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从哲学中总结出十五个字

1942年,延安开展著名的整风运动,历时三年。1942年5月,延安成立了以毛泽东为主任的中央总学习委员会,领导整风运动。陈云是总学委的成员之一。

延安整风时期的陈云

在延安,毛泽东曾三次对陈云说,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陈云听从了毛泽东的劝告,在中共中央组织部把主要干部组织起来,成立了一个学习小组。

陈云非常推崇毛泽东的哲学论文《矛盾论》和《实践论》。

薄一波曾经说:“陈云把他学哲学的体会精辟地概括为两句话:‘学习哲学,可以使人开窍;学好哲学,终身受用。’”

陈云在1987年7月17日跟中共中央负责人谈话时,这么回忆起当年在延安的学习情况:

那时,中央组织部成立了一个学习小组,一共六个人,有我、李富春、陶铸(当时任王稼祥的政治秘书)、王鹤寿、陈正人、王德,还有几位旁听的“后排议员”。学习小组不要很多人,大体上都要处在同一理论水平。学习方法是,规定每周看几十页书,然后讨论一次,研究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各种意见都可以争论。

我们从一九三八年开始学习,坚持了五年。先学哲学,再学《共产党宣言》,然后再学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等。那时我们读的书,除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有关著作外,还有毛主席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实践论》《矛盾论》《论持久战》等,也读点别人的著作。毛主席《论持久战》这篇文章,给我的印象特别深。

经过学习,陈云深有体会地在延安整风中提出了十五个字,即:

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

交换、比较、反复。

这十五个字,成为陈云的行动总则,成为他的座右铭。

1990年1月24日,陈云在与浙江省党政军负责人谈话时,作了这样的回忆:

在延安的时候,我曾经仔细研究过毛主席起草的文件、电报。当我全部读了毛主席起草的文件、电报之后,感到里面贯穿着一个基本指导思想,就是实事求是。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当时我的体会就是十五个字: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

陈云这样论述了“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和“交换、比较、反复”:

不唯上,并不是上面的话不要听。不唯书,也不是说文件、书都不要读。只唯实,就是只有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研究处理问题,这是最靠得住的。交换,就是互相交换意见。比方说看这个茶杯,你看这边有把没有花,他看那边有花没有把,两人各看到一面,都是片面的,如果互相交换一下意见,那么,对茶杯这个事物我们就会得到一个全面的符合实际的了解。过去我们犯过不少错误,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问题有片面性,把片面的实际当成了全面的实际。作为一个领导干部,经常注意同别人交换意见,尤其是多倾听反面的意见,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比较,就是上下、左右进行比较。抗日战争时期,毛主席《论持久战》就是采用这种方法。他把敌我之间互相矛盾着的强弱、大小、进步退步、多助寡助等几个基本特点,作了比较研究,批驳了“抗战必亡”的亡国论和台儿庄一战胜利后滋长起来的速胜论。毛主席说,亡国论和速胜论看问题的方法都是主观的和片面的,抗日战争只能是持久战。历史的发展证明了这个结论是完全正确的。由此可见,所有正确的结论,都是经过比较的。反复,就是决定问题不要太匆忙,要留一个反复考虑的时间。这也是毛主席的办法。他决定问题时,往往先放一放,比如放一个礼拜、两个礼拜,再反复考虑一下,听一听不同的意见。如果没有不同的意见,也要假设一个对立面。吸收正确的,驳倒错误的,使自己的意见更加完整。并且在实践过程中,还要继续修正。因为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往往不是一次就能完成的。这里所说的反复,不是反复无常、朝令夕改的意思。

陈云总结道:

这十五个字,前九个字是唯物论,后六个字是辩证法,总起来就是唯物辩证法。

1942年3月,陈云同毛泽东等在延安。右起:高岗、毛泽东、张闻天、陈云

陈云在延安时形成这十五个字的思想,成为他思索、考虑问题的原则。我在采访陈云夫人于若木时,她说:“这两句话十五个字,后来成为陈云一生的写照。”

1962年2月8日,在“七千人大会”结束的翌日,陈云在向出席会议的陕西省干部讲话时,明确地阐述了“交换、反复、比较”这六个字的含义。

此外,陈云还写了许多著作。例如:

《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1939年5月);

《党的支部》(1939年6月10日);

《巩固党和加强群众工作》(1939年6月10日);

《学习是共产党员的责任》(1939年12月);

《巩固党在大后方及敌占区秘密组织》(1940年10月1日);

《关于干部工作的若干问题》(1940年11月29日);

《关于党的文艺工作者的两个倾向问题》(1943年3月10日);

…… 5G/uRsBDzC6W4zd/FlVkXgDscAVq3Yd4NHy22HSlXHWGQiL9jid+jKSjCEY0Tp3t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