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拟申报成为基层实践基地,应达到以下条件。
1.机构资质 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在当地具有示范作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的要求完成教学实践任务。
2.诊疗科目 基层实践基地具有的诊疗科目要符合带教学员所学专业。如全科医学科,具有全科医学科诊疗科目可以带教全科住院医师、全科专业研究生,全科转岗培训学员等。
3.业务用房面积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面积>2500m 2 。
4.科室设置 必备有全科医学科,预防保健科,中医科、康复科,精防科或精神病管理办公室和全科医生团队等。5间以上的全科医生诊室,每间诊室面积要≥10m 2 。
5.辖区服务人口数≥5万人。
6.有完善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基本医疗服务科目齐全,能够满足当地病患需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指标完成较好。
7.临床技能操作种类及数量能满足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教学大纲要求。
8.常见慢性病种类和数量能满足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教学大纲要求,带教老师每日门诊量≥20人,管理慢性病患者≥200人。
9.人员配置
(1)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和中医等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3名/万人口,公共卫生医师达到1名/万人口,注册护士达到3名/万人口。
(2)卫生技术人员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中心至少具有1名副高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公共卫生执业医师,1名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10.设有医学图书室,图书室内至少有2种以上的全科医学/家庭医学杂志(如《中华全科医师杂志》 《中国全科医学》等),20种以上专业参考书或工具书。对医务人员和住院医师提供免费网络文献检索服务。有条件的基层实践基地,还可设立电子图书馆(如万方、中国知网、PUBMED、EBSCO-host,以及外文期刊数据库等)。
1.有独立的教学场所可以开展教学活动,面积>40m 2 。
2.有独立的全科诊室,每间诊室面积要≥10m 2 。
3.有投影仪,全科诊断仪,黑(白)板、计算机、读片灯、检查床、身高体重秤,录像机及其他教学设施,能满足教学需求。
4.设立全科带教诊室,标准如下:
(1)诊室面积约15m 2 ,有摄像装置或单向玻璃。
(2)有诊断桌、储物盒、电脑和处方打印机,并与公共卫生网络相连接。
(3)有全科诊断仪,含血压计、检眼镜、耳镜、电子体温计。
(4)SPOT生命体征检测仪,含无创血压和血氧饱和度参数。
(5)诊疗用常规设施,如化验/检验单分类架、读片灯、检查床、人体身高体重秤等。
5.设立示教室 有条件单位可设立示教室,基本要求如下:
(1)有独立的示教室或会议室,面积>40m 2 ,用于集体教学、示范教学和教学考核。
(2)示教室内有摄录像设备和多媒体教学设备,有黑板、座位若干。
6.设立模拟技能训练室 有条件单位可建立基本模拟技能训练室,基本要求如下:
(1)技能训练室可按训练模块分为数个房间,主要用于医学生的操作训练。
(2)技能训练室常用模型有:标准模拟人、心肺复苏模拟人、腰穿模型、缝合模型、静脉注射手臂模型、肌内注射模型、皮内注射模型、导尿模型、口腔护理模型等。并可配备1~2个床单元。
1.师资应具有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有3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基层实践基地至少应有5名以上师资接受过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机构组织的师资培训,并获得师资培训合格证书。
2.指导医师应当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全科医生团队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中有引领作用。带教师资每日平均服务量不低于30人次,保证教学时间,每周有一定的时间参加教学活动。每年必须参加全科医学师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基层实践基地为了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要建立较为完善的教学组织机构、结构合理的师资团队以及专兼职管理团队,共同完成全科医生培训的教学任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作为全科医生培训基层实践基地,除了具备行政管理体系,还应具备教学管理体系,包括教学管理部门、教学运行部门。教学管理部门一般由基地相关职能科室承担,教学运行部门一般应成立教研室及教研组。基层实践基地组织框架见图2-1。
图2-1 基层实践基地组织框架
师资队伍是基层实践基地教学任务的承担者,应由基层基地相关科室的主任和业务骨干组成。这些师资熟悉临床工作和公共卫生工作,具有引领作用,医德高尚;热爱教学工作,掌握一定的教学方法,具备帮助住院医师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在师资队伍管理中按照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标准对师资进行考核、聘任及奖惩。
教学管理队伍由专兼职人员组成,包括基地主任、教学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教研组组长。基地主任一般应由中心主任担任,教学主任可以由中心副主任担任,教学秘书一般由职能科室管理人员担任,教研室主任一般由全科医学科主任担任。
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计划,全科临床专业基地应与基层实践基地签订教学协议,以协议的形式将两者的教学合作关系固化下来,分工合作,各尽其职。通过签订联合教学协议,实现临床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教学计划统一、教学要求统一、教学管理统一,保证全科医生的培训质量。临床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可整合现有的教学资源,建立全科教学的沟通、协调、帮带工作机制;临床基地可将基层实践基地纳入医联体框架,开展双向转诊,充分利用远程会诊和远程教学平台,帮助基层实践基地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基层实践基地可借助临床基地的影响力和规范的教学提升基层的业务水平,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养,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协议模板见章末附件)。
为了进一步完善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满足全科住院医师基层实践环节训练要求,需遴选一批教学场地充裕、教学设备齐全、师资力量到位、运行管理规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基层实践基地。
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相关机构进行评审,并报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由省市级卫生计生委指定的相关机构进行评审,并报批省市级卫生计生委相关部门备案。
1.满足上述基层实践基地教学条件。
2.优先选择国家级、省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长期从事基层教学,师资条件充足,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并热爱全科医学教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国家级基层实践基地申报,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与全科临床专业基地联合向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相关机构进行评审,经审核通过者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省市级基层实践基地申报,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向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审核评估,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公布基层实践基地名单,全科临床基地在选择基层实践基地时应从这些已批准备案的基地中进行选择,以保证基层实践基地的质量。
(曾 坪)
××省××市××医院与××省××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教学协议
甲方:××省××市××医院
乙方:××省××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为加强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规定的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实践基地训练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作为临床教学基地,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主体责任方。负责制定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教学计划,并派出管理人员对乙方工作进行督导。
2.甲方派带教师资下基层实践基地每2周一次,指导临床和教学工作。
3.不定期召开联合教学会议研究教学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
4.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基层师资的培训工作。邀请基层实践基地教师参加本院全科医学科举办的集体备课,教学查房,病案讨论,业务学习等教学活动。
5.帮助基层实践基地师资联系临床基地相关科室进行进修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6.甲方负责派遣学员的所有费用,包括住院医师每月的生活补贴、教师带教费用以及教学管理费用。每年末按下基层实践基地住院医师人数拨付到乙方。
7.甲方有权对乙方轮转培训、师资带教、考试考核、监督评估等方面工作展开检查,对存在问题,乙方有义务及时整改。
8.甲方可以利用远程教学设备和远程医疗设备帮助乙方提高教学和诊疗水平。
9.乙方如不能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学计划,甲方在协议期满后可实行淘汰。
1.乙方作为甲方的基层实践基地,有义务配合甲方共同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教学计划,制定基层实践基地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乙方应遴选具备资质的人员作为带教师资,并应按甲方规定完成相应的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
4.乙方应设立应建立相应的教学管理部门和教研室,并至少配备1名专职住培管理人员和至少5名带教师资。
5.乙方应严格按照住培考核要求规范组织日常考核和出科考核,考核结果应及时报送甲方。
6.乙方应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为学员提供教学条件,并就近解决学员住宿(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7.住院医师在乙方学习期间,乙方应建立相应教学档案,负责住院医师的全面管理,应重视住院医师的临床学习权限,通过带教老师悉心指导,严格管控住院医师的医疗行为,杜绝医疗过失。
8.乙方对于甲方拨付的教学经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专款专用。
1.关于单位属性和行政隶属关系 乙方原所属的行政人事关系不变,财政拨款渠道不变,资产管理关系不变,原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变。
2.关于冠名 乙方保留其原有冠名,同时增挂××省××市××医院基层实践基地牌子。
3.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可以修订或补充协议。如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变更等不可抗拒因素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上交市区卫生计生委备案。
5.如无特殊政策变更,本协议暂定三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根据甲乙双方的意愿进行续签,修订完善或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