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萧红在《回忆鲁迅先生》一文中曾提到这样一件事:
鲁迅先生的原稿,在拉都路一家炸油条的那里用着包油条,我得到了一张,是译《死魂灵》的原稿,写信告诉了鲁迅先生,鲁迅先生不以为稀奇。
这就是鲁迅手稿包油条的故事。
鲁迅与其弟知堂不同,知堂很珍惜自己的手稿,总要求报刊编辑在排版后把手稿原样寄回,鲁迅则没有这样的要求,于是,就有了流落到大饼油条店被萧红偶遇的事来。
据丁言昭《萧红在上海事迹考》所言,萧红、萧军夫妇在上海拉都路(今襄阳南路)住过三个地方,分别是283号、411弄福显坊22号和351号。1935年3月初,他们夫妇搬到拉都路351号。有一天,萧红到拉都路324号的大饼油条店买早餐,发现该店包油条的纸竟是鲁迅先生的手稿,感到非常惊讶,就写信给鲁迅,说了这个事情。鲁迅回信说:
我的原稿的境遇,许知道了似乎有点悲哀,我是满足的,居然还可以包油条,可见还有一些用处。我自己是在擦桌子的,因为我用的是中国纸,北洋纸能吸水。(该信见许广平编《鲁迅书简》1935年4月12日鲁迅致萧军)
鲁迅并不把自己的手稿当回事,正像他自己所说,经常拿来擦桌子。但说是擦桌子,其实也不过说说罢了,最多是从书房里找出来擦擦灰和碰翻的茶水,不可能完全顶替抹布的用途,但由此也可见鲁迅对自己的手稿有多么漫不经心,哪知道他身后都一一变成了文物?不过,另有记载说,鲁迅很珍惜物品,别人的信封他都留下来,以便翻过来重新使用,还有各种线带,都捆扎好,留着备用,则手稿刊过或作废之后,派派别的用处也是理所当然的事。而和许广平结婚后,很多稿子由许重抄过,或珍惜珍藏起来,也有可能,所以鲁迅在信中说“许知道了似乎有点悲哀”,也是实情。
对于手稿,似乎可以详细说一说。作家写作,有草稿、清稿和定稿等多种(还有未完稿、誊清稿)。最初写的,自然是草稿或未完稿,写完后或修改后,再抄的就是清稿,但未必满意,或重写,或修改,最后形成的则是定稿。这定稿就可以寄出了。一般来说,定稿是不存在手里的,除非退稿,才又回到自己手里,或如知堂一样,让编辑寄回。
萧红买点心碰到的就是手稿中的定稿,照理应该在编辑手里,换句话说,这是刊物或报纸的编辑部流失出来的。
那么,鲁迅手稿究竟是怎么流失出来的呢?从谁手里流失的呢?
与编《译文》的黄源有关。
当年,黄源在拉都路306弄敦和里编《译文》。《译文》创刊于1934年9月16日,最初由鲁迅主编,后完全交给黄源。鲁迅翻译的《死魂灵》正是在《译文》上刊出的。
据黄源回忆:
这原稿是我丢失的。我当时不懂得鲁迅的原稿之可贵,清样校完后,就把有的原稿散失了。一张原稿落在拉都路一家油条铺内来包油条,和我同住在拉都路的萧红,去买油条,发现包油条的是鲁迅先生的原稿。(黄源《鲁迅书简追忆》)
黄源的说法有点问题,即不可能只有一张出现在油条店里,我的看法是,黄源其实是把编辑部积存的原稿纸都当废纸卖了,而油条店从废品站买了废纸用来包油条,这样才有了鲁迅的手稿出现在油条店的事实。
编辑向来是不把原稿当回事的,主要是日常和稿纸打交道,看得多,心里甚至产生厌烦感,根本不会珍惜谁的稿子,即使是大名家的,也觉得以后多的是,不在乎眼前的东西,所以前几年经常出现某某出版社某某编辑部把废纸卖出来,使得收废品的和卖旧书、搞收藏的人大发一笔意外之财的事。就说我所在的杂志社吧,几年前房屋大修,也处理过一大批废品,其中原稿也很多,我虽然知道一点价值,但因为是社里的东西,不好自己拿下来,并且实在太多了,捆扎好的,也不想解开来费大事去翻检,弄得一身灰,所以最后还是都给了收废品的,有一些后来就出现在市场上了。命理中有一项所谓“财”,官财子禄,各有攸归。
鲁迅的原稿,萧红说是《死魂灵》中的一页,其实不是,后来大家看出来,这是班台莱耶夫的《表》的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