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首章既提出“道”与“名”的涵义,但同时又相同于“因明”的法则,能建能破,自说了一个道,自又推翻了道的名相。也如同正反合的“逻辑”辩证,不自立于不变的肯定与否定形态。如珠走盘,无有方所。所谓的“道”,乃“至道”的定名,都是为了表达的方便,姑且名之为“道”而已。“道”是“变动不居,周流六虚”的,名相只是人为意识的塑造而已。叫它是“道”,已经是头上安头,早已着相了。要想明白这个不可见、不可得的“道”,只有在用上去体会,才能了解有无同出而异名的道妙。因此第二章便推出美与善的道理,加以阐发。
美与善,本来是古今中外人所景仰、崇拜,极力追求的境界。如西洋文化渊源的希腊哲学中,便以真善美为哲学的鹄的。中国的上古文化,也有同样的标榜,尤其对人生哲学的要求,必须达于至善,生活与行为,必须要求到至美的境界。甚至散于诸子百家的学术思想中,也都随处可见,不须一一列举,另加介绍。
现在从后世道家所标榜的修道,与学术思想上的应用两面来讲,也便可以知道它的大要。至于进而多方发明,从各种不同的角度来说明各个触角,那就在神而明之,无往而不自得了。
先从修道方面来讲,无论后世哪一种宗教,或教育哲学,都会树立一个美和善的架构(标的)。殊不知变生于定,二由一起。凡是人为所谓的美与善的道,一落痕迹,早已成为不美不善的先驱了。修道的人,大多数都把道的境界,先由自己的主观观念,建立起一个至真、至善、至美的构想。也可以说是自己首先建立起一个道的幻境,妄自追求。其实,一存此念,早已离道太远了。因此老子便说:“美之为美,斯恶已”。“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随老子之后,后来从印度传来的佛家学说,也同样有此理论。例如大乘佛学所谓道体的“真如”,这个名词本身便自说明只是名言的建立,不可认为确有一个固定不变的“真如”存在。真者如也,如其真也。如果把“真如”确定在美善的范畴,这个真也就不如如自在了。这是许多修道者在思想观念与见解上难以避免的大问题。因此佛学以解脱“见惑”——理解上的困扰;“思惑”——观念上的困扰,为无为法,为见道的重心所在。譬如五种“见惑”中的“见取见”与“禁戒取见”,就都属于思想见解上的迷惑。由此可见佛家学说与老子相提并论,并非偶然。老子是用归纳方法来简单指示,佛家则用演绎方法来精详分析。无怪宋儒中的反对派,就佛老并称,同时排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