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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選堂字説》考析

《選堂字説》的寫作時間,約在1985年間。蓋文中有云:“六十退休後,蒞法京,以上代宗教與西方學者上下其論。”又謂“前歲遊吐魯番”。據《饒宗頤先生學術年歷簡編》,先生1978年從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退休,9月起應聘爲法國高等研究院宗教學部客座教授,主講中國古代宗教,至1979年夏秋間;1983年秋天至蘭州,出席全國敦煌吐魯番學會第一届會議。 因此筆者認爲,先生的“遊吐魯番”,應在1983年秋;而寫作《選堂字説》的時間,則應在1985年。

先生在《選堂字説》文中指出,自己平生治學,有三次大變: 自幼愛好文學,特别喜愛《昭明文選》,並在大學講授此書歷30年,這是第一個“選”;中年重拾書畫藝術,並以元人爲依歸,尤其喜歡錢選,這是第二個“選”;60歲退休之後,曾遠赴巴黎,向西方漢學家講授中國上古宗教,以道教徒創世紀遺説中的“選民”概念及吐魯番博物館藏伏羲女媧交尾圖圖意,比附於希伯來的“chosen people”,這是第三個“選”。這三個階段不同的“選”,概括了先生在學術上歷經三次大蛻變,充分顯現出先生爲學的創變圖強精神。

“選堂”這字所蘊含的“創變”內涵,應也包括了先生變易其父爲他定下的爲學宗法濂溪的目標。筆者相信先生在1950年代自取此字時的初衷,應也包括了強調要自由選擇治學方向的意思。當時他大概只認知到自己的第一個選,可能還没有想到後面兩個。直至他寫作《選堂字説》的時候,纔底定了“選堂”一字所繫的“爲學三變”圓滿而系統的詮釋,以寄托完全屬於他自己的抱負和追求。

關於第二選,先生後來在2002年的《學藝雙攜小引》(見附録五)中,又再作重要的補充説明,力指自己私淑錢選的,就是“學藝雙攜”一義。他説:

故知非學無以養藝,非藝無以揚學。余之揭“學藝雙攜”一義,蓋有得於錢翁,示私淑之心而已。

這段話進一步解釋了第二選的內容。其重點不只在於錢選的畫藝,也在於先生近年所大力提倡的“學藝雙攜”(學問和藝術兼修而互益)的思想和方法,其實得力於錢選。

而“選堂”一字,也反映了先生要求在學術文化上,應有自由選擇路向的意志。字是成年人的正式稱號,《册府元龜》有云:“古稱孩而名之,冠而字之。蓋以名者義之制,字者名之飾。” 先生成年之後,長期從事學術研究,堂廡日大,絕非理學一途可以規限,因此他用“選堂”一字,正是要強調他自己所選擇的治學途徑,以突破其名“宗頤”原來意義的制約。筆者相信,先生開始用“選堂”這字時,所附有的意義,應只包括選擇的選和《文選》的選,後來他才逐步悟得錢選的選和宗教學上“選民”的選。直至先生寫作《宗頤名説》和《選堂字説》時,似乎又感應到“天選”的選這一層意思,指的是他治學生涯中的選和變,也許是冥冥中由上天所選擢。 Smcs0TS2syr2O+aveC6KkIIFttaTRo6qUkHdy3hwFPhm5ytrCAX7SgOIX4tYbD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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