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瀚夜里回了杜小娘儿住处。杜小娘儿相信他不是凶手,对他说要去找寻线索自证清白的话也是笃信不疑,所以十分的配合。
这夜市忙到很晚才收,杜老爹上了床自然是酣声如雷,早早睡了。杜小娘却是给杨瀚留了门儿,一直和衣而卧,等他回来。
及至杨瀚回来,问清今日并无所获,杜小娘儿还是柔情安慰了几句,这才一个榻上、一个地上,各自睡下。
其实这孤男寡女,暗室相处,是最容易滋生旖旎,顺其自然便发生苟合的。杨瀚血气方刚,人品俊秀,杜小娘儿正当妙龄,姿容婉媚,又早对杨瀚有情,两个人躺在那儿,要说一点心猿意马也不曾有,那是不可能的。
可是,杨瀚如今是今日不知明日事,连前程性命都不可知的人,人家杜小娘儿是在他危急时刻出手相救的人,他十有八九是要离开建康府的人了,杜老爹可是放出话去,只此一女,只招上门女婿。他若破了人家姑娘身子,岂不害了人家一辈子?恩将仇报,禽兽不如了!
所以,杨瀚原本极伶俐的一个人儿,而且很喜欢言语调笑,揩人家姑娘的油儿,可这时却是绝不敢露出一丝半分来。便是杜小娘儿自己按捺不住,扯了夜色遮羞,低低地对他说:“奴奴一时睡不下,瀚哥儿且上床来,我们说说话儿。”
杨瀚也是装傻充愣,绝不顺竿儿爬。真要这般情形下,居然图一时爽快,坏了人家姑娘名节,那他就是真个该死了。
杜老爹的生意主要在晚上,倒是不做早茶生意的,起得也晚。而杨瀚却是习惯了早起,他起来时,杜小娘儿还甜睡着不曾起来,十六七岁的大姑娘,可也正是渴睡的年纪。
杨瀚悄悄爬起来,将被褥收拾好,卷起塞回床下,仔细看看杜小娘儿。她正甜甜睡着,侧卧着身子,半骑着被子,裤腿儿褪起,露出一截雪白晶莹的小腿儿,秀气的小脚丫儿也不老实,大脚趾和二脚趾竟然夹着被角儿。
杨瀚微微一笑,怕她着凉,又怕吵醒了她,便只掀起上半截被子,小心翼翼替她上身盖实了些,再看看那覆着整齐秀气的眼睫毛儿,闭合成一线的眼睛,便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
他昨夜回来,忽然想通了一事:李通判李老爷是丧命前一天去参加文士雅集,炫耀怪如意的。自己则是在那提前两天,献宝给他,才得以进了李府的。也就是说,如果凶手是在雅集之后才知道这宝物所在,那么只有一天的时间。
而这凶手所用手段匪夷所思,显然不是寻常盗贼,这怪如意又是自家的祖传宝物,据说藏着什么大秘密,那么这个拥有神奇本领的凶手,如果是早知道这宝物作用的,那么……
怎么就那么巧,连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有什么用的宝贝,恰好有一个知晓其秘密的奇人,恰好就住在建康城,恰好就出席了雅集,或与参加雅集的人有密切关系,恰好就发现了这宝物,然后杀人夺宝?
这种概率不是没有,毕竟天下之大。可是这么多的巧合,这种概率还是太小了。如果……换一个思路,是有人早早就知道了这宝物在建康,甚至知道在他手上,本来要杀人夺宝的对象是他,可是等凶手决定动手的时候,他刚刚把宝物献给了李通判呢?
这,无疑才是更靠谱的推测。
那么,如果不是李通判去参加雅集文会,炫耀的时候爆露了这宝物的存在,凶手应该是在什么时候知道它在建康、在自己手上的呢?毕竟传了不知多少代了,外人正常来说不应该知道。
于是,杨瀚就想到了一个月前。
一个月前,他已经被街道司主司大人软硬兼施地逼婚很久了,实在有些受逼不过,那时就动了念头,把那祖传的所谓宝物带去古玩街,想要出售掉。若那东西真个值钱,回来有本钱做个小生意,也就免得再受那主司大人的腌臜气。
可惜接触了几个人,出的价都太低,于他而言没有意义,就又带了回来。会不会……就是在那时,被有心人知道了?
杨瀚一路走,一路想,一路判断。他接触过的那几个人,应该不是凶手。此人为了得到这件东西,不惜杀掉一个官员,这可是重罪中的重罪,如果这几人中有人就是识得那宝、想得那宝的人,花点钱从他手中买下来,风险要小得多。
但是,如果是这几个人中的一个偶然对别人说起过那件宝贝,而听说的人中,恰有人知道这宝物的来历或作用呢?杨瀚想着,便决定去找找这几个古玩掮客,好在也不多,他一共就只接触过三个人,因为出价都太低,就心灰意冷回来了。
此时的杨瀚没有贴胡子,古玩街他不常去,别看都在一个城里住着,谁认识谁啊?昨夜他潜入忤作房时也没戴胡子,他不懂专业的化妆之术,戴着那东西太不舒服。
一栋青砖漫地,门前植柳、环境很是优雅的宅邸前,此时正停着一辆车子,几个丫环正捧着些器物一一搬上车去。
一个白裳美人儿站在车边,娇声指挥着:“轻着些,慢着些,可别碰着了,中间用丝绸搪一下,这可都是极值钱的器物呢。小翠,小翠,你小心着放,那可是官窑的青瓷。可伶、可俐,你俩跟我去古玩街,其他人回去,可别叫二小姐知道了。”
杨瀚扭头看了一眼,身段儿娉婷风流,脸蛋儿艳媚如玉,极漂亮的一个女子,若是换作以往,少不得要狠狠剜上几眼,直看进人家漂亮姑娘骨子里去,这时却是全无心情。
他也没有多想,便从车旁走过去了,白素正指挥着几个丫环,也全然没有注意从身旁走过去的这位小哥儿。
此时,许宣正在忤作房里发呆,面前血淋淋一具尸体,正如那捕快所言,被剥了皮了,血肉模糊。他粗粗检查了一番,没有发现动刀的痕迹,若是动了刀,就算刀法再好,皮下肌肉也难免被割到,可是……没有。
许宣听说过一种比用刀更高明的剥皮手法,据说把人头顶开一个口子,用漏斗把水银灌下去,因为水银极重,渗入皮下,可以将皮肉分离开来,可看眼前这人,也分明不是用的这个法子,而且做为郎中,他很清楚,这个法子只是民间杜撰,并不可行。那么,这人是怎么被剥的皮?
许宣微微闭上了眼睛,想象着:那位奇人,抽离出了死者血液中的水分,凝结为冰刺,在透体而出的同时,破坏了他的内脏,使其立即毙命。旋即,他又用可以控制水的独特能力,使液体在皮下变成水刀,沿着皮肤一路割将下去……
人已经死了,为什么还要割去皮肤?而且已经是残破不堪的皮肤,也无法用来制作什么特殊的东西,比如人皮马鞍、人皮鼓等。那么就是……为了掩饰死者身份?
可洛捕头说,一早就已满城告知过了,并没有什么人家发现有人失踪啊。
以水化刀,自皮下切割么?
许宣又开始跃跃欲试起来,想着他这忤作房招人忌讳,不大有人进来,而且这具尸体被发现时就一丝不挂,连皮都没了,血肉模糊的,简单解剖一下,也不用缝合收尾,速度很快,不会被人发现,他便自药箱夹层中取出口刀来。
可是,许宣切开那血尸的肉体,才只检查了片刻,正沾得两手鲜血,推官曹老爷就带着洛班头和两个捕快阴沉着脸一头闯了进来,一瞧许宣行为,几个人登时大骇!
曹推官又惊又怒,大喝道:“许忤作,你在做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