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一人爱你朝圣者的心,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留痕。
——叶芝《当你老了》
掌声响起,帷幕落下。美丽的凯瑟琳匆匆地谢幕,又匆匆地离开。
这是1989年的5月,北京的天空无风无雨,燥热不安。
“演出还行吧?”贺连问着,点上一支烟(我竟然很怀念这个镜头,怀念那份只有年轻时代才会有的矫情的抽烟样子),“这也算叶芝早年的名剧了。当然了,演员都是业余的,虽然演得有点过火,但的确都挺认真的。”
我点点头,若有所思。
“凯瑟琳可真漂亮。”贺连接着说。
“叶芝当时也是这么想的,他的凯瑟琳名叫茉德·岗,惹得他苦苦追求了一辈子,甚至追不到手,又转而追求她的养女。但是,此时此地,我倒要问你,你是喜欢茉德·岗更多些呢,还是喜欢剧中真正的凯瑟琳?”
贺连竟然犹豫了……
贺连是个诗人。在那个年头,“诗人”这个头衔既不像李杜时代那样的弥足珍贵,也不像现在这样的无足轻重,只是比较泛滥罢了。是的,贺连就是方圆三公里的数千名诗人当中还算小有名气的一位。写诗之余他也搞搞别的,例如组织几个爱好者演个话剧什么的。据实说来,有些演出尽管稍嫌晦涩(这是那个时代的风气),但的确可以说是很成功的,比如刚刚谢幕的这场《胡里痕的凯瑟琳》。
贺连是个诗人,在燥热的1989年,他狂热地迷恋叶芝。我不知道这种近乎青春期式的热情究竟能持续多久。我曾自以为是地对他说过,叶芝的东西并不耐读。但我知道自己并没有能力去劝服一个初恋中的少年让他相信他的梦中偶像其实相貌平平,所以也就从来不与贺连就这个问题作太多的争论,只是说,也许明年,也许后年,时间一长,你就会相信我说的。
“那就走着瞧,”贺连一副桀骜不驯的神色,在某一天交给我一本英文版的《叶芝诗集》,“存在你那儿,也许有一天你会喜欢。”
就这样,我们都把对胜利的期许交托给了时间。现在,我已经知道了在十年前那场年轻人的无足轻重的争执中,自己早已兴高采烈地败下阵来,但贺连呢?
我已无法知道当初自己那个幼稚的预言是否应验,因为就在当年,我们得到了贺连的死讯。那一瞬间,我想起了他未曾回答的我的那句问话:“此时此地,我倒要问你,你是喜欢茉德·岗更多些呢,还是喜欢剧中真正的凯瑟琳?”
我至今也不知道那位美丽的业余演员究竟姓甚名谁,只听说在那次演出之后她曾同时受到贺连和另一位格律诗人的追求。在那场短暂的爱情里,她经常同时收到原创或抄录的各式中文与西文的诗作。来自贺连的比如“W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来自那位情敌的比如“暂分烟岛犹回首,只渡寒塘亦并飞”。中西合璧,传为一时笑谈。
后来,因为怀念,也因为焦灼,我经常翻看贺连留下的那本英文版的《叶芝诗集》,书是英国Guernsey公司出版的,封面是Emery油画的叶芝半身像,色调偏暗,满是忧伤。书也很厚,868页,加上我的英文水准平平,所以看得颇为吃力。但贺连是细读过的,页边页角总是写满了注释,时而中文,时而英语。而且,往往还是以谈话者的口吻——在争论中,多是以我为假想敌;在私语中,应该是向着他的那位茉德·岗了。他的最后一笔像是摘录了一段什么,无头无尾,含混晦涩,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谈话的对象绝对不会是我:
She is older than the rocks among which she sits, like the vampire, she has been dead many times, and learned the secrets of the grave; and has been a driver in deep seas, and keeps their fallen day about her; and trafficked for strange webs with Eastern merchants, and, as Leda, was the mother of Helen of Troy, and, as Saint Anne, the mother of Mary; and all this has been to her but as the sound of lyres and flutes, and lives only in the delicacy with which it has molded the changing lineaments, and tinged the eyelids and the hands.
文字是极美的,这后面又跟了一行字:“改文成诗,我虽有库霍伦的气概,却没有叶芝的才思。”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游游荡荡的我恰巧在一处小草坪上撞见了那位业余的女演员。她在给几个师妹讲解着《胡里痕的凯瑟琳》的前前后后,最后归纳说:“在叶芝的笔下,爱尔兰是一个又老又丑的妇人,但只要所有的男子汉都具备了库霍伦的武士气概,并决心为她献身,她就会重新变成美丽的皇后。”说完,好像想到了什么,忽然间黯然神伤。
我转身离开。一路上都在疑惑着,贺连的那段无头无尾的引文到底是在暗示着什么?那作为海伦母亲的丽达和作为玛丽母亲的圣安尼到底是在伤悼着他曾以一颗纯真的心挚爱过的凯瑟琳,还是那“有着朝圣者的心(叶芝语)”的让他患上单恋的女子?
很快,进入20世纪90年代了。《叶芝诗集》我已托人转送给那位女子。此后,隐约听说她去了维也纳,在优裕的艺术世界与富饶的物质生活里相夫教子,无忧无虑。国内的朋友还偶有谈及贺连的死亡,或谓愚蠢,或谓冲动,莫衷一是。看看街头巷尾,来来往往的还是那些表情木然、生活如常的芸芸众生,我也就放下诗情与才思,放下回忆与憧憬,悄悄地混进了人潮人海之中。
时隔多年,早已无人关注过去的是是非非了,就连我自己也多少疏远了那位早已死去多时的不相干的爱尔兰诗人,转而去关注一些更现实的、在旁人眼里更加值得追慕的东西。一次偶然,在闲情逸致中胡乱阅读,竟然在一本书中翻到了贺连那段奇妙引文的中译,而且还是出自王佐良这位大家的手笔:
她比她所坐的岩石更古老;像吸血鬼,她死过多次,懂得坟墓里的秘密;曾经潜入深海,记得海沉的往日;曾同东方商人交易,买过奇异的网;作为丽达,是海伦的母亲,作为圣安尼,又是玛丽的母亲;而这一切对她又像竖琴和横笛的乐音,只存在于一种微妙的情调上,表现于她生动的面目和她眼睑和双手的色调。
也是这才知道,这段文字是培特在他的《文艺复兴历史研究》中描述《蒙娜丽莎》的一段。但是,仍然不解的是,除了丽达曾在叶芝的诗中作为主角出现,全文和叶芝又有什么关系呢?
如今,已时隔十年之久了。夜深人静,心思的一半在追思往事,另一半在读着一篇随笔。文中说比之过去,现在的青年学子要实际得多了。“五八”事件后,他们可以上午去喊口号打倒人家的丑恶制度,下午去大使馆排队办理签证。是呀,那种理想主义的气氛已经一去不复返了,钓鱼岛的民间捍卫行动竟然只有香港学生出面。夜深了,贺连的那位茉德·岗出人意料地从维也纳打来了越洋电话,说某日某时乘机抵京,想来探访京华旧识。十年了,她说她已变老,怕我认不出,说在手里会拿一本英文版的《叶芝诗集》,是英国Guernsey公司的版本,封面有Emery 油画的叶芝半身像。她说十年了,叶芝还是那么忧郁。如果等得心急,她也许会翻开看看,看那篇《胡里痕的凯瑟琳》,叶芝的凯瑟琳衰老如昔,谁会有库霍伦的武士气概呢?再有,贺连的那段引文不过是指叶芝曾在编辑《牛津现代诗歌集》时,把培特的那段文字改成诗体,并放在了诗集之首,贺连只是信口道来,也许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
夜深人静,我也许是读书累了,不小心睡了过去。贺连的红颜旧识哪儿还会记得我的存在?但关于引文的解释怎么想都像是真的,那就等哪天有空闲去查查资料吧。
我仍记得,凯瑟琳有着惊人的美艳,在贺连的书里,她从来都不会变老。
写下以上那篇文字并且用了一个比真名更像真名的笔名发表,不知不觉地,迄今又已十年。这十年间,陪过桓大司马一起凄怆江潭,又从那株情何以堪的柳树上折下嫩枝,送给彭城飞来的燕子,听它们呢喃着一个白杨做柱、红粉成灰的故事;正好把故事卖给多才的纪昀,由他在阅微草堂里敷衍出两三则不可告人却偏偏告人的鬼话;然后跟着德富芦花去辨识北海道繁杂的植物种类(看一位散文名宿如何建构出小普林尼式的古代野心),继而不待休整,便又在埃兹拉·庞德的地铁站里任所有候车人吐出的白蒙蒙的呵气把自己的脸孔意象化成湿漉漉的、紧贴着黝黑的枝条的花瓣,于是年复一年……
但是,其实,若抛开这些人名、地名、掌故、意象——是的,所有这些都只不过是文学的粉饰,剩下的支离破碎,才是这岁月流光里的真实生活的样子。
幸好,在所有的支离破碎里,总算有一块碎片是留给贺连的:我竟然译了一本叶芝的诗集。如果他还在,我想我或许并不会题献给他,因为我喜欢雕琢诗歌微妙的音色,而他从来都不懂得欣赏。他曾说我是一个重形式甚于内容的人,他也许说对了,所以我不幸沦为大多数,“太多人爱过你青春的片影,爱你的美,以虚情,以真情”,所以不太服气地看着贺连遗世独立,“只一人爱你朝圣者的心,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留痕”。
这是叶芝的名诗《当你老了》( When You Are Old )当中最华彩的句子,是叶芝写给他毕生的女神茉德·岗的,也是贺连曾经抄赠给那位美丽的业余演员的。不知道天堂里的贺连是否也愿意回忆往事,更不知道贺连的凯瑟琳在这个数码时代里是否还固执地保存着当年的相册。我只是不可救药地牢记着他青涩的吸烟的样子和她优雅的谢幕的样子,这两个已经和我没有了任何关系的人啊。当你老了,当你们老了的时候,我也老了,曾经属于我们的那个朝圣者的时代也随着我们这些当事人的老去而一同凋谢了。此时,如果贺连当年的那个情敌还在,定会把“暂分烟岛犹回首,只渡寒塘亦并飞”的唯美主义的爱情颂歌更换为“三过门前老病死,一弹指顷去来今”的悲凉叹息吧?
都老了,除了贺连书里的凯瑟琳,大约只有被叶芝纠缠了一生的那位茉德·岗始终不曾老去,即便在叶芝的诗歌和记忆里。叶芝23岁那年,从奥黎里小姐的信里第一次听到茉德·岗的名字,听说她因为都柏林民族主义的信念而离开了总督府的社交圈,后来,“她驾车来到贝德福德公园街我家的房前,带着约翰·奥黎里写给我父亲的信件。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在一个活生生的女人身上看到这样超凡的美——这样的美,我一直以为只是属于名画,属于诗歌,属于古代的传说”。那时候,“一切都已模糊不清,只有那一刻除外:她走过窗前,穿一身白衣,去修整花瓶里的花枝”(《叶芝日记》)。
12年后,叶芝以素颜的诗笔如此雕琢着当年的这一瞬间:
花已黯淡。她摘下黯淡的花,
在飞蛾的季节,把它藏进怀里。
藏进了怀里的黯淡的花儿,在《当你老了》这首诗里变幻成隐入了群星之间的黯淡的爱怜。只有诗人和诺斯替异端的信徒们才掌握着时间的隐秘知识,才织得来时间的经线和纬线,为他们自己并为我们这些用回忆取代希望的凡夫俗子,“织那忧伤的鞋子,让脚步落地无声,在所有人忧伤的耳中,突兀而轻盈”(叶芝《披风、船与鞋子》)。
然后,经纬散了,我们用诗的时光书徒劳地放缓着记忆的沙,而记忆,一如山坡的青草地上,一只野兔刚刚躺过的压痕。
《当你老了》是叶芝最为传诵的诗,它仿自法国16世纪七星诗社的领袖龙萨的同名之作,但龙萨的原作今天记得的人已经不多了。原因并不复杂,龙萨只写了青春的、泛泛的爱,还带着诗人的自负,设想着当心爱的女子垂垂老去时将会后悔曾经高傲地蔑视了诗人的爱情;但这不是爱,爱只会令人卑微,令人陷入刻骨的悲观主义不可自拔,陷入终生的自由的服役,像叶芝对他的茉德·岗。茉德·岗配得上这样的爱,在那个呐喊混杂着枪鸣的爱尔兰,她是一名真正的朝圣者。他只能以一种深沉的方式爱她,别无他法: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意渐沉,
倦坐在炉边,翻开这本书,
慢慢读着,追梦你当年的眼神
那轻柔的光和深沉的影;
太多人爱过你青春的片影,
爱你的美,以虚情,以真情,
只一人爱你朝圣者的心,
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留痕;
然后在炉栅边弯下了腰,
喃喃着,带着浅浅的伤感,
爱是怎样离去,怎样步上群山,
怎样在星斗与星斗间,藏起了脸。
(苏缨 译)
When You Are Old
by W.B.Yeats
W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
An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
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Your eyes had once, 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
Murmur, a little sadly, how Love fle
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
And hid his face amid a crowd of stars.
在华语流行歌曲里成长起来的人一般都不大容易在短时间里体会到英语诗歌的音韵之美。华语歌词一般只押尾韵,还常常一韵到底,而这恰恰是英语诗歌的大忌——如果诗这么押韵,是会被讥讽为顺口溜的。
水木年华有一首歌红极一时,叫作《一生有你》,副歌部分就是化用了叶芝那首《当你老了》,但除了剥离掉“朝圣者”的厚重苍凉的时代背景之外,还完全抛弃了原诗的音律,改成了中国人最习惯的(甚至认为是唯一的)押韵方式:“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我们实在太习惯这样朗朗上口的句子了,以至于在读英语诗歌的时候会完全找不到诗的味道,这总是有点可惜的。
每个人都知道,中国的新诗是从西方诗歌学过来的,但很多人也因想当然地认为,西方诗歌也像中国的新诗一样,是所谓“自由体”,不受任何格律的约束。事实不是这样,西方诗歌也有着和我们的唐诗宋词一样的格律传统,讲究抑扬顿挫的声音转折之美,当之无愧地是语言里的音乐。
西方诗歌的格律甚至比中国的古典诗歌更加丰富。我们以英语诗歌来说,英语的轻重音的组合、元音和辅音的组合、各种拼读和连读,所能够营造出来的音乐效果要比单字单音的中文繁复得多。
喜欢RAP(说唱)音乐的人对这一点应该是很有感触的,所以中国人很难做出像模像样的RAP,周杰伦是少见的成功者,这在很大程度上因为他那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吐字不清。
所以,西方诗歌的格律之美很难被中文翻译出来。美国的桂冠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对诗歌下过一个很经典的定义:“诗,就是翻译之后失去的东西。”尽管据专研弗罗斯特的曹明伦先生的考证,这句话应当是“诗意是解释时从散文和诗中消失的那种东西”。(that I could define poetry this way: It is that which is lost out of both prose and verse in translation.)不过,国人之所以强烈追捧之前的或多或少的误译,是因为这样的定义最契合自己对诗歌的理解。
无论是“失去的”还是“消失的”,这当然指的是诗歌原有的形式美,而格律正是构建形式美的最主要的质料。尽管经过翻译,原作的意象和思想基本可以复制到另外一种语言,但你可以说那只是某种格言或者散文,唯独不是诗歌。
格律之中当然也有简单到可以被翻译出来的,不过还是从原文当中体会最好。
我们就以叶芝的这首《当你老了》为例,这首诗分为三个诗节,每节四行,每行的末尾都押韵。句子末尾的韵脚叫作尾韵,唐诗宋词的传统里,押韵的方式基本只有尾韵一种,但英语诗歌就丰富得多了。即便仅是尾韵,英语诗歌的变化也比中国传统诗歌更多——《当你老了》每一个诗节的尾韵都是abba的组合,也就是说,第一句和第四句押韵,第二句和第三句押韵,即sleep/book/look/deep,sleep和deep的韵里包裹着book和look的韵,前者中的“ee”发长元音,后者中的“oo”发短元音,又构成了一种错落有致的音韵之美。
另外两个诗节也是这种韵法:第二节是grace/true/you/face,第三节是bars/fled/overhead/stars。如果你在诵读的时候有意识地去品味这种格律,也就找回了诗歌在翻译之后所失去的东西。
要想很好地体会原文之美,还应该注意英语诗歌的断句方式与中国传统诗歌的不同。在中国传统诗歌里,基本上每一句诗都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比如“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两句诗分别是两个独立而完整的意思;即便是两句诗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语义结构,比如“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每一句诗在语法上至少是相对完整的。所以,中国的诗歌读者往往习惯于一句一句地理解诗歌。
但英语诗歌完全不同。如果以英语的方式来写这首《登鹳雀楼》的话,那么有可能是这样的:
白日依山尽,黄河
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
一层楼。
我们再看《当你老了》的第一诗节,最后两句是:
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Your eyes had once, 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中文诗歌的阅读习惯会使我们一下子很难理解这两句诗到底在说什么,因为Your eyes had once虽然是一行诗的开头,在语义上却是修饰上一句末尾那个look的定语从句,而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这句里边的of衔接的是上一句里的dream。所以在语义上,这两句诗应该读作: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your eyes had once, and dream of their shadows deep。
阿加莎·克里斯蒂
(Agatha Christie,1890-1976)
英国女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代表作有《尼罗河上的惨案》《ABC谋杀案》《无人生还》等,法国已故总统戴高乐、英国玛丽王太后、金庸、三毛都是阿加莎的铁杆读者。侦探小说界有个奇怪现象,那就是:侦探小说家本人,与自己塑造的侦探形象相较起来显得默默无闻,福尔摩斯、布朗神父、亚森·罗宾、金田一耕助、浅见光彦几乎完全取代了柯南道尔、切斯特顿、勒布朗、横沟正史与内田康夫的姓名。而阿加莎,塑造了两个极其成功的侦探形象——波洛先生与马普尔小姐,你却不会用他们任一代替阿加莎。阿加莎唯一的标签,就是阿加莎——她的文字,有这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