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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金代前期的路制与路级政区

金初 的地方行政制度,大体在坚持女真族军政合一传统的基础上,变通辽、宋之制而沿用之。在辽原州县区域内,一方面沿用辽的八路即八财赋区的体制,一方面又因对辽军事行动的需要,仿辽制设置若干军区,即都统司、军帅司路。对宋战争开始后,因战时的需要,又变通宋朝的路制,逐步采用以都总管为主体的地方行政体制。以下分别对原辽境与原宋境金初的路级地方行政建置进行论述。 ueNdM6IIZMDBsIgRWS+6JU1IJnFA5Iw2Sdsne64o6oBxzWFf0t2LdgjsxtDYok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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