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想专门写篇文章描写这个王国的一切,但同时我还想在这里大致介绍一下基本情况以满足读者的好奇心。当地居民一般身高六英寸以下,因此其他所有动物、草木都严格遵守与之相称的比例。例如,最高的马和牛在五到六英寸之间,羊大约一英寸半,鹅比麻雀大一点。依此类推直到最小,我几乎看不见了。不过大自然使利立普特人适应了适合他们视力的一切物体,他们能看得很清楚,但看不远。我曾饶有兴致地观察一个厨师给一只苍蝇大小的百灵鸟捋毛,一位年轻姑娘拿着我看不见的丝线穿一根看不见的针。
那里最高的树大约七英尺,我是指皇家花园里的那几棵,我举起拳头刚好能够着树顶。其他蔬菜之类的也遵循同一比例,读者可以自己去想象。
我只说一点儿他们的学术。经历了许多年代,他们的学术发展成许多分支,都很发达。但是他们的书写方式十分特别,既不像欧洲人那样从左到右,也不像阿拉伯人从右到左,更不像中国人从上到下,而是斜着从纸的一角写到另一角,和英国的太太小姐们一个样。
他们的殡葬方式是让死人的头直接朝下,之所以这样,乃源于一个理论:一万一千个月以后死人都会复活,那时地球(他们认为是扁的)会倒过来。用这种方式埋葬,复活时就会站着。有学问的人都认为这条教义很荒谬,但为了附和习俗,一直就这个样子。
这个国家的一些法律和风俗很特别,如果不是与我亲爱的祖国截然相反,我真想为他们说句公道话,希望我们也能实行。我先要提到的是有关告密者的法律。一切背叛国家的罪行都将被处以最严厉的惩罚。但如果被告能在开庭时证明自己的清白无辜,原告就被立即处死,落得个臭名远扬的下场。同时清白的人可从原告的财产和土地中获得四项赔偿:损失的时间、经历的危险、监禁的痛苦以及所有的辩护费用。如果财产不足赔偿,大部分由国王负担。国王还要公开对被告有所恩赐,向全城发布公告,宣布被告无罪。
他们认为欺诈是比偷盗更严重的犯罪,很少有不被判处死刑的。他们认为一般人只要有点常识,小心谨慎,提高警惕,自己的东西就不会被偷。但手段高明的欺骗会令诚实的人防不胜防。人们既然需要进行买卖,必须凭信用交易。如果纵容欺诈,不去制裁它,诚实的生意人就会吃亏,流氓无赖就会得势。记得一次我在国王面前替一个拐骗了主人一大笔钱的人说情。他奉主人之命去收款,携款逃跑。我对国王说,这只是一种背信弃义的行为,希望能减轻刑罚。国王认为我替这种最应加重处罚的罪行说情,简直荒谬。我无言以对,因为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习俗。应当承认,我那时确实羞愧难当。
虽然我们经常把奖励和惩罚作为政府运作的枢纽,但我还从来没见过哪个国家像利立普特这样把它真正应用于实际。无论任何人,只要他能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在七十三个月里严格遵守了法律,就可以享受一定的特权。他可以根据其地位和生活境况的不同,从专用基金里得到一定数目的款项,同时可获得“斯尼尔普尔”,即“守法者”的头衔,但这种头衔不得传给后代。我告诉他们,我们的法律只有刑罚,没有任何奖励,他们都认为这种政策有很大弊病。正是如此,法庭上他们象征正义的女神像有六只眼睛,两只在前,两只在后,左右各一只,表示缜密周全;右手握有一袋黄金,袋口是开着的,左手持一柄宝剑,插在鞘中,表示她倾向于奖赏而不是惩罚。
在选人任职方面,他们注重优良的品德胜过卓越的才能。他们认为,既然人类需要政府,那么相信才能一般的人就能胜任各种职务了。上天不会把公共事务弄得十分神秘,只有个别非常杰出的人才能管理,这样的天才一个时代最多也只能出三个。相反,每个人身上都存在真诚、正义、节制诸如此类的美德,他们只要通过实践积累经验,加上一颗善心,都可以为国家效力,只不过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学习罢了。如果一个人没有德行,才能再高也没用,任何事务绝不能交给这种人去管理。一个品行端正的人如果由于无知而犯错,至少不会像心存腐败的人那样,给公众利益造成致命的后果。这种心存腐败的人能加倍地投机钻营,掩盖自己的腐败行径。这种人对社会的危害,远胜于因无知而犯错的人。
同时,没有信仰的人也不适合担任任何公职。利立普特人认为,既然国王们都宣称自己是替上天履行职责的,就没有什么比任用这样一个人——一个不承认自己所凭借的权威的人——更荒谬的了。
联系上面提到的以及下面所述的法律,读者应该明白我指的是他们原先的制度,而不是这些人腐化堕落后形成的如今的政治制度:凭借在绳上跳舞获得要职,在御杖下跳跃爬行而邀得恩宠和勋章的可恶行径,读者要知道,这些都是当今国王的祖父在位时最先形成的,随着党派纷争的加剧,演变到今天的地步。
忘恩负义在他们看来也是死罪。我们在书上读到过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法律。他们的依据是,以怨报德的人应该是人类的公敌,他对待其他人可能比对待自己的恩人还要恶毒。这样知恩不报的人不配活在世上。
他们关于父母和子女的职责的观念也和我们不一样。因为男女结合是基于自然的法则,为的是传宗接代。利立普特人也一样,他们认为,和其他动物没什么区别,男女结合是性欲的驱动,照顾子女也一样是自然法则。根据这个道理,他们从来不认为孩子由于父亲母亲生育了他,就应对父母尽义务。想想人类生活的悲惨,生育本身也不会给父母带来益处,做父母的造爱时也没有想到生儿育女,心思还在别的方面呢。因为诸如此类的理由,他们认为最不应该让父母教育自己的孩子了,所以每个城镇都有公共学校。除了农夫和劳工,所有孩子,不论男女,一到二十个月大,他们认为孩子懂事了,就会都要送到公共学校接受教育和培养。这种学校分几种,适合不同地位、不同性别的孩子。教师经验丰富,他们培养孩子养成一种适合父母身份,又符合自身能力和爱好的生活方式。我先介绍男校情况,再介绍女校。
接收贵族或出身名门子弟的男校配有庄重博学的教师,还有几名助教。孩子们的伙食和衣着都很俭朴。他们受到荣誉、正义、勇敢、谦逊、仁慈、宗教和爱国等原则的培养。除了短暂的吃饭睡觉时间以及两小时娱乐(包括身体锻炼),总是有事做。四岁以前由男仆给他们穿衣服,以后都要自己穿。女仆年纪有我们五十岁那么老,做最粗的活。孩子们不许和仆人讲话,只允许一小伙或成群一块儿玩耍,并且总要有教师或助教在一旁陪着。这样可以避免像我们的孩子一样,幼年时代养成愚顽的恶习。他们的父母一年来看望两次,探望时间不会超过一个小时,见面时或分手时可以亲吻自己的孩子,那时总有一位教师在旁边,父母不许对子女耳语,不许表示亲热,不许带玩具、糖果之类的礼物。
每个家庭必须缴纳子女的教育及娱乐费用,逾期不缴者,国王可派官吏上门征收。
接受一般绅士、大小商人和手艺人子女的学校也差不多是一样的管理模式。只不过做生意人的孩子十一岁起要到外面去当学徒,而贵族的子女要继续培养到十五岁,相当于我们的二十一岁,但最后三年的管教渐渐松了。
女校里,贵族出身的女孩子接受教育的方式和男校相似,只是由整洁的女仆给她们穿衣服,并且总有一位教师或助教在旁边,一直到五岁可以自己穿衣服的年龄。一旦发现女仆给孩子们讲一些恐怖愚蠢的故事,或者像我们的侍女那样用一些把戏给孩子们取乐,她们就要被鞭打着绕城游街三次,还要监禁一年,流放到这个国家最被隔绝的地方去。因此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样,鄙视懦夫和呆子,看不起轻佻不洁的打扮。除了锻炼时的剧烈程度稍轻,我还没看出女孩子的教育和男孩子有什么区别。她们要学一些家政方面的规则,研究学问的范围较小。她们的最大信条是,贵族人家的女主人永远应该是一个理智和蔼的伴侣,虽然她不可能永远年轻。女孩子十二岁就到了结婚的年龄,父母或监护人把她们带回家,对教师千恩万谢,姑娘和伙伴分离免不了涕泪涟涟。
在较低一级的女校里,孩子们学习适合她们性别和地位的各种工作。打算当学徒的七岁可以退学,其余的可以待到十一岁。
对条件较差的家庭,把孩子送到这种学校里,每年除了缴纳低得不能再低的学费,还要每个月将收入的一小部分交到学校财务总监那里,作为孩子财产的一部分。因此所有父母都由法律限制他们的开支。利立普特人认为,为了自己一时的欲望,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却要公众来负担,没有什么比这更不公平了。贵族也根据自己的情况,保证给每个孩子一笔款项。这部分基金会得到完善的管理,绝对公平地使用。
农夫和劳工自己抚养孩子。他们的劳作就是耕田种地,因此他们的教育对公众影响不大。年老生病的人由养老院负担。这个国家没有乞讨这一行业。
好奇的读者非常想知道,我在这个国家住了九个月零十三天,这段时间里我是怎样生活的。凭着头脑里固有的工匠才能,也是生活所迫,我用皇家花园里最粗大的树木为自己做了一套舒适的桌椅。雇了两百个女裁缝为我做衬衣、床单和桌布,用的都是能找到的最硬最粗的布料,可还得几层缝在一起。因为他们最厚的布和我们的上等麻布相比,也要精细几等。他们的亚麻布一块通常三英寸宽三英尺长。我躺在地上让女裁缝们给我量尺寸,她们两个各执一端,一个站在我的脖子那儿,另一个站在我的小腿那儿,将一根绳子展开拉直。第三个用一根只有一英寸长的尺子来量绳子的长度。量过我的右手大拇指后,她们就不量了。因为按照数学的计算方法,拇指两周是手腕的一周,脖颈和腰的粗细也遵循这一比例。我把自己的旧衬衫铺到地上当样板,她们照着样子做出的衬衫很合我身。我又请了三百个缝纫师为我做外衣,他们用另一种方法给我量尺寸,我跪在地上,他们把梯子从地面架到我的脖子上,一个人爬上来,在领子那里放下一根带铅锤的线,线到地板的高度就是大衣的长度。我自己量了腰和手臂的尺寸。衣服全是在我屋子里完成的,因为他们最大的房间也放不下这样大的衣服。完成的衣服就像英国太太们缝的百衲衣,只不过我的衣服全是一种颜色。
有三百个厨师照顾我的饮食,为了方便,他们都带了家人住在我寓所附近的小茅屋里,每位厨师给我做两个菜。我用手拿起二十个侍者放在桌上,另一百多个在地上伺候,有的端着肉,有的肩上扛着一桶桶的酒和饮料。桌上的侍者用一种巧妙的方法,按我的要求拉动绳子往上吊,就像在欧洲人们从井里提水一样。一盘肉正好够我吃一大口,一桶酒也只够我喝一口。他们的羊肉没有我们的好,牛肉味道美极了。我曾吃过一块牛腰肉,那么大,三口才吃下去,不过这种情况很少见。我的仆人们见我连骨头一起吃下去,就像在我们国家吃百灵鸟的腿一样,非常吃惊。鹅和火鸡我通常一口一只,必须承认,味道也比我们的好。更小的家禽,我用刀尖一次叉起二三十只一起吃。
一天,国王陛下听人说起我的情形后,提出要带王后、年轻的王子和公主与我一起共享吃饭的快乐(他喜欢这么说),后来真的来了。我把他们放到桌上的御椅里,正对着我,侍卫一旁站立。我看到,手持权杖的财政大臣弗林奈普不时酸溜溜地看着我,我当作没看见,比平时吃得还多,一是为了亲爱的祖国,二是为了让朝廷惊叹。我私下里觉得国王这次驾临,又给了弗林奈普一个在主子面前算计我的机会。暗地里这位大臣一直与我为敌,表面上好像与我很亲密,这与他乖戾的性情格格不入。他向国王报告,现在财政很不景气,向下拨款都要打折扣,国库券价值比票面低百分之九才能流通;我已经花去了陛下一百五十多万“斯普拉格”(这是他们最大的金币,有我们衣服上的亮片大小);从整体考虑,一有合适机会把我打发走是比较明智的。
在此,我必须为一位品格高贵的夫人辩护,以保全她的名誉。因为我的缘故,她成为无辜受害者。财政大臣真是荒唐至极,竟然猜忌自己的夫人。有人居心叵测,到处散布关于他的夫人疯狂地爱上了我的谣言。关于她竟偷偷造访我寓所的传闻,朝中传播广泛,对此我郑重声明,此事纯属捏造,毫无事实依据,这位夫人仅仅依照天真无邪的天性,坦诚、友好地对待我而已。她确实经常驱赶载着三位同行者——通常是她的姐姐、小女儿和某位好友——的马车,公开前来做客。宫里其他夫人也经常是这样的呀。我还问过身边的仆人,什么时候他们看见过有马车停在我的门口,里面坐着不认识的人?每次一有人来,总是先由仆人通报。我的习惯是立刻迎到门边,问候之后,十分小心地用手拿起马车和两匹马(如果是六匹马,车夫总是先解下四匹),放到桌上。桌子周边我安了个可拆卸的护板,五英寸高,防止发生意外。经常桌子上有四辆马车,里面坐满了人,我坐在椅子上,把脸俯向他们。我和其中一辆车上的人交谈时,其他车上的车夫就驾着马车在桌子上四处走。在这样的交谈中,我度过了许多愉快的下午。我向财政大臣和那两个告密的人(我要说出他们的名字,让他们好自为之)克鲁斯特里尔和德伦洛提出挑战,让他们证明除了内务大臣莱瑞索以外,什么人隐姓埋名来找过我。我前面已经提到过,莱瑞索是国王特派的信使。如果不是涉及一位高贵夫人的名誉,我也不会唠叨这么多,名誉受损对于我倒无所谓。我的爵位是“那达克”,财政大臣却不是。众所周知,他只是一个“克拉姆格拉姆”,比我低一等级,类似英国的侯爵和公爵那样。可我明白,实际上他的职位比我高。我是偶然获知那些虚假谣言的,至于如何得知,就无须陈述了。这些谣言使财政大臣在好长一段时间内给他太太脸色看,对我就更面色难看了。虽然后来他若有醒悟,和夫人重归于好,但对我彻底失去了信任。不久,国王对我的恩宠也渐渐消失了,他实在太受制于他的这位宠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