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辰轩跟程启思认识时间已经不短了,但他却从来没有到过程启思的那一个“家”。程启思连提都没有对他提过。
那是一座很英伦风的别墅,占地很宽,有一个很大的花园。花园里只有一种花,就是玫瑰。玫瑰只有一种颜色,就是红色。钟辰轩对花的了解并不多,程启思在来的时候曾淡淡地提过一次,说这种玫瑰叫波旁玫瑰,钟辰轩看他并不愿意对此深谈,当然也不会去多问。
钟辰轩知道,这种叫作“波旁玫瑰”的红玫瑰是相当著名的品种。它是红玫瑰(红玫瑰原产于法国,是大部分混种玫瑰的老祖宗)与中国玫瑰的混种,波旁玫瑰很美,也有很名,但是,一个占地这么大的花园里,全都是怒放的红玫瑰,一眼望去,白色的别墅就像是被淹在一个鲜血聚成的湖泊里。的确,那是美丽的,某种带着诡异和妖艳的艳丽,但这两种对比鲜明的颜色会极大地刺激着人的神经。
你见过有人把自己的卧室装修成鲜红色么?你愿意睡在血一样的被褥之中么?那可不是代表着喜庆的中国红,而是血一样的鲜红,凄艳如传说中开在彼岸的曼珠沙华。
钟辰轩这天开车到玫瑰园来的时候,远远地看到那幢纯白的别墅静静地矗立在鲜红的玫瑰花海里。他停下车,在那里注视了好几分钟。玫瑰其实并不适合一丛丛地长在花园里,因为会给人一种杂乱无章野性难驯的感觉。钟辰轩居然一瞬间想到了凡高著名的《向日葵》——在他的笔下,普通的向日葵也有了怪异的灵性,怒放而带着某种仿佛在微微颤动的淫猥的感觉。它是粗野的,甚至带着某种悍然的生命力。
这里的玫瑰也一样。如果将它剪下来,插在花瓶里,摆在房间里,这种野性而生机勃勃的美就会悄悄消失。那是另外一种美——静止的,照片一样端庄的美丽。
钟辰轩又想到了费西的办公室墙上挂着的那幅画,文若兰画的玫瑰。
程启思自己几乎是不来这里的,但请了花匠来打理花园,钟辰轩相信,程启思对于玫瑰,知道的不会比自己更多。他很想知道,程启思对于波旁玫瑰的执念来自于何处。作为一名职业的心理专家,分析一个人的个性,或者说是看透他的内心世界,几乎已经成了钟辰轩的本能。但除了职业性的本能之外,人还是一个社会人。直白地说,你住人家家里,人家非常热情地招待你,你还想一再去探人家的老底,这就违反了基本的社会准则了。这一点,钟辰轩还在学习中。
他叹了口气,把车开进了车库。别墅里没有人,大概安瑶出去玩了。钟辰轩看到过几次她跟不同的男人在一起。他并不奇怪,安琪拉在国外的时候就是如此,她的美丽总会招蜂引蝶。他偶尔会过来看安瑶,有时候跟程启思一起,有时候一个人。程启思算得上是个热情的人,也是非常会做人,但他对这个表妹,总有些说不出来的回避,让钟辰轩觉得好奇。
钟辰轩走进别墅之后,惊奇地发现,每个房间里的花瓶里都插上了玫瑰。每个花瓶里,都只有一枝玫瑰。
蓝玫瑰。
这个世界上,并没有蓝色的玫瑰。所谓的蓝玫瑰,或者是流行的叫法,“蓝色妖姬”,其实只是一种白玫瑰。最早的“蓝色妖姬”来自于荷兰,它是用一种对人体无害的染色剂和助染剂调合成着色剂,等白玫瑰快到成熟期时,把它切下来放进盛有着色剂的容器里,让花像吸水一样,将色剂吸入进行染色。
钟辰轩从花瓶里取了一枝蓝玫瑰。他看不出有染色的痕迹,当然,如果能看出来,这蓝玫瑰大约也不用卖了。
“你是谁?”
一个男人的声音在他身后不远处响了起来,沙哑,并不好听。钟辰轩又吃了一惊,虽说他没有关门,但在别墅外面就有大门,必须要密码才能打开。回头一看,一个穿了件劣质的花格子外套的中年男人,正站在他后面。钟辰轩依稀地觉得,这个男人跟程启思和安瑶,都长得有点相像。
那男人对着他咧开嘴笑了一下。他的两颗门牙都缺掉了,只剩下了两个黑洞。他的肤色是暗黄的,黑中带黄,眼珠也带着黄褐色,那是一种不健康的颜色。
“你又是谁?”钟辰轩反问,那个男子脸上的笑容更欢悦了。
“我是启思的舅舅,安远。你是启思的朋友吧?”他注视着钟辰轩,看了好一会,视线落到了钟辰轩手里拿着的蓝玫瑰上。“为什么是蓝玫瑰?不应该是蓝玫瑰的,应该是红玫瑰,就像花园里那些美丽的波旁玫瑰一样。”
“我从来没有听启思提过他还有个舅舅。”钟辰轩说。
安远笑了。“如果你有一个我这样的舅舅,你也会不愿意对别人提起的。不过,启思人不错,很大方,我找他借钱,他从来没有说过不字,也根本没想过要我还。他不喜欢玫瑰,可他还是在花园里种满了玫瑰,即使玫瑰也总会一朵朵枯萎。”
他说完这句话,就在一张舒适的锦缎面躺椅里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半杯酒。水晶雕花的杯子,透明得像水一样清澈的伏特加。安远几乎是满足地啜了一口。“现在,只有在这个地方,我才能喝到好酒。”他又大大地喝了一口,这一口把杯子里的酒都喝完了。他仰靠在椅背上,低低地哼起了歌。
他哼的是《夏日里的最后一朵玫瑰》。令钟辰轩惊讶的是,这个看起来潦倒的男人,却有相当纯正的英文发音。
“你经常来这里吗?”钟辰轩问,“这玫瑰园,以前住的是谁?”
安远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这次是满满地斟上了一杯。“你太好奇了。好奇心太多不是好事情。你一定去过阁楼,是不是?”
钟辰轩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他确实曾经在那上了锁的阁楼门前徘徊过,自从安瑶搬到玫瑰园来,他也在这里住过几晚。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总是听到从顶楼有奇怪的声音传来。有人在那里不停地踱步,有时快,有时慢。还有叹息声,有时候是男人的声音,有时候是女人的声音。有时候会有歌声,女人的歌声,凄婉的,哀伤的。钟辰轩对于中国的戏曲知之甚少,他只知道这个女人唱的是中国传统而古老的戏曲。但他听不出来,究竟是昆曲,京剧,越剧,还是黄梅调。他甚至听不懂她究竟唱的是什么。
这座房子里,最多也只有安瑶和自己两个人,有时候会多出一个程启思。钟点工不会在这里过夜的。钟辰轩对安瑶知之甚深,她也是完全欧化的女孩,她喜欢歌剧,喜欢芭蕾,喜欢莎士比亚,喜欢拉辛……但她对中国戏曲的了解,几乎是一片空白,连看到川剧的变脸吐火都要大惊小怪。那么,唱歌的女人是谁?叹息的男人又是谁?
“没有。”
安远笑了,他一定曾经是个美男子,十分端正的五官还依稀能看出年轻时候的模样。但他现在只是一个酒鬼,也许他走进来的时候是清醒的,但这时候他已经开始醉了。
伏特加不是啤酒。
“不要进去,千万不要进去。那里……”他的声音更低了,脸上的神情也更神秘了,“有鬼。一个女鬼,你没有听到她唱歌么?她一直在唱,她走到哪里都在唱……她唱得真好听,是不是?”
钟辰轩点了点头。“是的,很好听。她唱的究竟是什么?她又究竟是谁?你一定知道,对不对?”
“她……”安远喝了大半瓶伏特加,口齿已经有些不灵便了,钟辰轩非常耐心地等待着他的回答。
可是,安远的手机很不合时宜地响了。安远看了一眼手机,扔下了一句:“啊,启思过来了。他叫我出去。”
钟辰轩看着安远摇摇晃晃地跑远了,喃喃地说了一句:“女鬼?……
忽然之间,他听到“砰”的一声响从花园那边传了过来,跟着就听到了重物坠地的声音。钟辰轩一怔,急急地走出客厅,穿过了花园。
安远面朝下地倒在地上,钟辰轩吃了一惊,正准备过去察看,就看见程启思从别墅的大门走了进来。
“辰轩?出什么事了?”程启思话还没说完,就看到了安远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程启思有点不耐烦地叹了口气,正打算把安远扶起来,钟辰轩就阻止他说:“别碰他。”
“怎么了?”程启思问,“他难不成又是喝醉了……”
钟辰轩伸出手,在安远的颈部按了片刻。“不是喝醉了,是死了。”
他盯着程启思看,程启思这时的表情实在是相当惊愕。“死了?”
程启思又低下头看了一眼安远,安远的额头上有一块老大的伤,很明显是刚才受伤的。“他旁边只有玫瑰花。难道玫瑰花刺能在他头上留下这么大一块伤,还立刻死亡?”
钟辰轩说:“当然不是。他应该是中毒了。”
程启思的表情更古怪了。“中毒?”
钟辰轩扬了扬下巴。“你看他身边那些玫瑰花被压折的样子,照我看,他是重重摔下来的。我也听到了重物落下来的声音——他摔倒了。正好是他跑出来的时候,就毒发了。”他又朝旁边的花架看了一眼,“上面有血迹,他应该是撞在花架的横梁上了。”
“这么快?”程启思说,“他出来多久了?”
“很明显啊,氰化钾中毒,看他脸色就知道。”钟辰轩说,“虽然氰化钾都快被小说和电视剧用烂了,但它确实是最有效也来得最快的毒药之一。而且,它相对好找。难不成毒在那酒里面?”
程启思说:“什么?”
“他刚才喝了半瓶伏特加。”钟辰轩一边想,一边说,“不,也不可能。那酒是他刚打开的,而且,如果氰化物在酒里面,他还没出来应该就毒发身亡了。”
程启思皱了一皱眉:“你跟他说过话了?你们怎么会在一起?”
“我也想问你啊。”钟辰轩盯了一眼程启思,说,“我刚进去不久,他就来了,我完全
没留意到。他怎么进来的?”
程启思说:“我告诉他密码的。他说想来看看。”
钟辰轩也一皱眉,说:“一座空房子有什么好看的?你不觉得安瑶在这里住,他有密码,很不方便?”
程启思大约也觉得失言,不经意地说了一句:“哦,这是以前的事了,我根本就忘了他有这里的密码了。你再说一说,刚才发生了什么?”
“我正在房间里的时候,他突然就来了,像个幽灵一样,我完全没注意到他进来。”钟辰轩回答,“我们本来在一起说话,说得好好的,你给他打电话,他就朝外面跑了……当我赶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了。”
他留意地看着程启思的表情,程启思的脸上有困惑,有一丝丝的担忧,但却丝毫没有悲伤。程启思对这个舅舅,就没有一点一滴感情么?至少,钟辰轩从来没听他提起过自己还有一个舅舅,就像程启思从来没有提起过安瑶一样。
钟辰轩试探地问:“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
“等一等。”程启思盯着他,问,“这个人还跟你说了些什么?”
“没什么啊。”钟辰轩扭过头去,把话题扯开了,“玫瑰园太远了,他们从市区过来,怎么着也要半个小时以上了。你在这里看着现场啊,别让人动了,我去附近看看有没有什么可疑人物。”
大约半个小时后,警车终于呼啸着赶来了。李龙宇从警车上下来,对着那别墅看了几眼,“你们两个怎么会在这里?这房子是……”
任羽也从警车上走了下来。一看到任羽,程启思就头痛,他是真的跟任羽两看相厌。任羽这时候倒没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而是放在了尸体上。他戴上手套,小心地检查着安远的尸体。“这才刚死没多久啊。”他的眼光向旁边的别墅巡视着,“这是谁的房子?”
程启思不得不说了一句:“这房子是我的。”
莫明嘿了一声。“启思,我知道你有钱,但也没想到你这么有钱!这么大一幢别墅,谁住啊?”
陈了也啧啧地说:“启思,你是不是在这里金屋藏娇啊?”
程启思大声说:“有完没完?先去看死人!”
陈了戴了手套,去检查安远的尸体。“不就是吸毒的?氰化物中毒看来是没跑了,虽说他死在花园里而不是密闭的空间,那个什么,人人都知道的苦杏仁味是闻不到了。看样子,是毒发的时候摔了下来。头上那伤没什么大关系,不会是致死的原因。……他死了没多一会啊,辰轩,准确时间是多久?”
钟辰轩想了一想,说:“大概四十分钟之前吧。他本来在跟我说话,接了个电话,就出去了。大概两三分钟后,我听到了有人重重摔在地上的声音,就出来了。但我从客厅通过花园到正门,就算是跑,也要半分钟,这花园的路修得弯弯曲曲的,又栽了不少花,我不到正门,看不到他的尸体的。”
任羽听着他跟陈了的对答,这时候问道:“你看到他的时候,他就是这个姿势?”
钟辰轩点了点头,说:“对,就是这样,脸朝下地趴在玫瑰花丛里,身边的花都被压断了。”
任羽又问:“那时候他已经死了?”
钟辰轩说:“对,已经死了。”
任羽继续问道:“然后呢?”
程启思没好气地说:“然后我就到了!”
任羽一脸狐疑,又看向了钟辰轩。“是吗?就这样?是你们约了这个人来这里……”
钟辰轩还没来得及回答,就看着一辆红色的轿车飞快地开了过来,“刷”的一声停在了身旁。安瑶打开车门,从车上慢吞吞地下来,几乎像是个模特在亮相。一群人就直直地盯着她看,先看到她很细很高的银色鞋跟,然后是一段匀称而完美的蜜色的小腿。她穿了件大领口的白色衬衫,一条五颜六色的大圆裙,头上绑了条彩色的丝巾。她的一头棕褐色的浓发,和裙裾一起在风中飞舞,美得几乎是令人窒息的。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安瑶看着一大群人围在这里,诧异地说。任羽盯着她,目光就粘在她脸上了,过了好一阵,才开口问道:“你……住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