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1.3 食物强化优缺点

1.3.1 食物强化的历史

食物强化由于其经济、快速、易行、可持续性,被营养学家和各国政府所采用。目前,许多国家已经通过食物强化成功控制维生素A、维生素D、B族维生素(硫胺素、核黄素和盐酸)、碘和铁缺乏。早在20世纪20年代,加碘盐就在瑞士和美国推广,之后逐渐扩展到其他国家。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在食用加碘盐。从20世纪40年代早期开始,食物强化逐渐普遍:谷类食物中强化硫胺素、核黄素和烟酸等;丹麦在人造黄油中添加维生素A;美国在牛奶中添加维生素D;婴儿食品中强化铁以降低其患缺铁性贫血的风险。全球已有80多个国家对小麦粉进行铁和叶酸强化,其中60个国家为强制性强化。

中国食物强化工作起步较晚,在20世纪80年代后起步并逐步发展。1986年颁布,1994年、1996年两次修订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是中国进行食物强化的基础法规,其中详细规定了营养素种类、品种、使用范围、每千克使用量等。总体来看,强化食品与婴幼儿配方食品、辅食营养补充食品、孕妇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配方食品从无到有,发展迅速,逐渐成为重要的食品类别,简略的发展历程如下:

1954年,中央卫生研究院营养学系进行婴幼儿配方食品研究工作,研制出我国首个代乳食品5410配方。

1956年,中国将碘缺乏防治列入工作计划。

1959年,卫生部干预新疆烟酸缺乏症。

1976年,卫生部推广硒预防克山病。

1987年,卫生部制定《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试行)。

1993年,我国颁布“食盐加碘”强制实行食盐加碘。

1994年,卫生部制定《GB 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1996年,卫生部制定《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其后,卫生部每年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品种进行增补及扩大使用范围。2007年,卫生部发布新修订的《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同年,卫生部颁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膳食营养素补充剂纳入保健食品注册管理范畴。

同年,卫生部颁布婴幼儿配方乳粉标准和谷物配方食品标准。

1997年,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开展铁强化酱油预防缺铁性贫血研究工作。同年,卫生部发布《GB 10765—1997婴幼儿配方乳粉I》《GB 10766—1997婴幼儿配方乳粉Ⅱ、Ⅲ》《GB 10767—1997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GB 10770—1997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

2000年,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下,开展小麦面粉强化技术研究。

2003年,在全球营养改善联盟(Global Alliance of Improved Nutrition,GAIN)支持下,我国政府开展“应用铁强化酱油改善中国铁缺乏和贫血”“小麦面粉强化改善微量营养素缺乏”项目。此后,铁强化酱油、强化小麦粉、维生素A强化食用油进入市场,并受到广泛关注。

2005年,卫生部发布《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

2007年,卫生部发布《GB/T 21122—2007营养强化小麦粉》《GB/T 21123—2007营养强化维生素A食用油》。

2008年,卫生部发布《GB/T 22570—2008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

2010年,卫生部发布系列婴幼儿配方食品修订后标准。

2010年,卫生部发布《GB 2559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2011年,卫生部发布《GB 2687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

2012年,卫生部发布修订后的《GB 14880—2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强化食品应用的有37种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131种;特殊膳食食品应用48种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127种。

2014年,卫生部发布《GB/T 2257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

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GB 316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办法》(2016)。

目前,我国强化食品涉及调味品、谷类及制品、乳类及制品、油脂类、饮料类等。除调味品中的加碘盐为国家强制性食物强化外,其他食物强化都为企业自愿性强化,包括已较大规模推广的铁强化酱油、强化小麦粉、维生素A强化食用油、孕产妇奶粉等;也包括纯企业行为的商业强化食品,如维生素饮料、加钙加铁加锌饼干、汤料调味品、营养糖果等。

1.3.2 食物强化的优点

食品强化是改善人群营养素缺乏状况的主要措施之一,由于其具有覆盖人群广,不需要改变人们的饮食习惯,短时间内收效,费用较低等优点,在世界范围内的应用比较广泛。

(1)覆盖人群广,不改变膳食结构:

食物强化选择的载体一般为各国的大众食品中,如食盐、小麦粉、玉米粉、大米、婴儿谷类食品、食盐、糖、鱼露、酱油、咖喱粉、综合调味料包、牛奶等。由于这些食品的消费人口众多,在不改变人们的饮食习惯的前提下,实现强化食品的覆盖。

(2)不改变食品风味:

通过食物载体和营养强化剂的选择,使之不因强化而改变食品原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不存在个人嗜好问题。

(3)短时间内收效:

食物强化中选择的营养强化剂具有高生物利用率、易被机体吸收利用,通过加入人体所缺少的营养素,使之达到平衡,适应人体需要。

(4)低成本:

由于食物强化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强化食品的广阔覆盖,实现人群的营养改善。因此,对于大众强化的食品,食物载体选择为低成本的大众食品,保证经济合理、有利于在低收入人群中推广。当食物强化项目技术成熟且销售渠道完善时,其成本-效益很高。

(5)安全:

选择的食物载体属于大众日常食品、非嗜好性食物,一般具有饱腹感、咸/甜度等,摄入量相对稳定、均衡。因此,强化食物中营养强化剂含量恒定的条件下,所强化的营养素剂量也更易于控制、更为安全。当管理规范时,营养强化剂的慢性毒理风险极低。

1.3.3 食物强化的局限

食物载体和强化营养素的性质、食物强化相关技术等限制了许多营养素的强化。比如,维生素C被认为可以提高铁的利用率,但是加入到面包粉中并不能见效。因为,烘烤时的高温将导致维生素C的破坏。

任何一种强化食品很难覆盖到所有的目标人群,因此需要开发更多的强化食品。例如:

针对某一特殊人群在特殊时期营养素需要量很大,强化食品不能满足人群的需要。例如由于孕妇对铁的需要量大,在食用强化食品的同时,仍需要补充营养素补充剂或孕妇营养补充食品。

婴幼儿很难从主食及调味品强化中获取足够所需要的营养素,需要专门针对婴幼儿的强化食品,如“营养包”。

同一个人群存在多种微量营养素缺乏的问题,需要选取多种强化食品,或者多种微量营养素强化的食品。

极端贫困人群往往消费自产食物或很难负担商业化程度较高的强化食物的花费。 DYpRF9h53gyUiiGL9vUyzpKS4PG//Q1S4D8bqkm14ZJpHLf6mezaSG0bj36jspDN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