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启思再一看,走过来的居然是颜歌。颜歌又是帽子又是围巾又是墨镜,身后还跟着个小姑娘,应该是她的助理。颜歌看看手里的票,又看看程启思。“施思……施思说她还把票送给了一个朋友,就在我旁边。是你?你们……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你跟施思也认识?”程启思有点愕然地问,钟辰轩在旁边饶有兴味地打量着他跟颜歌的表情。
颜歌咬了一下下嘴唇。“哦,我跟施思一直就很熟。跟丁希文一样,老同学嘛,同一级的。我……我不知道她跟你……”
那个年轻助理在她旁边低声地说了一句:“颜姐,咱们还是走吧,你要是被认出来了就麻烦了。”
颜歌细细的眉一蹙,不耐烦地说:“认出来又怎么样?我来看场舞剧都不行了?”
“不是,颜姐,最近你知道,那些媒体都老是跟着你……”女助理的声音更低了,“万一他们跑过来问些莫名其妙的问题……”
钟辰轩在旁边说了一句:“开场了,有什么话看了再说吧。看歌舞剧的时候闲聊是很不礼貌的。”
程启思很想说,你这话也很不礼貌,但是如果要礼貌的话,这话自然也不能说。他看那女助理一脸担忧,联想到颜歌最近的一些八卦,知道她不是在白操心,就说:“人家说得对,今天媒体不少,何必给你自己添些麻烦?你人都到了,施思的心意你领了就是了。”
女助理十分感激地看了程启思一眼,颜歌大概也觉得有理,叹了口气,说:“那你一会给她说一声,我来过了。”她又抬起头,有点勉强地对着程启思笑了一下,“我就先走了,改天你有空,咱们再联系。”
颜歌带着助理匆匆地走了,这时候正好灯光也暗了下来。舞剧开场了,程启思也把自己的注意力转向了舞台。
《莎乐美》,一出由圣经故事改编而来的戏剧,在王尔德肆意挥洒的天才之下,被演绎成了一个血腥的爱情故事——如果能把那种畸形的感情称之为“爱情”的话。少女披着七重纱,赤足而舞,为的只是将爱人的头颅抱在怀中。
得不到爱人的一吻,于是,砍下他的头,碰触那冰冷的嘴唇。用最恐怖的办法,来占有。用我嘴唇的温度,来保持你的热度。付出的代价,不止于一场舞,也是自己的生命。
施思的妆化得非常浓艳,浓艳得几乎让程启思都认不出她了。她身上裹着七层色彩艳丽的纱,双足晶莹洁白,如同一对飞舞的银色的鸽子。
她美艳得真如同从王尔德笔下走出来的莎乐美。
“不错,她很有天赋。”莎乐美是一出独幕剧,演的时间不算长。落幕的时候,钟辰轩一边鼓掌,一边说。“她的腿也很美。跳芭蕾的女孩腿都不见得好看,可是她从腿一直到脚踝都很美,既有力量又纤细笔直的那种美丽。这是上天的恩赐啊。”
程启思看着施思退场,站起了身。“我去一下后台。”
钟辰轩微笑了一下。“好,我先回去了。”
程启思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人流里,向后台走去。施思还没有卸妆,只披了一件外衣在那里等他。她脸上发着兴奋的红光,手里抱着很大一束白玫瑰,是程启思送的。
“谢谢,启思。我今天跳得好吗?”
程启思笑着说:“你听听台下的掌声就知道了。”
施思有点羞涩地说:“我压根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就跳上主角……简直像是做梦一样。我问为什么,大家都只是笑,笑得很神秘的样子……他们都说我遇上贵人了……”她说到这里,忽然看到程启思笑得有点奇怪,呆了一呆,望着他说,“启思,难道是你……在帮我?”
程启思微笑。“是你自己跳得好,所以他们才给你机会的。”他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便问,“你还有事吗?如果没事的话,我请你去吃夜宵。你应该还没吃饭吧?”
施思点了点头。“你等我一会,我马上就换衣服。一会就好。”她又朝程启思身后看了看,“咦,颜歌呢?她没跟你一起来后台?”
“她来了,但是今天来的有媒体,她助理怕她被认出来,惹些不必要的麻烦,就非拖着她走了。”程启思说,“你跟她原来这么熟。”
施思“啊”了一声,不好意思地掩住了嘴。“是我疏忽了。我今天能在这里跳主角,实在是兴奋过头了,就想拉着朋友也来看。我忘了颜歌她现在是大明星了,凡事都没那么自在的……不过,颜歌有一点特别好,不会因为自己出名了就看不起老同学老朋友。她对丁希文也是够意思的,就是希文这个人……”
突然听到丁希文的名字,程启思的注意力马上集中了。“丁希文怎么了?”
“也没什么,就是特别爱钱,大概小时候穷怕了,一门心思往上爬。”施思叹了口气,“她的葬礼我也去了,颜歌也真是倒霉,替她出钱出力还落不到好。丁希文在外面说了颜歌不少坏话,在我面前也抱怨过!”
施思的话跟李龙宇、吴晴的调查如出一辙,看起来,颜歌当时在自己家里说的那些事,确实是真的。
程启思的视线,停留在施思的膝盖上。“你以前脚受过伤?”
施思低头看了一眼。“哪有跳舞不受伤的。不过,这个是外伤,我怕上舞台的时候不好看,还整过形,你还能看出来?”
“不这么仔细看看不出来。”程启思问道,“想吃什么?”
“什么都好,我跳舞之前没吃东西,饿得不行了。”施思朝他甜甜地笑了笑,笑得程启思心都要醉了。
“好。”程启思替她接过了化妆箱。施思笑着说:“这次可别吃了一半,你又有事跑走了。”
程启思叹了口气,笑不出来了。“怎么会?那天的情况还是很少碰到的。越少越好,最好没有。”
施思打了个寒噤。“听起来太可怕了。我知道,到处都是传闻呢。现在晚上走在外面,都有点害怕。这简直像是……像是那些推理小说里面的故事,简直不像是应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
程启思听到她这话,有趣地盯着她看,说:“你也看啊?我以为你不会喜欢看的。”
“哦,读书的时候看。”施思说,“后来就只看那些……各种各样的戏剧了。”她笑了起来,这一笑却有种奇怪的激情在闪耀,“你知道,启思,那是多么有意思的事。人的所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都集中在这个小小的舞台上面。所有的情绪和矛盾……”
“而你就是聚光灯的中心?”程启思笑着说。这时候的施思,跟平时的她,多少有点不一样,她还沉浸在聚光灯的光芒下面,还没摆脱那种感觉。她不仅眼睛都在发光,整个人都在发光,很难让凝视她的人移开眼睛。
“哦,启思,我这时候,有一点儿理解亨利爵士对道林·格雷说的话了。他说,西比尔·韦恩从来没有真正活过,所以也没有真正死去。她只是个幻影,是活在莎士比亚的舞台上面的影子。今天她是奥菲莉娅,明天,她是朱丽叶。”施思说得很快,这一连串话是几乎没有停顿的。
程启思注视着她,有句话就在嘴边,却实在是不好说出口。
奥菲莉娅是死了。朱丽叶也死了。
包括西比尔·韦恩本人也死了。有了爱情她就没法以一个莎士比亚的影子继续存在于舞台上。哪怕是接受亨利爵士似是而非的诡辩的理论,她也只有死。
他笑着说:“那你呢?你现在是谁?”
施思还相当兴奋的情绪因为他这一个问题好像是突然地冷却了下来。她的目光,缓缓地投到了面前的镜子上。
程启思也随着她看了过去,这只是一面非常普通的镜子,普通得再普通不过了。不知道为什么,一瞬间,程启思却涌起了无数的奇奇怪怪的想法。
镜子本身就只是镜子,镶嵌着黄金或者最华丽的珐琅的镜子也好,化妆间里最普通的一面水银镜子也好,都只是一个载体?映出来的,仍然是你自己的影子——或者说,你自己的灵魂?
施思对着镜子看着她自己,从程启思的角度,看不到她的脸,只看得到她映在镜子里面的脸。
她的表情是模糊不清的,甚至连五官都有点模糊不清。
不,不像施思。
像舞台上的莎乐美。程启思一瞬间,甚至有个冲动,想低下头去看,她的脚上有没有鲜血。
白色的浪花拍打着海岸,淡淡的金光洒在海面上——太阳落山前的最后一抹色彩。
陈了正在对着海边的一具尸体一脸专注地看。尸体腐烂得不算厉害,但是浸在海水里面,仍然有一堆蛆虫与苍蝇围在死者的脸上,嗡嗡乱转。
程启思匆匆忙忙地奔了过来,问道:“怎么样?”
“暂时没什么有价值的发现。”陈了摇摇头说,“最近连着下了几场雨,又浸在海里……”
程启思恼怒地说:“已经是第四个受害者了。我们居然还是一点线索也没有,一点办法也没有。第一次是鼻子,第二次是手,第三次是耳朵,这一次,居然是嘴唇。下一次,又该是什么?”
陈了叹了口气,站了起来。“辰轩呢?没跟你一起来?他不是住你家吗?”
程启思答不出来,只嗯嗯了两声。钟辰轩名义上是顾问,但对案件好像并不热衷,连到现场也不积极,他总不能说自己出来的时候钟辰轩还把自己关在书房里面。他们局长见到钟辰轩脸都笑成了花,谁还管他平时迟不迟到。
他再看了一眼那具女尸嘴上那个停满苍蝇的黑洞,都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不是没见过恐怖的尸体,但再恐怖也比不过那凶手想把“死”与“美”结合在一起。
“凶手对人体的骨骼情况非常了解。”杜山乔跟陈了两个人在那里窃窃私语了好一会,陈了抬起头来说,“如果说前面几桩案子还不太确定,这一回,我们都非常确定。因为凶手并没有只割下死者的嘴唇,而是连同她上颌整个……整个骨头都切割下来了。这个很难,如果不是相当了解人的骨骼构造,而且是个熟练的……”
程启思说:“你怀疑凶手可能是医生?”
“判断凶手的职业,那是你们的事。”杜山乔说,“不过,你要我这么切割,恐怕也很难一次到位。凶手很熟练,真的是太熟练了,倒像是经常有实验品给他练手一样。”
他这话实在是太冷了,人人都找不出下一句来答话。程启思一抬头,却看到钟辰轩已经来了,就站在那里,很专注地凝视着那具女尸。
夕阳的淡淡光影,把钟辰轩的脸映得如同瓷器。有点奇怪的是,这时候却下起小雨来了,他还撑着一把伞。
“辰轩,你有什么建议?”
钟辰轩微微扬了扬嘴角。“我又不是神仙,心理学不是这么个用法的。”
程启思摇头。“你实在不够敬业啊。”
钟辰轩回敬了一句:“我不敬业,你也绝对不是模范。”
程启思看了他一眼。钟辰轩缺乏对案件那种最基本的热忱——虽说用热忱两个字有点不恰当。
他给程启思的感觉一直很奇怪。钟辰轩对事情都淡淡的,虽然程启思经验丰富,但偶尔也会有些情绪冲动的时候,比如看到了有些很无人性的案件的时候。比如这一桩。但是钟辰轩的淡漠,并不是冷,既不是岩石也不是冰。他的眼睛特别黑,瞳仁是一种非常少见的纯黑色,程启思从来没见过这么黑的眼睛,甚至不能说是深邃,因为是纯黑的,黑得在瞳仁里什么都看不到。
只不过,钟辰轩本来也不是他们真正意义上的同行,也不能要求人家太“敬业”。
一直忙到天全黑了,程启思才记起来还没吃饭。他跟钟辰轩找到一间小餐厅吃晚饭,等上菜的时候,程启思虽然知道吃饭的时候谈尸体有点煞风景,仍然忍不住想跟钟辰轩讨论。
“这回死者身边居然没有相对应的东西,有点奇怪。”
钟辰轩说:“可能是被海水冲走了。”
程启思对于钟辰轩这个答案可以说是瞠目结舌,但是居然找不到话来反驳。钟辰轩看问题的角度好像总跟一般人有点不一样。
“开玩笑的。”钟辰轩说,“其实我觉得有。发现她尸体的海边——其实那是个海滨墓园。美得很,还有海鸥在飞,简直像是艾略特的诗。就在靠近尸体的那一片墓地,是个很大的草坪,种了不少花。那些花组成了一个英文单词。”
程启思自然也记得,那个词是——“spring”——春天。他“呵”了一声。“你真是能联想。”
钟辰轩头也不抬地说:“你不也马上想到了?”
程启思说:“这诗有名,但还算冷门。汉斯·卡罗萨的《春天》——‘她苦涩的嘴唇才现红润。这就是春天。’是这么说的吧?”
钟辰轩若有所思地盯着面前的盘子。“是,一点没错。可是,如果是这首诗的话,启思,你想想……”
他的话还没说完,程启思的手机就响了。程启思接了电话,听了片刻,说了句:“好,我知道了。”
程启思笑了一下,对钟辰轩说:“是陈了打的电话。你猜猜,他说的什么?”
“这都不用猜了。”钟辰轩说,“那具女尸,她死的时候已经怀孕了,对不对?”
程启思叹了一口气,说:“没错。凶手的文学修养很不错。那诗前面是怎么写的?我大约知道意思,背不出来了。”
“‘偶尔,当腹内胎儿轻轻弹动,窒闷的小灵魂仿佛摸向光明,她苦涩的嘴唇才现红润。这就是春天。’”钟辰轩说,“是不是这么翻译的?”
程启思向椅子背上一靠,透过玻璃窗看着外面。又在下雨,这段时候,总是不断的细雨,也不大,但总觉得连心都被浸湿了。而现在,那股寒意,冷冷的,就跟雨丝一样,细细密密地,往心里爬去。
钟辰轩也叹了一口气,说:“这凶手啊,他的审美并不真的那么好。”
程启思问:“什么意思?”
“只有在活着的人身上的器官,才能算是美的。”钟辰轩说,“取下来后,就是迟早都会腐烂的废物,还有什么意义呢?”
程启思听着他的话,有点茫然。钟辰轩这说法,似是而非,好像对,又好像不对。
钟辰轩发出了一声低低的叹息,有点茫然地望向了窗外。“确实,春天已经来了,但就这起连环凶杀案而言,一直都还在冬天,没有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