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的州分节度、防御、刺史三等,各等又分上、中、下三级,同等虽有高下之分,但其长官的品级是一样的。金与辽、宋相比,层级较少,无都督、观察、团练三等。通观辽、宋史,辽朝观察、团练州设置甚少,观察州仅见六州,团练州则仅东京道安州一州。宋州虽有六等,但观察一等实无。因为自中唐以来一道节度使,例兼一道观察使,观察使在中唐以后实际仅负责地方的民政。因而宋代无观察州。宋团练州所设也甚少,仅有十七州。宋都督州之设实为唐制的延续、残存,真宗以后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无多少作用。因此,金朝废除这三等州,有顺应历史发展趋势、承认现实的考虑。金灭辽后,辽观察州尽废,仅利州保留,但已降为刺郡。宋之团练州入金者,如潍、单、濮、唐、磁、祁、忻、隰、慈、洮、海州也全部降为刺史州。唐、宋以来,州府基本上都有郡名,如河南府洛阳郡、郑州荥阳郡,金朝一律革去,州府均无郡名 。应当指出的是,金朝并非于建国之初就开始了这方面的改革。天辅六年,蔚州降,太祖命蔚州降臣徐兴为团练使。另外,庞迪,天眷“官制行,吏部以武功大夫、博州团练使特授定远大将军” 。说明金初尚沿用辽、宋官制,至天眷时始行用本朝制度。
金朝州的设置标准,史无明言。但从唐、宋以来,大约节度、防御、刺史州之设主要是依据该州在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地位、影响力,上、中、下的等级,主要是依据该州的人户数。郭文振,金末“累官辽州刺史。贞祐四年,昭义节度使必兰阿鲁带请升辽州为节镇,廷议辽州城郭人户不称节镇,而文振有功当迁,乃以本官充宣差从宜都提控” 。这个事例说明,辽州等级的升否,一是依据当时抗蒙斗争的需要,二是人户因素,仍然沿用了唐、宋的作法。
金朝前期,州级建制的军仍然保留。金初,燕京路的顺安军、广信军、安肃军,河北路的永宁、永静两军都升为州,河东南路的威胜军、熙秦路的德顺军也升为州。但同时金也新增了一些军,如在河北、河南、山东等路设置了陉山郡军、颍顺军、宁海军、城阳军、滕阳军、泰安军。皇统二年时,金有军二十二。正隆二年时,金仍有军十六。但至大定二十二年(1182),金尽升诸军为州,州级军的建制至此废除。
天会六年(1128),州镇置节度使 。金节度州长官为节度使,从三品。节度使“掌镇抚诸军、防、刺,总判本镇兵马之事,兼本州管内观察使事” 。节度使下配置同知节度使、副使、节度判官、观察判官等佐贰、幕职官,分治兵马、通检推排及六案诸事 。
节度使之置,始于唐代。其结衔常为以下表现形式:唐元和十二年十一月丙戌朔,录平淮西功,宪宗以李愬为“襄州刺史,充山南东道节度、襄邓随唐复郢均房等州观察等使” 。在这里,襄州,表明山南东道节度使驻节地所在。襄邓随唐复郢均房等州,表明观察使的行政管辖区,也表明山南东道节度使的军事管辖区。但经过唐末、五代各朝的削藩斗争,特别是宋朝初年,完成了分割方镇支郡的努力,节度使往往只能管理驻节州。进而,节度使不莅镇,“无所掌,其事务悉归本州知州、通判兼总之” ,最终演变成为荣誉虚衔。因此,结衔也相应发生变化。如宋初赵普的结衔为“山南东道节度、襄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钱俶的结衔为武胜军节度、邓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使持节邓州诸军事、行邓州刺史 。金朝建立后,承袭辽、宋旧制,也设置节度使。从上引“兼本州管内观察使事”来看,金代节度使一般也只领一州的民政。如泰和七年“二月癸酉,判平阳府事卫王永济改武定军节度使,兼奉圣州管内观察使” 。武定军是奉圣州的军额,“兼奉圣州管内观察使”,表明武定军节度使只领一州的民政。
但节度使“掌镇抚诸军、防、刺,总判本镇兵马之事”的表述,表明金代节度使在军政上有管辖本镇防御州、刺郡及军之兵马的权力,而无防、刺州及军的民政权,在路之下实行不完整的方镇体制,这些防御州、刺郡及军应是金代文献中屡屡出现的“支郡”。
现存文献中有关金代支郡的记载是残缺不全的,主要集中在河东路,而以北路为最完整。据《金大定晋阳志》载,河东北路总管府统有河东(武勇)、振(震)武、汾阳、镇西等节度使。而各节度使则以若干州军为支郡。其中太原府河东(武勇)军领忻州、平定军,汾州汾阳军领石州、晋宁军,代州震武军领宁化军、火山军,岚州镇西军领宪州、岢岚军、保德军 。南路共有平阳府建雄军、河中府护国军、绛州绛阳军、潞州昭德军、怀州沁南军五节度。潞州昭德军节度使,“天会六年,节度使兼潞南辽沁观察处置使” ,领南辽、沁两州。而泽州在金代先后为平阳府及潞、怀、孟三镇支郡 。绛州所领支郡不明,但据成于大定二十三年的《绛州衙门记》载,“迨我皇朝,以户□繁阜,城邑雄富,升諸道節鎮之冠,所部則州有二,所隷則縣一十有三” 。由此知除绛州外,绛阳军节度还领一州。检《金史》卷二六《地理志下》,绛州领七县,则其支郡当领六县。绛周边州郡领六县之州有二,为泽州、解州。金代泽州为怀州支郡,则绛州之支郡应为解州。南路尚有吉州、隰州、孟州不明所隶,唐、五代时,建雄军节度尝领慈(吉)、隰二州,而孟州则为河阳三城节度使驻节州,尝领怀州。则三州应各隶上述两镇。
金代河东路推行支郡制,则其他路不当有异同。《金史·食货志》,在言及因灾免租赋的时限时,规定“河南、山东、大名、京兆、凤翔、彰德部内支郡,夏田四月,秋田七月”,则金代确实是在全国普遍实行支郡制的。事实上,在《金史》中,我们也能找到若干條其他路这方面的史料。如上京路的济州,天眷三年置利涉军节度,肇州,海陵时,尝为其支郡。庆原路的泾州彰化军节度,大定二十七年,原州成为其支郡。河北西路的卫州,明昌三年升为河平军节度,而以滑州为其支郡。定州定武军节度的支郡为祁州 。如果参考唐代以来方镇的政区及州府间的地缘关系等因素,金代全国各路的支郡大体可推定如下表。
金代防御州长官为防御使,从四品。《金史》卷五七《百官志三》言,防御使“掌防捍不虞、御制盗贼,余同府尹”。其下设同知防御使事、判官等佐贰、幕职官治理州务,并通检推排簿籍。
金代防御州置于沿边之州,如河北路的清州、洺州、浚州,天会七年,皆“以守边置防御”。在金代三十八座“边境置兵之州”中,有“泗、颍、蔡、陇、秦、河”六防御州。金制,“诸路各设兵马都总管府,州镇置节度使,沿边州则置防御使”。由此推断,防御州也应与总管府、节镇一样有兵权 。
金代防御州之设,除边州防务的因素外,还有相关州的等级考虑。如河南路的亳州、山东路的沂、棣、德、博四州,并非边州,也为防御州,当是从其地位来评定的。亳州,宋代因尊崇老子,升为集庆军节度,金降为防御州。同样,陈、蔡、郑、颍诸州,多因处于宋代京畿地区,因当时的政治因素升为节镇,金代也一律降为防御州。山东沂、棣、博三州则宋代即为防御州,金未做改动。河北西路的卫州,《金史》卷二五《地理志中》写得很清楚,“天会七年因宋置防御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刺史州,金代多称刺郡,其长官刺史为“正五品,掌同府尹兼治州事”。下设佐贰、幕职官同知、判官 。《金史》对刺史州这一级政区的记载混乱而且多误,有必要予以厘清。金承辽、宋之制,因此有必要先谈一下辽、宋地方行政制度。宋代州分六等,有都督、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刺史州之别。其中都督府、节度州两级都有军额,如兖州泰宁军、徐州武宁军、邓州武胜军、许州忠武军。宋代刺史州无军额,但在《宋史·地理志》等文献中,多称其为军事州。无论是哪一级的州,宋代基本上都有郡名。但宋代同下州的军,则无军额与郡名。辽仿唐制,州分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刺史五等 。五等州均无郡名,除观察、防御、团练三级大多不加军额外,节度、刺史两级基本都加。《金史·地理志》修撰者不加辨析,书写多误。
其误一,将军事州、刺史州视为二。如《金史》卷二六《地理志下》言,耀州,“宋华原郡感德军节度,皇统二年降为军事,后为刺史州”。其实皇统二年耀州是由节度州降为军事州,即刺史州。
其误二,将“××郡,军事”,误写成“××郡军”。如宋京东路的淄州,《宋史》卷八五《地理志一》写作“淄川郡,军事”。河北路的德州、恩州,《宋史》卷八六《地理志二》写作“平原郡,军事”和“清河郡,军事”。而《金史》卷二五《地理志中》,则转述成“宋淄川郡军”、“平原郡军”、“清河郡军”,均将郡名与州等连书而少一“事”字。其误是显而易见的。然而,陕西的商、虢、丹、坊、原、兰、河州,河东的汾、岚二州,所写一同《宋志》,全不误。或《金史·地理志》的修撰,出自众手,故有此差异。由此一误,《金志》在转述宋非军事州时,也出现了讹误。如宋河北路的莫州,《宋史》卷八六《地理志二》写作“文安郡,防御”。而同下州的乾宁军,本无郡名。大观二年,升为清州。政和三年,始赐名曰“乾宁”。乾宁军在升为清州、乾宁郡后,乾宁军已不复存在。而《金史》卷二五《地理志中》在转述此二州时,则写成“宋文安郡军,防御”和“宋乾宁郡军”,完全是主观臆断,两“军”字属衍文。
金承辽制,在给一些原宋地的刺史州加军额时,都加成了“郡军”这样一种格式。如河北路的蠡州,《金史》卷二五《地理志中》言,“蠡州,下,刺史。宋永宁军,国初因之,天会七年升为宁州博野郡军,天德三年更为蠡州”。威州,“天会七年以井陉县升,置陉山郡军,后升为刺郡”。沃州,“军曰赵郡军”。磁州,“国初置滏阳郡军”。祁州,“国初置蒲阴郡军”。《金史》卷二六《地理志下》言,忻州,“旧定襄郡军”;隰州,“旧大宁郡军刺史”;吉州,“置文成郡军”。由对宋制的一知半解,竟演化成一代之制,也是件颇具讽刺意义的事!
金人的这种错误,造成了我们对金代地方行政制度理解上的混乱和困惑。如中都路的安肃州,《金史》卷二四《地理志上》言,“宋安肃军,天会七年升为徐州,军如旧。……天德三年,改为安肃州,军名徐郡军。大定后降为刺郡,废军”。宋代安肃军是同下州之军,天会七年升为徐州,安肃军按辽制成为徐州的军额,因此不能说“军如旧”。天德三年,安肃军改为徐郡军。大定后废军,只是撤销了该州的军额,等级并未降低,与废军前一样,仍为刺史州。遍观《金史》等文献,未见有军额之刺史州高于无军额者。所谓“降”云云,不可拘泥其常义去理解。同卷贵德州条言,“辽贵德州宁远军,国初废军,降为刺郡”,亦然,不可认为废军即意味着降等。在《金志》东京路所领中,有“刺郡四”,即南海军澄州、昭德军沈州和贵德州、复州。其中,两州带军额,两州则否,均被认为是刺郡,北京路、西京等路亦然,均可引以为证。又如解州,《金史》卷二六《地理志下》言,“解州,上,刺史。宋庆成军防御,国初置解梁郡军,后废为刺郡”。应当说,解州无论带“解梁郡军”否,都是刺郡,地位不变。再赘一句,宋防御州无军额。庆成军,是大中祥符四年由河中府荣河县升建的同下州之军。熙宁元年降为隶属于河中府的庆成军使,属县级政区 。而且,庆成军与解州地里不相接,因此,庆成军与解州无涉,完全是《金志》修撰者的窜入、误书。
其误三,将“××郡,军事”,误写成“××军”。如石州,《金史》卷二六《地理志下》言,“石州,上,刺史。旧昌化军”。如这“旧”指的是金朝前期,那么,《金志》无降而复升的记载。如这“旧”指的是宋朝,那么,石州在北宋朝,既不是节度州无军额,也不是同下州之军。北宋有昌化军,但这个昌化军在海南岛上。石州在北宋的地望是什么?是“昌化郡,军事”。因此,这个“军”是“郡”之误,或“郡,军事”的错误缩写。不过,这类错误,《金志》仅此一例。
裕州,本唐州方城县,泰和八年升为刺郡。金末,杨宏道在《裕州防御使题名记》中言,“国朝刺史职五品,受约束于大镇,而不得专。是州县之名虽殊,其施为举措亦无以大异。今上即位之四年,有司再以为言,乃更刺史为防御使” 。相比较而言,刺郡之于防御州,自主权似乎要小些。另外,在地方学校的规模上,两者之间也有相当的差距。金代“陪京、总管太(大)尹府、节度使镇、防御州亦置教官,生徒多寡,则视州镇大小为限员。幕属之由左选者,率以提举系衔。刺史州则系籍生附于京、府,各有定在” 。这样看来,金代刺郡的地位与防御州相比,其间高下轩轾,是不可同日而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