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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税收分类

税收分类,是指根据不同的目的,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复杂的税制和繁多的税种进行归类。现代社会普遍实行复合税制,一个国家的税制由多种税组成。科学合理的税收分类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操作中,都有助于认识和了解不同税制的特点及不同税种的性质与作用,从而为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政策和切实有效的税收征管制度提供可靠依据。常用的税收分类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

按税负能否转嫁,可以将税种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两大类。

所谓直接税,是指纳税人直接负担的各种税收。通常将所得税和财产税等归为直接税。对于直接税而言,纳税人就是负税人。

所谓间接税,是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各种税。通常把商品税视为间接税。对于间接税而言,纳税人不一定是负税人,最终负担税收的可能是消费者。

二、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

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可以把税种分为商品劳务税(也称作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五类。这一分类方法也是我国税收分类的主要方法。

(一)商品劳务税类

商品劳务税是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它主要以商品销售额、购进商品的支付金额和营业收入额为计税依据,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的形式。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商品劳务税类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二)所得税类

所得税是以收益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它主要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收入所得和其他所得进行课征。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中,所得税类的税种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财产税类

财产税是以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根据不同的课税对象,财产税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一般财产税、财产转移税、财产增值税等。我国的现行税制中,财产税类的税种主要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和契税。

(四)资源税类

资源税是以资源的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前者以拥有某种国有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权为征收对象;后者是以纳税人占用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的差额所形成的级差收入为征税对象,征收的目的在于调节级差收入。我国的现行税制中,资源税类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

(五)行为税类

行为税是以特定的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种。行为税的征收是运用税收杠杆并配合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对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某些特定的行为进行调节和限制。我国现行税制中,行为税类的税种主要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

三、按税收收入归属分类

所有实行分税制的国家,采取的分税制不外乎两种类型,即彻底的分税制和不彻底的分税制。

采取彻底的分税制的国家,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两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有其独立的税收立法和征管权限。

采取不彻底的分税制的国家,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三类,其立法权全部归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无权立法,中央税和地方税收入分别归属中央和地方,共享税采取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征、分成等分享形式。

我国现行税制采取的就是不彻底的分税制。中央税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管理,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的税种,如我国现行税制中的消费税、关税等。地方税是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收入归地方政府支配的税种,如现行税制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收入由中央与地方共同分享的税种,如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可以把税种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凡是税款构成商品或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属于价内税。价内税的计税价格为含税价格。凡是税款作为商品或劳务价格以外附加的,则属于价外税。价外税的计税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五、按税收的计量标准分类

按税收的计量标准分类,可把税种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从价税是以征收对象的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积或体积等自然单位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如我国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从价税的应纳税额是随着商品价格或劳务收费的变化而变化的,从价税能够体现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同时也能保证财政收入与计税价格同比例变化,因此,大部分税种都采用这种计税方法。从量税的应纳税额随着征收对象数量的变化而变化,虽然计算简单,但税收负担和财政收入不能随价格高低而增减,因而税收负担不尽合理,目前只有少部分税种采用这一计税方法。

六、联合国、OECD和IMF的税收分类方法

联合国国民收入核算体系把税收收入分成直接税、间接税、财产收益税、手续费及相关类别。直接税是对私人及团体的财产收入、就业收入或其他任何收入征收的税收类别,它由私人和团体直接支付。间接税是对生产者征收的在生产、销售或物品及劳务使用方面的税收类别。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税收分类采用的是统一税收分类,共为七大类,分别为:对商品和劳务课税;对所得、利润和资本利得课税;社会保险税,按工资表或劳动力对雇主课税;对净财富和不动产课税;对赠与、资本、金融交易课税;印花税;其他税类。

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税种分为七类:所得税,包括对所得、利润和资本利得的课税;社会保险税,包括对雇员、雇主以及自营人员的课税(按非税收入统计);薪金及人员税;财产税,包括对不动产、财富、遗产和赠与的课税;商品和劳务税,包括产品税、销售税、增值税、消费税等;进出口关税;其他税收。

七、其他税收分类方法

其他常用的税收分类方法还有:按税收的形态分类,可以分为力役税、实物税和货币税;按税种的存续时间分类,可以分为经常税和临时税;按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和能力分类,可以分为对人税和对物税;按税率的形式和特点分类,可以分为比例税、累进税和定额税。 9Kg/Go8I9u1CWv0db9jpXHqjKI57O5/V5IUcfiGI/G/SB4LVR+SzmwkHT6RTW9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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