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个人所得税是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种之一,是一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当代税制优化理论始终把个人所得税作为重要的研究对象。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的主要功能是调节收入分配,通过税收杠杆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引导和调整,同时还起到筹集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税收制度是国家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规定的各项税收法律、条例、征收管理办法和税收管理体制的总称。税收制度的法律形式是税法,而税法是由若干基本要素,如课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等构成。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税种,也是由以上要素构成的。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基本上分为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两类。当今多数国家采用累进税率,而我国采用的是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的税制。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
表1-1 纳税人分类判定
表1-2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义务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国际惯例,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并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的具体分类如表1-1所示,具体的纳税义务如表1-2所示。
个人所得税以个人的纯所得为计税依据,即计税时以纳税人的收入或报酬扣除有关费用以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有关费用,一方面是指与获取收入和报酬有关的经营费用,另一方面是指维持纳税人自身及家庭生活需要的费用。它具体分为三类:第一,与应税收入相匹配的经营成本和费用;第二,与个人总体能力相匹配的免税扣除和家庭生计扣除;第三,为了体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鼓励的支出,称为“特别费用扣除”,如慈善捐赠等。
一般说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与混合征收制。
(1)分类征收制,是将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项目,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征税。
(2)综合征收制,是对纳税人全年的各项所得加以汇总,就其总额进行征税。
(3)混合征收制,是对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先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征税,然后将全年的各项所得进行汇总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