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拉开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历史性飞跃的序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科学命题是在深刻总结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探索经验以及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这一命题的提出对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促进当代中国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不懈探索。这一探索过程充满艰辛,既取得过巨大成绩,也曾付出惨痛代价。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探索基本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建国以后,党和人民面对的是千疮百孔、百废待兴的局面,工业几乎等于零,粮食严重匮乏,通货恶性膨胀,经济秩序异常混乱。“中国搞资本主义不行,必须搞社会主义。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的混乱状态就不能结束,贫困落后的状态就不能改变。所以,我们多次重申,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基本共识。“我们党是有着深厚阶级基础的,工人、农民和广大知识分子的心是向着我们党的。他们从切身的经验中认识到,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没有其他任何政治势力可以代替中国共产党。”
江泽民在建国四十周年讲话中全面阐述了“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发展中国”基本经验所蕴含的深刻道理,他指出:
“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巩固和发展,体现了中国现代社会运动的客观规律,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变革。如果不进行以社会主义为前途的人民革命,就不可能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不可能把黑暗的中国变成光明的中国。如果新中国建立以后不走社会主义道路,不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不可能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独立,不可能逐步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愿望。如果今后不坚持社会主义,而是像有人主张的那样退回去走资本主义道路,用劳动人民的血汗去重新培植和养肥一个资产阶级,在我国人口众多、社会生产力水平很低的情况下,只能使大多数人重新陷入极其贫困的状态。这种资本主义,只能是原始的、买办式的资本主义,只能意味着中国各族人民再度沦为外国资本和本国剥削阶级的双重奴隶。总之,正如毛泽东同志和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这些重要论述为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飞跃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制度根基。
第二,中国的事情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推翻三座大山,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精神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团结人民进行武装斗争的重要法宝;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这一精神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来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中国人民珍惜同其他国家和人民的友谊和合作,更加珍惜自己经过长期奋斗而得来的独立自主权利。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我们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对外交流。同时,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决不允许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在我国泛滥。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
十二大报告中也对此进行了深入阐释:“建国三十三年来,我们以实际行动向全世界表明:中国决不依附于任何大国或者国家集团,决不屈服于任何大国的压力。中国的对外政策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理论为基础的,是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的。它有长远的、全局的战略依据,决不迁就一时的事变,不受任何人的唆使和挑动。”
然而,在新的历史时期如果片面强调独立自主,则又会陷入孤立无援的被动境地,不利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因此邓小平强调:“总结历史经验,中国长期处于停滞和落后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闭关自守。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当然,像中国这样大的国家搞建设,不靠自己不行,主要靠自己,这叫做自力更生。但是,在坚持自力更生的基础上,还需要对外开放,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来帮助我们发展。”
因此,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就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第三,社会主义建设要坚持实事求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任何国家的革命和建设道路问题,都要由本国的共产党人自己去思考和解决,别国的人对情况不熟悉,指手画脚,是要犯错误的。中国革命和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胜利,“就是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独立思考,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找到了适合中国情况的革命道路、形式和方法。十月革命的胜利也是列宁把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同俄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的结果。所以,一个国家的革命要取得胜利,最根本的一条经验就是,各国共产党应该根据自己国家的情况,找出自己的革命道路。任何大党或老党都不能以最高发言人自居。在斯大林时期,中国党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没有听他的话,才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当然,我不是说不应该吸取别国的经验教训。一个党犯错误是难免的,就是犯了错误,也要由自己去总结,自己去解决问题,这样才靠得住”
。邓小平认为:“我们取得的成就,如果有一点经验的话,那就是这几年来重申了毛泽东同志提倡的实事求是的原则。中国革命的成功,是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现在中国搞建设,也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
在回答美国记者华莱士提问时,他又谈道:“我是个马克思主义者。我一直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另一个词叫共产主义。我们过去干革命,打天下,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因为有这个信念,有这个理想。我们有理想,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所以我们才能取得胜利。革命胜利以后搞建设,我们也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
马克思主义向来不是空洞刻板的教条,而是指导实践的方法指南,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革命导师也绝不要求后人把他们的思想理论奉为神圣不容更改的圭臬,而是要求人们根据它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不断结合变化着的实际,探索解决新问题的答案。正是在这样不懈的探索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党的十二大正式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后,通过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其内涵越来越丰富,并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重要成果。
第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内涵的不断深化。
邓小平指出:“中国搞社会主义走了相当曲折的道路。二十年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一条最重要的原则:搞社会主义一定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毛泽东同志概括的实事求是,或者说一切从实际出发。”
自此之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成为指导新时期中国发展的核心命题。随着改革开放的快速稳步推进,邓小平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考越来越深入,这一科学命题的内涵也不断丰富和发展。
一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着眼于改善人民生活。1983年1月邓小平在同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农业部门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农村、城市都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勤劳致富是正当的。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大家都拥护的新办法,新办法比老办法好。农业搞承包大户我赞成,现在放得还不够。总之,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
建国后的经验教训表明,片面强调平均主义、“大锅饭”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有百害无一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要激发国家和社会的能量,而改善民生、鼓励先富就成为重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保持充分自信。1983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外籍专家时指出:“我们搞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的现代化。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主要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条件,以自力更生为主”;“我们现在的路子走对了,人民高兴,我们也有信心。我们的政策是不会变的。要变的话,只会变得更好。对外开放政策只会变得更加开放。路子不会越走越窄,只会越走越宽。路子走窄的苦头,我们是吃得太多了。如果我们走回头路,会回到哪里?只能回到落后、贫困的状态”
。1984年6月在会见日方代表团时邓小平坦言:“马克思主义必须是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必须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他还强调指出:“我们还要积累新经验,还会遇到新问题,然后提出新办法。总的来说,这条道路叫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我们相信,这条道路是可行的,是走对了。走了五年半,发展得不错,速度超过了预期。这样发展下去,到本世纪末翻两番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几年发展证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符合国家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时代发展的要求,为中国共产党人坚持这条道路树立了信心和决心。
三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注重从实践经验到理论的提升。1985年8月,邓小平在会见时任坦桑尼亚总统尼雷尔时指出:“我们的改革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国际范围内也是一种试验,我们相信会成功。如果成功了,可以对世界上的社会主义事业和不发达国家的发展提供某些经验。当然,不是把它搬给别国。我们的原则是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的实践相结合,走中国自己的道路,我们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9月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讲话中进一步指出:“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的重点转移到城市。在多年酝酿和农村改革成功的基础上,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逐步展开。改革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和精神状态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这是一件大事,表明我们已经开始找到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子。”
在邓小平看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正在由实践探索逐步上升到理论创新层面。
四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根本途径是依据本国国情、拒绝照搬他国,根本目标是解决本国问题,而非经验输出。邓小平1987年3月在会见时任美国国务卿舒尔茨时强调:“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摆脱贫穷的问题。所以我们不会容忍有的人反对社会主义。我们说的社会主义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要建设社会主义,没有共产党的领导是不可能的。我们的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他在会见时任喀麦隆总统比亚时还补充道:“不要光喊社会主义的空洞口号,社会主义不能建立在贫困的基础上。各国情况不同,政策也应该有区别。中国搞社会主义,强调要有中国的特色。我们坚信马克思主义,但马克思主义必须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只有结合中国实际的马克思主义,才是我们所需要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我们正是根据这样的思想,力求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
1988年5月在会见时任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中央总书记雅克什时,邓小平指出:“改革开放必须从各国自己的条件出发。每个国家的基础不同,历史不同,所处的环境不同,左邻右舍不同,还有其他许多不同。别人的经验可以参考,但是不能照搬。过去我们中国照搬别人的,吃了很大苦头。中国只能搞中国的社会主义。”
这就极大地深化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和价值目标。
五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解放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和谋求世界和平的有机统一。1989年10月在会见时任泰国总理差猜时,邓小平明确指出:“中国搞社会主义,是谁也动摇不了的。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社会主义,是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只有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国家才能一步步富强起来,人民生活才能一步步改善。”
在邓小平看来,中国能够实现自身发展就是对世界和平做出的巨大贡献,发展生产力、改善民生既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观点,也是指导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的基本准则。“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要在实践中真正发挥指导作用,达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目的。这表明邓小平已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推动国家社会发展充满信心,这一命题的内涵也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深化。
第二,党的十三大关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概括。
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概括已经具备了基本的条件。
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主题报告就是《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名词第一次出现在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题目中。十三大报告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制定了到21世纪分“三步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战略。
一方面,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概括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次历史性飞跃:“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实践的结合,经历了六十多年。在这个过程中,有两次历史性飞跃。第一次飞跃,发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经过反复探索,在总结成功和失败经验的基础上,找到了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把革命引向胜利。第二次飞跃,发生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建国三十多年来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在研究国际经验和世界形势的基础上,开始找到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
另一方面,党的十三大报告第一次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框架。报告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过程中,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方面,发挥和发展了一系列科学理论观点。包括:关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根据本国国情,走自己的路的观点;关于在经济文化落后的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有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实现现代化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观点;关于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对外开放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条件的观点;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重要特征的观点;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这两个基本点相互结合、缺一不可的观点;关于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来实现国家统一的观点;关于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观点;关于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同外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的观点;关于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主题的观点,等等。这些观点,构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轮廓,初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任务、动力、条件、布局和国际环境等基本问题,规划了我们前进的科学轨道。”
第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十二条基本原则。
1990年12月,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首次科学总结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十二条基本原则,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明确指出:“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我们党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经过十二大和十三大,根据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深刻总结历史的和当前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形成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以及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全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取得了共同认识。”
这十二条原则主要包括
:
——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努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坚持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专心致志地搞好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通过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体制和其他领域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中央、地方、企业和广大劳动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采取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关系、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等多种形式,通过举办经济特区、经济开放区和实行必要的特殊政策与灵活措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
——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发挥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对公有制经济的有益的补充作用,并对它们加强正确的管理和引导;
——积极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允许和支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鼓励先富起来的帮助未富起来的,以利于全体人民和各个地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继承和发扬祖国优秀文化遗产,借鉴和吸收世界上一切优秀文化成果,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建立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反对民族歧视、民族压迫和民族分裂;
——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和实践,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逐步实现;
——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同一切国家的友好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支持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正义斗争,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改善党的领导制度、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理论和组织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江泽民在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闭幕讲话中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是一件具有根本意义而又很不容易的事情。社会主义在中国所以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凝聚力,就在于这种结合;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也只有在这种结合的过程中才能形成、丰富和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篇大文章。邓小平同志已经为它确定了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重大发展。我们希望,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都要把心思用在这里,经过实践,集思广益,继续把这篇大文章作好”
。可以看出,从党的十二大到十三届七中全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已经初步形成了一整套指导国家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理论体系。
第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
从实践层面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主要包含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相辅相成的有机组成部分。江泽民在建党七十周年讲话中对这一“三位一体”的总体发展图景进行了明确概括。
一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
“必须坚持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允许和鼓励其他经济成分的适当发展,既不能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搞单一的公有制,又不能动摇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能搞私有化;必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形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既要克服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必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的指导下发挥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既要克服过去那种过分集中、管得过多过死的弊端,又不能过于分散和削弱宏观调控。我们应该牢牢把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这些基本要求,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实现国民经济的现代化”
。
二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
“必须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不能削弱和放弃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能搞西方那种议会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能削弱和否定共产党的领导,不能搞西方那种多党制。我们应该牢牢把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这些基本要求,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国家长治久安”
。
三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
“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不能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允许毒害人民、污染社会和反社会主义的东西泛滥;必须继承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而又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立足本国而又充分吸收世界文化优秀成果,不允许搞民族虚无主义和全盘西化。我们应该牢牢把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这些基本要求,极大地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
。
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位一体”,“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已经深深扎根于当代中国发展的土壤,并成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一面伟大旗帜。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使马克思主义在新时期树立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目标,为当代中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因此这一科学命题及其理论对于当代中国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方面,从理论层面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提出既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理论突破与创新,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历史飞跃的重要理论成果,对中国自身以及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都具有十分深远的影响。
第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最重要的理论创新成果。邓小平指出:“马克思主义必须发展。我们不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而是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提出自己的方针,所以才能取得胜利。过去我们以农村包围城市,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这一点在马克思列宁主义书本里是没有的。现在我们还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里有继承的部分,有发展的部分。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准确地说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样才是真正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我们历来主张世界各国共产党根据自己的特点去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离开自己国家的实际谈马克思主义,没有意义。”
这一命题拓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域,使其发展到新的历史高度。
第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引领中国发展和进步的旗帜。十三大报告高度评价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科学性和创新性:“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扎根于当代中国的科学社会主义。它是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统一认识、增强团结的思想基础,是指引我们事业前进的伟大旗帜。”
江泽民指出:“我们要更加坚定不移地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经过十年实践检验而为亿万人民所认识和接受的科学理论,是指引我们继续前进的旗帜。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十三大制定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包括党的十二大、十三大,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我们的各项事业,都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沿着这条道路前进,使这条道路越走越宽广”
。
第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对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产生十分深远的积极影响。邓小平指出:“如果中国要对国际共运、对人类做出重大贡献的话,关键是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发展不仅表现在国际上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比重的增加,而且要体现在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加优越。”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和东欧国家相继发生政治动荡,中国在种种不利的国际条件下顶住压力,韬光养晦,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断提高综合国力,用极具说服力的实践生动诠释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世界意义。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确定的原则是: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所谓胆子要大,就是坚定不移地搞下去;步子要稳,就是发现问题赶快改。改革是大家的主意,人民的要求。现在尽管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心里是踏实的”;“我们不靠上帝,而靠自己努力,靠不断总结经验,坚定地前进。总之,现在我们干的是中国几千年来从未干过的事。这场改革不仅影响中国,而且会影响世界”
。在“中国奇迹”的影响下,很多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纷纷借鉴经验以求走出困境,而改革开放的实践充分证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正在为处于低潮期的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源源不断地注入新的动力。
另一方面,从实践层面看,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指导下,自党的十二大以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开始走向全面快速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就。
第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党的十二大以后,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农、轻、重协调发展,坚决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生产和流通的关系、城市和农村的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出现了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新局面。工农业总产值连年增长,1982年比上年增长8.7%,1983年增长10.2%,1984年增长14.2%。列入“六五”计划的65种主要产品的产量到1984年已有43种提前达到1985年的指标。随着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198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用于生活费的收入比上年增长12.5%,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4.7%。这些成就为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新方案奠定了基础。
第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长足进展。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写入总纲;恢复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并更加切实、具体地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恢复设立国家主席;加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的职能,人民公社体制终结,恢复了乡镇政府;将审计监督制度确定为我国的国家制度,规定设立独立的审计机关。总之,新《宪法》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突出地体现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加强人民民主,反映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成功经验和实际情况,是一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成为新中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新的里程碑。
第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进一步展开。十二大报告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主要内容、与物质文明建设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论述。明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之一,也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保证之一。它包含文化建设和思想建设两方面。教育科学文化是基础,革命的理想、道德和纪律等起主导作用。
1983年《政府工作报告》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教育、科技和文化事业发展情况:“从一九七八年到一九八二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已由五百九十八所增加到七百一十五所,在校学生从八十五万六千人增加到一百一十五万四千人。五年招收研究生四万三千多人,比‘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的总和还多百分之八十三。由研究生院和大学分别经过严格的考核,授予博士学位十八人,硕士学位近一万五千人,学士学位三十多万人。……单一化的中等教育结构初步有所改变,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三年来增加两倍。到一九八二年底,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总计达两亿零七百万人。科技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日益深入人心,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进行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五年来在农业、工业、国防、新兴技术和尖端技术以及基础研究等方面,获得比较重要的科技成果一万三千多项,其中得到国家奖励的发明有四百一十八项,有些项目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此外,“文化艺术战线的思想活跃,创作繁荣,作品质量逐步提高。这几年,共有两千四百多件文学艺术作品在全国性的评奖或会演活动中得奖。五年出版图书十一万种,共印二百三十九亿册(张)”
。教育、科技和文化事业的稳步推进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