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哈哈地笑了起来。“不一定啊,也不一定就是我们认为珍贵的东西。每个人心里的标准不一样。对他们而言,也许一束花,一颗不值钱的什么石头就是宝物。重要的是诚心嘛,是有那个愿心。当然,也真有宝物的,我记得有一次,我看见过有个人带着一株红珊瑚,啧啧,那个颜色啊,鲜红透亮,真正的珊瑚红啊!还有一个,他带着一尊檀香木雕的佛像,也不知道有多少年了……哎,你别说,我在这里,还真是见了不少,只可惜他们都把这些东西看得很重,不然我就去买下来了。他们根本不注重东西的价值,只是因为是家里传下来的,所以认为是贵重的,最好的东西一定要献上去。哦对了,我还看见过一本经书,那天也是这样的阳光,那个人就坐在我店门口休息,我看见他把经书拿出来,我的天,映在阳光下,每一个字都是熠熠发光,那可是把金子化成金水写出来的啊!”
程启思听得一颗心怦怦跳。“这些宝物都是他们家里传下来的?”
老板叹了一口气。“这地方啊,你知道,以前啊……反正,当年啊,那些有些身份地位的人,家里藏着的宝物拿出来都能吓死人。总有些人能够留一些下来,代代相传……说实话,他们有什么我看到都不会觉得惊讶,这些年什么都见过了。”
程启思小心地问:“那在前两年,你有没有看到过特别贵重的东西?”
老板猛地一拍大腿。“两年前!有七个老老少少地经过这里,大概是一家人!我刚才说的那金子写成的经书就是他们带的,而且不止一本啊!一个包裹里,都是金子的经书,看得我眼睛都直了。我记得,背经书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压得他腰都弯了。还有一个年纪最大的老头子,背着一尊佛像。另外几个大概是儿子、媳妇和女儿,个个都带着大包裹,沉甸甸的。我见过的最值钱的东西,估计就是这一家了。”
程启思强捺着心里的激动,问他:“那你有没有看到他们离开?”
老板摇了摇头。“正好那天另外来了客人,我忙着招呼他们去了,就没有注意到他们走了。真可惜,我本来还想跟他们搭搭讪,至少多看两眼啊。唉,那东西,真的一看就想弄到手的宝贝啊,我虽然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了,也还是不理解他们怎么就舍得给送出去呢?”
“客人?……”程启思重复着,“哪里来的?”
老板回答:“自驾游的吧。”
程启思又问:“男的还是女的?”
老板有点奇怪地看了看他,似乎觉得他问得太多。不过看来这老板是个很饶舌的人,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滔滔不绝地说开了。“一男一女!女的很漂亮,个子很高,像演员!就因为她漂亮,我才记住了!男的还没她高,又戴着帽子和墨镜,我没注意他长什么样。”
漂亮高挑像演员的女人。这个形容,倒是跟古婵很相似。程启思想着,他知道如果再问下去,老板肯定会起戒心,于是付了饭钱,站起来准备走。他根本没吃上几口,老板的话弄得他心里七上八下的,连吃饭都没了胃口。
老板把他送到了门口,程启思扭过头问:“哪里有能修车的地方?”
老板伸手指了指:“这里就这么一条路,你一直往下走,就看到了。王胖子这时候肯定在睡觉,你大点声叫。”
程启思谢过了他,开着车慢慢地顺着路往下走。果然,没开几步,就看到了一个招牌,用油漆歪歪扭扭地刷着几个字:“修车,加水。”
程启思下了车,叫了一声:“有人吗?”
没人回答。他想起老板的嘱咐,又提高声音叫了好几声,总算听到一个懒洋洋的男声响了起来。
“来了,来了……”
饭店老板口中的“王胖子”果然是名不虚传,胖得就像个吹足了气的皮球。他看了一眼程启思身后的车。“车怎么了?”
“就是轮胎。”程启思说。王胖子用脚踢了两下轮胎,说道,“没什么,我弄弄就好。马上,很快。”
他进去拿了工具,出来说道:“今天来我这的人可真多。天气不好,车也容易出问题。”
程启思心里又是一动。“除了我,来的人也是路过的游客吗?什么样的人?”
“我从来只看车,不看人。”王胖子头也不抬,说得也直截了当,“丰田,像是从泥里打了滚出来的。”
“丰田?”程启思喃喃。在通向汽车旅馆的公路附近,他看到的两辆车,其中一辆就是丰田。那么,另外一辆三菱越野车到哪去了?
“好了。”王胖子伸出了一只手。程启思把钱放到他的手上,还想问点什么,王胖子已经掉转头回去了。程启思叹了一口气,看了看表,离钟辰轩规定的“三小时”还差得远。他知道钟辰轩很讨厌别人吵醒他,但刚才发现的事又让他迫不及待地想告诉钟辰轩,于是又爬上车,沿着街道开回去。
果然,钟辰轩被他吵醒了,很没好气地说:“干什么?不是叫你过三个小时再回来吗?”
程启思重重地在床沿上坐了下来,兴奋地说:“你刚才不是叫我想一个合理的动机出来吗?我出去逛了一趟,还真找到了!”
钟辰轩抬起了头。“你听到什么了?”
程启思把刚才从老板那里听来的话详细地重述了一遍。“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两年前,有一家子去这附近一座著名的神山朝圣,途经这里。这家人祖上应该是这个地方挺有身份的,所以留下了不少贵重的宝物。他们对于这些东西有多贵重、值多少钱是并没有什么概念的,就算有,他们也不在乎,因为他们的信仰就是要把自己最珍贵最有价值的东西献上去。然而,别人并不这么想。有人——听饭馆的老板说,是一男一女,我怀疑那个女人就是古婵——看到了他们所带的东西,起了贪念,然后把这家人全都害死了。这可是一大家子人啊,一共有七口人,又有好几个年轻力壮的,要杀死他们没那么容易,我想,也许杀他们的也是一伙人。”
“就是我们昨天晚上见到的那几个人?”
程启思点头。“有可能,我们那天见到的,所有的人都是凶手。古婵,巫问,刘建明,徐玫,云乐,吴宏,还有齐轩。”
钟辰轩说:“你算漏了一个人,就是那个叫刘愿的孩子。”
程启思叹了一口气。“这个孩子,应该是件事情里面最无辜的吧。凶手真是丧心病狂,那么小的孩子能知道什么?他的父母,也许只是因为不方便照顾他,才把他一起带来的。”
“你说的这个动机,好像是成立的。”钟辰轩想了一会,说。
“这个动机能够解释他们为什么会聚集在这个地方。”程启思说,“他们抢走了那家人的宝物,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没有把这些东西带走。两年后,他们再次来到这里,为的就是分赃。”
“等等,”钟辰轩打断了他,“这一点说不通。他们为什么不当场把东西带走?来这里的,大部分都是自己开车的,往车后座或者行李箱一扔,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带走了,根本不会遇到什么检查,何况,也不是人人都识货。他们根本没有理由要等上两年再来分赃,要再进来一次,是件很麻烦的事。就算要避风头,也完全可以把东西藏在家里,等到合适的时候再拿出来卖。黑市交易还是有的,不会追问东西的来历的收藏家也不会少,他们为什么却不按最合理的方式做?”
程启思皱眉。“也许他们有一些迫不得已的原因?反正东西都是他们的,又不会贬值,过两年来拿又怎么样?”
钟辰轩摇了摇头。“财迷心窍到会杀那么多人来谋财的凶手,要他等上好几年才能动他谋杀得到的东西,大概是办不到的事。而且,也许有一两个人能忍耐,但不是每个人都会忍耐的。我可以分析一下,如果是巫问,他很可能自己具有高度的鉴赏眼光,他是想要把这些东西作为‘宝贝’占为己有。如果是刘建明和徐玫,他们很可能是为了一笔想都想不到的财富,能够彻底改善生活。也有一种可能,刘建明说他是个会计,他会不会在工作上出了问题?如果是古婵……她一看就是个非常会花钱的女人,再多的钱给她挥霍,估计都不够。我相信,像巫问这种人,可能会有耐心等待,换古婵这种女人,就不太可能了。”
“那你的解释是什么?”程启思问。
钟辰轩笑了笑。“这个——也许还是因为人的贪婪。”
程启思正想说话,忽然听到了“砰砰砰”的敲门声。他去开了门,一看却是笑嘻嘻的李永田。李永田说:“我有几天没有客人了,晚上一起吃饭怎么样?喝两杯?”
他这么热情,加上程启思也确实想再打听点事儿,就点头答应了。李永田说:“我也是单身,没什么好招待的,就在老胡那家饭馆吃吧,你们别嫌弃才好。”
程启思笑着说:“怎么会?”
李永田说:“那就说好了,六点来吃饭。”他说完了就关上门走了,程启思回过头对钟辰轩说,“正好,我也想找那个饭馆老板再问点儿事。”
钟辰轩耸了耸肩。“是吧,有个当地人,更方便。”
这顿晚饭,老胡也算是竭尽全力了,好歹弄出了一桌子菜,看起来还算丰盛。李永田拿了一瓶白酒,一人倒了一小杯。
“能把你跟我说过的,那家去朝圣的人的事,再说一遍吗?任何细节都可以。”程启思问老胡,“我这个同事,还想再听一听。”
老胡呆了一呆,跟着就笑了。“哦哦,对,永田说了,你们都是警察,只不过现在是在休假。”他端起酒喝了一小口,想了一会说,“我知道的,应该都告诉你了呀。那天我本来是在看他们带着的金字经书,来了一男一女。不过,他们好像也很注意那家子带着的东西,这也不奇怪,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瞎子才看不到呢。那个男的挺懂行的,还在跟那个女的介绍那种经书是怎么回事。哦对了,那男的是北方口音,女的普通话也说得很标准。那女的对菜挺挑剔的,不过给钱很大方。奇怪的是,菜还没端上来,他们两个就付了钱,开车走了。”
程启思问道:“那时候,外面那家人还在吗?”
“不在了。”老胡有点遗憾地说,“他们已经不在外面了。我本来还想去看看他们那些东西呢……”他望着程启思,“怎么,出了什么事?”
程启思摇了摇头,表示“我就是随便问问”。他突然又想起了一件事,就笑着说:“那个王胖子,是不是真的只认车不认人?”
“王胖子?是啊。”老胡也乐了,“他从来不注意看别人的长相,就会注意看车。他对车可精通得很。”
钟辰轩问老胡:“今天有些什么人到你这里来吃过饭吗?”
老胡摇了摇头,说:“没有,就只有你同事。”他把菜盘子往中间挪了挪,“快吃菜,都凉了。”
李永田也说:“有什么等会再说吧,这天气,菜凉得快。”
程启思喝了一口酒,他很久没有喝过这种白酒了,一股辛辣味直冲上了脑门。钟辰轩看他端着酒杯在那里发呆,轻声说:“你怎么了?”
“没什么,喝得急了点。”程启思说。
钟辰轩看了一眼他的杯子,笑着说:“还喝得急了点儿,你这一杯都被你一口喝干了。可别喝醉了,没人扶你回去。”
程启思说:“没事,你当我酒量这么不行?”
事实上,当他回去的时候,确实有点头重脚轻的感觉。钟辰轩看着他,一脸好笑。“叫你别喝那么多了。”
程启思本来已经躺下了,突然又坐了起来。“不行,我这样子睡不着。我一直觉得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被我忘记了,但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钟辰轩说:“要不要催眠试试?”
“什么地方!”程启思说,“你这提议真是!”
钟辰轩耸了耸肩。“是你自己不喜欢!算了,我还懒得下功夫呢。”
程启思忽然说:“辰轩,那个修车的王胖子说,今天上午有一辆丰田车在那里加气。我现在在奇怪一件事,为什么头天晚上,我们没有看清楚那两辆停在那里的车的车牌?”
钟辰轩眼皮也不抬地说:“你现在才想到啊?旁边都是火棘,遮住了啊。更何况,车牌肯定是套的假的。”
程启思问:“如果我们当时很无聊,想走过去看一看怎么办?”
钟辰轩对他这个问题却像是早已胸有成竹,想也没想地回答:“那两辆车选择的停放地点,应该不是随意的。车附近长了很多带刺的火棘,这会让我们形成一种心理障碍,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是不会想要去接近的。”
程启思喃喃地说:“那个地方的火棘,真的感觉很奇怪,就像是有人特意种上去的一样,而且种得还歪歪倒倒的。”
钟辰轩忽然说了一句:“也许不是种上去的,是插上去的。”
“什么意思?”
钟辰轩说:“我大概想到了,为什么那家旅馆会在我们眼皮子下失踪的。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那是一种相当高明的心理战术。等明天去了之后,我确定了再告诉你。走到现场,更容易看得清楚。”
程启思叹气。“好吧,我看我也真是习惯了你的卖关子了。”
钟辰轩笑而不语。程启思又拾起了开头的话题。“如果这群人是分赃的,那么他们为什么又一个个地都死掉了?全部死光了,那些东西怎么办?”
钟辰轩说:“我们并不能肯定我们见到的人,就是全部的人呀。也许,我们到那里的时候,他们还在等最后一个人也说不一定。人心总是贪婪的,要了很多还想要更多。既然杀过人,也不在乎多杀一个人。把同谋者全杀光了,凶手岂不是就可以独吞所有的东西了?不过,”他又说,“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认定凶手就在那天晚上我们见到的人中间。一个外来者,是很难逃过这么多人的视线,杀了一个又一个人的。”
程启思反驳:“可是他们都死了。”
钟辰轩回答说:“你太过确定了——或者说,你太过于相信自己的眼睛了。当时,我们都会因为我们所见到的景象惊骇不已,而无法作更多的思考。但今天下午,我躺在这里睡不着的时候,昨天夜里的情景就一幕幕在眼前回放,我才发现,亲眼所见的,也未必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