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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转运司路

太祖、太宗两朝,西京、中京、北京、河东、河北、陕西等路,已先后设置转运司。河南、山东虽未见有关文献记载,但金初在黄河以南执行“官制不易、风俗不更” 的政策,因此也当仍然推行宋制,于两地设置转运司。皇统初(1141),除少数路,金各路计司基本上已改为转运司。《金史》卷七五《沈璋传》载,璋“为东京路都转运使,改镇西军节度使。天德元年(1149),以病致仕,卒”。则东京转运司皇统时已置于东京辽阳府。另外,皇统四年,金“以宋使王伦为平州转运使”。天德元年末,“以燕京路都转运使刘麟为参知政事” 。表明平州、燕京两路皇统时也已设置转运司。惟上京路转运司最晚,直至天德三年方置,四年改称济州路。海陵时,财政区也进行了调整。天德二年,北京降为临潢府,北京都转运司为临潢府路转运司。天德三年,临潢府路转运司罢,该路应并入中京路。中京大定府,贞元元年(1153),因海陵迁都燕京,而改为北京。中京路也随之改为北京路。因此,自天德三年后,该转运司实辖临潢府、北京大定府两都总管司路的财政。贞元元年,平州路转运司并入中都路,即原燕京路 。从现存文献看,海陵时,陕西转运司并未分路。据《金史》记载,毛硕,“天德二年,充陕西路转运使”。左泌,“贞元初,为浚州防御使,迁陕西转运使” 。可证。《金史·地理下·京兆府路》条所言,天德二年,置陕西东路转运司。陕西财政区由此分为东、西两路,不确。据成于大定十年(1170)的《揽辔录》记载,“河(山)东西路:东平府为首,大名府,滕阳、泰安二军,济、恩、徐、濮、开、滑、邳、宿、兖、博、德十一州,总六十三县属焉” 。则大名府都总管路与山东西路都总管路的府州军,同属山东西路转运司管辖。因此,海陵时,转运司路应有中都、东京、西京、北京、南京、济州、河北东西、河东南北、山东东西、陕西等十三路。

世宗时,转运司路的变动有三,一是,东京路转运司迁至咸平府,改称辽东路转运司。据史载,“大定丁酉(十七年),予(王寂)贰漕辽东,以朝命按治冤狱”。王翛,“大定二十四年,迁辽东路转运使” 。而大定十年范成大在《揽辔录》中叙及东京路时,尚称“东京路以辽阳府为首”。因此,该路移司当是大定中之事。二是,世宗后期,济州转运司路并入东京路。三是,陕西分为两路。据史载,丁暐仁,“迁陕西西路转运使,大定二十一年,卒官”。刘昂“大定十九年进士,……年三十二为尚书省掾,调平凉路转运副使。时术士有言昂官止五品,昂不信。俄以母忧去职,连蹇十年,卜居洛阳,有终焉之志。有荐其才于章宗者,泰和初(1201),自国子司业擢为左司郎中。……道卒,竟如术者之言” 。丁暐仁为陕西西路转运使在大定二十一年前,刘昂为陕西西路转运副使应在大定末至明昌初(1190),因此陕西漕分路应为世宗时事。世宗大定四年、十五年、二十二年三次通检推排,第一次派十三名使臣,第二次派二十六名使臣,第三次派十四名使臣,分路推排。前后两次当是一路派遣一名使臣,中间一次当是一路派遣两名使臣。大定时的三次推排,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大定十五年前后仍然行用的是海陵时期的十三路之制,大定二十二年前后则是陕西分路之时 。陕西东路转运司治于京兆府,陕西西路转运司治于平凉府 。两路的管辖范围,从历史上看,北宋时,陕西六安抚司路,分属永兴军路和秦凤路两转运司路。永兴军路管辖永兴军、鄜延、环庆三安抚司路,秦凤路管辖秦凤、泾原、熙河三安抚司路。但金代的陕西要比北宋时小,因此皇统二年(1142)改六路为四路。大定二十七年,分建凤翔路,所辖凤翔府、秦州、陇州,北宋时属秦凤路安抚司,平凉府、镇戎军、德顺军,北宋时属泾原路安抚司,也就是说,均属陕西西部的秦凤等路转运司。尽管镇戎军等的辖境与北宋时有所不同,但路级区划未有变动。从金四总管府路来看,京兆府路、鄜延路位于陕西东部,庆原路、熙秦路位于陕西西部。由于《金史》明确记载,平凉府是陕西西路转运司的治所,因此,可以断定,平凉府所在的庆原路及其以西的熙秦路,属陕西西路转运司管辖。而京兆府路、鄜延路则属陕西东路转运司管辖。凤翔路建立后,它应隶属哪个转运司呢?从凤翔路所辖六州府来看,仅凤翔一府属位于陕西东部的京兆府路,其余五州府均属位于陕西西部的两路。其中,秦、陇、德顺、镇戎四州属熙秦路,平凉一府属庆原路。由于平凉府是陕西西路转运司的治所,终金世未变,因此,可以断定,陕西全境划分为五路后,陕西东路转运司管辖京兆府路、鄜延路的财政,陕西西路转运司管辖庆原路、凤翔路、临洮路的财政 。这样,大定十五年至二十二年间,金转运司路共有中都、西京、北京、南京、辽东、隆州 、河北东西、河东南北、山东东西、陕西东西等十四路。

但是,大定二十六年八月世宗第四次通检推排时,“遣吏部侍郎李晏等二十六人分路推排诸路物力” ,从此以后,转运司路应又改为十三路。这从章宗时承安三年(1198)和泰和八年(1208)两次通检推排就可以看出。史言,“承安三年九月,奏十三路籍定推排物力钱二百五十八万六千七百二贯四百九十文”。“泰和八年九月,以吏部尚书贾守谦、知济南府事蒲察张家奴、莒州刺史完颜百嘉、南京路转运使宋元吉等十三员,分路同本路按察司官一员,推排诸路” 。世宗时,转运司尝一度为十四路,检《金史·百官三·都转运司》条注,十四路中惟少隆州一路,联系上引有关“通检推排”的史料,可知隆州路当于大定二十二年与二十六年间并入辽东路。因此,章宗时,转运司路应是中都、西京、北京、南京、辽东、河北东西、河东南北、山东东西、陕西东西等十三路。

大定二十九年(1189),章宗即位未改元。六月,初置提刑司,分按九路,其中,山东东、西路为同一提刑司路,而河北东、西路与大名府路为同一提刑司路 。提刑司的主要职能是对辖区的官员实行监察,章宗这样划分提刑司路,必然对转运司路有所变动。海陵时,大名府总管府路与山东西路总管府路同属山东西路转运司路。九路提刑司设置后,大名府总管府路必然要改隶河北转运司路,因为它要接受河北东西、大名府提刑司路的监察。河北转运司路分东、西两路,它具体隶属于哪一路呢?大名府路所辖四州府,与金的河北东路地里相接。从历史上看,其中的大名一府与开、恩二州,北宋时,就隶属于河北东路,因此,我认为在提刑司设置后,大名府总管府路应与河北东路总管府路同隶属于河北东路转运司。

泰和八年(1208)十一月,金“以转运司权轻,州县不畏,不能规措钱谷,遂诏中都都转运,依旧专管钱谷事,自余诸路按察使并兼转运使”。贞祐三年(1215),罢按察司 。史言,移剌福僧,“贞祐三年,迁山东西路按察转运使。是岁按察司罢,仍充转运使”。郭俣,本为“陕西东路按察转运使。贞祐三年,罢按察司,仍充本路转运使” 。由此可知,诸路转运司一直沿续至金末。 C9q/2ZXoHW0zQPpBci+MYZ5kPOgj6kdzlwLuO3JOLs65CPI/avGz846Yc9ZwQ96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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