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是某村的村民。近些日子,冯某听说村里的荒地要承包出去,已经有许多外来的投资者想要承包。冯某觉得自己也有能力承包,于是找到了村委会询问相关事宜。村委会称他们会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将荒地承包出去。冯某认为自己是村里的村民,不管怎么样,都应该“照顾照顾”自己。但是村委会称在进行土地承包时会贯彻“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任何人都不得逾越这一原则。那么,农村土地承包中应如何积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呢?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那么,应该如何积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呢?所谓“公开”,要做到三公开,即进行承包活动的信息要公开、进行承包的程序要公开以及承包方案和承包结果公开。在进行土地承包时,发包方应当及时公布土地承包的有关信息,应该让有意向承包的人知道承包的相关情况,然后要由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开展工作,一系列程序都要透明,最后的承包方案在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应当及时公布,并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公平”主要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享有、行使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权利,同时,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权利平等,发包方不得随意限制承包方的权利。而“公正”则是指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任何人不能有徇私舞弊的行为。在承包过程中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承包过程透明度高,便于群众监督,也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这样农村土地才能够得到合理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