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王》、《树王》、《孩子王》,念起来有节奏,不过以写作期来讲,是《树王》、《棋王》、《孩子王》这样一个顺序。
《树王》写在七十年代初,之前是“遍地风流”系列,虽然在学生腔和文艺腔上比“遍地风流”有收敛,但满嘴的宇宙、世界,口气还是虚矫。当时给一个叫俞康宁的朋友看,记得他看完后苦笑笑,随即避开小说,逼我讨论莫扎特的第五号小提琴协奏曲的慢板乐章中提琴部分的分句,当时他已经将三个乐章的提琴部分全部练完,总觉得第二乐章有不对劲的地方。我说第二乐章的提琴部分好像是小孩子,属于撒娇式抒情。这一瞬间,我倒明白了《树王》不对劲的地方。俞康宁后来患了肾炎,从云南坐火车回北京,到站后腿肿得裤子脱不下来,再后来病退回北京,在水利部门做拍摄灾情的工作。我后来想到我们在乡下茅房里讨论莫扎特,莫扎特真是又远又近,无疑很奢侈。幸亏艺术就是奢侈,可供我们在那样一个环境里挥霍。
一九九二年,我到意大利北部山区去见奥米先生。奥米先生是意大利电影导演,我在纽约看过他的经典之作《木鞋树》,深为折服。奥米先生提出拍《树王》,说叫我来导,我后来不知道怎样拒绝。《树王》怎么可以再提起呢?它是我创作经验上的一块心病,后来又是我发表经验上的一个心病。《棋王》发表后,约稿紧促,就把《树王》递出了,窘的当然是我自己。
《树王》之后是《棋王》阶段。大概是《棋王》里有些角色的陈词滥调吧,后来不少批评者将我的小说引向道家。其实道家解决不了小说的问题,不过写小说倒有点像儒家。做艺术者有点像儒家,儒家重具体联系,要解决的也是具体关系。若是,用儒家写道家,则恐怕两家都不高兴吧?
《孩子王》是我自认成熟的一个短篇,写得很快,快得好像是抄书。小说写到这种状态,容易流于油滑。写过几篇之后,感觉像习草书,久写笔下开始难收,要习汉碑来约束。这也是我翻检我的小说之后,觉得三个时期各有一篇,足够了。其他的,重复了,不应该再发,有些篇,例如有一篇讲近视眼的,连我自己再看过后都生厌恶之心,有何资格去麻烦读者?
我开始写小说的时候,正是中国的出版的黑暗时期,所以习作开始,就没有养成为发表而写作的良好习惯,此先天不足,从八十年代中直到现在,一直困扰我。
此次重新出版旧作,新在恢复了《孩子王》在《人民文学》发表时被删去的部分,这多亏杨葵先生要到手抄件,不过《树王》的手抄件已被《中国作家》清理掉了。现在想起来八十年代初期和中期,中国有那么多文学刊物每月发那么多的小说,真是不祥,一个文学刊物,实在要清理一下仓库。现在就正常多了,小说的发表量和小说的阅读人口,比例适中。
一九九八年底 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