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帝 (1638—1661) 姓爱新觉罗,名福临,即位以后年号顺治,故称顺治皇帝。皇太极第九子,崇德八年(1643)皇太极“暴逝”,福临登帝位,次年为顺治元年。
顺治帝六岁即位,由叔父多尔衮和堂叔济尔哈朗摄政,顺治元年九月,在济尔哈朗护送下从沈阳抵达北京,诏告天下,定鼎燕京,正式宣布清王朝对全国的统治,他是满洲贵族入主中原,君临天下的第一代皇帝。
多尔衮独揽大权,顺治帝不涉政事,只是一位名义上的皇帝而已。多尔衮为了长期控制清朝大权,企图置皇帝为傀儡,因而对小皇帝的教育漠不关心。一些满汉大臣曾几次向多尔衮上疏,要求对顺治帝“朝夕进讲,及时典学”,让小皇帝熟悉满汉“圣训”,获得披览臣工奏章的知识,而多尔衮却以“皇上年幼”为托辞,不予采纳。顺治七年(1650)十二月,多尔衮死在塞外喀喇城。顺治八年顺治帝亲政,由于从小未经系统的学习,十四岁的顺治帝对汉文尤为陌生,“阅读诸臣奏章,茫然不解”。多尔衮突然死去,英王阿济格企图在顺治帝无力控制大局的时候,利用多尔衮发丧的机会,纠集两白旗大臣,夺取权力。阿济格是努尔哈赤的第十二子,随皇太极在征蒙古察哈尔部,取锦州,掠中原等重大战役中,屡立战功,封为英亲王。多尔衮死后,他图谋以叔父名义摄政,步多尔衮的后尘而控制朝廷大权。但阿济格其人鲁莽暴戾,在满洲贵族中不得人心,无人听从,众叛亲离,阴谋败露后被幽禁,最后落得赐死自裁的可悲下场。
阿济格篡权事件发生以后,年轻的顺治皇帝深感继承祖业道路艰难险阻,加上母亲孝庄文皇后的谆谆开导,他立志做一位勤政爱民,拓展祖业的大清皇帝。为此,顺治帝勤奋读书,每天除了处理军政大事以外,五更起读至深夜不息,对着窗外的天宇明空,皓月繁星背诵六经,深思要义。他孜孜不倦地苦读《左传》、《史记》、《资治通鉴》,对列朝兴亡盛衰加以深思究原。顺治帝还在处理政务之余,雅意古文,游艺翰墨,所绘山水丹青颇有诗、书、画三绝之美。经过数年的努力,他很快地掌握了批览臣奏和独断朝廷重大政事的知识与能力,政治上日渐成熟起来。
顺治帝亲政以后,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考验。
政治上,清军入关用军事征服的手段统一全国,民族矛盾非常激烈,各地各族人民的反清武装此起彼伏,随时都有形成席卷之势的可能;明朝腐败风气也在染及满洲贵族和一些新的满汉官僚,贪官污吏充斥各级统治机构,有重蹈明亡覆辙的危险。
经济上,明末清初战乱不休,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的破坏,京畿数省满洲贵族圈地,民失作业,雪上加霜。从南到北灾民成群,流寇四起,赋税无着,国库存银仅二十万两,入不敷出,财政匮乏。
军事上,明将李定国在华南发动了强大的攻势,定南王孔有德、敬谨亲王尼堪相继战败身亡,朝野震惊,人心惶惶。郑成功势力盘驻沿海,甚至举兵北伐,直逼南京,朝廷为之不安。
面对清初的困难局面,顺治帝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用了八年时间总算把清王朝的统治政权巩固下来,为康、雍、乾盛世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顺治帝以明朝兴亡为鉴,常对户部官员说,明初取民有制,休养生息,到万历年间海内殷富,家给有足,天下太平;天启、崇祯之世,增兵加派,贪吏为奸,民生扰乱,社会不宁,良足深鉴。他认为免蹈明亡覆辙,首要的问题是整肃吏治,严惩贪官。他说:“国家纪纲,首重廉吏,国家设官,必公忠自矢,方能裨益民生,共襄盛世。”所以顺治帝在亲政不久,就开始整顿吏治,严肃政纪。顺治八年闰二月,短短三天之内,接连给吏部下了四道谕旨,斥责各级官员刻剥民财,贪污成风,而总督巡抚对大贪大恶也充耳不闻,怂恿姑息。他命令督抚对下属严加甄别,有德有才者着力保荐,不识文字、不堪胜任者,立行参劾,同时还派出权力极大的监察御史巡视各地。漕督吴惟华、江宁巡抚土国宝,因婪赃误漕、徇庇贪污等罪,先后为御史所纠,顺治帝立即将他们革职严询。顺治九年(1652)五月下诏“京察六年一举行”,对中央部院大官首先进行稽察。顺治十一年实行“大计天下”,对地方官员普遍进行甄别,并规定以后每三年举行一次。这年大计天下,各级官员不能胜任而被革职、降调者达九百六十九人之多。为了督察官吏,提高各级衙门的办事效率,在顺治帝亲自过问和督促之下,各部院制订了许多规章制度和赏罚条例,如“违限处分例”、“议覆本章时限”等条例必须严格执行,违者重治不贷。顺治十二年(1655)十一月,顺治帝命巡按御史顾仁出京巡察地方,行前曾二次召见顾仁,告诫他必须洁己率属,奠定民生,若不法受贿,定行正法。然而,顾仁视皇帝的告诫为耳边风,到了地方贪赃纳贿,陷害无辜,被吏部书吏章冕讦告。顺治帝非常愤怒,多次亲自审问顾仁,予以弃市严惩。还对推举顾仁的王尔禄、龚鼎孳、曹溶等分别作了严肃处理。顾仁一案引出了其他贪污枉法的一系列案件,惩治了一批贪官污吏,这是入关以来朝廷首次整顿吏治之举,为以后的几代皇帝做出了榜样。
顺治帝整顿吏治,严肃政纪对于高层的满洲贵族也不例外。顺治帝亲政的第二年,正白旗大臣苏克萨哈讦告多尔衮生前“谋逆”,顺治帝抓住这一重大事件,不仅削多尔衮的爵,籍没其家产,下令停止建造多尔衮为避暑而在边外修建的新城工程,并且也惩处了一批多尔衮的党羽,其中不乏贪赃枉法之辈。当然,顺治帝惩处多尔衮事件,另一目的就是为了树立皇帝权威,但是客观上也整肃了满洲贵族中的腐败风气。
鉴于明代太监干政误国的历史教训,顺治帝对宫内太监也严加管束。顺治十年(1653),他严申:“宫内寺人(太监)官衔不得高于四品,非奉差遣,不许擅出皇城;不许干涉一事;不许结交外官。”顺治十二年又在十三衙门(宫内管理太监机构)前铸立铁牌,再次强调宫中太监“但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嘱托内外衙门、交结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劣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息”。这块铁牌成了清代禁止宦官干政的家法,其效果直至晚清。
为了加强统治和稳定社会秩序,顺治帝采取了重用汉官和剿抚并用反清武装的策略,以缓和民族矛盾和削弱民间的反清势力。
清初,京官部院长官都由满人汉人共同担任,但是实权却掌握在满官手中,大印也由满员掌管。顺治十年正月顺治帝发出谕旨说:“自亲政以来,各衙门奏事,但有满臣,未见汉臣。大小臣工皆朕心腹手足,以后进奏均应满汉臣工会同。”并且规定各政府衙门掌印“不必分别满汉”。一批降清汉官如范文程、洪承畴、冯铨、陈名夏等人都被委以重任,升迁要职。对于社会上的反清势力,顺治帝采取按抚招降的政策,加以妥协解决。顺治十年他下令兵部,对各地小股反清武装,凡自首投诚者,其为首的可赦前罪,免于刑法,士兵或补充编入清军队伍,或归籍务农不得歧视,还命地方官遍张告示,“务使百姓人人知晓”。甚至对台湾的郑成功抗清力量也作出了重大的让步,敕封他为海澄公,不仅允许他拥兵自保,还指定泉、漳、惠、潮四府为其据兵之地。顺治帝的让步政策未为郑氏所接受,台湾仍为清朝海疆的一大威胁。顺治帝招降弥乱的怀柔政策,为结束兵乱统一全国安定社会发生了积极的作用,顺治十四年(1657)孙可望受降,十六年平定李定国抗清武装,云南为清朝所统一,至此,除台湾以外全国抗清力量均被讨平。
顺治帝与民休息政策恢复社会经济初见成效。他特命户部编制《赋役全书》颁布天下,以明代万历中期的额度为征赋标准,免去天启、崇祯年间的各种杂捐苛派。为了防止地方官吏任意加征,根据《赋役全书》所载各省、州、府、县应征数额颁发《易知由单》作为民户缴纳赋税的凭据,这样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节流与开源并举,顺治帝还大力提倡开垦荒地,并且把各地开荒的数量列入对地方官吏考核内容,以资鼓励。从顺治八年到十八年(1651—1661),全国耕地面积增加176%,扩大了生产基地,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初步发展。
此外,顺治帝还致力于清朝政权机制和法制的不断完善,顺治十五年(1658)改关外时期的内三院为内阁,大学士加殿阁衔;设翰林院及掌院学士官。顺治四年编制《大清律》,顺治十二年命刑部仿照明朝会典,编成简明则例,入律各条有例可稽,为清朝法典的完臻迈出了可贵的一步。
复杂的政治斗争也逐渐使顺治帝感到人生的厌倦,因而对佛教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曾召见当时的高僧到宫中讲授佛经,对僧侣极为尊崇。顺治帝性格暴躁,感情脆弱,又多愁善感。顺治十七年(1660)八月,宠爱的董妃突然病死,他为之悲痛欲绝,萌生剃发出家的念头,后因各方人士的劝说出家未成,然精神萎靡,情绪日益消沉,又染上天花病,顺治十八年正月初八日(1661年2月5日)的夜间于养心殿与世长辞,终年二十四岁。四月十七日顺治帝遗体按佛教仪式进行火葬,骨灰葬于孝陵。庙号(皇帝死后在太庙立室奉祀,所立名之号)世祖,尊谥为“章皇帝”。
评: 顺治帝六岁即位,十四岁亲政,在位十八年。他注重整肃吏治,推行与民休息政策,为稳定社会,恢复经济、巩固清朝统治政权作出了贡献,初创了清王朝走向强盛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