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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選堂字説》與《宗頤名説》的關聯性

探究《選堂字説》一文的主旨,又不能不與《宗頤名説》並談。這兩篇文章應是同一時期的作品,最早見收於先生的個人文集《固庵文録》(1989),可以肯定,它們是先生在編定文集之前寫成的。上文已經考定了《選堂字説》的寫作年份爲1985年。而《宗頤名説》,據內證應寫成於1981年秋以後。在《固庵文録》書中,《宗頤名説》和《選堂字説》前後並列,屬於姊妹篇,理應一併閱讀。

《宗頤名説》開篇,介紹了先生的父親爲他命名爲宗頤和命字爲伯濂的意涵。但這不是該文的主旨。“名”作爲對各種事物的稱呼,是要反映事物的特質的。《莊子·逍遥遊》説:“名者,實之賓也。” 便是這個意思。先生寫《宗頤名説》,就是要解説“宗頤”這個名所反映的特質的變易。先生曾説:

名即是真。返黑暗于光明,有賴于正名之事,而謂之曰引名。……故正名之務,在於反真。反真必須覈名實,正名分。名從天生,皆合天意。效天所爲以起名號,反乎其真,則合天道。此即所謂“究天人之際”。

這是先生對董仲舒和司馬遷的名號學理論的通解。筆者以爲《宗頤名説》和《選堂字説》兩篇文章,便是先生爲自己而作的“正名之事”,目的“在於反真”。

鈍盦先生原來賦予先生名字的意義,是期望先生爲學能夠宗法宋代理學家周敦頤,但這並非先生之“真”。先生自言:“自童稚之年攻治經史,獨好釋氏書,四十年來幾無日不與三藏結緣。”無論是由於緣分亦好,性向亦好,“宗頤”一名,在先生個人歷史上的實質意義,已然有所變易。所謂變易,其實是“反真”(回復其本真)。《論語·子路》:“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 於是,先生在《宗頤名説》文中,爲自己的名,作了符合個人歷史的新詮釋,以副其實,以返於真。

先生認爲這種看來似是一己的主觀命定和自圓其説,都歸結爲宿緣;他指出“宗頤”一名新意義的發生,並不是偶然的,而是冥冥中似有天意。先生在《宗頤名説》中,以北宋末年的真定府慈覺大師宗頤,和日本大德寺住持養叟宗頤,與其名偶合,恐非偶然,暗示其間有宿緣。其實,根據筆者的研究,先生與古代釋家字號偶合的例子,還有北宋洪州觀音院住持“選禪師” 和清乾隆年間青州法慶寺主“僧固庵” 等。看來先生果與釋家宿緣匪淺。

無論如何,《宗頤名説》可説是重新界定了“宗頤”這個名稱的屬性,使先生得以循名責實地、名正言順地從宋明理學這個相對較小的領域,向比較文化史這個大領域蛻變。

與“宗頤”相同,“伯濂”一字也是代表對周敦頤的仰慕的,但《宗頤名説》並没有加以任何處理,只簡單地説:“伯濂之號始終未用之。”先生把《選堂字説》編排在《宗頤名説》的後面,似隱含著以“選堂”替代“伯濂”作字的意思。

《顔氏家訓·風操》:“古者名以正體,字以表德。” 如果説先生作《宗頤名説》是爲了正體,那麼作《選堂字説》就是爲了表德。從“表德”(表述文化屬性)的標準而言,無論字“伯子”抑或字“伯濂”,皆不足以作爲先生的文化屬性和理念的標識。先生自字“選堂”,就是要有一個自己充分認同而有代表性的名稱,以便達到“表德”的效果。又據《中國民俗辭典》,“字與名通常義相比附,以字釋名”。 “字”往往是“名”的解釋和補充,上文所提到的第三選,涉及宗教意義上的緣因,恰好與“宗頤”一名的新詮釋有暗合之處,一定程度上達到了以字釋名的效果。

對於“宗頤”和“選堂”這一組名字而言,先生原來常用的號“固庵”,就不必作任何改動了。“選”的訓義包括“遣”、“擇”、“善”、“引”、“行”、“迅”、“總”、“遷”等等, 而“固庵”此號,除了可以對應“選堂”此字的“擇善”之義(即擇善固執)外,或更可以補救“選堂”這個字所帶來的經常變易和不確定性等意涵,能起到一種平衡的作用。於是,創變與持久,大可兼收而並蓄。 5BTUHtjeirHI7WkWDyRO6NnwlhyGAgtJzkeBsCoozEAxnuozeFgUWya/C9yzpX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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