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是无法切割的,有如连续的光谱。
文学史也是一样。
然而,任何讨论却都必须有起点和终点。为了便于言说,我们不得不进行“分期”或“断代”,即便这种划分难免有主观或武断之处。本书把讨论的范围大致划定在1688年到1789年之间,当然也是这样的权宜的选择。不过,就当时英国和欧洲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发展而言,我们借以划线的1688年和1789年——分别是英国的“光荣革命”和法国大革命发生的年份——确实可以被看作是历史中相对突出的标志性的“分水岭”。
的确,历史中影响深远的“划时代”的大事件并不都在人为设定的世纪交替之年发生。诚如巴瑟尔·韦利所说,“18世纪——‘欧洲文艺复兴的白银时代’——其实是在17世纪最末一二十年开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