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比野生的风信子茂盛在山岭上,在牧人们往来的脚下她受损受伤,一直到紫色的花儿在泥土里灭亡。
——[古希腊]萨福
萨福也许不觉得自己是个诗人,她不会“创作”诗歌,只是在这个纷繁的世界里“发现”诗歌罢了。
不,这甚至不是“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的意思,竖琴才是藏着太多话语的诗人,萨福相信自己只是一个灵媒,在竖琴和人世间传递奥义。她说:
我拿起七弦琴,说——
现在来吧,我的
神圣的龟甲,变成
会说话的乐器吧
(罗洛译)
I took my lyre and said:
Come now, my heavenly
tortoise shell: become
a speaking instrument
(tr. Mary Barnard)
为何竖琴会是“神圣的龟甲”?因为祭祀以龟甲占卜,从裂纹中解读神谕。竖琴分明就是缪斯本身,萨福只是把缪斯女神的歌声解读成凡人能够听懂的语言。所以,对这首诗,田晓菲的译文最是直接痛快:
对我开口,神圣的竖琴——
为你自己找到一个声音!
不要以为这是诗人特有的矫情,因为在古希腊人看来,诗人和祭司都是诸神之子,有关真理的消息都是由他们透露给世间的,并且,诗人们往往说不清自己是如何创作出那些优美诗句的——苏格拉底曾经就这个事情诘问过城邦里著名的诗人们,发现每一个人都说不清楚自己的创作过程,所以他便颇有信心地怀疑只有平庸的诗歌才出自诗人本人的创作,卓越的诗歌只能出自神祇的启示。这样看来,最伟大的诗句不是得自“创作”,而是得自“发现”和“阐释”。
所以,萨福这首吟咏竖琴的诗不仅一点都不像看上去那般谦卑,反而透着高傲。也许所有登临过艺术至境的人,无论时代、地域、民族,都有过与萨福相同的感受。
日本有一个“驯琴”的传说,故事中全是中国元素:故事是说在太古时代的龙门峡谷里,矗立着一棵和大地一样古老的梧桐树,有仙人用这棵树制作了一张古琴,这古琴有着桀骜不驯的灵魂,非伟大的琴师无法将其降伏。皇帝得到了这张古琴,为此请来了所有著名的琴师,但每一个琴师无论如何用力,在这张古琴上都只得到了轻蔑的杂音,竟奏不成任何如意的曲调。
[法]查尔斯·尼古拉斯·拉斐尔·拉芳德《萨福为荷马歌唱》(Sappho Sings for Homer, Charles Nicolas Rafael Lafond, 1824)。虽然毫无史料依据,这却是激动人心的一幕:最伟大的男诗人荷马和最伟大的女诗人萨福坦诚相见,弹琴论艺。这是西方文学传统里史诗与抒情诗的两大祖师的会面,其意义不亚于中国传说中的孔子与老子的会面。
铩羽而归的琴师们偷偷议论,笃定这张古琴其实不过是传自远古的一件次品罢了。但是,伯牙的出现成为转捩点。他在这张古琴上奏出了无人听过,甚至无人敢于想象的最美的乐音,以至于方圆百里之内,所有的乐器竟然在无人拨弄下,自动地唱出了泛音与和声。
皇帝大喜过望,向伯牙询问驯琴的秘诀,伯牙答道:“那些失败的琴师都试图以自己的音乐来驾驭这张古琴,我只不过任由这张古琴选择它自己的音乐。我不知道方才我是否弹奏了它,当时也分不清究竟古琴就是伯牙,抑或伯牙就是古琴。”
[意]拉斐尔《帕尔纳索斯山》(TheParnassus, Raphael, 1510)。帕尔纳索斯山位于希腊中部,传说是太阳神阿波罗的住所。画面中央弹琴的男子就是太阳神阿波罗,环绕四周的是九位缪斯女神,九位古代诗人和九位与拉斐尔同时代的诗人。荷马、阿尔凯奥斯、阿纳克瑞翁无不位列其中,而左下角靠坐着的女子就是萨福。
萨福有两首诗我最喜欢,它们都是残篇,像萨福流传下来的绝大多数诗歌一样。还记得其中一首是在周作人的文集里读到的,编者在序言里说,周先生因为日伪的背景,在1949年以后便从创作转向了研究,靠译介古希腊文学来消磨岁月。想来也是容易理解的,毕竟古希腊文学不但绽放着永恒的质朴之美,而且距离现实最是遥远,不会为现实中的疾风骤雨侵扰。于是,在一个裹挟着菊花香的和煦下午,我读到了这首诗:
黄昏呀,你招回一切,光明的早晨所驱散的一切,
你招回绵羊,招回山羊,招回小孩到母亲的身旁。
德米特里(Demetrius),一位公元前的学者,在自己的《论风格》一书里引述过这两句诗,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们今天才捕捉得到萨福这白驹过隙般的片帆只影。当初,德米特里引述这两句诗是为了阐明一个精致的文学手法:“诗的魅力在于对‘招回’一词重复,这个词每次指向的其实是同一个对象。”
黄昏和早晨怎么会是同一个对象呢?因为黄昏之星与黎明之星,中国人称之为长庚星和启明星,其实都是同一颗星。那是金星,爱与美之神的天车,它在黎明驱散一切,把绵羊赶进牧场,把山羊赶上岩石,把小孩子带到任何可以玩耍的地方;她在黄昏招回一切,招回早晨所驱散的一切,如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夜轮回,季节流转,广袤世界仿佛只是女神掌中一只小小的梳妆匣,被她毫不费力地打开又合上。于是,无论在晨曦还是在暮色里,只要我们看得见天边的那颗星,就可以暖暖地安下心来,知晓女神仍然在那里看护着我们,以她最柔软的目光。
O HESPERUS! Thou bringest all things home;
All that the garish day hath scattered wide;
The sheep, the goat, back to the welcome fold;
Thou bring'st the child, too, to his mother's side.
在玛丽·巴纳德的英译本里,这诗句被表达为萨福向金星(Hesperus)的直接倾诉,而我偏爱周先生的译文,读起来仿佛自己就坐在阿卡迪亚的草地上,无论是风吹草动、鸟啼蝉鸣,大自然的种种声音在萨福的世界里都宛如悠扬的牧歌,但闻吹万不同,不识怒者其谁。
我爱的另一首诗,或许要算两首,原本也不是从萨福的诗集,而是从朱湘的文集里读到的。
朱湘,今天即便是读过中文专业的人,怕也识不得这个名字了。他是20世纪20年代的清华才子,但过于浓烈的诗人气质使他无法适应按部就班的校园生活,于是仿佛是现实版《死亡诗社》的故事,他像“船长”那样说道:“人生是奋斗的,而清华只有钻分数;人生是变换的,而清华只有单调;人生是热辣辣的,而清华只是隔靴搔痒。”其后朱湘赴美留学,同样的问题迫使他提前回国,被推荐到安徽大学任英文系主任。
在美国虽然没有拿到学位,但他并不遗憾,他说:“博士学位任何人经过努力都可拿到,但诗非朱湘不能写。”若从精神层面看,这话漂亮得高洁;若从生活层面看,这话漂亮得沉重。
如果我们只以简历来了解一个人的话,朱湘的生涯简直会令人忌妒,但不知怎的,他永远都对现实不满。他的身份虽然已从学生变成了教授,但校方依旧惹他动了气,他终于愤而辞职,并抛下了一句名言——教师出卖智力,小工子出卖力气,妓女出卖肉体,其实都是一回事:出卖自己!
如果写诗就是诗人的天职,那么除了写诗之外的任何工作无疑都是对诗歌的亵渎。朱湘是一个真正的诗人,并且除了“诗人”之外,他不觉得自己还有任何其他身份。教授的月薪是三百大洋,足够让他过人上人的日子;写诗却赚不来一文钱,生活只能靠妻子打零工来勉强维系。于是,1933年12月5日,一艘渡轮将要驶入南京的时候,甲板上朱湘扔掉了酒瓶和一卷诗集,纵身跳进长江。这似乎不像一个诗人的死——那卷诗集只是一个不值钱的旧物,三等舱的船票是靠亲戚接济买的,那瓶酒是靠妻子打零工的钱买的。
也许只有诗人才能理解诗人,当时对于朱湘的死,苏雪林极艳丽地说:“我仿佛看见诗人悬崖撒手之顷,顶上晕着一道金色灿烂的圣者的圆光,有说不出的庄严,说不出的瑰丽。”
也许是这样吧,只是,朱湘的妻子肯定不会这么觉得。她若能诗,或许会想起黄景仁的伤心句子:“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莫因诗卷愁成谶,春鸟秋虫自作声。”朱湘若能作答,当亦用黄景仁的句子:“年年此夕费吟呻,儿女灯前窃笑频。汝辈何知吾自悔,枉抛心力作诗人。”
朱湘投了长江,苏雪林却用“悬崖撒手”这个意象来理解他。朱湘喜爱萨福的诗,精心翻译过萨福的诗,所以他最后也许不是对这个世界绝望,而是为了摆脱某种无望的爱(或许正是对诗歌本身的无望的爱)而去冒险寻找自己的新生吧?
好比苹果蜜甜的,高高转红在树杪,
向了天转红——奇怪,摘果的拿她忘掉——
不,是没有摘,到今天才有人去拾到。
好比野生的风信子茂盛在山岭上,
在牧人们往来的脚下她受损受伤,
一直到紫色的花儿在泥土里灭亡。
这是朱湘翻译的萨福,带着新文化运动时期特有的调子。萨福的诗,他译过的极少,似是精挑细选了最合自己心意的来译。他不是为了传播文化——这个帽子对一个诗人来说实在太大,他只是在两千多年前的莎草纸上偶遇了自己心里的话。
只有学者们才会煞费苦心地做出各种推测,有人说这是古希腊的催妆诗,是在婚礼当天由新郎的兄弟们和新娘的姐妹们对唱,那气氛肯定没有朱湘译本里那种刻骨的伤感;也有人说这原本是两首诗,分别咏叹苹果和风信子——原始文献清晰地告诉了我们这一点,朱湘不会不知,但他偏要把它们译在一处,使苹果和风信子的意象交叠并置,使读者弥散出更多亦更错落的联想。这是意象派特有的手法,在那时候的新月诗派里,大约只有朱湘一个人窥到了此中门径。矜持的红苹果和萎谢的风信子,它们似乎是同一样东西,一定是某一个灵魂,从高洁得无人触及的树梢跌落到牧人的脚下,跌落到泥土的浊浪里;那份高傲一旦落到地上,你就会悲哀地发现,它其实经不起哪怕一丁点儿现实世界里的尘埃,就像被剥光了最后一件单衣的人赤身露体地在荒原上向着地平线狂奔。
少女弗兰妮是躲在喧闹的寝室里给男友赖恩写情书的,她和他讨论诗歌,完全没有一点矫情的样子:“我太喜欢你的信,尤其是关于艾略特的那部分。我觉得自己除了萨福外,越来越看不上所有别的诗人。我读萨福读得发疯,求你别笑话我。我甚至可能期末文章就写她了,如果我决定要做好学生的话,而且得他们指定给我们的那个白痴老师点头同意。‘温柔的阿多尼斯快死了,西塞瑞,我们怎么办?捶打你们的胸部吧,姑娘们,撕裂你们的衣裙吧。’棒极了吧?萨福自己就是那么干的。”
这是塞林格的小说《弗兰妮与祖伊》里的情节。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后,塞林格还写过格拉斯一家的故事,弗兰妮就是这一家七个孩子当中的小妹妹。她聪明、敏感、热烈,像弗兰妮这样的女孩子,天然就应该“读萨福读得发疯”。弗兰妮是塞林格的理想,萨福是他从远古的海洋里打捞出来的宝藏,这份宝藏会给这个一口市民腔的世界带来一套美丽的新秩序——至少塞林格本人是这样相信的。
萨福的诗,被弗兰妮抄录给赖恩的那首,那种放肆的、不加掩饰的哀伤,捶胸顿足,撕裂衣裙,全不是文明社会所喜的东西。但弗兰妮偏偏认为这样的诗句“棒极了”,究竟有几个人会与她生出同感呢?
小说的中译者或许没读出诗句当中的掌故,“阿多尼斯”其实就是美少年阿多尼斯(Adonis),这个词在今天的英语里仍然代指俊美的少年。传说爱神阿佛洛狄忒爱上了美少年阿多尼斯,这不免引来了夫君阿瑞斯(希腊神话中的战神)的忌恨。阿瑞斯派出一头凶残的野猪,趁阿多尼斯不备咬伤了他的大腿。当阿佛洛狄忒慌忙赶到时,阿多尼斯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濒于死亡。阿佛洛狄忒伤心欲绝,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恋人血流不止,看着那流淌的血水中竟然长出了娇艳的银莲花来。她去哀求主神宙斯,求宙斯施展神力使她的恋人复活。宙斯哀怜她的伤痛,便命令冥后将阿多尼斯从冥界放还人间。冥后必须照宙斯的意思放阿多尼斯回到人间,但没想到的是,连她自己也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阿多尼斯的俊美,便每年只放还他六个月的时间,另外的六个月要他在冥界陪着自己度过。
[英]约翰·威廉·沃特豪斯《唤醒阿多尼斯》(The Awakening 0f Adonis,John WiIIiam Waterhouse,1900)
[英]劳伦斯·阿尔玛—塔德玛《最爱的诗人》(TheFavorite Poet, Lawrence Alma-Tadema, 1888)。画面描绘的是古罗马的贵妇生活,她们读的诗卷不是书本,而是长长的册页。有人问画家,所谓“最爱的诗人”究竟是谁,册页上让那白衣女子读得入迷的诗歌究竟是谁的作品,画家不以为然地回答:“当然是萨福,难道还能是其他人吗?”
神话学家把这个故事阐释为季节的隐喻,是古希腊人对春花秋月一岁一枯荣的另类叙说。而在宗教学家那里,阿多尼斯的复活甚至还被考证为基督教复活节(Easter)的真正源头。但是,毫无学术素养的萨福只是阿佛洛狄忒女神的祭司罢了,或者只是一名侍女、一个奴仆,她必然是在祭祀的乐舞带来的狂迷中与她的女神合为一体,感受着神的哀伤,流下神的眼泪。
西塞瑞,她也是萨福的女弟子之一。那时候萨福一定是六神无主,虚弱地望向她的女弟子们,除了一起捶打胸膛、撕裂衣裳,再没有任何方式或语言可以倾泻那些连女神都无力承受的爱与哀愁。
奥斯卡·王尔德曾以沃特豪斯的这幅画面做过一则饱含诗意的比喻,来描述诗人与诗歌:“当我们的生活不够完美时,为了我们的愉悦,诗人的荆冠将开出玫瑰,诗人的失望将把痛苦镀上金,就像阿多尼斯那样,痛苦将在煎熬中变成美丽;当诗人伤心时,他的心将迸裂出美妙的乐曲。”
赖恩,这位名校文学系的高才生,在他高谈阔论的背后其实对弗兰妮心中的萨福一无所知。当然,他可以细致入微地条分缕析,这套本领向来都能帮他拿到全A的成绩,但弗兰妮突然厌烦了,说赖恩说话的样子像个部门人员:“我不知道在你们这边部门人员是怎么说话的,但是我们那地方,教授不在的时候,或者精神出问题或者去看牙医的时候,就会有一个部门人员过来代课。通常是个研究生之类的。总之,如果是一堂——比方说——俄罗斯文学课吧,他就会走进来,衬衣纽扣个个扣紧,还打了条领带,然后他就会把屠格涅夫讲上半个小时。接着,等他说完了,也就是等他把屠格涅夫糟蹋尽了,他就开始讲司汤达或者他在硕士论文里写的其他什么作家。我上的那个大学的英文系大约有十个这样的部门人员,他们跑来跑去,净糟蹋东西了。”
说真的,我对弗兰妮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同情,尤其当赖恩提及两位他很欣赏的诗人而弗兰妮即刻反驳的时候。弗兰妮说得有些激愤:“他们不是诗人,这是糟糕的部分原因。我是说他们不是真正的诗人。他们不过是写诗的人,然后可以到处发表出版诗集罢了。”
一场原本兴冲冲的约会就这样,被不投机的话给彻底毁掉:弗兰妮借故走开,躲在盥洗室里,将门反锁,像胎儿那样蜷缩着坐在地上,号啕大哭,用了整整五分钟的时间。这不免令人想起一开始的时候她在情书里抄录给赖恩的那首诗,萨福的诗,一个真正的诗人的诗:“温柔的阿多尼斯快死了,西塞瑞,我们怎么办?捶打你们的胸部吧,姑娘们,撕裂你们的衣裙吧。”塞林格的文学手法在这里巧妙地发生了作用,如果你能像一位维多利亚时期的少女以淑女特有的慢条斯理消化掉这个故事,你一定会懂得萨福与弗兰妮共同的悲哭。哭声,是人类最原始的语言。
古罗马的大作家塞内加在写给朋友的一封信里谈道:“语法学家狄第慕斯写了四千部书。就算他只是读了这么多没用的书,我都会可怜他。在有些书里,他探索荷马的出生地;在另外的书里,他研究伊尼斯的母亲是谁,阿纳克瑞翁到底更爱美色还是更爱美酒,萨福究竟是不是妓女,以及其他诸如此类就算知道了也应该立刻忘记的问题,而人们居然还抱怨人生苦短!”
或许在塞林格看来,狄第慕斯和赖恩的样子正是这个世界“实际的”样子,萨福和弗兰妮的样子则是这个世界“应该的”样子。他简直成了一位“耽于”萨福的作家了,甚至直接把萨福的诗句用作自己小说的标题(那本《抬高房梁,木匠们》, Raise High the Roof Beam, Carpenters )。萨福的诗句已经是他的社会乌托邦了,若这个乌托邦真的实现,麦田里便不再需要任何守望者了。
[英]弗雷德里克·莱顿《牧歌》(Idyll,Lord Frederic Leighton, 1881)。若我编一部萨福的诗集,必定选这幅画来做封面。笛声里几行倦怠的诗,立刻柔软了天空与大地,以及流浪于远方的心。
没有任何凭据,但我始终相信,这就是塞林格的深意。
并非武断,是萨福使我如此相信。
欧里庇得斯
(Euripides,485B.C.—406B.C.)
希腊剧作家,与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并称为希腊三大悲剧大师。欧里庇得斯的思想远远超过他所处的时代:他怀疑天神,反对压迫奴隶,呼吁改变女性在婚姻中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处境,坚持男女平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现代人可以试想一下,在科学之光下依然笃信宙斯与赫拉有多么令人惊诧,那欧里庇得斯就有多么令古希腊惊诧。他那些如今看来十分寻常的思想总让我想到星辰:现在照耀我们的星光,也许是数百上千年前发出的;同样的,欧里庇得斯在古希腊蔚蓝的海岸,便已发出了照耀两千四百年后的光。而此刻,在我们身旁,有没有人正在发出照耀几千年以后的光,却不为我们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