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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手拈花的喜欢,终非信守一生的爱

喜欢,是刹那间情爱的冲动,短暂得可以不为谁驻足,不为谁留下一点痕迹……爱,却在誓言和承诺里,成了陪伴一生的最长情的告白,任物换星移,风云转变,紧紧握住的仍是他的手。

他们说着喜欢,以为那就是爱情。

那时,他们遇见,并不知道彼此的性情,也不了解彼此的爱好,甚至不知道彼此的姓名,只是那一次四目相对,他们在彼此的眼里看到了,那些幻想了无数次的爱情遇见时的冲动。

荷尔蒙混合着多巴胺,热血沸腾到脸红心跳,他们闻到了爱情如花蕾初绽时,飘散而出的香气。

于是,说着喜欢,以为只要喜欢就够了;于是,执手相看,以为这一刻疯狂燃烧的情感,足可以温暖一生一世;于是相拥而醉,以为这一次揽你入怀,我将再也不会放手……

时间是最好的见证者,岁月是最好的试金石。后来,喜欢被岁月浸泡得失去了最初的光华,执手相看时,他不再是她温暖的烛火,他成了她心头的负累;相拥入怀时,她亦不再是他灼热的光芒,她成了他眼中的阴霾……

喜欢着喜欢着,忽然现实横亘,责任来了,担当的肩膀太过沉重,便有了逃避的和闪躲的眼神。

原来,一时的喜欢,需要一世的付出去兑现……

原来,一时的喜欢,终将不是一世的爱。

喜欢,就像是斜阳落山前飘渺的云彩,挥手作别不过转瞬之间;而爱,却是刻入身体的纹身,纵使岁月侵蚀,亦可地老天荒。

那一年,他踏入大学,校园的风吹着恋爱的气息。

这是爱情盛开的季节,三三两两,成双成对,好不羡慕。他的心里有几许失落,也有几许期待。

不是他不想恋爱,是家境的贫寒,让他不敢奢望爱情。那时的青春,总是笼罩着淡淡的忧伤,他的心也总是寂寥而孤傲的。

直到那一天,他遇到了她,那个生命中第一个让他心动的女孩。

那一天,他依然习惯性地坐在图书馆,静静地看着《复活》。

她悄然而至,坐到他身边,他沉浸在书中的故事,全然不知。

“你好,同学。”声音很甜美,像那山涧的清泉。

他抬头,她微笑如光。

“我可以认识你吗?”她眼神清澈地直视着他,没有一点羞涩。

他心波荡漾,却装作镇定地点了点头。

习惯了孤傲沉默的他,面对让自己心动的女孩,难免羞涩矜持。

“其实我注意你很久了。”

她的这句话让他措手不及,只得愣得那里,怀疑地看着她。他知道这个女孩,是他喜欢的类型:梨花般的鹅蛋脸,微翘的嘴唇,鲜艳欲滴,双眉入鬓,形如远山,纤细的身姿,远远看去如弱柳扶风。她灵秀的眼眸中透出一股任性,自信的神情中含着一股霸气,生命在她身上是鲜活而灵动的,不像他那般死气沉沉。

那一霎那间,他喜欢上了她,他确定那种感觉已经在心底蔓延开来。

她婉尔一笑,对他说:“每次来图书馆,我都会看见你,你独坐在安静的一隅,读着你的书,好像这个世界的纷扰都与你无关。在我眼里,你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因为我没有女朋友,所以只能做一枚安静的美男子。”他微笑着调侃到。

她格格地笑了,笑得那样自然,“你玉树临风,貌比潘安,怎么会没女朋友呢?”

他僵持了多年的脸,第一次在她面前初绽笑容,许久来荦绕在心头的冷寂突然间烟销云散。情感的悸动,曾经陌生而期盼的感觉,真到这一刻,仿佛枯竭的枝丫遇上春雨,流入灵魂深处,开出耀眼的花朵。

那一天,他们聊得很开心,天南海北,高谈阔论,似乎有些相见恨晚。送她回宿舍的那一刻,他们依依不舍。她在夜色里仰起头,说她喜欢他,他欣喜若狂,他知道自己也喜欢她。

回去的路忽然变得鸟语花香,他的脚步也变得轻快,悄声哼起歌儿,笑从心出。

午后树荫下的草坪上,他们彼此相拥。她说她喜欢他羞涩的笑脸,古板而认真的表情,她说这样的他,能给她想要的安全感,是个理想的伴侣。他问她愿不愿意和他永结同心,她没有立即回答,只是淡淡一笑,阳光打在她脸上,迷人的脸庞,美丽而遥远。

他不知道这种喜欢,会维持多久。他不知道贫寒的家境,会不会成为他们未来的阻隔。

他只知道,恋爱的日子,每一天都是快乐。校园的食堂,校外的餐厅,留下了他们恋爱的身影。一起大碗喝啤酒,醉得东倒西歪;一起骑着单车,在春天的晚风里徜徉,她的秀发拂过他的脸,他幸福无比。

他那么地喜欢她,喜欢她的笑,喜欢她的天真,喜欢她身上所有的一切。

他变得不再孤傲,从沉默到健谈,从冷漠到开朗。他坚信,她的存在,让他明白喜欢就是爱,就是心头那一阵阵袭来的浓情蜜意。

他们有共同的爱好,对生活也有同样的感受与理解。

他深信她就是他的知音,他是司马相如,而她就是卓文君,她必不会在意他的家徒四壁、一贫如洗,必会义无反顾地与他当垆卖酒,琴瑟和鸣。

直到有一天,那辆宝马车的出现。

大四,校园分手季。不安的未来,不知何去何从的心。他开始在她的眼里捕捉到漂浮不定的目光,她知道他的家庭情况,也不止一次问过他对未来的打算,他说他毕业后打算回到故乡,父母年迈,他要撑起整个家。

她听后哑然,表情黯淡。他心里猛地被抽动,隐隐不安,但是他知道她喜欢他,不会轻易离开。

那段时间,她总是以忙为借口,推掉他们的约会。

一个星期没有她的消息,他疯狂地找她。校园门口,他看到她从一辆黑色的宝马车上下来,身后跟着一个比她大十几岁的男人,男人抱着她,她热情地回应,脸上洋溢着满足的微笑……

他和他第一次有了激烈的争吵。男儿有泪不轻弹,悲痛欲绝的他还是在她面前流下了泪。

他疯狂地晃着她的肩膀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对他,她不是说喜欢他吗?喜欢一个人怎么可以如此轻易地背叛?

她推开他,果断而决绝。

她说,她喜欢过他,但那不是爱,喜欢可以轻松到只要快乐就可以,但是短暂的快乐过后,她没有勇气和他一起走过贫瘠的人生,她的肩膀担不起未来艰难的岁月。她需要的,是一个可以为她撑起安逸人生的人,他给不了的,别人能给,所以她要离开,寻找可以给她安逸人生的爱情。

他以为那种荡漾着快乐的喜欢,就是爱。而她那张陌生的冷若冰霜的脸,分明写着:

喜欢不是爱,喜欢是作别西天缥缈的云彩,想要离开时,挥一挥手便可不带走一片想念。

曾经说着喜欢,离别时却那么决绝。

喜欢,便是那条小溪,轻快地流淌而过,那是刹那间情爱的冲动,短暂得可以不为谁驻足,不为谁留下一点痕迹……

爱,却在誓言和承诺里,成了陪伴一生的最长情的告白。

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那是与他河边相拥,在淡淡的月光中缠绵一世的柔情,然后一起慢慢老去……

任物换星移,风云转变,紧紧握住的仍是他的手。 Bh4VOmJOSRGDHJUMbR+1dadp18Qs4W7Kq0lm3MRyBbYPR5z/dSCJ1KsR707ody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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