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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生命伦理学发展的历史背景和现状

《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2版)对此词条的解释的第一句话这样讲:“圣经中有一句话说太阳底下没有新事物。但自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从生命伦理学的兴起看出,这句话并不正确。”由于新科技的问世和文化及观念的改变,人们重新对生与死、疼痛的忍受、自己生命的权利、他人和社会的义务等进行思考,于是逐渐产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生命伦理学。

生命伦理学被认为代表一种全新观念的转变,它不仅是指开创一个新领域(伦理学和生命科学的交叉),而且代表一种学术思想、政治因素对医学生物和环境的影响等。狭义地说,生命伦理学仅指在面向生命科学技术的巨大变化时产生的新领域,广义地说,它已经延伸到法律、政策、文化、历史学科、大众媒体、哲学、宗教、文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这里所说的生命伦理学多指广义的,即它的研究范围已从临终病人床边的医务人员个体所面对的道德上的困惑,延伸到全社会公民和立法者在努力制定平等的健康或环境政策时所面对的公众的和全社会的选择。

Daniel Callahan在 《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2版)中把生命伦理学与医学伦理学进行了对比。他认为,“医学伦理学是古老的学科,代表的范围很窄,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虽然在现今这仍很重要,但已不足以囊括所有的问题”。“生命伦理学则是指生命科学中更广阔的道德领域,包括医学、生物学、环境、人口和社会科学等方面。医学伦理学作为一个部分包括在生命伦理学当中,与其他题目和问题共同构成生命伦理学。”在本章中,作者认同这种看法,即其生命伦理学有更广阔的内容,已经涵盖了医学伦理学的内容。

一、生命伦理学在美国发展的历史背景

生命伦理学在美国产生,主要源于两个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一个因素来自于西方的整个文化传统(尤其是宗教和哲学传统),美国是这个传统的一个主要的继承者。另一个因素来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人类的伦理生活的冲击。这个冲击主要是由于新技术在医疗保健领域的应用而出现的,相对于许多传统的伦理观念,它产生了大量有待于澄清、解释和阐明的问题。

1900年前后,科学的医学已成为医疗实践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国医学会改革医学教育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政府不断支持医学科学,尤其是在二战期间和之后,把科研引进医学教育和对病人的照护之中。20世纪50年代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开始成立并支持临床科研,受试者可能是病人和健康的志愿者,且数量在不断增加,于是涉及受试者的医学实验问题也接踵而来。

医院角色的变化、科学技术的主导性和医学专业化的发展是诸多生命伦理问题产生的三条主要线索。早在19世纪晚期,美国的医院在数量上以很快的速度在增加,最终成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源泉,随着医疗器械和技术在诊断和治疗中介入的不断增加,在医院中集中提供医疗服务变得比较有效并经济,且能满足人们的需要。1946年的Hill-Burton法案,为地方性的医院提供联邦支持,新的普遍性的医疗保险倾向于给医院性的医疗服务而非私人诊所或家庭式服务提供补偿,这为美国医院的革命打下基础。由于医学科学和技术知识的增加,使很多的医生走进越来越窄的领域,只能使自己局限于某一专业。随着1917年眼科学会的成立,越来越多的专科学会成立。20世纪上半叶,医生的社会和经济地位明显得到提高,渐渐从中等升至上等,这些非常明显地使他们与很多病人在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不同。20世纪60年代之前,医生的伦理职责主要体现在某些传统的方面,例如,要具有良好的技能,抵制庸医,公开秘方等。在实施他们的职责上,他们很少面临让人头疼的伦理困境和伦理困境。然而,至少自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人口爆炸和新的医疗技术出现,那种认为古老的伦理是清晰的和充分的乐观主义开始变得动摇。原来的礼貌受到了在医生和病人之间介入的机器的挑战。传统的职责受到挑战,因为不再清楚什么是有益的什么是有害的:当生命丧失了意识,或者被痛苦完全毁坏,维护那个生命是有益的吗?对一个即将死去的病人进行实验以便得出一些治疗疾病的更好方式,这是伤害吗?随着医疗与政府、商业和新技术的生产者的日益错综复杂的关系,社会伦理也受到了挑战。医疗大大地依靠于技术,这使得医疗变得昂贵;谁来负责照料那些无法支付医疗费用的人们?文化和宗教的变化也对曾经是这个职业之特权的权威产生了怀疑。以前没有受到困扰的医疗良知现在开始感到一些疑虑。即,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究竟什么是好处(benefit)?什么是害处(harm)?谁应该生存?谁应该死亡?昂贵的保健资源应该如何被分配?应该由谁来作出这个决定?生、死和正义,这些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哲学家、神学家和法学家来沉思的问题,现在则在医疗领域中突出地表现出来。

在20世纪60年代期间,一些领先的医学科学家率先打破沉默,他们通过发起、组织和召开一系列会议来表达对这些问题的困扰和不安。对于生命伦理学的诞生具有开创意义的一次会议是于1960年9月8~10日在达特茅斯学院召开的,会议标题是 “现代医学中关于良心的重大问题”。他们提出了一些重大的问题,例如,电离辐射的效应、水和空气污染、食品的化学掺假、传染病的入侵、医疗发展与人口爆炸和基因池污染的关系、是否应该延长受病痛折磨的老年人的生命,等等。这次会议的目的不是在于解决这些问题,而是提出它们以引起学术界和世人的关注。1962年由Ciba基金会资助在伦敦召开了 “人类与它的未来”会议,会议关注农业产品、世界资源、环境退化、遗传和脑科学等相关问题。1965年首次诺贝尔奖会议也探讨了 “遗传学和人类的未来”主题,对优生学进行了探讨,并有倡导利用绝育、克隆、人工授精,甚至提到精子库等方式来提高人类的智力水平的提法。

在20世纪60年代结束之际,这些会议的文集和论文已经形成了一个小规模的图书馆。一些有见识的参与者建议成立一个生命伦理学的专门研究机构,以便对生命伦理学的问题进行多方位的综合研究。1969年3月,一些学者聚集在纽约的普林斯顿俱乐部开始筹划一个称为 “价值研究和人学中心”。11月,这个中心更名为 “社会、伦理和生命科学研究所”(现在通常称为 “海斯汀研究中心”),当年年底,这个研究所从洛克菲勒基金会和国家人文科学基金获得赞助。这个中心有四个研究小组:死与死亡、行为控制、遗传工程和咨询服务、人口控制。1971年6月,该中心开始出版 《海斯汀研究中心报告》。另一方面,在华盛顿,一些学者在1970年年底向肯尼迪基金会递交了一项提议,倡导建立起“肯尼迪人类生殖和发展研究中心”。次年春天,这个中心在乔治城大学正式确立,几年后更名为现在众所周知的肯尼迪伦理研究所。通过与该校的哲学系合作,这个研究所在20世纪70年代率先设立生命伦理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978年,在国家人文科学基金的赞助下,《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首次以四卷本的形式出版。1976年,弗吉尼亚大学的神学家James F.Childress接受肯尼迪伦理研究所提供的一个教授职位,来到乔治城大学,他与该校哲学家Tom Beauchamp合作,于1979年出版了第一本生命伦理学的专著:《生物医学伦理学原则》。迄今,此书已经出到第7版。随着这些研究机构和相关的协会建立,生命伦理学在美国开始蓬勃地发展起来。国家设立了各种各样的专门委员会来讨论、研究和处理在新的生物医学领域出现的道德上具有争议的问题,并且制定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和对策。

从具体事件看,20世纪60年代以后,人们广泛使用肾透析、器官移植,但在透析对象的选择上遇到难题;1967年心脏移植的成功引起死亡标准的讨论以及哈佛提出了脑死亡标准;流产在医学上很安全,避孕药丸、产前诊断、ICU的广泛使用、人工呼吸机等均已普遍出现,但昆兰案件的撤掉呼吸机和安乐死问题引起普遍关注;人们从传统上死在家里到现在死在医院里,观念上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二战后生物医学研究取得成果后的应用,美国的几起未得到病人的知情同意所做的人体实验引起道德上的谴责;Rachel Carson的 《寂静的春天》的出版,掀起了保护环境的浪潮;美国的民主权利运动、个人主义、女权运动也在兴起……但人们在与之平行的文化进程方面又远未跟上这些变化,这是生命伦理学为何能引起公众如此关注的一个主要原因和历史背景。

二、生命伦理学在中国的发展状况

生命伦理学在中国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它的兴起与20世纪70年代末自然辩证法这门学科的发展也相关。20世纪80年代,邱仁宗、杜治政、石大璞、何兆雄等老一辈学者开始了生命伦理学理念原则的翻译和引入、国内教材的编写和学术期刊的创立。1981年6月25~29日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医学伦理学术会议。1988年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成立,标志医学伦理学/生命伦理学有了初步的学科建制。

中国医学伦理学的学科队伍组建时是从医德学教师队伍开始的。由于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末才渐渐在一些大学和研究所设立了医学/生命伦理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点,因此,当时的队伍多是从其他学科转过来的。有一些临床医生对临床伦理问题感兴趣,加入教学队伍,作为兼职教师,帮助共同推动了此学科的发展。目前几乎所有的医学院校均开设医学伦理学,综合性大学的哲学系,也开设生命伦理学。

20世纪末,一些年轻学者开始对生命伦理学本土化问题进行反思,其中以范瑞平教授提倡并践行的儒家生命伦理学为代表,其中讨论的一个焦点问题在于临床情境中应该是患者自主决定,还是应该为现实中的家属参与甚至代替做辩护。“在临床决策方面,是转向病人独立自主的现代西方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生命伦理价值,还是坚持中华文化的个人、家属和医生之间的相互依从、相互协商的和谐主义的生命伦理价值?这些问题仍在争论中。近年来,受到西方个人主义生命伦理观的影响,中国的一些生命伦理学家过分强调病人的个人权利、独立、自主,好像只要中国人从儒学的家庭主义、关系主义、和谐主义逐渐转变成为西方的个人主义、自我决定,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2009年11月,由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和香港浸会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共同主办,中国医学伦理学杂志编辑部等多家报刊协办,召开了 “构建中国生命伦理学及深化卫生改革”会议。恩格尔哈特在题为 “美国生命伦理学与中国生命伦理学问题与前途”的主题发言中概括了东西方社会之间的道德差异、道德多元化的事实。他解说美国生命伦理学在渊源、问题、理论及前途方面都有其根源,很难设想中国生命伦理学会在这些方面同美国生命伦理学相同。他认为中国生命伦理学家应当根据自己的道德传统提出自己的理论,解决自己的问题开创自己的前途。

从2010年开始,《医学与哲学》和 《中国医学伦理学》等杂志,都在对医学伦理学30年的发展进行反思和梳理。从学科或者领域整体上说,中国医学伦理学在学科建设上取得了诸多进展,但仍然有几个方面能力上的不足:“一是缺少能够与哲学、伦理学进行直接对话的能力;二是欠缺流畅地与医学直接对话的能力;三是缺少与社会对话的能力。”“30年前中国的社会现实没有给中国医学伦理学的产生提供孕育和生长的条件。而30年后的今天,中国社会急剧转型中所出现的问题,同样让社会产生了一种对医学道德强烈的需求。”与社会公众的对话、与科学界的对话、与政府的对话、与各级决策机构的对话、与高等医学教育的对话、与媒体的对话等,这种对话本质上是一种学科依靠自身的能力与社会政治、社会管理和各种权力的对话,也是一种社会文化对话。在一定意义上说,在中国进行这种对话甚至比与哲学、与医学的学科和领域间对话更具挑战性和复杂性,也更能体现生命伦理学这门学科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j0PWYniMPQTXQWp5+8/OoMO5geFwxu+mUJzUy2xGs80jeM1NAMNK8X5Gppl1yT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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