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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记第十八
宋神宗

宋神宗赵顼 (1048—1085) 英宗长子,庆历八年生于开封濮王宫。

嘉祐八年(1063)英宗即位,因曹太后“厚赏”大臣,财政亏空,出现了巨大的赤字。他“有气性,要改作”,起用了一批老臣如韩琦、文彦博、曾公亮等,希望能有所作为。可是,由于英宗多病,一切事情总是力不从心,加之他所起用的老臣已到暮年,不思进取,于是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太子赵顼身上。太子东宫的记室韩维,曾多次为赵顼讲经说事,每遇赵顼称赞他,他总是谦虚地说这是他的好友王安石的意见,这使太子对王安石有了一个极好的印象。本来太子曾看到王安石的《言事书》,深受感动,于是很想早日见到这位改革家。

治平四年(1067)英宗去世,赵顼即位,是为神宗,年仅二十岁。他在性格上有类乃父,“气性越急,尤欲更新之”。这位年轻皇帝广泛听取大臣们的意见。元老派中的许多人曾支持过范仲淹的庆历新政,他对这些人似乎抱有很大期望。熙宁元年(1068)四月,前宰相富弼路过开封,被神宗热情召入朝廷。先问边事,富弼回答:“愿二十年不言兵,也不宜重赏边防有功者。”神宗再问治道,回答是:“安内为先。”并说:“皇帝喜欢与讨厌什么,不可令别人窥知其意向。”从神宗发问,可知其求治之急,而富弼回答则是已经窥知皇帝的意向,认为:“中外之事,渐有更张”,一定有人向神宗献上什么变更的主张。

同月,神宗又召翰林学士王安石越次入对,问治国何以为先?他毫不犹豫地回答:“变风俗,立法度”,表明了自己的变法思想,并初步陈述变法的办法。神宗心中崇拜的人物是唐太宗,希望有个魏徵或者三国时的诸葛亮,能够辅佐他大有作为。王安石在对话中则期望神宗能够效法尧舜,以古代圣贤之主作榜样,认为尧舜之道“简而不烦”,而不是高不可攀。经过一番对话,双方志同道合,神宗非常满意,要求王安石辅佐他“同济此道”。七月间,王安石与司马光在朝廷争论理财问题,再次使神宗看到王安石“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高明之处,乃于熙宁二年(1069)二月,坚决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事宜。从此,变法成为大势所趋,任何阻挡王安石执政的意见,都被神宗否决,可以说,神宗对变法态度如何,实为这场改革成败的关键。

在一系列新法不断颁行的过程中,保守派并不服气,他们在等待时机,以便抓住新法的每一个弊端,反对变法,向神宗施加压力。

首先,熙宁二年公布青苗法后,司马光当着宋神宗之面公开表示反对,接着又有范镇、赵瞻等人指责青苗法是唐代的青苗钱。次年,元老派的韩琦、欧阳修、富弼各从任职地方用不同方式反对青苗法,弄得神宗一时摸不着头脑,认为韩琦是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居然也反对新法,说明新法是有问题,因而对这项新法有些动摇。王安石见此,对神宗作了一些辩解,见效果不佳,便称病居家,静观变化。

在这场斗争的关键时刻,原来主张改革的苏轼、苏辙、程颢、李常等人,都纷纷离开变法派,有的甚至倒戈反对新法。翰林学士司马光利用代神宗“批答”王安石求退奏章之机,一方面说青苗法引起“士夫(官僚)沸腾,黎民骚动”,另一方面用神宗口气对王安石大加责备,在神宗和王安石之间制造不和,其目的是迫使王安石早日下台。王安石上章自辩,反驳了反对派对青苗法的攻击,神宗再次表明要挽留王安石任职的态度,并作了自我批评,不该为“众论所惑”,这样就使变法得以继续推行。王安石等新派一方面对青苗法实行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坚决按原定政策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对反对派进行揭露,将一部分官僚解职,其他不能解职者则迁置外地。通过这场风波,神宗增长了见识,坚定了变法的信心。

接着,反对派又利用免役法的推行,再次掀起了反新法的浪潮。知枢密院的文彦博支持贾蕃在东明县故意将第四等户抬高为第三等,煽动农民进京闹事。在查清事实并进行纠正后,神宗曾质问文彦博,要他说明新法“与百姓有何不便”。文彦博无法具体回答,只好向神宗摊牌,说神宗是“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事情清楚表明,文彦博等人是站在官僚地主的立场,反对新法中有利于百姓的部分。神宗当然知道他的国家是与官僚地主共享的,但在社会矛盾日益激化的情况下,不适当照顾一下中下层地主及自耕农利益,是会有损封建国家整体利益的,因此反对派在这次斗争中仍然没有得逞。

及至实行市易免行法,神宗岳父向经“影庇行人”的情况被揭露,矛盾斗争向纵深发展。向经是外戚,显然受他庇护的那些行会之人,与整个宫廷后妃及皇族利益有关,是宫市在被取缔后转入暗中活动的最好说明。另外,仁宗曹后的弟弟曹佾赊买商人木材不还钱的行为,也为市易司揭发,丢尽了丑。因此,太皇太后(仁宗曹后)、皇太后(英宗高后),即神宗之祖母、母亲出面召他入后宫,哭诉新法之苦,要求神宗黜退王安石。神宗与弟弟祁王赵颢、嘉王赵 击球,原以玉带作赌注,他的弟弟竟说:如果胜了,不要玉带,而要求去掉青苗免役等新法。事情很清楚,这次是以宫廷后族、皇族、外戚以及官僚贵族及豪商为主结成的一个顽固的反对派。所以当向经出朝外任时,曹、高二后及神宗向皇后,三宫一起出城送行,对神宗加压。

宫廷内重要人物反对新法,无疑是后院起火,在这种形势下,神宗求助曾布到开封各行进行调查。曾布迎合神宗旨意,找些大商人诉说免行法不当。王安石见此,一方面主动请退,同时推荐韩绛、吕惠卿主持新法,并要求吕惠卿对开封各行重新调查,结果弄清了曾布作弊的真相,免行法虽然得以保存,但新法派内部却产生了严重的裂痕。神宗也觉得脸上无光,只得将曾布从中央调到外地,守旧派反新法的活动也暂告一个段落。

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后,不久,吕惠卿曾想修改某些新法,与安石产生意见分歧。同时,韩绛与吕惠卿之间,也不能合拍共政。神宗于熙宁八年(1075)初再次起用王安石为相,但在许多事情上已不像从前那样听从他的建议,加上其子王雱患有精神分裂病,纠合一些人攻击吕惠卿,使王、吕之间产生隔阂和误会。吕惠卿出知陈州(河南淮阳),新法派内部矛盾愈益扩大,王安石于熙宁九年(1076)十月第二次罢相,出判江宁府,整个新法只好由神宗亲自主持。

新法的推行,无疑使宋政府在物力财力上得到充实,军队人数有所减少,战斗力则不断加强,因此才有王韶向西北拓地千里的巨大成功,以及郭逵率军击退交阯侵犯的胜利,这是在强兵方面的变法成效。

神宗主持新法后,只是对保马法等作些小的修改,其他新法都基本上坚持下来。元丰元年(1078)后,重点对官制作了较大变动,主要是依据《唐六典》的规定,改变宋初以来官职名称与实际职务不相一致的问题。

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以三省(中书、门下、尚书)长官为宰相、执政。其办事机构仍设在原来政事堂正厅,名称上不再是中书门下,而称为都堂。都堂与枢密院对掌文武大权,仍为二府制。三省的正长官侍中、中书令、尚书令,并不任命,而是以尚书省的副长官左、右仆射为宰相。门下、中书两省另设侍郎各一人,管理本省事务,尚书省则由左、右丞管理。这四人任执政,代替了原来的参知政事。

其他如枢密院、九寺五监、御史台、谏院等也有所调整,使封建统治机构得以改善。

在元丰年间(1078—1085),由于新法的继续推行及风调雨顺,经济收入大为增加。王安石有《后元丰行》诗一首:“歌元丰,十日五日一雨风。麦行千里不见土,连山没云皆种黍。”陆佃曾说:“到元丰时,年谷丰登,边防积蓄粮食有数千万石,四方各地所积常平之钱,不可胜计。”毕仲游亦云:“诸路所积之钱粟统一归地方官掌管,经费可支二十年之用。”直到元祐初,户部尚书李常还说神宗勤劳累年,储蓄备边,全国常平、免役、坊场积剩钱共五千六百余万贯,京师积蓄的米盐钱及元丰库钱也及千万,如果把金、银、谷、帛之数加在一起,复又过半。由此可知,神宗、王安石在富国方面的政策确实已经见效。

当然,宋神宗并不满足于富国,也不停止在攻取河、湟及打败交阯侵犯的胜利上,他从当皇帝之日起,头脑里总存有一个恢复汉唐旧疆的思想,想学唐太宗,超过本朝的太祖太宗。元丰四年(1081),西夏国王秉常被囚,其母专政,神宗认为是攻取夏国的良机,七月,诏熙河路经制李宪等会合陕西、河东等五路军队,大举讨伐夏国。由于宋军缺乏统一指挥,数路大军不能协调行动,进入夏境后损失惨重。当五路军已到灵州(宁夏银川南)时,独李宪一军未至。夏军决黄河水以淹宋营,又派兵截断粮道,时值隆冬,宋军冻溺而死者众,溃败而还。次年九月,夏军攻占宋新筑之永乐城(陕西米脂西),宋军再次失利。两次战斗,宋军及民兵等死伤六十万,钱、粮、银、绢等损失不可胜计。神宗精神上受到重大打击,从此以后,厌烦兵事,不再考虑与辽、夏抗衡了。

元丰八年(1085)三月,神宗死,年仅三十八岁。

评: 神宗二十岁即位,勇于进取,任用王安石大胆变更“祖宗之法”,立志富国强兵,做一个大有作为的皇帝。但北宋到神宗时,社会矛盾积重难返,皇室、贵族、官僚地主不愿放弃他们的既得利益,稍有触动,便拼命反对。神宗每有改革,多所顾忌。当新法派面临分裂之际,又缺乏挽救之术,智囊人物相继出朝,致使新法不能向前推进,现状亦难维持,只得坐以待毙。神宗死,新法废,并非偶然。 CltWOog0S5cLTzxvh/xIvd7d/iYSld60q/PWDyMC049Gv5zSnAuVSoEzCexWWV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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