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世纪初叶,女真完颜部崛起于按出虎水畔,在征服白山黑水间诸部族后,挥戈西向,10年间,灭辽亡宋,遂拥有淮水以北辽阔的疆土。《金史·地理志》序言,“金之壤地封疆,东极吉里迷、兀的改诸野人之境,北自蒲与路之北三千余里,火鲁火疃谋克地为边,右旋入泰州婆卢火所浚界壕而西,经临潢、金山,跨庆、桓、抚、昌、净州之北,出天山 外,包东胜,接西夏,逾黄河,复西历葭州及米脂寨,出临洮府、会州、积石之外,与生羌地相错。复自积石诸山之南左折而东,逾洮州,越盐川堡,循渭至大散关北,并山入京兆,络商州,南以唐邓西南皆四十里,取淮之中流为界,而与宋为表里”。
金朝统治者因俗为治,在本族及契丹、奚等少数民族居住地实行猛安谋克制、部族制,设万户路及招讨司路进行治理。在汉族居住区,则兼采辽、宋地方行政体制,推行路、州、县3级制。以总管府负责一路军政事务,而辅之以负责财政的转运司和负责监察的提刑司。天德三年(1151),诸万户路改为节度使路。但是,有金一代在内地及北疆的路,都置于路州县的地方行政体制下,诸猛安谋克及其村寨则逐级地隶属于所在的路府州县,而总隶之于总管府。因此,金代的地方行政体制,虽因俗而治,看似辽代的“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但实非二元体制,而是统一于路州县3级地方行政体制下的一元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