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动症的诊断需要依靠对症状识别、体格和精神状况检查、必要的心理行为评估后,才能给出诊断。评估量表可以协助诊断,但是评估量表代替不了诊断标准。家长、教师通过量表对孩子进行打分判断,结果往往不一致,需要把双方的资料结合起来使用。家长或老师可以通过以上评估量表初步判断孩子是否属于儿童多动症,一旦判断孩子可能属于儿童多动症,建议尽早就诊,由医师做出最终诊断。目前,国际上常用的多动症诊断标准有:ICD-10、DSM-Ⅴ、CCMD-3三个诊断标准。确诊后应尽早进行干预,一方面可以降低治疗的难度和成本,提高治疗的效果;另一方面能够减少多动症问题对儿童其他方面的负面影响(诸如行为问题、学习困难、人际交往问题等)。
注:对多动性障碍做研究用诊断需肯定存在异常水平的不注意、多动不宁,而且发生于各种场合,持续存在,并非由其他障碍如孤独症或情感障碍所致。
下列不注意的症状至少具备6条,持续时间至少6个月,达到适应不良的程度,并与患儿的发育水平不一致。
1)常常不能仔细地注意细节,或在做功课、工作或其他活动中出现漫不经心的错误。
2)完成任务或做游戏时常常无法保持注意。
3)别人对他(她)讲话时,常常显得没在听。
4)常常无法始终遵守指令,无法完成功课、日常杂务或工作中的任务(不是因为违抗行为或不理解指令)。
5)组织任务或活动的能力常常受损。
6)常常逃避或不愿意参加需精力持久的任务,如家庭作业。
7)常常遗失某种活动的用品,如学校的作业、铅笔、玩具或工具。
8)常常容易被外界刺激吸引过去。
9)在日常活动过程中常常忘事。
下列多动性症状至少有3条,持续至少6个月,达到适应不良的程度,并与患儿的发育水平不相一致。
1)双手或双足常常不安稳,或坐着时经常扭动身体。
2)在课堂上或其他要求保持座位的场合离开位子。
3)常常在不适当的场合奔跑或登高爬梯(在少年或成年期,可能只存在不安感)。
4)游戏时常不适当地喧哗或难以安静地参与娱乐活动。
5)表现出持久的活动过分,社会环境或别人的要求都无法使其显著改观。
下列冲动性症状至少具备2条,持续时间至少6个月,达到适应不良的程度,并与患儿的发育水平不相一致。
1)常在提问未完成时,其答案即脱口而出。
2)在游戏或有组织的场合常不能排队按顺序等候。
3)经常打扰或干涉他人(如冲撞别人的交谈或游戏)。
4)常说话过多,不能对社会规则做出恰当的反应。
起病年龄不晚于7岁。
应在一种以上的场合符合上述标准。例如不注意与多动应在学校和家里都有。或同时存在于学校和另一种对患儿进行观察的场合,如门诊(通常这种场合的证据需要一种以上来源的信息,如父母对患儿在教室中行为的报告似乎并不充足)。
上述症状导致具有临床意义的苦恼或损害其社交、学业或职业功能。
不符合广泛性发育障碍、躁狂发作、抑郁发作或焦虑障碍的标准。
一种持续的注意障碍和/或多动-冲动的模式,干扰了正常的功能和发育,以下列(1)和/或(2)为特征:
下列症状存在6项(或更多),持续至少6个月,达到与发育水平不相称的程度,并影响了社会、学业/职业活动。
注:这些症状不是对立行为、违抗、敌意的表现,也不是因为不理解任务或指令所引起的。年龄较大的青少年和成人(17岁以上)至少需要符合下列症状中的5项。
1)在完成作业、工作中或从事其他活动时,常粗心大意、马虎、不注意细节(如:经常忽略或遗漏细节,工作常出错)。
2)在完成任务或游戏活动的时候经常很难保持注意力集中(如:很难保持注意力于听课、谈话或阅读冗长的文章)。
3)当直接对他讲话时,常像没听见一样(如:思想好像在别处,尽管并没有任何明显干扰他的东西存在)。
4)很难按照指令与要求行事,导致不能完成家庭作业、家务或其他工作任务(如:开始启动某个任务后很快离开主题,转而去做另一件事)。
5)经常难于组织好分配给他的任务或活动(例如,很难处理和保持有序的工作,难以有秩序地收拾好资料和属于他的物品;工作凌乱、没有条理;时间管理能力差;不能在截止日期前完成任务)。
6)经常回避、不喜欢、不愿意或做那些需要持续用脑的事情(例如,课堂或家庭作业;年长儿或成人不愿撰写报告,绘制表格或阅读冗长乏味的文章)。
7)经常丢失一些学习、活动中所需的东西(如:学习资料、铅笔、书本、工具、钱包、钥匙、文件、眼镜和手机等)。
8)经常容易因外界的刺激而分散注意力(年长儿或成人可能是因无关的想法)。
9)在日常活动中经常忘事(如:处理琐事或办事时,年长儿或成人则会忘记回电话、付账单和赴约会)。
下列症状存在6项(或更多),持续至少6个月,达到与发育水平不相称的程度,并影响了社会、学业/职业活动。
注:这些症状不是对立行为、违抗、敌意的表现,也不是因为不理解任务或指令所引起的。年龄较大的青少年和成人(17岁以上)至少需要符合下列症状中的5项。
1)经常坐不住,手脚动个不停或者在座位上扭来扭去。
2)在教室或者其他需要坐在位子上的时候,经常离开座位(如: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工作场所,或其他需要留在位子上的地方)。
3)经常在一些不适合的场合跑来跑去或爬上爬下(注:年长儿或成人可能仅有坐立不安的主观感觉)。
4)经常无法安静地玩耍或从事休闲活动。
5)经常活动不停,好像“被发动机驱动着”一样(例如:在饭店就餐或开会需要耗时较长时,不能保持安静或感到不舒服,可能被其他人理解为烦躁不安,难以相处)。
6)经常话多。
7)经常在问题没说完时抢先回答(例如:在交谈中抢话头,不能等待按顺序发言)。
8)经常难以按顺序等着轮到他/她上场(例如,排队等待)。
9)经常打断或干扰别人(例如:打断对话、游戏或其他活动,不问或未经别人允许,就开始使用他人物品;年长儿或成人可能强行加入或接管他人正做的事情)。
有些注意障碍、多动-冲动的症状在12岁以前出现。
有些注意障碍、多动-冲动的症状存在于两种或以上的场合(例如,在家里、学校和工作场所,与朋友或亲戚相处时,在从事其他活动时)。
有明确的证据显示症状干扰或损害了患者社会、学业和职业功能的质量。
这些症状不是发生在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障碍的病程中,也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来解释(如,心境障碍、焦虑障碍、分离障碍、人格障碍、物质中毒或戒断)。
混合性表现:
在过去的6个月内,同时符合诊断标准A1(注意障碍)和诊断标准A2(多动-冲动)。
主要表现为注意缺陷:
在过去的6个月内,符合诊断标准A1(注意障碍),但不符合诊断标准A2(多动-冲动)。
主要表现为多动/冲动:
在过去的6个月内,符合诊断标准A2(多动-冲动),但不符合诊断标准A1(注意障碍)。
部分缓解:
先前符合全部诊断标准,但在过去的6个月内不符合全部诊断标准,但症状仍然导致社会、学业或职业功能的损害。
轻度:
存在少量超出诊断标准所需条目的症状,且这些症状仅仅导致社会或职业功能的轻度损害。
中度:
症状或功能损害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
重度:
存在很多超出诊断标准所需条目的症状,或一些症状非常严重,或这些症状导致了社会或职业功能的显著损害。
1)学习时容易分心,听见任何外界声音都要去探望。
2)上课很不专心听讲,常东张西望或发呆。
3)做作业拖拉,边做边玩,作业又脏又乱,常少做或做错。
4)不注意细节,在做作业或其他活动中常常出现粗心大意的错误。
5)丢失或特别不爱惜东西(如常把衣服、书本等弄得很脏很乱)。
6)难以始终遵守指令,完成家庭作业或家务劳动等。
7)做事难于持久,常常一件事没做完,又去干别的事。
8)与他说话时,常常心不在焉,似听非听。
9)在日常活动中常常丢三落四。
1)需要静坐的场合难于静坐或在座位上扭来扭去。
2)上课时常有小动作,或玩东西,或与同学讲悄悄话。
3)话多,好插嘴,别人问话未完就抢着回答。
4)十分喧闹,不能安静地玩耍。
5)难以遵守集体活动的秩序和纪律,如游戏时抢着上场,不能等待。
6)干扰他人的活动。
7)好与小朋友打闹,易与同学发生纠纷,不受同伴欢迎。
8)容易兴奋和冲动,有一些过火的行为。
9)在不适当的场合奔跑或登高爬梯,好冒险,易出事故。
对社会功能(如学业成绩、人际关系等)产生不良影响。
起病于7岁前(多在3岁左右),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6个月。
排除精神发育迟滞、广泛发育障碍、情绪障碍。
这三个诊断标准从结构上看,非常相似,分别由症状标准、病程标准、严重程度标准、排除标准等部分组成。且罗列的症状条目数都是18条,内容也很接近。但这三者也有些不同之处,如诊断名称、条目中内容的表述均有所差异。DSM-Ⅴ诊断标准根据症状侧重不同,把ADHD分为3个亚型:主要表现为注意障碍、主要表现为多动/冲动、混合性表现。明确ADHD的分型,对进行课题研究以及治疗和预后评估有积极意义。ICD-10诊断标准和CCMD-3诊断标准都强调了注意缺陷和多动(冲动)两大主要症状必须同时存在,相当于DSM-Ⅴ诊断标准中的混合性表现,因此更严谨。CCMD-3诊断标准特别注意文化因素对症状的描述,使用了中国人习惯的文化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