物帝国,甚至回到原地,取代祖传的物种,即推翻自己繁衍出来的古老王朝。物种内部的基因始终在变化,因为它要适应各种寄生虫,各种寄生虫也在适应寄主。但有机体的渐进改变是很少的,大多数的演进变化来自物种的后代取代了原先的物种,而不是物种本身的习惯发生改变。人类故事令人吃惊的地方,不在于阿舍利手斧保持了难以想象的乏味停滞状态,而是这种停滞状态居然结束了。

50万年前的博克格罗夫人(他们属于海德堡人一系)有自己的生态环境。在他们偏爱的栖息地,有一套获取食物和住处,追求配偶、养育宝宝的方法。他们靠两条腿走路,脑容量很大,使用长矛和手斧,彼此教授传统,用符合语法规则的方式说话或者打信号,他们会生火、烹饪食物,毫无疑问也会捕杀大型动物。碰上阳光灿烂的时候,可供捕猎的动物多,长矛磨得足够锋利,疾病未曾大范围传播,他们兴许会繁荣上一阵子,到新的土地上繁衍。其他一些时候,食物稀缺,当地的人口只能一天天绝迹。他们没法大幅度地改变自己的生存方式,那不是他们的天性。等他们在非洲和欧亚大陆分散开来,人口就再也没了发展,平均出生率和死亡率不相上下。还没等他们老得患上慢性病,饥饿、土狼、遗弃、战争和意外事故就夺取了大部分人的性命。关键的一点是,他们并没有扩大或转移自己的小生境,他们继续被困在里面。没有谁会在某天早晨醒来之后说:“我要换一种不同的生活方式。”

这么想吧。一代又一代的人靠着走路(或者呼吸、大笑、咀嚼)不可能越变越好。对旧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类而言,制造手斧就像是走路,一种你通过实践能做好的事情,但你不会反反复复地思考它。它几乎成了一种身体机能。它无疑是靠着模仿和学习来部分延续的,但跟现代的文化习俗不一样,它没有太多区域性的变化。它属于理查德·道金斯所说的直立人种 之“外延表现型”(extended phenotype),即基因的外部表达。它是本能,是人类行为的一出保留剧目,就跟修筑鸟巢是某些鸟类的保留剧目一样。画眉鸟用泥巴筑巢,欧洲有一种知更鸟用毛发筑巢,苍头燕雀用羽毛筑巢——它们从来都这么做,将来还会永远这么做下去。它们天生就要这么做。制作一把水滴形状的锋利石头工具,所需的技巧比鸟筑巢多不了多少,并很可能同样出于本能——它是人类发展的一种自然表现。

其实,用身体机能来打比方真的很合适。现在看来,在那几百万年里,这些原始人吃了很多新鲜肉食。大概从距今200万年前开始,猿人变得更爱吃肉了。因为牙齿软绵绵,指甲的部分也没长出利爪来,他们需要锋利的工具来剥开猎物的皮。有了锋利的工具,他们甚至能对付犀牛和大象这样的厚皮动物。双面手斧就像长在外面的犬齿一样。丰富的肉类饮食还让直立人长出了体积更大的大脑,这个器官消耗能量的速度,是身体其他部分的9倍。直立人的祖先为了消化生鲜植物和肉类,长出了庞大的肠道,而直立人靠着多吃肉,把肠道减小了 ,这样才长出了更大的大脑。反过来,生火和烹饪使食物用小肠道也好消化了(因为烹饪之后,淀粉会变成胶状,蛋白质也会改变性质,用更少的能量输入释放出更多的卡路里),大脑长得更大了。其他灵长类动物的肠道是大脑的4倍重,人类的大脑却比肠道要重。靠着烹饪,原始人拿内脏体积换来了大脑的体积。

换言之,直立人几乎具备了人类的一切特征:两条腿、一双手、脑容量很大的大脑、与其他四指相对的拇指、生火、烹饪、制造并使用工具、技术、协作、漫长的童年期、友好的行为举止。可没有文化腾飞的迹象,技术进展甚微,生存范围或环境几无扩展。

智人的出现

此后,地球上出现了一种新的原始人类,它拒绝遵守原来的游戏规则。它不改变身体,也没有任何后继物种,光是不断改变习惯。有史以来第一次,它的技术变化得比自己的生理构造要快了。这是进化上的一个新物种智人(Homo dynamicus),你就是其中的一员。

这种新动物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现在已经很难考证了,它的登场非常低调。一些人类学家认为,东非和埃塞俄比亚出土的带有变化迹象的工具,时代最早可追溯至28.5万年前。 当然了,在至少16万年前 ,一种新的小脸“智人”头骨就顶在埃塞俄比亚出土的骨骸脊椎顶上了。大约在同一时期的南非品尼高点 (Pinnacle Point),人——嗯,我是第一次正式这么叫他们“人”(people)——在一个海边的洞穴里烹饪海蚌和其他贝类,还制造原始的“刃片”,这是尖石头磨出来的锋利薄片,有可能要装到长矛顶上。他们还使用红色的赭石,兴许是为了装饰,这暗示他们产生了彻底的现代象征性思维。

那是上一轮的冰河期,非洲基本上是一片沙漠。从表面上看,这次“实验”再没有什么别的内容了。智能行为和新颖工具的迹象再度消失了。遗传学上的证据表明,即便在非洲,人类也非常罕见,他们躲进湖泊和海洋边缘的干燥洞穴里,在热带大草原上勉强为生。到距今13万年至11.5万年前的伊缅间冰期,气候转暖,也更为湿润了,海平面也上升了。一些出土自现在以色列地区的头骨显示,少数有着细长头部的非洲人开始向中东开拓殖民地 ,这个趋势一直持续到伊缅间冰期的末期,但寒冷的天气和尼安德特人又把他们赶了回去。这一段时期,现今摩洛哥的洞穴里首次出现了一些新颖的工具:薄片、带齿刮刀、修饰过的尖刺。最不寻常的一条线索来自一种名为“织纹螺”(Nassarius)的蜗牛壳样的东西。考古遗址里反复出现这种小小的贝壳,壳上还有非自然形成的孔洞。最古老的织纹螺出土自摩洛哥塔福拉尔特附近的格罗特鸽洞 (Grottes des Pigeons),47枚穿了孔的贝壳,有些用红色赭石涂了颜色,距今有8.2万~12万年之久。阿尔及利亚的瓦德·杰巴纳和以色列斯虎尔也发现了类似的贝壳(年代更难以推测),南非布隆伯斯(Blombos)洞穴发现了不同种类但相同属性的钻孔贝壳和最早的骨钻,距今约7.2万年。这些贝壳当然是项链珠子,兴许是用绳子串起来的。它们不仅暗示出一种对待个性装饰、象征主义甚至金钱的现代态度,还雄辩地证明了交换的存在。塔福拉尔特距离最近的海岸有25英里,瓦德·杰巴纳则有125英里。珠子可能是靠一个人一个人地交换而来。类似地,东非和埃塞俄比亚的一些线索表明,大概在同一时期甚至更早,一种名为“黑曜石”的火山玻璃有可能靠着贸易交换开始长距离转移 ,但日期和来源尚无法确定。

从这些戴贝壳珠饰、制作石片的人居住的地方跨过直布罗陀海峡,就来到尼安德特人祖先的居住地了。这一物种有着同样体积的大脑,却没有留下制造贝壳珠饰和刀片样工具的迹象,更别说长途贸易了。非洲人显然有些不同的地方。之后的数万年里有过零星的改变,但没有出现大爆炸。人类种群有可能崩溃了一次。当时的非洲正遭受着“极旱”(megadroughts)的折磨,干燥的风把大沙漠的尘土推进了马拉维湖,湖面下降了600米。 基因证据宣称,直到8万年前,才重新出现了一些大的变化。这一回,证据来自基因组,而不是文物。从DNA密码来看,就在那时候,为数很少的一群人开始在整个非洲大陆繁衍开来,从东非或南非扩散到了北非,同时更为缓慢地西迁。他们的基因,以L3线粒体类型为标记,突然扩大,取代了非洲的大部分其他基因 ,但南非克瓦桑人和俾格米人的祖先例外。即便现在人们也没有找到什么线索,能说明其后将要发生的事情。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除了是一种碰巧成功的食肉性猿类出现又一轮进化,还有些别的什么。非洲的新物种靠着它奇特的工具、赭石颜料和贝壳珠饰品,兴许已经取代了它的邻居们,但之后它就会安定下来,在阳光下享受几百万年时光,而后便让位给另一个新东西。可这一回,有些携带L3基因的人迅速扩散到非洲各地,并四散到全球。正如他们所说,剩下的一切已成历史。

开始以物易物

人类学家提出两种理论来解释这些新技术和新人种在非洲的出现。第一种理论认为,这是气候推动的。非洲的天气反复无常,雨季时把人类赶进沙漠,旱季时又逼他们重新出来,这就令适应性成了一项优势,反过来,这种优势又选择了新的能力。这套理论存在的问题是:首先,气候变化在很长时间里都不曾带来一种能够适应技术的猿类;其次,气候变化同样适用于非洲其他许多物种,如果人类能,为什么大象和土狼却不能?生物学其余任何部分都没有提供支持性的证据,足以说明在变化莫测的气候里拼死求生存就会选择出智慧或文化上的适应性。事实上,证据说的恰好相反:生活在大型的社会群体里,又有着丰富的食物 ,这给大脑的发育创造了条件,也对大脑的发育起到了促进作用。

第二种理论是:一种偶然的基因突变微妙地改变了人类大脑的构建方式,从而触发了人类行为的改变。 它令人们第一次具备了完全的想象能力、规划能力,或是其他较高级的功能,反过来,这些较高级的大脑功能又让人类具备了制造更好的工具、设计更好的生活方式的能力。有一段时间,学者们甚至找到了两种候选的基因突变:就在FOXP2基因里面,它们是人类和鸣禽能言会道的关键。 把这两种基因突变加到老鼠身上,似乎的确以某种方式改变了它们大脑网路配线的灵活性,兴许也是让舌头和肺部为了说话而快速摆动起来的必要条件,甚至还有可能在其他条件保持一致的前提下,改变了老鼠吱吱叫的方式。 但新近的证据确认,尼安德特人同样具备这两种突变 ,也就是说,大约40万年前,现代人与尼安德特人的共同祖先就已经在使用相当复杂的语言了。如果说语言是文化演进的关键,尼安德特人又有语言,为什么他们的工具却没有太多文化上的改变呢?

从20万年前到现在,基因无疑在人类的演进中发生了改变,但它更多的是为了响应新的习惯,而不是新习惯的成因。在较早期的阶段,熟食选择了小肠道和小嘴巴的基因,而不是小肠道小嘴巴基因选择了熟食。在较为后期的阶段,西欧和东非人喝牛奶的习惯选择了把乳糖消化功能保留到成年的基因。先有了文化这匹马,才有了与之相配的基因车厢。说基因改变驱动了演化,就把基因与文化协同演化的关系弄反了:演化过程是自下而上的,而解释却是自上而下的。

此外,还有一种更为根本的反对意见。既然说一种基因变化触发了人类的新习惯,为什么它的影响会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期渐进、飘忽地出现,可一旦站稳了脚跟,紧跟着就加速?新基因在澳大利亚的影响比在欧洲要慢?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20万年前人类技术的现代化,它必定得是一种自动催化的东西,一种自己能从自己身上摄取养料保持前进步伐的东西。

你应当看得出来,我也不喜欢理论。我下面会论证,真正的答案不在气候上,不在基因上,不在考古学里,甚至也不完全在“文化”里,而是在经济当中。人类开始在彼此之间做一件事情,从实际着手从事集体智慧的建设。他们有史以来第一次在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婚姻关系的个体之间交换东西——分享、交换,以物易物,做买卖。从那时起,织纹螺的贝壳从地中海被传递到了内陆。这样做的结果是带来了专业化,专业化促进了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反过来又鼓励了更多的专业化,于是带来了更多的交换——由此“进步”得以诞生。我所说的进步,指的是技术和习惯的变化快于生理结构。他们在无意中发现了哈耶克所说的“交易秩序”(catallaxy,又译“市场秩序”或“耦合秩序”):由于劳动的日益分工,促成了可能潜力的不断扩大。这就是一种一旦开始就会自行放大的东西。

交换是需要由人来发明的。对大多数动物而言,它都不是自然而然出现的。其他动物很少有以物易物的。家庭之间存在分享,包括昆虫和猿类在内的不少动物也存在拿性换食物的交易。但除了人之外,没有哪一种动物会把一件东西给另一种跟自己没关系的动物,用来交换不同的东西。“没人见过狗故意拿骨头跟另一只狗公平交换。”亚当·斯密说。

这里,我必须跑个题,请见谅。我讨论的可不是交换恩惠——所有古老的灵长类动物都能做到这一点。猴子和猿类都存在大量的“互惠”行为:你帮我抓背,我就帮你抓。又或者,像勒达·科斯米德斯(Leda Cosmides)和约翰·托比(John Tooby)所说 ,“一方在某一刻帮助另一方,以便将来某一刻双方位置互换时,这一行为可以得到报答。”这种互惠是人类社会的重要黏合剂,是合作的源头。这种来自祖先的固有习惯,无疑为人类的交换行为奠定了基础,但它和交换并不是一回事。互惠意味着在其他时候给对方一种相同的东西(通常而言)。交换(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叫它以物易物,或者交易)指的是在同一时间给对方不同的东西(通常而言),即同时交换两种不同的物体。用亚当·斯密的话 来说就是:“把我想要的那个给我,你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这个。”

以物易物比互惠要奇特多了。毕竟,除了捉虱子,生活中哪儿有那么多值得双方同时为对方做的事情呢?如果我今天替你缝一套兽皮外衣,那你明天也替我缝一件:这么做,好处有限,收益又是递减的。“如果我来做衣服,你去找食物”,带来的收益会递增。事实上,它还有一点很美的特性,交换甚至不一定非得是公平的。要让以物易物行得通,两个人不需要提供同等价值的东西。交易往往是不平等的,但仍能让双方受益。这一点,几乎所有人都漏掉了。比方说,过去几个世纪里,喀麦隆草原 上的棕榈油生产者因为居住在土壤极为贫瘠区域的边缘地带,要辛辛苦苦地生产出低价值的产品,去跟邻居交换谷物、牲畜和铁。平均而言,他们要花30天的劳动,才负担得起铁锄头的价格,而制造铁锄头的工人,只需要干7天。然而,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用他们自己的资源,能找到的最有利可图的资源就是棕榈油了。对他们来说,获得铁锄头最廉价的方式,就是生产更多的棕榈油。还可以想象一下,巴布亚新几内亚特罗布里恩岛住在海岸边的部落拥有充裕的鱼,另一个内陆部落则拥有丰裕的水果,只要这两群人继续生活在不同的栖息地,他们必然会看中对方有的东西甚于自己有的东西,交易对双方都有利。他们交易得越多,专业化带给他们的利益也就越大。

进化心理学家以为,两个人同时都有价值提供给对方,这种条件是很罕见的。但这其实不对,因为人们总是对自己无法拥有的东西赋予高价值。他们对交换依赖越多,越是专业化,交换的吸引力就越大。故此,交换成了一件能够带来无限可能的东西,一种能繁衍、能激增、能发展、能自我催化的东西。它也许是建立在互惠这种古老的动物本能之上的,也许语言给了它极大的便利和推动——互惠和语言当然有可能是拉开交换序幕的重要人类本性,对此我毫不否认,但我更想说,以物易物(同时交换不同的物体)本身就是人类的一项巨大突破,说不定,它还是为人类带来生态优势和空前物质繁荣最重要的因素呢。从根本上讲,其他动物并不以物易物。

我不太明白具体是为什么,但为了让经济学家和生物学家都接受这个观点,我碰到了好多麻烦。经济学家认为,以物易物无非是人类一般性互惠习惯的一个例子罢了。生物学家说起互惠在社会演进中发挥的作用,意思就是“人家朝你这么做,你也对他们这么做”。他们对我视为关键的区别似乎都不感兴趣,所以,这里我要再重复一次:到了某个时间点,经过了数百万年强度渐进的互惠式抓背之后,有一个物种,只有这一个,偶然发现了一套完全不同的把戏。亚当给了奥兹一样东西,换取另一样不同的东西。这跟亚当给奥兹抓背,过一会儿奥兹又给亚当抓背,或者亚当给奥兹一些多余食物,后来奥兹又给亚当一些多余食物可不是一回事。这一事件蕴涵的额外前景是:亚当现在拥有了一件自己不知道怎么制作或找到的东西,奥兹也是。而他们这么做得越多,这件事也就越有价值。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其他动物从来没能在偶然中想到这个把戏——至少,它们从不在没有关系的个体之间这么做。

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灵长动物学家萨拉·布鲁斯南(Sarah Brosnan)曾试着教两群不同的黑猩猩以物易物 ,但发现这很成问题。按这些黑猩猩的喜好,它们最爱的是葡萄,其次是苹果,再次是黄瓜,最后是胡萝卜(它们最不喜欢的)。它们有时候愿意放弃胡萝卜换回葡萄,然而,不管“买卖”是多么有利,它们也几乎从不拿苹果换葡萄(当然也从不拿葡萄换苹果)。它们似乎不明白,放弃喜欢的食物,换回另一种更喜欢的食物,这么做有什么意义。研究人员可以教会黑猩猩和猴子用代币换食物 ,但这跟同时用一样东西交换另一样东西有着很大的不同:代币对黑猩猩毫无价值,所以它们很乐意放弃。真正的物物交换要求你放弃对自己有价值的一种东西,换回你认为更有价值的另一种东西。

这种情况也反映在野生黑猩猩的生态当中。在人类群体里,每个人“不光吃自己收集来的食物,也吃伙伴们‘找到’的食物,”理查德·兰厄姆(Richard Wrangham)说,“但从非人类的灵长动物身上可找不到一点点类似的迹象。” 诚然,雄猩猩猎取的猴子比雌猩猩多,有时候,杀死一只猴子之后,要是有别的猩猩提出恳求(尤其是丰腴多产的雌猩猩,或是自己欠过情的亲密伴侣),雄猩猩会允许他们分享,但用一种食物换另一种食物是从来看不到的现象。黑猩猩群体里从来没有出现用肉换坚果的事情,这和人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类从幼年开始,就喜欢彼此分享食物,对用一种东西交换另一种东西也有着近乎着迷的兴趣。比鲁特·高迪卡斯(Birute Galdikas)在自己家养了一只幼年大猩猩 陪自己的女儿宾蒂,两个宝宝对分享食物表现出来的迥异态度,让她大为吃惊。“分享食物似乎带给宾蒂极大的快乐,”她说,“反之,‘公主’(她给大猩猩宝宝起的名字)却跟所有大猩猩一样,一有机会就讨要食物、偷取食物,然后狼吞虎咽地吃掉。”

我的看法是,在距今10万年前的某个时候,这种交换的习惯和以物易物的欲望,不知何故出现在了我们非洲祖先的身上。为什么人类养成了以物易物的习惯,其他动物却没有?也许这跟熟食有关。理查德·兰厄姆举了一个极具说服力的例子,说明控制火对人类演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燃火烹饪,除了让人类祖先能更安全地生活在地面,让他们靠着高能量饮食发育出了脑容量更大的大脑,还令人类产生了交换不同种类食物的倾向,而这或许把他们引到了以物易物上面。

以狩猎换采集

正如经济学家哈伊姆·奥菲克(Haim Ofek)所说,生火很难,但邀人分享很容易。 同理,把食物弄熟很难,邀人分享很容易。花在烹饪上的时间是从花在咀嚼上的时间里省出来的——野生黑猩猩每天光是咀嚼食物,就要花上6个多小时。食肉动物倒是有可能不把食物嚼烂(大多数时候,它们会赶在肉被偷走之前匆匆把它咽下肚子),但会用强健的胃花上数小时研磨,归根结底也是一回事。故此,烹饪增加了价值。熟食的最大优势在于,尽管它比生着吃要花更多的准备时间,可吃起来就快多了,这意味着,趁着有人准备伙食的时候,别的人就可以吃。母亲可以喂养孩子好多年。又或者,妇女可以给男人提供食物。

对大多数以狩猎采集为生的原始人来说,男性外出狩猎打野味,女性则花大量时间采集、准备和烹饪主食。顺便说一句,没有哪个狩猎采集社会是少得了烹饪的。在所有的活动里面,烹饪是最偏向女性的,只有极少数例外:男人们外出打猎之前,会准备一些祭祀用的美食,或者烤些便餐。(听起来是不是挺耳熟的?高档餐厅的大厨和烧烤是当今阳刚味最足的两种烹饪形式。)就全世界范围平均而言,男女两性贡献的卡路里数量相同,只不过每个部落的模式都有些小小的区别。比方说,在因纽特部落里,大多数食物是男人打来的,而在非洲卡拉哈里沙漠的克瓦桑部落,大部分食物是女性采集来的,但(关键就在这儿)放眼整个人类物种,男性女性各司其职,之后分享食物。

换句话说,烹饪推动了性别的专门分工。最基础也最深刻的劳动分工就是性别分工。只要人们一开始觅食,必定会遵守一条铁律:“男人去打猎,女人和孩子拾拾捡捡。” 男女两性“在同一栖息地内活动,对如何获取该栖息地范围内的资源做出截然不同的决定 ,大多数时候,他们会带着劳动成果回到一个中心位置。”所以,委内瑞拉的希维族(Hiwi)妇女靠双脚挖掘根茎植物、捣碎棕榈淀粉、拾豆子、采蜂蜜,男人们则打猎,划着独木舟去捕鱼,采摘橙子;巴拉圭阿齐族(Ache)的男人们每天用7个多小时猎野猪、猎鹿和犰狳,女性则跟着他们采集水果、挖掘根茎植物、采集虫子、捣淀粉——有时也参加猎犰狳的活动;坦桑尼亚哈扎族(Hadza)妇女采集块茎、水果和坚果,男人们猎羚羊;格陵兰因纽特族的男人们猎海豹,女人们炖肉、制作工具、用兽皮做衣服。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也有几个明显例外的地方,那里是妇女们狩猎,但说出来也很有启示作用,因为这仍然属于劳动分工。菲律宾阿埃塔族(Agta)妇女们带着狗打猎,男人们用弓箭打猎。澳大利亚西部马尔杜族(Martu)妇女猎巨蜥 ,男人们捕鸨鸟和袋鼠。一位人类学家跟克瓦桑人生活了多年之后指出:“妇女有索取肉食的社会权利,必须得到满足——如若不然,她们就离开丈夫,嫁到别的地方去,或是跟别的男人做爱。”

现存的狩猎采集部落是这样生存的,而在我们所能确定的范围内已经湮灭了的狩猎采集部落同样是这么生存的。印第安克里族(Cree Indian)的妇女猎杀野兔,男人们猎杀驼鹿。加利福尼亚州楚玛什族(Chumash)的妇女采拾贝壳,男人们用鱼叉捕海狮。火地岛印第安雅甘族(Yahgan)的男人们猎水獭和海狮,妇女们捕鱼。利物浦附近的莫西河(Mersey)河口 保留着若干8000年前的脚印,妇女和儿童似乎正在采集河蚌和虾,男人们的脚印则在快速移动,跟红色獐鹿的足印平行。

一笔进化交易似乎就这么达成了:为了换回独享的性活动,男人带肉来,保护火种不被人窃取;为了换回养育孩子的帮手,妇女们带回蔬菜,完成大部分的烹饪工作。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在所有的巨猿里,只有人类存在长期的配偶关系。

我要说明一下,上述论点跟所谓“男人外出去工作,家才是女人该待的地方”全无关系。在狩猎采集社会里,妇女要辛苦工作,而且往往比男人还辛苦。对坐在办公桌前接听电话而言,不管是采集还是狩猎都算不上是什么良好的进化准备。人类学家过去认为,之所以出现劳动的性别分工,是因为人类的童年期漫长而无助。由于妇女不可能遗弃自己的孩子,她们不能参与捕猎,只好待在离家近的地方,一边照料孩子,一边采集和烹饪食物。背后绑着还在吃奶的宝宝,屁股后头还跟着个咯咯笑的3岁小子,采集水果显然比伏击羚羊容易多了。不过,现在人类学家已经修正了“性别分工完全是出于育儿限制”的观点。他们发现,在狩猎采集部落里,就算女性不用面对照料孩子和打猎的艰难选择,她们去寻找的食物仍然有别于男性。在澳大利亚的艾拉瓦里(Alyawarre)原住民中 ,年轻的妇女照料孩子,年长的妇女则外出寻找巨蜥,而不是像男人一样去捕猎袋鼠和鸸鹋 。就算没有养育孩子的限制,劳动的性别分工依然存在。

这种专业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对狩猎采集社会的劳动性别分工,这里有一套利落的经济学解释。从营养的角度来看,女性一般采集来源稳定可靠的碳水化合物主食,男人则猎取宝贵的蛋白质。两者结合起来(来自妇女的稳定卡路里和来自男人的不定期蛋白质)可谓两全其美。从额外工作的成本来看,妇女不用去捕猎,也吃得到很好的蛋白质;男人们就算没逮到鹿,也晓得下一顿吃的打哪儿来。这个事实本身令男人们愿意多花时间去追逐野鹿,提高了抓到鹿的可能性。人人都得到了好处——从交换中得到了好处。这就好像人类物种一下子有了两个大脑 、两座知识库——一个大脑学习狩猎,另一个大脑学习采集。

好一套干净利落的解释,我说。不过这个故事里也有些不够干净利落的复杂枝节,比如,男人们似乎总是力争捕获大型猎物,养活整个部落 ——换回地位,有时也能换回具有诱惑力的奖品;妇女只需要养活家人就行了。从经济上来说,这可能反而降低了男人的生产力。哈扎族的男人要想逮到一头巨型旋角大羚羊,得花好几个星期的时间 ;但要是逮野兔的话,每天都能轻松地捉上一只;澳大利亚托雷斯海峡墨累岛上的男人们 ,手持鱼叉,站在礁石的边上,指望叉住巨鲹 ,而女人们靠捡贝壳采集到的食物足足是他们的两倍。不过,就算考虑到这种明显的偏心纵容或社会寄生现象(看你怎么想了),分享食物和按性别分工带来的经济收益仍然是切切实实的。它们都是人类独有的特性。少数鸟类有着略微不同的两性捕食习惯(新西兰濒临灭绝的垂耳鸦,雄鸟和雌鸟的喙都长得不一样),但没有其他哪个物种会收集不同的食物并分享。这个习惯结束了长久以来的自给自足,又让我们的祖先养成了交换的习性。

劳动的性别分工是什么时候发明的呢?烹饪理论认为是在50万年前或更久远的时候,但有两位考古学家持有不同意见。史蒂芬·库恩(Steven Kuhn)和玛丽·斯蒂娜(Mary Stiner)认为,起源于非洲的现代智人存在劳动的性别分工,尼安德特人却没有 。4万年前,两个物种在欧亚大陆碰头之后,这一点构成了前者对后者的关键性生态优势。他们提出的这一概念跟考古界长久以来的认识是背道而驰的。1978年,格林·艾萨克(Glyn Isaac)最先提出 ,两性的不同角色是从100万年前分享食物时开始的。库恩和斯蒂娜却指出,在尼安德特人的残骸里,没有一般由女性采集者带来食物的迹象,也没有因纽特妇女趁着男性去捕猎时精心缝制的衣服、布置好的住处。偶尔有一些贝壳、乌龟、蛋壳和类似的东西,这些都是打猎时很容易捡到的食物,但没有磨刀石,也没有坚果和根茎植物的痕迹。这并不是说尼安德特人不合作、不吃熟食,但它对“两性采取不同的觅食策略并交换劳动成果”的概念发起了挑战。要么,尼安德特妇女坐在山洞里什么也不做;要么,就是她们像大多数当代男性一样强壮,跟着大部队去打猎。后一种假设的可能性更大些。

这是一个惊人的观念转变。科学家们不再像从前那样,把“狩猎-采集”看成是人类的自然状态,而是开始考虑一种新的可能性:它是一种相对较新的演化阶段,是过去20万年前后才出现的创新。为什么一小撮来自非洲的智人比地球上其他所有的直立人都更好地从极旱和剧烈的气候变化中生存下来了呢?劳动的性别分工能不能作为一种解释?

说不定能。不过要记住,尼安德特人留下来的遗迹是非常少的。但至少举证的责任出现了一点点的变化。哪怕两性分工的习性来得更为古老,它也可能是令非洲智人确立专业化和交换这两个概念的诱发因素。他们先训练自己在两性之间进行分工和交换,形成了跟其他人交换劳动的习性,再接着,他们开始把这个概念一点点地向前推进,初步尝试一种更为奇特的全新把戏:在整个部落里专业化,之后在部落之间专业化。由于部落之间的恶劣关系,走到后一步是很困难的。没有一种其他的猿类,碰到陌生人之后会不试着杀死他们,而这种本能仍然潜伏在人类的胸膛里。但在距今8.2万年前,人类显然克服了这个问题,至少,他们有能力手把手地将贝壳饰品传递到125英里的内陆地区了。以物易物开始了。

沿着海岸往东去

以物易物是改变世界的奥妙所在。套用H.G.威尔斯(H.G.Wells)的话 来说:“我们彻底抛弃了自己的营地,上了路。”在大约8万年前,现代智人征服了非洲的大部分地区,而且并未止步于此。基因讲述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除了非洲族裔,全世界所有人的线粒体和Y染色体中的DNA变异模式都说明,在大约65000年前,或者更近一些时候,一群人,为数大概只有几百个,离开了非洲。他们可能跨过了红海狭窄的南端,那儿的海峡比现在要窄得多。之后,他们散布在了阿拉伯的南海岸,跳过了基本上干旱的波斯湾,围着印度转了一圈,之后重新进入斯里兰卡,逐渐向下穿过缅甸、马来亚,顺着“巽他”(Sunda,当时包括现印度尼西亚群岛的大部分地区)大陆的海岸线,来到了靠近巴厘岛附近的一处海峡。但他们还不罢休。大约在45000年前,他们划着独木舟或木筏,跨越了至少8条海峡,最大的一条至少也有40英里宽,穿过了一片群岛,来到了撒赫尔大陆 (Sahul,即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结合的地方)的土地上。

这一从非洲到澳大利亚的伟大运动,不是迁徙,而是扩张。原先结成队伍的人在海岸线上靠椰子、蛤蜊、海龟、鱼和飞鸟为食,身体变胖了,人数增多了,于是他们又派出先遣队(或是流放爱闹事的人?)朝着东面寻找新营地。有时候,新移民不得不深入腹地,或是乘着独木舟,跳过别人已经占据的海岸线。

一路上,他们留下了一些以狩猎采集为生的部落后裔,一些后裔延续到今天,基因都未曾和其他族裔混杂过。在马来半岛,有个叫“奥朗阿斯利”(Orang Asli,意为“原住民”)的丛林狩猎采集部落,他们的样子很像“小黑人”(negrito),果然,他们的线粒体基因是从60000年前的非洲裔分支而来。在新几内亚和澳大利亚,遗传学同样讲述了一个毫不含糊的故事:当地土著民族在第一波迁徙过后,就一直孤立隔绝地生活在此。 最不寻常的要数安达曼群岛的土著人,他们有着黑色的皮肤和卷曲的头发,说一种和任何地方都毫不相关的语言。65000年前,他们的祖先和全世界其他人类的祖先分道扬镳,而这部分土著人的Y染色体和线粒体基因,就来自前者。至少,大安达曼岛上的加洛瓦(Jarawa)部落完全就是这样。附近北森提奈岛上的北森提奈人(North Sentinel),不愿意捐血——至少不愿意捐自己的。在这个至今仍然拒绝跟外界“接触”的狩猎采集部落,长得很好看的人——强壮、苗条、健美,全身赤裸,只有腰上围着一小条植物制成的带子——往往用如大雨般洒下的利箭迎接来访者。祝他们好运。

要抵达安达曼群岛(当时离缅甸海岸较近,但视线内是看不见的)和撒赫尔大陆,65000年前的移民们肯定是技艺纯熟的划船手。20世纪90年代初,非洲出生的动物学家乔纳森·金登(Jonathan Kingdon)最先提出 ,不少非洲人、澳大利亚土著、美拉尼西亚人 以及亚洲人暗示他们过去都曾航过海。对非洲大草原上的狩猎采集部落而言,纯黑的皮肤并不必要,克瓦桑人和俾格米人的皮肤相对就较为苍白,正好证实了这一点。但要是裸露在礁石上、海滩上,或者捕鱼的木筏里,最大限度的防晒就很有必要了。金登把这部分人叫做“班达·斯特兰洛帕”(Banda strandlopers),并相信他们是从亚洲回过头来征服了非洲,而不是反过来,但他早在基因遗传证据确认之前,就认为存在一个基本上靠航海为生的旧石器时代的种族。

人类顺着亚洲海岸的这一重大扩张(现称“海岸流浪者快车”,beachcomber express),目前留下的考古学遗迹几近于无,这是因为,当时的海岸线现在沉到了水下200英尺。那是一个凉爽干燥的时期,高纬度的地方覆盖着广阔的冰层,山脉上全是大型冰川。大陆内部的很多地区干燥、多风而寒冷,并不适宜居住,但低洼的海岸线上却点缀着淡水绿洲。海平面低,不光令更多泉水露出地表,还增加了地下含水层的压力,迫使它们在海岸线附近排水减压。顺着亚洲的整个海岸线,海岸流浪者时不时地会发现新鲜的淡水喷涌而出 ,汇成小溪蜿蜒流入大海。如果你足够心灵手巧,还能在海岸线上找到丰富的食物,哪怕是荒芜的海滩也不例外。所以,坚守海滩合情合理。

DNA证据证明,这些海岸流浪者到了印度之后,显然没隔多久就最终迁徙到了内陆,因为在40000年前,“现代”人从西面进入了欧洲,从东面进入了现在中国所在的地理区域。他们放弃了拥挤的海岸,恢复了原来靠打猎、采集果实和根茎为生的非洲做法。之后,他们又缓缓地往北迁徙到了长毛象、野马和犀牛徜徉的干草原,变得对打猎更为倚重。很快,他们碰到了自己的远房表亲,直立人的另一系后裔——尼安德特人,二者在50万年前曾有过共同的祖先。双方曾经走得非常近,以至于现代智人把尼安德特人身上的虱子都招惹到了自己身上(虱子的基因是这么暗示的 ),还通过杂交繁殖,获得了表亲们的一部分基因 。但他们还是无情地霸占了欧亚直立人的地盘,直到大约28000年前,尼安德特人的最后一个幸存者仰面朝天地死在了直布罗陀海峡。又过了15000年,一部分现代智人从亚洲东北部涌进了美洲。

他们不光擅长赶尽杀绝自己的远房表亲,对猎物也是一样。这种事情,从前的原始人种一直没有掌握好。最早的洞穴绘画艺术家,在32000年前的法国南部肖韦洞穴岩壁上绘画的那位,对犀牛极为着迷。更近期的一位画家,15000年之后在拉斯科(Lascaux)绘画,描绘的对象主要变成了野牛、公牛和马——因为那时候,犀牛在欧洲基本上已经灭绝了。起初,地中海附近的现代智人主要依靠捕猎大型哺乳动物来获得肉食。他们只吃动作迟缓的小动物,比方说,陆龟和帽贝就很受欢迎。可渐渐地,从中东地区开始,他们把注意力转向了更小的动物,尤其是繁殖迅速的物种,比如野兔、鹧鸪和小型羚羊。他们逐渐不再吃陆龟了。在以色列、土耳其和意大利的遗址,考古记录也讲述了同样的故事。

玛丽·斯蒂娜和史蒂芬·库恩说,出现这种转变的原因,在于人口密度增长太快,繁殖速度慢的猎物,如陆龟、马匹和大象等,供应不上了。只有繁殖速度快的各类兔子和鹧鸪,有一段时期的羚羊和鹿,才能承受得了这样沉重的狩猎压力。15000年前,这一速度变得更快了,大型动物和陆龟从地中海人的菜谱里彻底消失了,因为人类的围捕活动已经把它们赶到了灭绝的边缘。 (当代也有类似的例子:在加利福尼亚州的莫哈韦沙漠,乌鸦偶尔会猎杀陆龟作为食物 ,但只有在填埋垃圾场为乌鸦提供了足够的替代食物,加速乌鸦繁殖的时候,陆龟才会因为遭乌鸦捕食的增加而濒临灭绝。所以说,现代智人靠着野兔肉的维持,是很有可能灭绝猛犸象的。)

掠食动物完全把猎物消灭干净,这种情况其实是很罕见的。碰上猎物匮乏的时期,直立人和其他食肉动物一样,会出现人口减少;反过来,这就把猎物们从灭绝的边缘拯救了回来,之后直立人的数量再随着时间慢慢恢复元气。可这一回新出现的人则通过创新,走出了困境——他们可以调整自己的生态环境,继续发展壮大,直到把原来的猎物消灭得一干二净。人类在亚洲平原上吃掉最后一头猛犸象的时候,大概觉得这是碰上了难得的美味,从平常的野兔和羚羊上换个口味。随着现代智人改变策略,捕捉个头小、行动迅速的猎物,他们开始设计更好用的武器,反过来更好的武器又帮助他们在人口密度更大的条件下生存下来,当然,代价是更多种行动缓慢的大型动物走向了灭绝。随着大型猎物走向灭绝,捕猎对象变成了小型猎物——新型非洲人每扩张到一个地方,都是以这种模式为特征的。澳大利亚几乎所有的大型动物,从双门齿兽 到巨型袋鼠,在人类到来之后都很快灭绝了。在美洲,人类的到来,跟大量繁殖速度缓慢的大型野兽突然灭绝恰好在同一时期。再后来,马达加斯加和新西兰大型动物的大规模灭绝,也是在人类殖民之后不久的事。(顺便说一句,考虑到雄性猎人沉迷于捕猎最大的野兽,在部落里买来荣耀,我们真的该反思一下:人类的性别选择,是不是对动物的大规模灭绝也起到了些负面作用。)

咱们交换吧

与此同时,新技术流的出现也越来越快了。从大约45000年前开始,欧亚大陆西部的人逐渐革新了全套的工具。他们从圆柱形岩石的“内核”敲击出狭长、锋利的刀片——用这种技术做出的刀刃比用原来的方法制作的刀刃锋利10倍,但制造难度更大。到34000年前,他们用骨头尖端做成了矛,26000年前,他们做出了针。极大地提高了标枪速度的骨矛投掷器出现于18000年前。之后不久,弓箭也出现了。“小錾子”是用来钻针眼和珠孔的。当然,石器其实只是技术冰山露出的小小一角,木材技术才占主导地位,但木制品很早以前就腐烂了。鹿角、象牙和骨头也同样重要。现代智人在捕鱼、用网或陷阱捉野兔、制作袋子装东西时,肯定要用到植物纤维或皮革制成的细绳。

这些精湛技艺不仅限于有实用性的物品。骨头、象牙、贝壳、珊瑚化石、滑石、煤玉、褐煤、赤铁矿和黄铁矿都被用来制造饰品和器物。 德国的霍赫勒·菲尔斯(Hohle Fels)洞穴出土过35000年前用秃鹫骨头制成的笛子 ,福格尔赫德(Vogelherd)出土过32000年前用猛犸象牙雕成的小马,被打磨得光光滑滑拿来当挂件的。莫斯科东北部城市弗拉基米尔附近的露天居住点索米尔(Sungir),距今有28000年历史,下葬的人穿着衣服,衣服上装饰有上千颗精心雕刻的象牙珠子,甚至还出现了小轮子形状的骨头首饰。在梅泽里奇 ,出土了18000年前的黑海贝壳及波罗的海琥珀饰物 ,暗示着当时的贸易拉开了数百英里的战线。

这跟尼安德特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的石头工具几乎总是用从距离使用地点1小时行程的范围内找到的材料制成。 在我看来,这是一条重要线索:为什么随着起源于非洲的现代智人制造出类型越来越多的工具,尼安德特人还是只会制造手斧。没有交换,创新就不会发生。交换之于技术,正如性之于进化。它激发出了新奇的东西。随着持续的创新,出现了大量的人工制品,这还算不上是西亚现代人最值得注意的一点。8000~20000年前之间出现的发明创造,比此前数百万年里出现的发明创造还要多。按照今天的标准,它的速度显得非常缓慢,但按直立人的速度,这简直如同闪电一般。接下来的10000年里,我们还会看到更多创新的出现:鱼钩、各种器具、驯化的狼、小麦、无花果、绵羊、金钱。

如果你不是自给自足,而是为其他人工作,那么,花一些时间和精力改善技术是有好处的,你的技术日趋专业化也是有好处的。举个例子,假设亚当住在草原上,那里冬天有成群的驯鹿,而步行几天去海边,夏天就可以捕鱼。他可以冬天打猎,夏天迁徙到海边捕鱼。但这样的话,不光要浪费花在路上的时间,还有可能要冒着很大的风险闯入另一个部落的领土。他还得同时擅长做两种完全不同的事情。

反过来说,要是亚当坚持打猎,然后给沿海的渔夫奥兹一些干肉和驯鹿的鹿角(做鱼钩的理想材料)换回奥兹捕的鱼,他就以一种风险小又不太累的方式实现了饮食多样化的目标。他还买下了一份很划算的保险单。奥兹的日子会过得更好,因为他这下能捕到更多的鱼了。接下来,亚当意识到,他不用给奥兹生鹿角,而是可以给他已经做成鱼钩的干鹿角片。后者更便于运输,也能更好地捕到鱼。他想到这个点子,是因为有一次他去交易点,看到其他人在卖切成段的鹿角。又有一天,奥兹要他做带刺的鱼钩。亚当告诉奥兹,不妨把鱼晒干或烟熏,这样可以保存更长时间。不久,奥兹带来了贝壳,亚当买下来给自己喜欢的年轻姑娘做饰品。又过了一阵儿,连质量更高的鱼钩也卖不出好价钱了,亚当很郁闷,干脆把多余的兽皮鞣制成革,带到交易点。这下,他发现自己在制革方面更为擅长,于是就专攻制革,把自己的鹿角拿给部落里的其他人换对方的兽皮。诸如此类。

也许这都是我乱想的。毫无疑问,所有的细节全是错的,但我想说的关键是,通过交换,双方靠狩猎采集为生的人都得到了更多的机会:用肉换植物、用鱼换皮革、用木头换石头、用鹿角换贝壳……而且,石器时代的人很容易就能发现交换带来了互利,接下来,靠着进一步的专业化和劳动分工,他们放大了成效。交换最了不起的一点就在于,它有繁殖的性质:你做得越多,就有越多能做的,而且,它还引出了创新。

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为什么彼时彼地的经济发展没有加速走向工业革命呢?为什么进步在数千年时间里惊人的缓慢?我猜想,答案在于人类文化的裂变性质。人类有着很强的孤立能力,总是分散成互相对立的小群体。比如说,新几内亚有超过800种语言,有些语言的通行范围只有小小的数平方英里,只要过了某个地域界线,这边和那边的人就没法沟通了,就好像英语和法语那样。地球上至今仍有7000种语言,操每一种语言的人,都不愿意从邻居那里借用词汇、传统、仪式或口味。“文化特性的垂直传播在很大程度上不会引起人的注意,而水平传播则可能遭到怀疑和抵触,甚至引起义愤,”进化生物学家马克·帕吉尔(Mark Pagel)和鲁思·梅斯(Ruth Mace)说 ,“文化似乎很喜欢枪杀信使。”人总是尽其所能地切断观念、技术和习惯的自由交流,限制专业化和交换带来的影响。

李嘉图的魔术

配偶组合之外的劳动分工,很可能是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发明的。俄罗斯索米尔(Sungir)出土了两具28000年前的孩童尸体,他们身上穿着缀有上万颗猛犸象牙珠饰的衣服。人类学家伊恩·塔特沙尔(Ian Tattersall)认为:“说装饰得如此华丽的法衣是这两个年轻人自己做出来的,恐怕不大可能。更可能的情况是,他们社会里物质生产的绝对多元化,是不同个体专门从事不同活动带来的结果。” 索米尔象牙珠饰的雕刻者、肖韦洞穴绘制犀牛的画家、用岩石核心凿出刀刃来的工匠、编织捕兔网的工人——这些人或许全是专家,用自己的劳动同他人进行交换。有可能,自从现在智人在10万年前首次出现以后,人类的各个部落里就有了不同的角色。

这样一件专属于人类的事情,显然可以解释另一件急需解释的事情:创新的能力从何而来。 专业分工能带来专业的知识,而专业的知识带来了不断的改进。专业分工还给了专家们投入时间、设计全新劳动技术的良好借口。如果你只要做一把鱼叉,当然完全没必要先设计一种制造鱼叉的聪明工具,但如果你要为5个渔夫生产鱼叉,先把制造鱼叉的工具做出来,就合情合理而又节省时间了。

是以,专业分工创造并提高了依靠贸易获得收益的机会。奥兹捕鱼的时候越多,就越擅长捕鱼,捕捉每一条鱼所花的时间也越少。猎鹿人亚当制造的鱼钩越多,他就越擅长制造鱼钩,生产每枚鱼钩所花的时间也就越少。这样一来,奥兹这么做就很有好处了:把整天的时间都用来捕鱼,将所得的鱼给亚当几条,换他的鱼钩。对亚当来说,整天都用来制造鱼钩,通过鱼钩换奥兹的鱼,也是很有好处的。

更为奇妙的是,哪怕奥兹比亚当更擅长做鱼钩,事情也是一样。假设亚当是个笨手笨脚的傻瓜,一半的鱼钩都会做坏,但他在钓鱼方面更加笨手笨脚,连扔出绳子救自己的命都不会。反过来看,奥兹简直是个十项全能选手,他能毫不费力地做出骨头鱼钩,总能逮到一大堆鱼。然而,奥兹用鱼从笨手笨脚的亚当那儿换鱼钩仍然是划算的。为什么呢?因为靠实践,亚当至少做鱼钩比捕鱼更擅长。他用3个小时能做出一枚鱼钩,捕到一条鱼则要花4个小时。奥兹只要1个小时就能捕到一条鱼,但做好一枚鱼钩仍然要花掉他2个小时。所以,要是两个人都自给自足的话,奥兹要工作3个小时(2个小时制鱼钩,1个小时捕鱼)、亚当要工作7个小时(3个小时制鱼钩,4个小时捕鱼),才能捕到一条鱼。如果奥兹捕两条鱼,并用一条鱼从亚当那里换回一枚鱼钩,他就只需要工作2个小时了。如果亚当生产两枚鱼钩,并用一枚鱼钩从奥兹那里买一条鱼,那他只需工作6个小时。两个人的处境都比自给自足时要好过了,而且两个人都获得了1个小时的闲暇时间。

其实,上面的内容不过是我从石器时代的角度重新讲述了一遍股票经纪人李嘉图1817年定义的比较优势概念罢了。 他用的例子是英国用布匹换葡萄牙的葡萄酒,但论点是一样的:

英国的情况可能是这样的,生产布匹需要100个人一年的劳动,如果酿造葡萄酒的话,则需要120人一年的劳动。故此,英国靠着出口布匹来进口葡萄酒是有利的。在葡萄牙生产葡萄酒可能只需要80个人一年的劳动,而在该国生产布匹,则需要90个人一年的劳动。所以,该国出口葡萄酒而进口布匹是有利的。哪怕葡萄牙进口的商品在本国可以用少于英国的劳动量生产出来,这种交换仍然可以进行。

李嘉图定律在整个社会科学领域当中都是正确成立的,同时也出人意料。这样的命题仅此一例。这个概念极为简练,很难相信旧石器时代的人类要花那么长时间才把它琢磨出来(也很难相信经济学家们用了那么长时间才对它做出定义) ;同时,也很难理解为什么其他物种没能利用它。我们似乎是经常利用它的唯一物种,实在颇令人感到费解。当然,这么说并不完全对。进化发现了李嘉图定律,并将之应用在了“共生”上面,比如地衣类植物藻类与真菌的合作关系,又比如奶牛与瘤胃 中细菌的合作关系。物种内部同样存在这类现象,比如身体细胞之间、珊瑚群中珊瑚虫之间或者鼹鼠群之间鼹鼠们的交换。蚂蚁和白蚁取得的巨大成就(光是它们,就占了所有陆生动物总数量的1/3)毫无疑问要归结到劳动分工上。昆虫的社会生活不光建立在个体复杂行为的增加之上,“更是建立在个体之间实现专业化的基础之上。” 亚马孙雨林里的切叶蚁,一处巢穴里就可能聚集着数百万只,工蚁分化成四种不同的等级:小工蚁、中工蚁、大工蚁和超大工蚁。有一种切叶蚁的超大工蚁(又叫兵蚁),体重可以相当于500只小工蚁。

但其他物种和人类的最大区别在于,其他物种的群落都是由近亲组成的——哪怕是有上百万只蚂蚁的“城市”,也不过是一个巨大的家庭罢了。但繁殖这桩任务,人类可从来不委托专业人士,更别说什么女王了。人们有机会利用交换得到收益,而不用坐等自然母亲单调的进化之手,靠的全是技术。配备了合适的工具,人就能摇身一变成为士兵或工人(但女王也许还当不上),他随时都可以切换角色。你越多地做某件事,就能做得越好。15000年前欧亚大陆上的一个狩猎采集部落,不光按性别也按不同的个体进行劳动分工,其效率要比不进行劳动分工的部落大得多。假设部落里有100个人,有些人制作工具,有些人做衣服,有些人狩猎,有些人采集,还有个讨厌的家伙围着鹿头骨手舞足蹈,诵经、祈祷、念咒语,他大概不能增加整个部落的福利,但说不定他要负责观测天象,这样,等潮汐处在最低位置、到海里采帽贝风险最小的时候,他就可以告诉大家了。

诚然,现代智人的狩猎采集部落没有那么多劳动可供专业分工。在非洲卡拉哈里沙漠或澳大利亚的沙漠上,除了女人负责采集,男人负责狩猎,巫师负责祈祷作法外,每个部落里并没有太多截然不同的职业。但这些都是遗留在恶劣栖息地的简单社会。40000年前欧亚大陆西部相对肥沃的土地上,要是部落里的人数较多,工作范围较为多样化,每个部落里说不定也就发展出了更多的专业分工。肖韦洞穴里绘制犀牛的画家画得那么好(没错,考古学家认为大部分岩画都出自一个人的手笔),他必然有许多时间专门练习,不用去打猎。索米尔制造珠饰的工人肯定是按某种形式的工资来劳动的,因为他显然没有时间亲自去打猎。就连查尔斯·达尔文都设想:“远古人实行劳动分工,每个人并不直接制造自己的工具或陶器,而是由某些人专心投入此类工作,以此交换捕猎所得。”

创新网络

按人类学家乔·亨里希(Joe Henrich)的说法 ,人类通过仿效名人,在彼此之间学习技能,并因为犯错,在误打误撞间有所改良和进步,从而实现创新——这就是文化演进的方式。互相连接的人口基数越大,教师越是技能纯熟,碰上因为偶然失误而实现改进的概率也就越大;反之,连接的人口基数少,技能更容易在传递过程中一步步退化。因为依赖野生资源,狩猎采集部落的人口最多不过几百人,永远也不可能达到现代化的人口密度。这造成了一个重要的后果,它意味着狩猎采集部落能发明的东西很有限。几百人组成的部落最多只能维持数量有限的工具,原因很简单:工具的生产和消费都需要有个最小规模的市场。人只能学到有限的一套技能,如果一项稀罕的技能没有足够多的专家可供众人学习,这种技能就会消失。好的想法(通过骨头、石头或串珠所表现出来)必须靠人口的数量来维持和延续,否则,进步就无法立足,甚至转为倒退。

当代的狩猎采集部落接触不到人口众多的交易伙伴(比方说人口稀少的澳大利亚,特别是塔斯马尼亚州,还有安达曼群岛),他们的技术就陷入了停滞,较之尼安德特人好不了多少。现代人的大脑没什么特殊的地方,造就不同的是他们的交换网络——也就是他们的集体大脑。

技术倒退最突出的例子是在塔斯马尼亚。 这里有9个部落5000多名靠狩猎采集为生的土著人,隔绝地生活在世界尽头的一座小岛上。他们不光是陷入停滞、没能进步这么简单,他们根本是缓缓地逐渐退回了更简单的工具和生活方式当中,这纯粹是因为他们缺乏足够的人口数量来维持现有技术。人类在至少35000年前就抵达了塔斯马尼亚,当时该岛还跟澳大利亚本土连在一起。直到10000年前,两地仍然是连在一起的——偶尔也会断开一阵儿。但那以后,海平面上升,填平了巴斯海峡。打那儿以后,塔斯马尼亚人就陷入了隔离状态。到欧洲人第一次碰到塔斯马尼亚土著的时候,后者不光没有掌握大陆亲戚的许多技能和工具,还丧失了自己祖先曾经拥有过的不少技术。他们没有任何类型的骨制工具,比如针和钻,没有防寒的衣物,没有鱼钩,没有把手类工具,没有刺矛,没有渔网,没有投矛器,没有回旋镖。这些工具里,有少数是在塔斯马尼亚跟澳大利亚大陆隔绝之后才发明的(比如回旋镖),但大部分都是第一批塔斯马尼亚人制造且使用过的。考古证据说明,这些工具和技巧是一步步被无情遗弃的。举例来说,骨制工具先是越变越简单,到了大约3800年前,就完全被放弃了。没有骨制工具,就不可能把兽皮缝成衣物,所以,哪怕是在凛冽的严冬,塔斯马尼亚人也近乎赤裸,只在皮肤上涂些海豹油脂,在肩膀上搭层沙袋鼠皮。最初的塔斯马尼亚人大量捕鱼吃鱼,但到西方人接触后来的当地土著时,他们不光有3000多年都不吃鱼了,碰上有人给他们吃鱼,还感到很厌恶(不过,他们倒是很快活地吃着贝类)。

故事可不止这么简单,因为塔斯马尼亚人在陷入隔绝之后,还发明了几样东西。大约4000年前,他们弄出了一种极不可靠的独木筏子,用成捆的灌木制成,要么由男人用桨划,要么由女人(!)游着泳来推动前进。靠着它,他们就能到近海小岛上去捕鸟、猎海豹。筏子下水几个小时后就会解体沉没,所以没法用来跟大陆重新建立联系。这一创新太不理想,简直不足以证明规则的例外。此外,妇女们还学会了潜水到12英尺以下的地方,用木楔子撬开岩石逮龙虾。这是一项极为危险的累人工作,但妇女们居然很擅长,而男人是不参加的。所以,倒不是说当地根本没有创新,而是倒退完全压过了进步。

最先介绍塔斯马尼亚人退步的考古学家叫里斯·琼斯(Rhys Jones),他说这是一个“对思维进行慢性扼杀”的案例。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这个说法大概激怒了他在学术界的一些同事。塔斯马尼亚人单个的大脑毫无问题,但他们的集体大脑不大对劲。隔绝(也就是自给自足)导致了他们技术上的退化。之前,我说过劳动分工是靠技术实现的,但事实还要有趣一些。因为反过来说,技术同样是靠劳动分工来实现的:市场交换唤起了创新。

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为什么直立人的技术进步是如此缓慢,因为他们及其后代尼安德特人生活在没有交换的环境下(还记得吗,尼安德特人的石头工具都是靠步行1小时范围内的原材料制成的)。所以,每一个直立人部落其实就等于是一座虚拟的塔斯马尼亚岛,切断了跟人口更多的集体大脑的联系。塔斯马尼亚的面积跟爱尔兰的面积差不多。到荷兰探险家阿贝尔·塔斯曼(Abel Tasman)1642年登上该岛的时候,岛上有分为9个部落的4000多人,主要靠用木棍和长矛猎杀海豹、海鸟和沙袋鼠为生。这也就意味着,任何时候,全岛最多只有几百个年轻人在学习新技能。和其他所有地方的惯例一样,文化是靠着忠诚的模仿(偏向于模仿有名望的个体,即仿效专家,而非仿效最接近自己的父母或其他人)来运作的,这样一来,因为这样那样的不幸事故(比如最有名望的人忘记了或是搞错了关键性的步骤,又或者还没来得及教会徒弟就步入了坟墓等),某些技能就消失了。举例来说,假如由于海鸟数量繁多,有个部落很多年来都无须捕鱼,结果最后一个会制造捕鱼工具的人死掉了。又比如说,岛上能做出最锋利倒钩长矛的匠人还没带出徒弟,有一天却突然摔下了悬崖。人们继续用他做出来的倒钩长矛,几年以后,这些长矛都坏掉了,却再没有人会做新的了。学会一项技能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没有人负担得起从头学习制作倒钩。人们把心思都用在学习能够亲眼看到的技能上了。

一点一滴地,塔斯马尼亚人的技术越变越简单。最先丧失的是最难造出的工具和最复杂的技能,因为没有可供效法的师傅,它们最难掌握。正如亚当·斯密所说,工具其实是衡量劳动分工程度的一种尺度,劳动分工受市场化的程度所限。塔斯马尼亚的市场太小,维持不了太多的专业技能。 想想看,来自你家乡的4000多人沦落到一座小岛上,一万年以来与世隔绝,你认为他们能保存下来多少技能和工具、无线电话、复式记账?假设你们镇上有个人是会计。他倒是可以教年轻人复式记账,但这个年轻人,或者这个年轻人的徒弟,能一直把它传递下去吗?

澳大利亚的其他岛屿基本上也发生了跟塔斯马尼亚一样的事情。袋鼠岛(Kangaroo Island)和弗林德斯岛(Flinders Island)上,连人类居住过的痕迹都消失了,可能因为是与世隔绝数千年之后,人类灭绝了。 弗林德斯是座土地肥沃的岛屿,本来应该像天堂的,但它只能维持数百人的生活,因为人口基数太小,无法维持和延续狩猎采集所需的技术。提维人(Tiwi)5500多年来一直隔绝在达尔文港北部的两座岛屿上,他们积累的技术也出现了倒退,工具越变越简单。托雷斯的岛民丧失了制造独木舟的技艺,这使人类学家W.H.R.里弗斯(W.H.R.Rivers)不禁苦苦思索 “有用技艺之消亡”。看起来,要是太过隔离,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是死路一条。相比之下,澳大利亚大陆却维持着稳定的技术发展。塔斯马尼亚的长矛只有用火硬化过的木头矛尖,而在大陆上,长矛有可拆卸的矛尖,有石头倒钩,还有名为“武麦拉”(woomera)的投矛器。大陆上存在长途贸易,发明创造和奢侈品才能从遥远的地方运来,这也并非偶然。至少30000年前,贝壳珠饰就在澳大利亚大陆上长距离穿梭了。 产自北部海岸的珍珠和贝壳垂饰至少穿越了8个部落地区,到达了1000多英里以外的最南部,一路上越变越珍贵、越变越神圣。烟草类植物“佩奇拉”(Pitchera)从西部转移到昆士兰。最锋利的石斧从产地运送到了500多英里之外。

和塔斯马尼亚形成对照的是火地岛 ——面积并不比塔斯马尼亚大,人口也不多,天气更寒冷,环境不怎么好。1834年,查尔斯·达尔文登陆此地,岛上有两个种族的人,他们下鱼饵捕鱼,用网捕海豹,设圈套打鸟,使用钩子和鱼叉,有弓和箭,能制造独木舟和衣物——一切全都靠专业的工具和技能完成。火地岛的独特之处在于,它跟对面麦哲伦海峡的其他人群维持着相当频繁的接触,这样,要是技能丧失了,他们还能重新学习,又或者时不时地引入新工具。这只需要偶尔有人到大陆上去,防止技术倒退就行了。

近东地区的网络

这里面的教训十分深刻。自给自足状态几万年前就撑不下去了。没有庞大的人口交换思想和技能,就算是相对简单的狩猎采集生活方式也无法持续。这一概念的重要意义,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人类的成功,极大地取决于数量和联系。 寥寥几百人维持不了复杂的技术:交换是这个故事的关键组成部分。

澳大利亚大陆本身已经够庞大了,但它说不定也受到了这种隔绝效应带来的伤害。回想一下,45000年前,从非洲顺着海岸线朝东扩散至亚洲的现代智人先遣队就来到了这里。这种移民先遣队显然人数很少,而且肯定是轻装前进。很有可能,他们只带上了红海对面大本营里的少量技术。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澳大利亚原住民的技术尽管在其后的数千年里稳步发展,但相较于旧世界,还是少了很多功能 ,比如弓箭、石弩等弹射式武器,还有炉子。并不是他们太“原始”,或是智力上出现了倒退,而是他们来的时候,就只带了当时可用技术的一小部分,再加上没有足够密集的人口,故此也就没有演进出能够升级这些工具的集体大脑。

“塔斯马尼亚效应”还可以解释为什么从16000年前开始,非洲的技术进步如此缓慢而不稳定 。它说明了南非品尼高点、布隆伯斯洞穴和克拉西斯河口(Klasies River)等遗址所表现的现代工具周期性大爆发。尽管交换已经出现,但非洲大陆就像一块又一块互相点缀的虚拟塔斯马尼亚岛。按史蒂夫·香农(Steve Shennan)及其同事的计算,每当(打个比方)海鲜、淡水和肥沃的大草原结合得恰到好处,令当地人口出现大爆炸时,技术也会随着交换网络足以维持和发展的人口数量等比例地走向复杂,也就是说,跟集体智慧的规模保持等比例发展;一旦河流干涸、沙漠外延、人口崩塌或萎缩,技术就会退化。人类文化的进步是一项集体性的事业,它需要密集的集体大脑。

所以,30000多年以前西亚和近东地区出现的技术和文化传统大变革(也就是所谓的“旧石器时代革命”)大概可以用人口稠密来解释。随着狩猎采集生活方式一步步走向密集化、素食化,部落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亚洲西南地区的人处在了一个极好的位置上,比过去所有的人类种群都能积累更多的技术。互相联系的庞大人口意味着更迅速的渐进式发明创造——这一点直到今天依然成立,香港和曼哈顿岛就是明证。经济学家朱利安·西蒙(Julian Simon)就说过 :“说人口增长令收益递减太荒唐了,它引起生产力提高才是科学证明了的事实。”农耕就是这些发明创造之一,本书第3章便将以此为主题。

就让我们在这里打住狩猎采集这一章好了,不过,请记住塔斯马尼亚发生的一切。19世纪初,捕猎海豹的白人开始抵达塔斯马尼亚沿岸,没过多久,塔斯马尼亚人就热切地跟海豹猎人们做起了交易,证明10000多年的交流隔绝,丝毫未能减损他们天生的以物易物热情。海豹猎人们的狗最受追捧,因为猎鹿犬能轻松扑倒袋鼠。遗憾的是,塔斯马尼亚人竟然把妇女卖给海豹猎人们当性奴 来进行交换。等白人农场主到了以后,双方关系交恶,最终,白人找来赏金猎人捕杀当地土著,又把侥幸活下来的土著流放到弗林德斯岛,让他们在痛苦中自生自灭。 LQsDgQH3fB99FWotzp4P8w3eD+N4IMM6PIActWgU1rlY5qVACq/n1Mklk31Msc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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