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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尘香

芦花绿,芦花白

我是在渭水南岸的一角看到这芦苇荡的。一块块、一丛丛的芦苇,在宽阔的水面上,在薄凉的深秋里,摇曳,妩媚。秋风把它的味道吹过来,轻轻痒痒的,让人想伸出舌头,舔几口。

关于芦苇,我曾经写过一篇小文,是报社麻雪编辑两年前于盛夏时分的一篇约稿。这是市报的一个“陈仓新美”版块,旨在宣传美丽的小城宝鸡。记得当时我极尽赞美之词,一蹴而就,之后却和它再无交集。

时隔两年,我又站在这里。我的眼眸间,芦苇的叶子开始发黄,穗子开始泛白。阳光下,一根根羽毛般柔软的芦花漫天飞舞着。

这是芦苇最美的季节,也是曾年少轻狂的我和芦苇初相遇的时节。

那一年,我如很多想跳出农门的农村孩子一样,艰难挣扎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苦读岁月里。由于体弱,初三的秋天,我跟随叔父去了离家十几里的长命寺初中就读。每个周末下午,背着干粮,骑着家里那辆二八破旧自行车去学校。期间,须路过长命寺村子边上一片面积很大的水域。那片水域,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的。其实是地壳运动造成的,长命寺的老辈们却认为是上天赐予他们的神水,敬畏得不得了。他们在水边修建了寺庙,逢初一、十五烧香拜佛,一点都不马虎。有好几回,适逢周末,我骑着自行车路过这里时,一片片诵经声和香炉里飘出的味道,远远近近传过来。

那个时候,秋收未尽,田里的玉米秆横七竖八地散落着,一片狼藉。倒是这水边,一杆杆丰润挺拔的芦苇,绿汪汪、翠生生,很是养眼。风来荡荡不止,似招摇着生命繁盛的底气。在瞥见的一瞬间,一身碎花布衫、蓝布长裤的我,喜欢上了它们。

在乡下,秋天似乎很短暂,尤其是一阵疾风过后,天陡然冷了,芦苇荡日渐枯萎萧瑟,待深冬时,这里已是白茫茫一片。一个周末,我再次经过那片孤零零的芦苇荡,我的眼前,高高低低、参差不齐的芦苇顶着被寒霜染过的花絮,轻飘飘地直往人的怀里钻。那洁白的花絮,衬着瓦蓝的天空,如绵如丝,如梦如幻。我静静地站在水边,看它们或贴水,或横斜,或直立;也看它们在天寒地冻和西风怒吼中轻盈如雪。一瞬间,竟有一些纳闷和恍惚:这瘦弱的身子何以将残败的生命诗意般地托起来,给黑白分明的乡野缔造出这一抹“晚霞红如血,芦花白似霜”的温暖和静美?

很快,冬天过后是春天,春天过后是夏天,芦苇荡开始热闹起来。远远望去,密密匝匝的芦苇,郁郁葱葱,壮实繁茂。风儿一吹,哗啦啦响。而我离中考的日子越来越近,自然不敢过多沉溺和贪恋其中。

我很羡慕芦苇荡边长大的娃娃们。他们一有空,就成群结队地到这水边玩耍。其中男娃娃摸鸟蛋、摸鱼、游泳、扎猛子,女娃娃绕着青青的芦苇捉迷藏、听鸟鸣,用苇叶编好看的饰品戴在头上、脖子和手指上。他们身体里有芦苇青涩的味道,亦有芦苇和雪白的芦花,足以敞亮乡下孩子那扇简单粗粝、天真无邪的童年心窗。那一年,我十五岁。我的童年没有水,只有褪不掉的日光和尘埃。不过,我经常在晚自习前溜出去,跑到芦苇荡边吹风,纳凉。

乡下的月亮,薄薄的,隐隐的,将芦塘调成孩子们快乐的天堂。水塘旁边的长命寺村罩在一片夕阳晚照里,从家家户户烟筒里飘出的缕缕炊烟里,有玉米秆呛人的味道,亦有玉米粥清甜的香气。队长的小儿子七八岁,一片硕大的荷叶盖在脸上,光着上身,下身着宽大的裤衩,仰面躺在芦苇遮蔽的空地上。乡野的日光晒,风头吹,这小家伙浑身上下结实而黝黑,而且,他胆子蛮大的,睡够了,敢捉草丛里扭动的细草蛇,捉住后缠在脖子或者胳膊上,大声炫耀,呼朋唤友,一副孩子王非他莫属的架势。草蛇当然是北方的蛇,吐着红红的芯子,没有毒液。

在芦塘边,我竟然学会了笨拙地画几笔。一张青白的纸上,差不多全是芦苇的身影,或丰腴,或苗条,像是站在云彩里的女子。后来,这水塘边果然有了一群女人,是长命寺村子干完了地里的农活、喂饱了自家男人和孩子、喂饱了后院的猪和鸡,暂时清闲下来的妇女们。她们在水塘边编苇席。苇席可以铺炕,可以做房顶子,可以编制成粮囤等。苇席除了自家用以外,还能在周围的集市上卖一些。长命寺村子里出来的苇席柔韧、绵软又结实耐用,方圆几十里很受欢迎的。

编苇席的妇女多数围成一圈,腿脚麻利,手法娴熟。苇席的编法似乎不难,只需将粗壮些、长势好一点的老苇条割下来,劈成条子,晾干。编的时候,用剪刀顺着苇条的纹路刮光捋顺溜后,稍微蘸点水,拍几下,就可以编了。做到熟练后,她们几乎可以不看苇席,十个手指只顾上下摆弄,里挑外收。不一会儿,席面上便呈现出那种田字格,或者带波浪线的图案,纵横交错,排布整齐。

编苇席的间隙,也能看出长命寺村子的三六九等来。比如,那个头梳得油光、抹着雪花膏,身体富态的,一定是队长家的媳妇。她坐在人堆里,高声长调,东家长西家短,不是笑话张三男人没本事,就是骂李四的媳妇是个狐狸精,光想勾引他男人,唾沫四溅,喋喋不休。那些想巴结队长的,就使劲点着头,随声附和,讨好献媚。队长媳妇累了,就停下来,敞开衣襟,袒胸露乳,嘴里侃着撩拨人的、男人和女人的床笫之事,粗糙得让年轻的媳妇们脸红到耳根,还得乖乖把茶水端过去,以解她的口干舌燥。

我同桌的母亲,便是诸多编苇席的妇女中的一个。多数时候,她总是一个人坐在一边,沉默着,只顾编席。可队长媳妇总看不惯她,经常话里话外地羞辱她。比如,讥笑我同桌的父亲是个药罐子,驾不了车辕,拉不了牛犁,上不了炕头,中看不中用,是个摆设。这些话,随后也会传到我同桌耳里,他两只拳头握成一团,脸涨得通红。一日,他终于爆发了,扑上去和队长家大儿子扭在一起厮打。急了,操起地上的砖头块砸了下去。队长儿子的头上顿时一道血口子,白花花的肉朝外翻,学校自然将我同桌开除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在芦苇荡见过我同桌的母亲,我同桌也去了南方打工。几年后,他发财了,回到村里,三下五除二扒掉破旧低矮的土坯老屋,原地盖起一座三层小洋楼,红砖青瓦,飞檐高翘,鎏金四射。乔迁日,满村子放鞭炮,唱大戏,摆家宴,一直闹腾到掌灯时分。这是后话。

那年九月,我如愿跳出农门,那片芦苇荡再未触及。之后几年,芦苇荡的水域面积逐年减少。没有了水,塘里的芦苇自然慢慢枯萎死掉了,编苇席的女人纷纷回了家,塘边一片冷寂。享誉四乡八邻的长命寺苇席,也只成为人们闲暇时挂在嘴边的念叨和回忆了,连我村子里的父辈们也总在说,换了几茬席子了,还是长命寺的好啊!

高粱绿,高粱红

十六岁之前,和我爹一起种过麦子、玉米、谷子、大豆,还有高粱等。其中谷子和高粱不是主要农作物,偶尔种些,一方面用来改善生活,另一方面源于平日里庄户人家用的物件总离不开它们。后来,粮食不值钱,我爹也在地里胡乱种了。用他自己话说,眼下是市场做主,庄稼人就像风里的一株庄稼,左摆右晃,由不得自己,倒是土地,可以任由这些植物恣意繁衍和生存。

十六岁之后,我离开村庄,就再没有独自种过它们中任何一株了。昨夜,做了一个梦,梦见村庄,梦见田野上茁壮的庄稼,比如麦子翻滚着金黄的波浪,谷子谦逊地低着头,高粱似夕阳下燃烧的晚霞……醒来,窗外一弯新月如钩,睡意全没了。

说起高粱,最早认识它是在我祖母的菜园子里。初春,祖母说,种几垄甜杆吧。她话刚撂下,就差小叔搬来凳子,站上去,从窑洞的墙壁上取下一个塑料袋子,里面是褐色的高粱种子,颗粒饱满又匀称。一场雨后,父亲将它们种在我家自留地里,没几日,高粱种子发芽了,两片幼叶钻出地面,并在雨一场、风一场里,迅速长高。

秋分过后,高粱即将成熟,青绿脆甜的长秸秆更是诱人。我们小孩子乘大人不注意,悄悄钻进地里,用脚踩倒一些长势羸弱的细长杆,撕着包叶,一节节的甜杆挂着白霜,从节骨上截断,用嘴咬住一头薄薄的硬皮,顺着一撕,翠绿的甜杆就得了。甜杆粗如拇指,长有尺余,嚼到嘴里甜水四溢,很是爽口。

后来,识文断字了,认识了真正的高粱,知道它还叫蜀黍、桃黍、木稷等等,只要埋下种子,落地生根,雨水多一点,年景寡一点,无所谓的,它们都安然生长,就像我穷困潦倒的乡亲,卑微地活着,却在清苦中找出快乐来。

高粱成熟在九月。那是一片红的海洋,在秋风里涌动着,一层一层荡漾开去,像一幅泼了赭红的水彩,人站在这幅磅礴的画前,是感动的,甚至是震撼的。你看,穿着绿衣、戴着红帽子的高粱,站在一片黄豆和果树旁边,显得高大、伟岸、挺拔。特别是黄昏时分,夕阳西下,一片片殷红的高粱映衬在晚霞里,像大地的游弋的云朵,那是上苍送给人间最美的画卷。

我原本是知道的,高粱和乡下父辈们的日子息息相关。那些贫瘠的年月里,若是谁家地里不种上一二分高粱,日子都不知道如何过下去。就拿我家里来说吧,大多一日三餐都是以粗粮为主,只有家里来了客人,母亲才焖高粱米饭,紫红的饭粒,粒粒晶莹,满屋饭香;也熬高粱米粥,放了碱,滑润可口;还有,我家炕上铺的是高粱秸秆席,光滑贴润,颜色本真;扫地的笤帚,是用高粱翎扎的;刷锅的炊帚是高粱糜绑的;灶坑里燃的是高粱叶子和废弃的秸秆,连锅台上放的,都是高粱秆做的盖帘。那些年月里,入夜,枕着用高粱籽壳装的枕头,似闻到了草木的香气,还有一缕缕阳光的味道,总能睡得很香呢!后来,弟弟出生了,他长到五六岁时,总是疯跑在高粱地里,捉蝈蝈、抓蜻蜓、逮知了、捉迷藏、打野兔,就像出了笼子的鸟儿。又高又密的高粱地,是他童年的乐园。饿了,就找高粱乌米吃,出了高粱地,满嘴都黑乎乎的。他还缠着母亲用高粱秸秆扎蝈蝈笼,扎成方的、圆的、三角形的。掐一朵南瓜花或豆角花放进笼子里,挂在屋檐下,听着蝈蝈叫,不厌其烦。最有创意的是,几个脑袋瓜挤在一起,用高粱秸秆扎一把手枪,别在腰间,用树枝编个草帽,俨然就是小兵张嘎了。他的童年,在最古朴的乡间,和最朴素的植物,耳鬓厮磨在一起。

高粱最大的用处是酿酒。我的家乡地处西北,种植高粱的面积很有限,酿酒自然无从谈起,倒是酿酒的场面,在影视剧里屡见不鲜。那一个个光着铜色膀子的汉子,挥舞着铁锨,汗流如雨;一滴滴高粱酒醇厚绵长,甘洌清爽。而且朋友中,也有喜欢喝高粱酒的,言其烈而不颓,清而不淡,就像一位英气凛凛的将军,浓眉入鬓,剑光如雪。哦,这大抵就是高粱的灵魂吧,它孕育了北方男儿狂野不羁的性格,热烈奔放,善恶分明。

近些年,父亲早已不种高粱了,高粱离父亲的生活越来越远,一度我们都忽略了它的存在。唤醒我记忆的,还是莫言的《红高粱》,它赋予了高粱辽阔悲壮、宽厚仁爱的精神和含义。我依然记得,那浩荡茂密的青纱帐里,上演了荒蛮却刻骨的爱情,军民同仇敌忾的抗日场景,让人唏嘘,令人垂泪。那一望无际的高粱地,是爱情缠绵的床笫,也是抗日厮杀的战场,爱情和打鬼子都是淋漓痛快的。最喜欢罗汉说的话:一株高粱也是一条顽强的生命,让一株株高粱自然地长大,它们是有度数的植物。

深秋的夜里,和东北朋友聊天。他说,正要去乡下,隔着车窗,看见一片枯黄低矮的植物,也唤作高粱。他用微信发给我,说是新品种,产量高、籽饱满、卖相好。我观之很久,觉得陌生又矮小,矮小到没有故事、没有风景,当然,更不是我童年和少年时需要抬头仰视的那一片高粱了。 SGxYchz5fCivjT9bPm8pR6oCB0F+KYHVal/ok8gZXa/0Y4tKaMYPgUZe1TT7v2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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