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讲从索福克勒斯(Sophocles)的“俄狄浦斯三部曲”说起。索福克勒斯被公认为古希腊最伟大的悲剧作家,他生于公元前496年,活了整整90岁,他在少年时目睹过希波战争,中年时恰逢雅典的鼎盛时期,晚年则亲历了雅典和斯巴达之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桃花扇》中那句唱词“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用来形容索福克勒斯的一生再合适不过。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才热衷于悲剧创作。他一生共创作了130多部戏剧,得过24次戏剧奖,除此之外,他还担任过税务委员会的主席,当选过雅典十将军之一。据记载,索福克勒斯晚年的时候非常宠爱孙子,准备把大部分家产传给孙子,他的儿子听说后非常嫉恨,把他告到法庭,理由是他年老糊涂,做事昏庸,结果年过八旬的索福克勒斯当庭宣读了新鲜出炉的《俄狄浦斯在科罗诺斯》,法官听完五体投地,当庭撤销案子,并面斥他的儿子不孝敬老人。公元前406年,索福克勒斯去世,当时战争仍未结束,交通不便,为了能让索福克勒斯的遗体顺利安葬,敌对国斯巴达的将领还特别下令停战。可以说,他跟伯里克利一样是“全面的人”,完美地体现了“卓越”这个词的古希腊含义。
从“俄狄浦斯三部曲”的写作顺序看,索福克勒斯最早创作的是《安提戈涅》,然后是《俄狄浦斯王》,最后是《俄狄浦斯在科罗诺斯》。但是从剧情的内容发展看,《俄狄浦斯王》是三部曲的开端,然后才是《安提戈涅》和《俄狄浦斯在科罗诺斯》。
我们今天要探讨的是《俄狄浦斯王》这部名垂千古的悲剧。法国诗人拉辛认为这是一部完美的悲剧。两千多年来,包括伏尔泰在内的许多作家都试图重写这个主题,但是它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至今在西方世界里上演最多的仍旧是索福克勒斯版本的《俄狄浦斯王》。
故事的起因是这样的,忒拜城的老国王无视神的禁令,娶了表妹为妻。阿波罗神盛怒之下,发布预言:这段婚姻所生的儿子命中注定要玷污母亲的床榻,生出一些使人不忍看的儿女,而且会成为杀死生身父亲的凶手。
为了躲避神的诅咒,老国王把新生的婴儿托付给一位牧人,让他秘密处死。可牧人不忍下手,转手把婴儿交给邻国科林斯的一位牧人,正巧科林斯的国王没有孩子,于是收养了他,取名俄狄浦斯。俄狄浦斯长大之后,偶然听说自己并非国王的亲生儿子,大惑不解,跑到德尔菲神庙询问身世,阿波罗神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但警告他千万不可返回祖国,否则会杀父娶母。
为了躲避神的诅咒,俄狄浦斯离开科林斯,踏上了去忒拜城的道路。结果,在一次狭路相逢的冲突中,他杀死了一位素昧平生的老人。说到这里,你一定猜出了真相,没错,他杀死的正是自己的生身父亲。
此时,忒拜城正处于一场重大危机之中。斯芬克斯,也就是那个人面狮身的怪物,盘踞在忒拜城外的悬崖上,遇到过往的行人就问他们:“是什么东西行走时先用四只脚,后来用两只脚,再后来用三只脚?”如果不能猜中谜底,就把他们撕得粉碎。忒拜城的新王克瑞翁,也就是俄狄浦斯的亲舅舅,贴出告示,谁能猜出谜底,除去斯芬克斯,就可以成为国王,并且娶克瑞翁的妹妹为妻。接下来的事情,你一定也猜出来了,俄狄浦斯破解了谜题,气死了斯芬克斯,成为忒拜国王,并娶了王后为妻,而她正是俄狄浦斯的亲生母亲。
这段乱伦的婚姻共生下两男两女。起初国泰民安,不久,忒拜城爆发瘟疫,神谕告知人们,必须找出杀害老国王的凶手,否则国无宁日。一位盲人先知说,凶手不是别人,正是俄狄浦斯。俄狄浦斯起初不相信,于是传来当年的那两位牧人对质。最后真相大白,他的母亲悬梁自尽,俄狄浦斯则用母亲的别针刺瞎了双眼,自我放逐,在女儿安提戈涅的陪伴下四处流浪。
我相信,所有人读完这部悲剧的第一个反应都是:这就是命啊!怎么躲都躲不过去!无论老国王怎么处心积虑,俄狄浦斯怎么费尽心机,终究逃不过命运的左右。在神的意志面前,人所拥有的自由意志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在这部剧中,盲人先知对俄狄浦斯说过这么一句话:“正是那运气害了你!”
所谓“运气”,指的是任意性与偶然性。出门在外,我们都会祈祷身体健康、旅途平安,可事到临头仍然会出各种乱子。比方说半年前,我带着家人从拉斯维加斯出发,自驾游到羚羊谷玩,早晨五点钟动身,结果导航出了问题,错走一段冤枉路,接着是车子抛锚,耽误一小时行程,最后紧赶慢赶,到了羚羊谷,结果被告知因气温过高,景区已经关闭,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运气太糟”。
与“运气”相反的词是“命运”,指的是既定的秩序与必然的法则。运气和命运这两个词看似对立,但是从人类幸福的角度出发,它们的效果是一样的,因为它们都否定了人类行为的自主性,也就是说,“不论宇宙的发展是预先决定的,还是混乱无序地展开的,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包括我们的幸福——都是我们无法控制的”。
既然在运气和命运面前,人类无能为力,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装聋作哑,得过且过。当俄狄浦斯杀父娶母的谣言传遍王宫的时候,王后曾经劝说俄狄浦斯不要再追问真相,她说:“偶然控制着我们,未来的事又看不清楚,我们为什么惧怕呢?最好尽可能随随便便地生活,别害怕你会玷污你母亲的婚姻;许多人曾在梦中娶过母亲,但是那些不以为意的人却安乐地生活。”
王后的这段话代表了普通人最为熟悉的生活态度:不问未来,活在当下,对道德脱敏,对政治无感,对真相漠不关心,一句话,只有“随随便便地生活”才能“安乐地生活”。当然,这种生活态度也可以用很高明的方式来包装,比如《庄子·人间世》说:“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
可是问题在于,俄狄浦斯不信命也不信神,为了让忒拜城人民彻底摆脱瘟疫,同时也是为了让自己摆脱嫌疑,他不顾先知的警告和王后的劝慰,一意孤行叩问事实真相。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开篇就说:“人天生求理解。”百思不得其解,才会忧心忡忡,辗转反侧,寝食难安。俄狄浦斯打破砂锅问到底,不惜代价寻找杀死老国王的真凶,体现的正是理性主义者最根本的求知冲动和求真意志。
然而诡异的是,无知恰恰是推动《俄狄浦斯王》全剧发展的根本元素:俄狄浦斯自以为有知,实为最大的无知者。回想一下,俄狄浦斯是怎么登上忒拜城的王位的?因为破解了斯芬克斯之谜,俄狄浦斯才赢得了王位,并被誉为“最伟大的人”。这个过程的隐含之义是,理性赋予人荣耀,知识赋予人权力!俄狄浦斯也因此志得意满,自以为是世上最聪明的人。然而,这个世上最聪明的人其实却是一个无知的人。
仔细想一想,俄狄浦斯只是在生物学的意义上回答了“人是什么”。
斯芬克斯问:“是什么东西行走时先用四只脚,后来用两只脚,再后来用三只脚?”
俄狄浦斯回答:“噢,当然是人。”
这一问一答对于理解“人是什么”究竟提供了何种真知?这一问一答究竟在什么意义上解释了人性的复杂和人生的无常?什么也没有。
事实上,俄狄浦斯不仅从未参透“人是什么”,更没有实现德尔菲神庙上的箴言——“认识你自己”。
在真相大白之前,他不知道“我是谁”,在真相大白之后,他仍旧不知道“我是谁”。难道不是这样吗?乱伦的结果让俄狄浦斯既是王后的儿子,又是她的丈夫;既是女儿与儿子的父亲,又是他们的兄长。身份认同的彻底混乱颠倒,让俄狄浦斯根本无法回答“我是谁”这个问题,他在家庭中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在人间秩序中也找不到一个安顿的所在。
分析到这里,我们可以发现,索福克勒斯是站在宗教信仰的立场创作这部《俄狄浦斯王》的,他有着很强的反启蒙色彩。启蒙运动的核心观念就是“敢于运用你的理性”,但是俄狄浦斯的遭遇告诉我们,“人类的理性和知识是有限的和易朽的”。与俄狄浦斯的人类知识相对立的是盲人先知的知识,这种知识才是唯一有效的知识。盲人先知看不见现象世界的表面关联,但对本质的关联却洞若观火。相比之下,俄狄浦斯虽有双眼,事实上却与盲人无异。所以“当真相大白于天下之时,他必须刺瞎自己的双眼”。
我想再次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无论是上一讲的赫西俄德还是这一讲的索福克勒斯,都不能从现代人的角度,特别是无神论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思想。他们从来都没有把神撇开去解释人事,相反,他们对神的意志充满了敬意,对人的理性充满了怀疑。
作为万物之灵,人类当然值得歌颂,所以在《安提戈涅》中,歌队这样唱道:“世上的奇迹有很多,但没有一种奇迹可以和人类相比。”
但是另一方面,索福克勒斯告诫我们,如果不尊重神定的法律,人类这个奇迹往往会以悲剧收场。在《俄狄浦斯王》的最后,歌队是这么唱的:
“忒拜本邦的居民啊,请看,这就是俄狄浦斯,他道破了那著名的谜语,成为最伟大的人;哪一位公民不曾带着羡慕的眼光注视他的好运?他现在却落到可怕的灾难的波浪中了!
“因此,当我们等着瞧那最末的日子的时候,不要说一个凡人是幸福的,在他还没有跨过生命的界限,还没有得到痛苦的解脱之前。”
在结束这一篇之前,我想特别指出的是,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理想的悲剧人物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他要有高贵的身份;其次他在道德层面上不是十全十美的,用今天的话说,他不是一个高大全的人物,只有这样才能引起观众的同情和怜悯;最后,这个人之所以遭受不幸,不是因为他本身是罪恶的或者邪恶的,而是因为他犯了某种错误。
如果我们认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俄狄浦斯到底犯了什么错呢?我们下一讲接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