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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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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的挖掘只是其价值的一个方面,更大的价值在于数据的交换/分享所创造的价值。这是因为,一方面,数据与物质不同,它具有很强的复用性。而且大多数情况下,数据被分享得越多,其价值也越大!另一方面,既然知识必然地分布于不同的个人和组织之中,那么唯有通过分享和交换机制让大数据流动到有相关知识的个人或组织那里,才能够挖掘出它的价值。由特定的分享/交换机制所连接起来的企业之间(B2B)以及企业与消费者之间(B2C)的协作,才能让大数据在流动中发挥巨大价值——阿里集团将其定位为“数据分享的第一平台”、“相信别人更聪明”。
网状实时协同与数据的交换/分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果说前者更多的是体现了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合作机制,后者则更多的是一种核心的实现过程与路径。数据要实现其价值,就需要流程的流动(网状实时协同),而流程的流动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数据的交换/分享。
如前所述,在工业时代的供应链——一种小规模的协作里,其内部信息和数据的协同已经存在着很多困难,信息时代要构建一个立体、多维、大范围的数据交换和分享机制,就更为不易了。目前可见的是,消费者在信息消费领域已经实现了大规模的网状协作,如微博、文库、搜索、维基百科等。企业在实物商品领域的大规模网状协作虽然较此远为困难,但也不是不可预期。
从根本上来看,互联网和云计算的根本优势就在于能够支撑起大规模、社会化的协作。随着企业越来越走向开放化,其边界将发生漂移, 原本被企业各自IT系统锁定和凝固于企业内部的商业流程,或只存在于中小范围的供应链里的商业流程,将被释放到一个可以实现大规模协作的商业平台上。 来自消费者的大数据的流动,将荡涤一处又一处的篱笆,企业之间的流程“防火墙”将被数据的流动所冲击,商业流程的大规模协作也将借助数据广泛地实现“快速融化–流动–组合–凝结–再融化……”。而过去ERP等管理软件的基本思路,则着眼于把企业外部的所谓最佳实践、最优流程以软件方式固化下来,并让企业费力地穿上这件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合身的“衣服”。这固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效率,但其基本逻辑无异于向企业内部倾倒“混凝土”。“上ERP是找死,不上ERP是等死”的说法反映的正是这种窘境。时至今日,商业环境越来越复杂多变,这种对“结构化的最优流程”的追求,根本不能让企业足够灵活地去满足互联网时代的个性化需求。
大数据的利用才刚刚开始,实物商品领域里数据的交换/分享还仅仅是一个雏形。展望未来,一个更加“自动化”的商业世界值得期待。如果说“机械化”曾经在一个又一个领域一点点地确立了自动化商业系统的“肌肉”,那么我们今天正在感知到的则是“数字神经系统”的真实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