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社会的存在 (或社会性动物) ,交往 (或交际) 是人的自然秉性。人类如果不相互辅助,就无法生存于天地之间。人只要相互交往,就自然会有宾主的区分。这是任何人都摆脱不了的,因此孟子说“礼之于宾主也,命也”。两人相互交往时,如果没有恭敬之心,就无法顺利地达成交往的目的。那颗恭敬之心,是每个人生而具备的。所以孟子又说,“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 (《孟子·尽心下》) 。
人的交往性,自然有使其具有将其行为处理得合宜、得体以获取对方认可的动机。这种动机,我们不妨称之为趋宜性 (或趋义性) 。于是,一个人的某种合宜的行为方式为对方所认可,并为其所处人群中的其他成员所效法,渐而这种合宜的行为方式就为人群所普遍接受,即成为人群约定俗成的规则。这样慢慢造就了人群的行为规范体系,也就是礼俗 (周德伟《周德伟论哈耶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27页) 。所以,礼根于人性,自发生成,是人群集体智慧的结晶,不是某个个人的才智所能成就,也不是大圣贤聆取神天之意而加以设计的产物。
礼俗既已凝成,百姓日用不知。于是,有圣人出,阐明礼俗的本原,把它制度化。周公制礼作乐,就是将原本幽暗的群体意识 (百姓日用不知) 加以自觉化。礼为周公制作,乃华夏之心,它是华夏民族在漫长的历史演化过程中,自发生成而又自觉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
以上是从人性的角度来讨论宾主与礼的关系。若从人际交往的一般情形来讨论,诚如东汉礼学家郑玄所谓,“古者有吉事,则乐与贤者欢成之;有凶事,则欲与贤者哀戚之”,等到事情办妥之后,主人要以一定的方式答谢宾客 (郑玄《士冠礼注》语) 。这是人际交往的一般模式。我们不妨把这种交往模式称为宾主常礼 (一般性宾主之礼) 。在这样的交往中,宾主双方各有所应秉持的原则,宾主关系得以充分地展现。在古礼中,主人酬谢嘉宾的方式是用“醴 (lǐ) ” (类似今天的米酒) 这种饮品招待嘉宾,因此称之为“醴宾” (或“礼宾”) 。
在《礼经》中,醴属于非酒精性饮料 (“浆”或“饮”) ,与酒的性质大不相同。这是因为,周公制礼作乐的社会背景是商纣王酗酒亡国,周人以殷为鉴,厉行酒戒,所以周公制礼时,就规定一般社交场合只能饮醴,不可饮酒,否则要受到严厉惩罚。醴之所以被命名为醴,就是因为它是运用在人际交往的一般礼仪之中。醴与礼是一体的,它代表理性清明,是礼乐文化的物质载体。与之相反,酒则会让人迷狂,失去理性。令人惋惜的是,醴的酿造方法失传已久。但是,饮茶之风继之而起,茶遂取代了醴在礼仪中的作用 (客至奉茶,朱子《家礼》已然) ,成为理性清明象征,与酒并峙。
为什么童子不具备与成人叙宾主之礼的资格?请结合自己的切身经历谈一谈。
有客有客,亦白其马。
有萋有且(jū),敦琢其旅。
有客宿宿,有客信信。
言授之絷(zhí),以絷其马。
薄言追之,左右绥之。
既有淫威,降福孔夷。
(《诗经·周颂》)
唐·戴叔伦
旅馆谁相问,寒灯独可亲。
一年将尽夜,万里未归人。
寥落悲前事,支离笑此身。
愁颜与衰鬓,明日又逢春。
(高步瀛《唐宋诗举要》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