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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幕至死方休3

那是安瑶的脸。至少,是个跟安瑶一模一样的女人的脸。同样的鹅蛋脸,尖尖的下巴,同样的妩媚的凤眼,同样的丰满的嘴唇。只是照片上的女人的眉毛,修成了又细又弯的形状,而安瑶的眉毛,则是这两年流行的略显杂乱的向两侧斜扫的较粗些的眉形。

钟辰轩的目光停留在照片右下方。那里题着一句词。

“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有两个小字,“安然。”盖着一个鲜红的篆字小印,钟辰轩皱着眉头看了半天。后一个字,应该是个“之”字,但前一个蝌蚪字,他却认不出来了。他正想再看看,突然,他的眼光被照片下方一张供桌上放着的东西吸引住了。

供桌上放着几个木制的盘子,盘子里有一些早已腐烂得不成样子的果子。还有一个青瓷的花瓶,里面插着一束干花。钟辰轩依稀分辨得出,那束干花原来应该是一束玫瑰。而且,是一束红色的玫瑰。

在花瓶和木盘之间,有一盏油灯。铜制的灯座,因为年代久远,灯座上锈迹斑斑。这盏灯模样有些奇怪,普通的油灯顶部都是平的,这盏油灯却像是一个碗一样。盛油的碗里,自然也早已没有油了,只是有些黑黑的污迹,大概是当年残留下来的油迹。

钟辰轩觉得有些奇怪。这间屋子里的东西虽然古旧,但都是相当精美的。只有这盏油灯,就像是那个年代的普通人家里用的一样。这间屋子的主人——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钟辰轩不由得朝那张挂在墙上的照片瞟了一样,一定是个奢华而风雅的女人。那时候流行的,应该是“洋货”,漂亮华丽的水晶灯,而不是这样一盏铜制的油灯。

钟辰轩在衣袋里摸了摸,摸出了一个打火机。他不抽烟,平时也不会带打火机,但今天因为算是来“探险”的,所以顺便带上了。他按了一按,火机燃起了小小的一团火苗,他把火机慢慢地凑近了那盏油灯。

他的手指接触到那个油碗时,突然有种奇怪的发冷的感觉,好像是一股冷风自身后灌了进来。那油碗给他的感觉也很奇怪,冰冷的,坚硬的,但却绝不是铜。他还来不及多想,程启思的声音在他身后不远处,冷冷地响了起来:“你在这里做什么?”

钟辰轩一时间连呼吸都几乎停止了。他手里的火机,“啪”的一声落到了地板上。他有些僵硬地转过头去,看到程启思正站在门口。程启思并没有拿手电,只是用手机屏幕在照亮。钟辰轩记得,程启思用的手机桌面跟“海洋”有关,很漂亮,是一种幽幽的蓝色。但在这时候,那种幽蓝色,在一团漆黑里,却是种近于恐怖的颜色,尤其是把程启思的脸和眼睛也映成了蓝幽幽的颜色。

“我……”钟辰轩不知道如何解释,他没有想到程启思会放下不舒服的安瑶,冒这么大的雨赶回来。他也实在无法解释,自己怎么会站在人家家里上着锁的阁楼里面。这跟一个入室盗窃的小偷的行径,并没有两样。

“你真是太好奇了。”程启思的声音很冷,很清晰,刺着钟辰轩的耳膜。“你看到了那盏……灯?”

程启思在说到“灯”那个字之前奇怪的停顿,让钟辰轩脑子里像是划过了一道闪电。他觉得像是被一盆冷水从头浇到了脚,整个人仿佛都浸在了冰水里。他的目光,再次投到了那盏锈迹斑斑的铜灯上。

他终于想起来,那个光滑的“油碗”所带来的奇怪的触感,以及自己那种莫名的不寒而栗的感觉,来自于何处了。

钟辰轩不由自主地向后一退,撞上了供桌,青瓷花瓶落在了地上,摔碎了。盛着供品的雕花木盘也掉了下来,但那盏铜灯,却还是牢牢地立在原处。也许,是用什么东西,比如几颗特制的钉子,将它固定在了那里?钟辰轩想到这一点的时候,脑子里又浮现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景象,这让他更觉得如同置身冰窖一般。

“看你的表情,你已经知道那盏灯是怎么回事了。”程启思朝他走近了一步,眼睛里依然带着那种冷得像结了冰的表情。钟辰轩跟他认识这么长时间了,程启思并不是没有发脾气的时候,但他从来没有见过程启思这样的表情。钟辰轩几乎觉得,自己已经不认得眼前这个人了。他想再往后退,但背后已经是墙壁。

“启……启思,你想干什么?”

“我想干什么?”程启思慢慢地重复了一遍。他一步一步地向钟辰轩走过来,越走越近,已经走到了钟辰轩的面前。“你说呢?”

钟辰轩的手电早已落在了地上。晕黄的一圈灯光,射在墙上,他隐隐地能在程启思的瞳仁里看见自己的脸,分明地写着惊惧。程启思突然朝他伸出了手,钟辰轩爆发了一声大叫,,将程启思一掀掀开了,沿着楼梯冲了下去。

客厅的大门没有关,冷风和暴雨正朝客厅里灌进来。钟辰轩冲出门,一直冲到了别墅外面。他一眼就看到安瑶那辆红色的车停在门口,车门是半开着的。看来,程启思也是急匆匆地上来的,他甚至忘了关上车门。钟辰轩朝里一看,车钥匙都扔在座位上。

钟辰轩刚上车,就看到程启思的身影出现在了那条玫瑰花间的小径上。

“辰轩,你这是要做什么?下车!”程启思对着车的方向大叫,他已经看到了钟辰轩上了车。这时候又是打雷又是下雨,甚至还在闪电。“你别走,下来!辰轩,这么大的雨,你要去哪里?”

钟辰轩终于把车发动了,他猛踩了一脚油门,车转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险些把刚程启思撞倒。他不顾一切地开着车,向别墅区的大门冲去,八十码、一百码、一百二十码……安瑶这辆车的性能很好,但是这里的道路是曲曲弯弯的,很有点曲径通幽的味道,钟辰轩已经提到了上高速公路的速度,又在暴雨里,一不小心就会出车祸。

“辰轩,你疯了!快停下来!停车!”程启思的叫声,透过雨帘传了过来。钟辰轩充耳不闻,疯狂地开着车,向外冲去。

他已经知道了那盏油灯是用什么做的。没错,油灯的底座,确实是铜制的,但油灯上面盛油的碗,却不是铜的。

那是用人的头盖骨做成的!因为职业的关系,钟辰轩接触过足够多的尸体,甚至包括足够多的白骨,他决不会怀疑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判断力!那不仅是人的头盖骨,而且还是年代久远的人骨。这盏油灯,一定曾经发挥过它原本的作用:照明。头盖骨上黑色的污迹,可能是灯油,可能是铜锈,可能是人血,甚至可能是……人油!

雨越下越大,铺天盖地。钟辰轩机械地加快了车前窗上的雨刷速度,看着雨刷飞快地扫来晃去,不停地试图把溅在车前窗上的雨迹清除掉,但视线在下一个瞬间又再次模糊了。

他已经把车驶出了别墅区。

他已经把那个“玫瑰园”远远地抛到了后面。

钟辰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了。他这时才发现,自己昨晚停车的地方,是在海边。雨后初晴的海边的清晨,美丽得出奇,蓝宝石一样的海面,泛着一点一点金光。钟辰轩用力摇了摇自己的头,他的头还像是灌了铅一样。但是洒落在海滩上的阳光,能够彻底驱散黑暗。钟辰轩回想起昨天夜里的事,几乎怀疑是一场噩梦。

他的手机在振动。钟辰轩伸手把手机摸了出来,一看,上面至少有几十个未接电话,都是程启思打来的。钟辰轩望着手机上跳动的程启思的头像,犹豫了半天,终于按下了“接听”键。

程启思的声音立即在电话那头响了起来,焦急无比。“你总算是肯接电话了!昨天晚上我一直给你打,打到现在……你在哪里?没出什么事吧?”

“……我没事,在车上睡了一夜。”钟辰轩推开车门,自车里走了下来。他一直关着车窗,这时呼吸到海边那带着点咸味的新鲜的空气,整个人都觉得精神一振。

“你在哪里?”程启思重复地问。听到钟辰轩没有反应,程启思不耐烦了。“究竟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你以为我要怎么样?你以为我要杀人灭口?我真是服了你了!告诉我,你在哪里。你不相信我,就先打电话,告诉莫明,告诉任羽,你跟我在一起。或者,你开车回局里,我们到那里见面怎么样?”

“……我在靠近听潮苑的海滩上。你要找我,就过来找吧。”钟辰轩说完这句话,就“啪”的一声把手机扔回到了车里。他在海滩上找了块石头,坐了下来,望着海水发呆。他也不知道在那里坐了多久,直到程启思一脸焦躁地出现在了他身后。

钟辰轩回过头,看着程启思。“你来得真快。”

“还快?”程启思说,“你只说海滩上,这一带的海滩那么宽,我都把这一带跑遍了,跑得我现在都还在喘气。”他重重地在钟辰轩对面的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你犯什么病?昨天莫名其妙就跑掉了,我在后面怎么叫你也不理。我找了你一晚上,你知道不知道?你把车开得那么快,很容易出车祸的!”

钟辰轩缓缓地说:“我也那么觉得……现在想起来,昨天没有出车祸真是万幸。”

程启思盯着他,问:“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钟辰轩突然地笑了。“在阳光下,你要我害怕,我也未必害怕得起来。可是,昨天夜里,你忽然地出现在我身后,刚好一股阴风灌了进来,那一刻我真的觉得恐惧,于是,我几乎没有思考的余地,就冲出去了。刚好看到安瑶的车子停在门口,我想都没想,就上车了,开走了。”

他望着程启思,在清晨的阳光下看起来,程启思脸色很憔悴,眼里有种莫名的焦虑。“好了,我承认,昨天晚上,什么都不对了,包括我自己。我只能归于……那阁楼里不可名状的某种气氛,以及……那盏……那盏……”

程启思接过了他的话头。“那盏用人的头盖骨做的铜灯,是吧?我也想着你是认出来了,所以连你都吓得跑掉了。那又怎么样?你不会以为是我干的吧?”

钟辰轩摇了摇头,他的眉宇间又露出了那股思索的神色。“当时我没有想,什么都没想,一切都是本能而已。刚才我坐在这里等你的时候,我又把那阁楼里的一切连起来想了一遍。那张老照片,看年代,应该是民国时期的照片了。照房间里的陈设看,是一个女人的闺房,可是,供桌却是为她而设的,没有牌位,只有一张照片……她一定在很早以前,就已经死了?她是谁?”

程启思换了个方向,面对着大海。这一回,他没有回避钟辰轩的问题。“安然。”

“安然?……”钟辰轩重复了一遍。“她是安瑶的什么人?”

“具体她们算是什么亲戚关系,我也说不上来,应该是堂亲吧。但是,安然和安瑶,却长得一模一样,像到可怕。”

钟辰轩说:“遗传,有时候确实是很可怕的东西。昨天我看到照片的时候,真是吓了一大跳,那活脱脱就是安瑶。如果让安瑶穿上同样的旗袍,烫同样的发式,描上同样的眉形……没有人能够分辨得出来她们两人的。”

程启思望了他一眼,眼光却很古怪。“你不要这么早就下判断。我话还没有说完呢。这是个很长的故事,你确定,你要听?而且,这也是个怪力乱神的故事,我一直不知道应该还是不应该相信。”

钟辰轩回答:“我从来不知道你相信怪力乱神的事。”

程启思耸了耸肩。“那你总该听说过在某些教派,有将人皮制成鼓,或者是用人的腿骨或者头盖骨制成法器的事么?这些事,在以前一直非常普遍,信徒们认为用人的身体的一部分制成的法器特别神圣,他们有可能会挑选纯洁的处女,甚至某些……呃,高僧,在死后还会用贡献出自己的身体。”

他的声音里,明显地带着不满甚至谴责的口气,钟辰轩笑了一下。“听起来,你似乎并不相信。”

“我从来不相信,把所谓神圣的信仰建立在人们的愚昧之上,会有什么意义。”程启思说,“不过我想说的不是这个。我想说的是,其实,在民间,也有人会这么做。看过一部叫《人皮灯笼》的电影么?一个女人的灵魂被封存在用她背上的最美的一块人皮做成的灯笼里,她永世不得转世投胎,自然也永世不得超生。这是比死更痛苦和更漫漫无边的惩罚……如果这个世界还有超越死亡的东西的话。”

“好像看过。”钟辰轩有点诧异地说,“但那是个鬼故事。我……我不相信这会发生在我们活着的这个世界里。难道你相信么?”

程启思不答反问。“你这段时间住在玫瑰园里,听到过什么奇怪的声音么?”

钟辰轩的心里砰地跳了一下。“……听到过。就在阁楼里,半夜的时候,不断地传来脚步声,就好像是有人睡不着觉,在房间里来回地、反复地走动一样。一个女人的叹息声,哭泣声,呻吟声……还有女人唱戏的声音。只是,我不懂戏,我不知道她到底唱的是什么。”

“我也听到了。”程启思说,“那幢房子虽然是我的,但我从来没有在那里住过,自然在从前也没有听到类似的声音。昨天,在你离开之后,我又返回去查看了那间阁楼,里面除了你和我的脚印,再也没有别人的脚印,只有积得厚厚的灰尘。”

他的唇角,忽然泛起了一个奇怪的笑容。“就跟当年一模一样。”

钟辰轩再次发问:“究竟曾经发生过什么?”

程启思把一个陈旧的笔记本,交给了他。“你可以自己去找答案。”

钟辰轩迟疑地看了看手里的笔记本。那是一个七八十年代常见的本子,显然是有人不断地在翻阅它,连硬壳都被翻得破损了。他再抬头去看程启思,程启思却已经转过头去看海了。

他翻开了那个笔记本。扉页上,盖着一个朱砂的印章。

“行止”。 LKvy8X7Vb8PXCtjve3WNRkF470Q506b6M6ISP2fZTEf2ZNHptQilNPgNc2QCsw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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