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初步了解了世界各地未开化民族的信仰,并分析了其中的一些事例。这些表明,尽管现在的我们可以轻易看出未开化民族驾驭自然的方式有明显的局限性,然而,原始人尚未认识到这点。显然,原始社会里的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可以或多或少地控制自然,在这种社会里,与其说神与人之间的区别很小,不如说是几乎等同。
神在历史的进程中逐步形成了世人无可比拟的能力,但是既然人可以通过恐吓等方式迫使超自然的力量为人服务,那么就算超自然的力量比人类强大,也强大不到哪儿去。世界在漫长的人类思想发展中是公平的社会;人人生而平等,无论他是自然的亦或是超自然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人类的学识足够渊博之后,就会发现自然界是无比强大的;但这并没使人认为神是软弱的,反而更坚信神具有强大的超自然能力。原因何在呢?其实很简单,那时的人还很蒙昧无知,认识能力的发展并不充分,尚且无法接受宇宙是按一定规律运行的自然力量体系。
当然,在原始人中,这种思想的萌芽已经存在,人们依照它的指示进行巫术和日常生活。但随后这种思想的发展却就此搁浅,人们仍然把赖以生存的世界看作是意识或者个人力量的代表。因为感受到自己的渺小脆弱,于是他们认为,那些可以控制自然力量的神必定是强大无比的。很明显,在和神的对比中,人们越来越忽视了平等,取而代之的是,人们不再相信靠自己的努力可以改变生活、改变世界。他们认为,只有神才具有这些超自然的能力;所以,宗教中的首要地位逐渐被祈祷与祭祀占据。而巫术,尽管曾经在一段时间内享有同样的地位,但最终还是无法避免退居幕后,沦为妖术的命运。祭司们坚决反对巫术,虽然普通人并不认为那是对神的侵犯和亵渎。原因很简单,神决定着祭司的声誉和权势。因此,一旦宗教与迷信产生分歧,人们便会发现,其实巫术不过是迷信与无知者心灵的慰藉,而祭祀与祈祷则是具有宗教文明的性质。最后,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逐渐取代了那种视自然力为人力的概念,而巫术,又以其因果关系不受人们意志左右的独特优势,从卑微屈辱之中重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巫术对于自然界因果关系的调查研究,为科学奠定了基础——比如炼丹术得以成为化学的先导。
早期宗教史记载了人与神合二为一的这种观念。在后世学者眼中,人与神在那个神与人的区分尚未明确的时代仍被认为拥有同样的地位。也许我们对于那种人神观感到奇怪,但是从原始人的角度来看却很正常。神只不过是拥有较大的威能,可以控制自然的人而已。从本质上来说,神和法力高强的巫师是相同的。他们所谓的神,只不过是隐藏在自然的帷幕后的巫师,与人们可见的巫师并没有什么差别。因为人们大多认为,神在自己的信徒面前显灵,是以一种人的形象。而巫师又被人们认为具有神奇的能力,因此他们是神的化身这件事也就顺理成章了。就这样,巫师或巫医从只比人高级一点,逐步发展到集神权与王权于一身的地位。
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注意,在巫师被说成是神的时候,不要把我们对神的定义强加到原始人对神的认识中。这是个迄今为止即使我们再三解释仍然不为原始人所承认的命题,因为我们的观念是智力与道德观念不断发展的结果。文明人的思想不被野蛮人所理解,文明人也很难理解野蛮人,因此导致了许多低级种族宗教问题的争论。因为在使用神这个词的时候,原始人的心中有着某种形象,而在文明人的心中则有着另一种不同的形象,一旦双方不能相互理解,那么误解就发生了,根本不可能谈论出任何结果。如果文明人坚持用我们自己对神的性质的特殊观念来界定上帝,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承认,未开化的人群中并没有神。在我们认识到很多较为进步的原始人都号称拥有一些超自然的力量以后,我们就顺理成章地——尽管还不能完全定义这个词——称他们为“神”。正是这种初步的观念,孕育了文明人对神的高级认知。追溯全部宗教发展历程,表明了从原始人对神的概念发展到我们对神的概念,二者有着紧密的联系。
我将会举出一些神的例子,对以上问题和注意事项加以佐证。某些神的信徒认为,神可以化身为人,既有男人也有女人;既有尊贵的国王或其后裔,也有出身低贱的人。比如印度曾经有一位人神是木匠的儿子,另一位人神则是漂布人,这表明神并非局限于王室显贵。
这些神以人的形象化身出现的例子,在原始社会中屡见不鲜。这种化身的持续时间也不同,有的短暂,有的长久。在被称为神灵感召或神灵附体的情况下的人神,并不是以奇迹的形式显现,更多表现为先知以及预言;不是超自然的神力,而是超自然的知识。当人的躯体长久地被神灵占据的时候,这位人神是神的化身这一事实,就需要很多奇迹来证明。在思想发展的这一阶段,原始人的智慧还意识不到自然法则的存在,因此人们并不认为这样会违背自然法则。原始人认为,奇迹无非就是普通能力的超常表现而已,并没有什么可惊讶的。世界各国都有这种神灵暂时附体或神灵感召的传说,人们认为,在被神灵附体时会失去知觉,全身颤抖、抽搐,并伴以种种狂态,在这种异常状态下,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被当成神谕。当然,因为这是神灵附在他身上时做出的动作,所以他本人并不清楚。
在夏威夷群岛就有一个类似的例子,那里的王假扮成神仙,藏在柳木制的神龛里,念出神谕。而南太平洋岛上的术士经常被神附身,这时那位术士便好像受到神灵的影响,胀大了身躯,无法用自己意志控制言行,进入完全被神力影响的状态。波利尼西亚人的原始神灵与古希腊某民族的神仙在这方面也十分相像。一旦哪位术士身上被人们认为有神灵降临,那个人便会立即四肢抽搐,身体剧烈地颤抖,他会变得面目狰狞——睁大了双眼,但茫然无神,鼻子和嘴巴都变得歪斜,最后身躯膨胀。这种状态下的术士往往疯了一样地口吐白沫,满地乱滚,好像的确是被神灵附身了。他的声音变得尖锐而不清楚,随后他喊出的神的谕旨,会立即被其他精通这种仪式的术士们记录下来,并向信徒以及弟子们转述。在传达完神谕之后,那位术士便会逐渐安静。但是神在传达完谕旨后,通常还会继续停留两三天,不一定会马上离开那位术士。因此,为了表明仍有神灵附身,那个术士便会在臂上缠一块特殊的土布。他也就被看成是神灵的代表,他的所有言行举止都被周围的人密切关注着。这位术士在神灵附身时也不再被称为术士,而被当作神在,并且被称为“阿图”(意思是神)。
在有关书籍的广泛传播下,对全世界都有这种神灵暂时附体的事例,人们已经相当熟悉。本书还会涉及两种特殊的、鲜为人知的神灵短暂附体的方式。一种方式是让人喝祭祀牲畜的鲜血。希腊古城阿哥斯的阿波罗·狄拉迪奥迪斯神殿里,每个月都会有一头羔羊在夜晚被献祭,通过让妇女喝羊血的方式,使她得到神灵的感召,从而由她的口说出神的旨意。在希腊南部的古国,阿卡伊亚的爱吉拉地区,女巫喝过牲牛的鲜血后,便会得到神灵感召,继而进入洞穴,代表神,发布旨意。印度南部的库鲁维卡兰地区的人,作为乞丐和捕鸟者阶层,也相信女神卡莉会降临在术士身上;术士在喝了牲牛颈腔中的鲜血后,就会说出神的旨意。在北西里伯岛上的明纳哈萨地区,那里的阿尔福人在欢庆节日时,牺猪身上喷涌而出的鲜血会被术士快速喝掉,然后他坐在椅子上预言这一年的庄稼年景;而后,他还会跑去喝猪血,继续预言,如此重复几次。在当地土著人看来,这样做可以使神灵降临在他身上,预告吉凶。
除了上述之外,还有用神树或神苗来让神灵感召的方式。在阿富汗东北部及印度西北部的兴都库什,人们点燃堆在一起的神香柏树枝,然后让头上蒙布的丹尼尔,即女巫,深深地吸入浓烟,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她抽搐到不省人事。女巫过了一会儿就会翻身,从地上爬起来唱歌,她的唱词会被观众一起大声重复。在古希腊,阿波罗的女先知要先用月桂树叶烧烟熏身,然后吃月桂树叶,才能代表神做出神谕。酒神巴克斯的女祭司们则会以嚼食常春藤的方式,求得神灵感召。有人认为,正是这种植物的兴奋功能导致了巫师们的激烈反应。乌干达的术士会猛烈地用烟斗抽吸烟草直至痴狂的状态,借此来说出神的预言。
在印尼爪哇岛东北方的马都拉岛,那里的每一位神灵都有自己的降神者,女巫一般充当这些降神者。降神时,女巫通常需要坐在香炉前,把头伸向炉里的焚香猛烈吸气,当女巫扭曲了面容,全身痉挛,尖声高喊并逐渐陷入昏迷状态时,就可以接受神降。人们认为,这种表现恰好证明了她的身体已被神灵占据,这时候她自己的灵魂已经暂时离开了她的身体,等稍为安静后,人们便会从她那得到神的旨意。
人们认为,这种可以受神感召的人既具有神的知识,还具有超自然的法力。柬埔寨发生瘟疫时,在乐队的引导下,几个村庄的居民会联合起来,寻找当地公认的人神,将他接到祭坛求神显灵。人们祈求这个人保佑这些村庄免遭瘟疫的侵害,这位人神便成了大家供奉的偶像。在土耳其西部,马尼萨附近的海力地区,有一个供奉着阿波罗神像的神圣洞穴,它被认为可以赋予凡人超人的力量,只要是受到感召的人就可以获得跳下悬崖而不受伤的能力,还可以把大树连根拔起,然后扛过峡道。其实这些与受神感召的苦行僧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了解到,原始人尚不清楚自己控制自然能力的局限性,他们认为自己和其他人都具有某些超能力。除了普遍相信受神的支配,人们还认为人在某一时期,可以在神灵的感召下,暂时拥有神祇的知识和能力。这种信念很容易演变成人们认为某些人身上会永恒地降临神灵,或者某些人接受了神灵以秘密方式赐予的超能力。于是这些人可以像神灵本身一样,接受信徒的祈祷与祭祀。这些人神有时只具有宗教职能,有时被赋予最高的政治权力,神权与王权统一,政府实行神权政治。
华盛顿群岛的某一类人,被当地土著居民终身敬奉为神,他们被认为可以驾驭自然:比如决定庄稼是否丰收,决定人们生病与否,甚至生存还是死亡。所以土著民经常向这类人献祭活人,来平息他们的愤怒。每座岛屿最多有一两个这样的人,居住地十分偏僻,少有人知;一般来说,他们的权力是世袭的,不过也有例外。一位人神就曾被一位基督教的传教士观察过。他是一位住在深宅大院里的老人,他所居住的屋内有一座神坛,头朝下的人类骸骨被挂在屋梁以及屋子周围的树上。除了以活人作祭品,再没有人敢迈进那座院落,那座院子不能被普通人窥视,当然某些供神役使的人除外。他静静坐在屋前的台阶上,一次就有几个活人祭品供他享用。所有活人祭品在送去给他之前,都要被绑住。全岛人向他敬献祭品,无非是希望他能赐福庇佑他们。南海群岛的几乎每个岛上,都有这样一个被人们称为神的人神,也许是国王本人,更多时候是祭司或下吏。这些人与神在本质上已分不清楚了。
古代埃及人膜拜的对象还包括了许多的人,远远超出了猫、狗以及小鹿这种动物的范畴。据鲍菲利所说,曾经有这样一位住在安那庇斯村的人神,与凡人一样坐在祭坛上,享用人们烤好的祭品。古希腊罗马时代的西西里岛上,哲学家恩佩多克利声称,自己不仅是男巫,更是神。他曾给本市的公民写过这样一首诗:
朋友们,
这座伟大的城市蜿蜒在阿格利亘屯堡的黄色山坡上,
阿格利亘屯是你发挥才能的胜地,
它为陌生人提供幽静处所。
让我们欢呼致意!
我漫步在高贵的你们当中,
我感到高傲和自豪。
用鲜花盛放的花环加冕我高贵的发际。
我是不死的神祗,不再是血肉之躯,
周围的人们都向我顶礼膜拜。
千千万万的人跟着我探索人生的真谛。
预知前景,忍受悲戚,
他们都要摆脱苦难!
他说,他的信徒们可以兴风作雨,治病救人。伟大的德米特利厄斯·波里奥瑟迪斯在公元307年,使雅典恢复了民主,他和他的父亲安第哥纳斯被感恩的雅典人民尊为救世神。人们筑起神坛时,二人都还在世,便有专门的祭司负责他们的礼拜。人们载歌载舞,手持着香烛花环,来膜拜心中的救世主。因为其他神祇有的还未苏醒,有的居住地太过于遥远,有的并不是真神,因此他被人们歌颂为“唯一的真神”。当时有一位诗人写过这样广为流传的诗句:
最伟大最亲爱的神啊,
即将来到这里。
德米特利厄斯被时间送来。
少女肃穆的礼拜由他来主持,
他是如此公正、欢快。
他周围充满了朋友,
他站在中间犹如美丽花蕊。
他是那伟大的波塞冬的骄子,
是阿芙洛狄特的至爱。
让我们顶礼膜拜您吧!
众神或者居住的地方太遥远,
或者并非真神,
或者对祝祷充耳不闻,
或者对我们不理不睬。
只有您,才是我们的唯一真神,
让我们顶礼膜拜您吧!
妇女身上的某些东西被古日耳曼人认为是神圣的,所以她们像祭司一样,回答人们的提问。据信,那些妇女只要观察河水的水位,聆听流水声,就可以预言。男人更经常敬奉她们,甚至把她们当作在世女神来膜拜。在维斯佩基安统治的时期,人们把布鲁克特利部落里的、居住在利普河边那座古堡里的妇人维尔达当作神,她拥有统治权。当科伦人派使者与她缔结条约时,她并不亲自参加谈判,而是指派了一位大臣作为她的代言人,负责转述她的神谕。这足以证明在未开化的祖先中,神权和王权合一是普遍且经常的。直到公历纪元初期,据说在基提,仍然有一位被大家称为“神”的人居住在圣山里,他是国王的顾问。
历史学家道斯·桑陶斯认为,在非洲的东南部,津巴人虽然对国王无比尊崇,奉国王为世上最伟大最优秀的人,把国王看得非常崇高,但事实上并不崇拜,甚至不承认神的存在。而同时,这位国王却认为自己是世上唯一的真神。如果天气闷热,而老天爷又没有遵照他的旨意下雨,他便用箭射天,以此惩治违反他意志的天。
南非的马绍纳人曾经对当地的基督教主教说:“我们曾经有过一位神,不过却被麦他比里人赶走了。”其实那是当地的一种奇怪的风俗,某些村子里供养着他们奉为“神”的人,所有人都可以向他求教,但同时也要给他馈赠。麦刚迪酋长的某个村庄过去就有这样的人,为了避免惊吓到那位神人,禁止在村庄附近开枪。过去,这位马绍纳人的神必须每年向国王敬奉四头黑色公牛,并举办一场舞会,来表明他的两条神腿有力量。曾经有位基督教传教士描述过这种情景:皮肤黝黑的神在国王的小屋前,三个小时不间断地跟随手鼓和响板的节奏,在沉闷单调的歌声中,撅着屁股,疯狂地扭动着身体,敏捷地跳跃着,汗流浃背。
尼昂萨湖神是中非巴士达人所敬畏的神,无论是国王、酋长,还是普通百姓,所有人都可能会被这个神灵附体。一旦神降临人身,在开始履行他的神职之前,那人会走到距离湖滨一英里半以外的地方,静静地等待着新月的出现。国王以及全体臣民在新月渐渐出现在天边时,开始接受这位人神的控制。神拥有战争和国家政策等大事上的最高权力,而不仅仅在宗教信仰和仪式等问题上有发言权。人们把他当作神来敬重,认为他能使人卧病不起,也能治愈疾病,可以使天下雨,也能使气候干旱、颗粒无收。一旦他的预言灵验,人们为报答他,便给他送来大量的财物。
在坦噶尼喀湖西边的乌鲁阿,酋长声称自己具有神的权力和威力,甚至假装自己不用吃东西。他声称自己只是为了享受人们对他的供奉,才吃饭、喝水和吸烟的。在盖拉地区,人们崇拜的神灵被称为“凯罗”,凯罗的神灵一旦降临到某个盖拉妇女身上,她就会感到做家务很累、很乏味,整个人会胡言乱语,举止怪异。她的丈夫看到后,会立即对她顶礼膜拜。这时,她的意志就是神的旨意,她被称为“主”。
卢安戈王国的人民称国王为桑毕贺潘哥,意为“神”。因为他们认为,国王就是神。他们坚信,只要国王愿意,就可以赐给他们充足的雨水,在每年的12月,人们都会去向他求雨。据说,国王站在宝座上,对着天空射出一箭,雨水就会降下。在今天肯尼亚东南海岸的蒙巴萨港口,也有关于国王的类似说法。
几年前,西非贝宁的国王一直是王土内人民所崇拜的对象。这种崇拜一直持续到他在当地的精神统治被美国用先进的武器打垮。在土著人看来,他不仅是神在人间的代表,最重要的是,他自己就是一位神。他的臣民对他无比尊敬,因此国王在那块土地上享有的地位丝毫不亚于天主教教皇在欧洲所享有的地位。这位强大的国王告诉英国探险队的官员,上帝是按照自己的形象造就了他,并指定他为国王,因此他完全和上帝一样。
有一位名叫巴敦萨钦的残暴的缅甸国王,在他统治时期,死于刽子手屠刀下的无辜者人数甚至超过了被敌人杀害的人员数量。如此一位国王竟然自命不凡,放弃了国王的称号,力图把自己塑造成神,认为上天是为了奖赏自己的“佳绩”,才给了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此后,他效仿佛陀隐居的做法,离开自己的王宫,到缅甸最大的寺庙中居住,同最有学识的僧人交流。他甚至宣称,僧人恪守了五千年的佛陀戒律已不合现实,他受到神的指派重新制定章法。最后,在很多僧人的异议和他尚存的权利欲驱使下,他又重登王位,回到王宫。
暹罗的国王受到的尊崇与神无二,比如他的面容,臣民不得正视,所有臣民在他走过的时候都要趴在地上,觐见时要两肘伏地跪下。他从呼吸、头发、脚掌以至身体内外的每一个部分,衣食住行到饮食起居,都有专属于他的特殊词汇;凡对他说话或提及他的时候,必须沿用专门的尊称,这些语言即使是暹罗本土人士也很难掌握。暹罗语中规定,国王的词语是最神圣、最高级的词语,其余词语都不得超越这些词,甚至传教士在提到上帝时都不得使用这些专指国王的词语。
印度大概是世界上人神最多的国家了。从国王到庶民,全国上下都赞颂神的慈悲。南部的雷尔格赫利山区,牧民托达人认为牛奶场是圣地,因而人们把挤奶人当作神圣的神。有位挤奶人被问到托达人是否礼拜太阳的问题,他骄傲地回答说:“其他可怜人的确要那样,不过作为神,我是不需要礼拜太阳的。”包括他生身父亲在内的所有人,都要听从他的旨意。只有其他挤奶人可以接触他,他以神的口吻对所有求卜的人做出神谕。
印度人把每一位国王都看作是眼前的神,他只是以人的身份出现而已。即使是孩提时期的国王,也不能被当作凡人,这在印度《摩奴法典》有提及。在很多年前,奥里萨有一个教派,尊尚在人世的维多利亚王后为列首位的神。如今在印度,那些还未离世、以英勇著称的人仍可能被尊为神,那些被认为具有神奇能力的人也享受同样的待遇。旁遮普邦有一个教派,他们尊尼克尔逊将军为神。尼克尔逊将军阻止不了人们对他狂热的崇拜,相反,他越是惩罚他们,人们就越是敬畏他,这种情况在与宗教拉上关系时尤为明显。印度东北部的贝拿勒斯城里,几年前有一位名叫斯瓦米·布哈斯卡兰达吉·沙拉斯瓦迪的人神,人们对他崇拜不已;他是位著名的绅士,相貌与已故红衣主教曼宁十分相似,只是更加真诚、善良、慈祥和悲悯。
据说,有一户特别的人家,住在印度西部浦那城10英里以外的清奇沃德小镇上。大部分马拉达斯人认为,他们每一代人中总有一位会被著名的神甘菩提附体。大约是在公元1640年,这位神第一次出现,附体在一位名叫莫拉巴·高世音的婆罗门身上。这位婆罗门为了得到救赎,教化人们戒酒禁欲和虔诚地祈祷。终于一天晚上,甘菩提神许诺,会将一部分神力降到他身上,并将继续降临在他的子孙身上,直至第七世。这话应验了,成就了连续七代神的化身,把甘菩提的神光播撒到各个角落。最后一代人神相貌丑陋,视力不佳,死于1810年。婆罗门人士万分悲痛,对这种巨大的损失捶胸顿足,并重新开始思考如何寻找神的踪迹。于是他们开始发现一位位有神性的躯体,本已消失的神灵在这些人神身上重新现身。如今,神灵在一个又一个圣洁、虔诚的躯体上传递教义。然而这个教派明文规定,在神迹衰落时,禁止人们把这一世人神显示出来的奇迹与他的先辈们对比。
孟买和印度中部,有这样一个教派,其中许多的代表人物都认为,他们所谓的马哈拉佳,即宗教的领袖们,其实就是克利希那神在人间的代表,甚至是他的化身。克利希那神十分眷顾世人,为了满足继承人与僧侣的愿望,甚至创立了一种特殊的自我奉献仪式,信徒通过把自己的身体、灵魂以及财产全都奉献给神化身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愿望。妇女们被告知,人神的拥抱是对妇女本人以及妇女家庭的恩典,一定要欣然接受。
就连基督教也最终没能避免欺骗的行径。很多人声称自己是神,自己具有等同甚至超越伟大创始人的神性。正是这种过分的渲染,玷污了基督教。弗利吉亚的蒙泰勒斯,在公元2世纪时曾经对外宣称自己是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位一体的化身。许多教派都曾经信仰基督,某些教派的信教徒相信,上帝可以附身在每一位虔诚的信徒身上。这大概就是基督徒之间彼此礼拜的原因。根据特图林的记录,这是由2世纪迦太基的基督徒共同得出的。而圣·哥伦巴的信徒们则坚信,只有圣·哥伦巴才是基督的化身。8世纪,西班牙中部有一个名为伊力潘都斯的托莱多人,他认为无论是信徒还是基督,都是神,所以他在提及基督时,会称他为“众神之神”。阿尔比教派的信徒们互相礼拜,这一事实早在14世纪初,对法国土鲁斯城进行调查时,就已被提到过很多次。
13世纪崛起了一个名为“自由圣灵兄弟姐妹会”的教派。他们相信,任何人都可以与神灵建立妙不可言的联系,成为万物父母本源的一部分,只要长期冥想即可和基督一样,成为上帝的儿子,荣登极乐世界,脱离尘世限制。这种信仰令他们高兴不已,尽管看上去他们好像很困惑,甚至是愚蠢。教徒们身着奇装异服,四处漫游,向人乞讨食物,他们竟然说诚实和劳动会使自己灵魂难以升到圣父身边,因此视其为影响自己成为上帝之子的障碍。他们并不孤单,有很多妇女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们。这些教徒被认为深谙那种更高级的灵性生活,他们的生活也被认为是超越了世俗的。因为他们视庄重和礼貌为束缚灵魂于血肉之躯并阻碍同圣灵交流的表现,是象征灵性腐朽的标志,所以在聚会时,他们坦然地脱去所有的衣裳。宗教法庭有时会强制干预他们,但适得其反,反而促进了他们秘密地团聚。他们时有超常之举,甚至会心甘情愿并欢欣鼓舞地在火中燃烧殆尽。
在美国,与肯塔基州毗连的一个州,在1830年左右曾有一个骗子说自己是人类的救世主——上帝之子,自己是为了感化那些不虔诚、不信教和罪孽的人,为了使他们成为优秀的基督徒,而重新来到地上。他甚至夸张地断言,在一定时期内,如果那些人不改邪归正,他就会毁掉整个世界以惩罚人类。令人诧异的是,竟然跑来许多有钱有地位的人支持他。后来,有一位德国人想要惩罚他的德国同胞,理由竟然是那些德国人不会英文,他用德语谦卑地请这位“救世主”降下灾难。那个所谓的救世主不小心说出自己不会德语,那位德国人立刻反驳,既然他是上帝的儿子,就必然精通所有语言,怎么可能连德语也不会说?因此他一定是个该被送进疯人院的骗子。旁观者也终于明白了事情的真相。
如果被神灵附身的人去世了,这个神灵有时会再附身到别人身上。鞑靼人中的佛教信徒相信,世界上有许多以大喇嘛的身份存在的活佛,这些活佛主持着那些最重要的寺庙。弟子们并不为大喇嘛的圆寂感到悲伤,因为他不久之后会以婴儿的形式诞生。此时最重要的是确定他的转生地。信徒们认为,天上的彩虹会给予引导,于是他们便循着彩虹的方向去寻找转生地。有时候,神婴会显圣说自己是个大喇嘛,是某某寺庙的活佛。然后请人把他送到原来的庙里,因为他是那里永远的首领。找到活佛后,人们搭起帐篷,由国王或王室最重要的某个成员率领着朝觐者们,虔诚地前来朝拜这位转世活佛,并把他迎回原庙。活佛一般都会降生在西藏这片圣土,因此朝觐的队伍往往要穿越沙漠来朝拜。一旦他们找到这位小孩后,便立即向他顶礼膜拜。过程并没有我们所说的那么简单,转世活佛要证明自己是他们寻找的大喇嘛,必须经过朝觐者的验证。验证原理大概就是,他必须讲出他所主持的那间寺庙的名称、位置、喇嘛的数量等,还有大喇嘛生前的习惯以及圆寂时的情况,此外还要指出他前生使用的祈祷书、茶壶和杯子等物品。只有这些全部无误,才会认可他的转世身份,接下来被人们虔诚地迎回原庙。
位于西藏首府拉萨的达赖喇嘛是喇嘛的最高首领,人们奉他为活佛,发现他的方式和上面叙述的相似。也有些记载说,要以金瓶掣签制度选出达赖喇嘛。中国所有人神都在北京的理藩院录名注册。一有共160位人神正式拥有神的资格,其中西藏幸运地拥有30位,北蒙古拥有19位,南蒙古则更是拥有57位。
在对原始社会国王在宗教中地位的研究中发现,例如埃及、墨西哥和秘鲁等古代帝国的君主,都宣称自己具有神的威能,可以控制自然,这纯粹是原始人神化帝王信念的延续和演变,而并不只是简单的虚荣,也不仅仅是阿谀奉承的结果。比如,印加帝国臣民作为太阳的儿女,国王以及贵族们不可以行不义之事,臣民就像敬神一样尊敬国王及其他贵族,他们的人身和权力受到保护,不得触犯。同大多数人民一样,印加王族也把疾病看作是太阳神的召唤。因此,每当印加王快要死去时,通常说“父亲召他回天上去”。所以王从来不会为祈求康复而举行什么祭祀,因为他们认为那样是忤逆他们父亲的意愿。
当西班牙的征服者穿越山谷,来到哥伦比亚安第斯山区时,在山谷丛林中发现了让他们惊讶的事,那里的部落文明程度很高,有自己的政府,是有组织、有领导的农耕民族,而非最初设想的游牧民族。按照德国学者洪保德的理解,那些民族的政府相当于西藏和日本的神权政府。这些民族分别以波哥大和腾佳为国都,分为两个王国,主要由奇布加人和穆伊斯卡人或莫兹卡人构成。但是,在忠诚于索加摩萨(或伊拉卡)的大祭司方面,他们是一致的。他们认为,君王通过长期的苦行,就具有了超自然的力量。据了解,墨西哥历代国王在登基时都必须宣誓,保证自己可以让雨水充足、阳光普照、粮食丰产。墨西哥人民视他们的末代国王门特珠玛为神灵。
在古代的巴比伦王国,从萨岗一世一直到乌尔第四王朝的国王,甚至再往后期,这些国王只要在世就都宣称自己是神;特别是乌尔第四王朝的君主们,自己的塑像摆放在各个寺院为人民所礼拜,每一位君主都为自己立庙,每年的8月被特定为向王礼拜的月份,此外君王每逢初一、十五要被人们祭祀。在阿赛锡德王朝,帕提亚人君主也自称太阳和月亮是他的兄弟,他被人们尊为神。在吵架时,如果打了阿赛锡德家族成员,哪怕他没有官职,打人者也会被认为犯下了亵渎神圣的罪。
历代埃及国王,从诞生之日起便被崇敬为神,并接受人们的献祭。有专门的祭司在供奉国王的寺庙里,负责对国王的祭祀。与国王礼拜的隆重程度相比,神的礼拜就显得不起眼了。在墨任拉国王统治时期,曾有一位高官为了可以使国王受到“比其他任何神更多”的供奉,声称自己有许多圣地。人们对国王的神性深信不疑,因为他是太阳神的儿子,是“光辉的赫拉斯”。他理应统治“整个世界”、“所有国家和民族,天空与地面的一切,全部的飞禽走兽,一切的一切都理应受他控制”,而不仅仅局限于埃及。国王身上集中了人们所熟知的所有和神性有关的一切,所有赞美太阳神的词汇,都可以原封不动地用来赞美他。据说,在每一位埃及国王的一生中,都接受着人民可以想到的和神有关的一切赞美。国王生来就是神,他继承王位后仍是神,就连死后也被当作神来祭祀。
我们即将结束这番对神圣王权演变过程的概述。在秘鲁与埃及的君主统治时期,这种王权都曾达到登峰造极的表现形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为公众服务的巫师似乎是这种神圣职务的来源。然而在逻辑上,它又是源于错误的概念。他们认为自己能够控制自己的思想,就想当然地以为自己可以控制其他事物,其错误的根源在于,人们错把自己的思想当作自然的程序。有些人因为天赋出众,被认定具有极大的威力,从而与普通人分离,成为对人类政治、宗教、文化的发展影响最深刻的另一种阶级。
人类社会职能的分化或分工,带来了社会的进步。在原始社会,人们虽然也共同完成所有工作,但质量很差。随后逐渐演变成由不同阶级的人去做不同的事,同时劳动质量也变得好很多。这种专门劳动的成果——物质的与非物质的——只要是全体人民共同享有,整个社会便会从这种不断增多并细致化中得到益处。
以我们现在掌握的材料来看,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最古老的、人为设置的职业阶级,似乎是巫师或巫医。比如,每一个野蛮部落中都有自己的男巫,在以澳大利亚原始居民为典型的最低级的原始人中,男巫是他们中唯一一个专业化的阶级。这种分化也随着时间的推进而继续进行,巫医就又可以分化为不同阶层,如治疗疾病、求雨祈福等。巫师最原始的职能,在他们中最有才干的人成为首领或国王后,而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最后,祭司的职务根据宗教罢黜巫术的不同程度而取代了巫师。之后,王权与神权一分为二,世俗的权力为一人所有,神权的职能归另一个人掌握。需要说明的是,人们无法根除宗教的优势,只能抑制。古老的巫术仍然被巫师们留恋,新近的祭祀礼仪也能得到偏爱。终于,他们中的聪明人找到了更有效的方法,利用自然服务于人,并发现了巫术的软肋。于是,他们开始相信科学。这一发展过程在不同的社会中,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我只能将我所理解的发展方向概括表达为:生产方面的发展,是职能从单一进化到多样;政治方面,是从民主制发展为专制。后来君主政体如何演变,特别是专制统治的衰败,议会制又是如何取而代之,则与本书主题无关;我们所关心的,只是那些伟大而有益的制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