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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计划经济

一、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

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时期的历史任务,就是对人和物来说无情地保证生产过程的物质因素和社会结合达到成熟地步,直到生产过程能够被置于人的有计划的社会监督之下并服从于人的统治。” 恩格斯也指出:“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 他们还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要“按照共同的计划增加国家工厂和生产工具,开垦荒地和改良土壤。” 恩格斯甚至认为:“由股份公司经营的资本主义生产,已经不再是私人生产,而是由许多人联合负责的生产。如果我们从股份公司进而来看那支配着和垄断着整个工业部门的托拉斯,那么,那里不仅没有了私人生产,而且也没有了无计划性。” “在托拉斯中,自由竞争转变为垄断,而资本主义社会的无计划生产向行将到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计划生产投降。” 恩格斯的这些论述也是邓小平同志所说“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 的根据。

但是,对帝国主义有着更为深刻感受的列宁指出:“目前最普遍的一种错误就是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所断言的什么垄断资本主义或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已经不是资本主义,已经可以称为‘国家社会主义’,如此等等。完全的计划性当然是托拉斯所从来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的。但是尽管托拉斯有计划性,尽管资本大王们能预先考虑到一国范围内甚至国际范围内的生产规模,尽管他们有计划地调节生产,我们还是处在资本主义下,虽然是在它的新阶段,但无疑还是处在资本主义下。在无产阶级的真正代表看来,这种资本主义之‘接近’社会主义,只是证明社会主义革命已经接近,已经不难实现,已经可以实现,已经刻不容缓,而决不是证明可以容忍一切改良主义者否认社会主义革命和粉饰资本主义。” 这不仅说明,德国纳粹分子的国家社会主义仍然是资本主义,而且还说明资本主义的计划与社会主义的计划相比是不完全的,从而也谈不上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事实上,让市场去解决问题的资本主义国家即便有计划,其计划也是从属于市场的,不能干预市场自发运行的,从而其计划性也必然与计划经济的计划性相差得十分遥远。

马克思曾经指出:“社会必须预先计算好,能把多少劳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用在这样一些产业部门而不致受任何损害,这些部门,如铁路建设,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较长时间内不提供任何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不提供任何有用效果,但会从全年总生产中取走劳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他还指出:“一方面,耗费在一种社会物品上的社会劳动的总量,即总劳动力中社会用来生产这种物品的可除部分,也就是这种物品的生产在总生产中所占的数量,和另一方面,社会要求用这种特定物品来满足的需要的规模之间,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而只有偶然的联系。尽管每一物品或每一定量某种商品都只包含生产它所需要的社会劳动,并且从这方面来看,所有这种商品的市场价值也只代表必要劳动,但是,如果某种商品的产量超过了当时社会的需要,社会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就浪费掉了,这时,这个商品量在市场上代表的社会劳动量就比它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小得多。(只有在生产受到社会实际的预定的控制的地方,社会才会在用来生产某种物品的社会劳动时间的数量,和要由这种物品来满足的社会需要的规模之间,建立起联系。)” 很显然,资本主义国家也不可能从社会整体层面去做这样的计算和计划,而只会考虑如何让少数垄断企业从这种损害和浪费中谋取利益。

斯大林指出:“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规律,是作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规律的对立物而产生的。它是当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规律失去效力以后,在生产资料公有化的基础上产生的。它之所以发生作用,是因为社会主义的国民经济只有在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经济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发展。这就是说,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的规律,使我们的计划机关有可能去正确地计划社会生产。但是,不能把可能同现实混为一谈。这是两种不同的东西。要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就必须研究这个经济规律,必须掌握它,必须学会熟练地应用它,必须制定出能完全反映这个规律的要求的计划。” 他还指出:“我们的优越性在于我们没有生产过剩的危机,我们没有而且不会有几百万失业者,我们没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因为我们实行计划经济。” “计划经济力求消灭失业现象。我们假定,在保存资本主义制度的情况下,可以做到把失业现象减少到某种最低限度。但是不论哪一个资本家,从来不会而且无论如何也不会同意完全消灭失业现象,消灭失业后备军,因为失业后备军的使命,就是压制劳动市场,保证工资比较低廉的劳动力。”

二、生产资料优先增长

斯大林曾经提到:“苏维埃的国家工业化方法,与资本主义的工业化方法根本不同。在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通常都是从轻工业开始。由于轻工业同重工业比较起来,需要的投资少,资本周转快,获得利润也较容易,所以在那里,轻工业成了工业化的头一个对象。只有经过一个长时期,轻工业积累了利润并把这些利润集中于银行,这才轮到重工业,积累才开始逐渐转到重工业中去,造成重工业发展的条件。但这是一个需要数十年之久的长期过程,在这一时期内只得等待轻工业发展并在没有重工业的情形下勉强凑合着。共产党当然不能走这条道路。党知道战争日益逼近,没有重工业就无法保卫国家,所以必须赶快着手发展重工业,如果这件事做迟了,那就要失败。党记住了列宁的话:没有重工业,便无法保持国家的独立;没有重工业,苏维埃制度就会灭亡。因此我国共产党也就拒绝了‘通常的’工业化道路,而从发展重工业开始来实行国家工业化。这件事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是可以克服的。在这方面,工业国有化和银行国有化大大帮助了我们,使我们能够迅速聚集资金,把它转用到重工业方面去。毫无疑问,如果不这样做,就无法在这样短的期间把我国变成工业国。”

其实,苏联优先发展重工业,不仅仅是为了应对战争的威胁,也是为了加快提升社会生产力水平。而在资本主义国家中,生产资料优先增长也是普遍现象。列宁曾经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的生产比消费资料的生产增长得快。” 他还引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观点来支撑这一论点:“资本主义社会把它所支配的年劳动的较大部分用来生产生产资料(不变资本)” 。在谈到国内市场的扩大时,列宁指出,这与其说是靠消费品,不如说是靠生产资料。换句话说,生产资料的增长超过消费品的增长。 他还指出,生产的发展(因而也是国内市场的发展)主要靠生产资料,看来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并且显然是有矛盾的。这是真正的“为生产而生产”,就是说生产扩大了,而消费没有相应地扩大。但这不是理论上的矛盾,而是实际生活中的矛盾;这正是一种同资本主义的本性本身和这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其他矛盾相适应的矛盾。在资本主义固有的无限制扩大生产的趋向和人民群众有限的消费(所以是有限的,是因为他们处于无产阶级地位)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 另一方面,“为满足直接需要的生产越是具有生产率,就越能有更大的一部分生产用来满足生产本身的需要,换句话说,用来生产生产资料。”

相比之下,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目的之一的社会主义社会更加要求生产资料优先增长。1922年11月,列宁答《曼彻斯特卫报》记者阿·兰塞姆问时,针对对方认为“在俄国做买卖的收益非常之高,而生产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能够赢利”的看法指出:“掌握在私人手中、大多数居民所从事的规模很小的生产,提供的利润最多。这是指农民的整个农业生产。一部分掌握在私人手中,一部分掌握在国营承租人或生产农村居民消费品的国营工厂手中的工业生产,也提供了同样多的或者略少一些的利润。留在国家手中的真正不赢利的生产,只是那种用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术语来说应当叫作生产资料(矿产、金属等)的生产或者固定资本的生产。……对我们来说,恢复被破坏的生产资料,长时期内是不能指望得到任何利润的,如您所说的,是‘不赢利的’。” 列宁进而指出,对方以此认为小商贩们在经济上不断加强而国家在经济上不断削弱的看法,也许会受到马克思嘲笑庸俗政治经济学的那种嘲笑。 很显然,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在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上的投资,比如高速铁路的建设、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开发、大型钢铁冶炼、发动机制造等,可能是不赢利的,但它却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对于这些国有企业,我们不能仅仅因为其效益不高而对其苛责,而应当看这种效益不高有没有人为的工作失误。

三、社会主义积累

“马克思主义的再生产理论教导说,现代社会不逐年实行积累就不能发展,而没有逐年扩大的再生产就不能实行积累。这是很明白易懂的。我们的集中的社会主义大工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扩大再生产理论发展的,因为它的规模每年都在扩大,它有自己的积累,并一日千里地向前发展。” 显然,要使生产资料得到增长,就需要进行积累,也就是说需要有剩余产品,并把它转化为生产资料。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人除必要劳动之外的剩余劳动所提供的剩余产品,一部分被用于资本家及其他剥削者的奢侈消费,另一部分被转化为资本。而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劳动者也会提供剩余产品用于积累。但与资本主义不同的是,一方面社会主义劳动者不为资本家及其他剥削者的个人消费提供无酬劳动,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积累归全民所有,不归个别资本家所有,从而不存在剥削问题。只有这些积累所形成的资产被无代价或以极低代价地割断了与劳动者的联系,比如被半卖半送给了某个私人,造成了公有资产流失,才出现剥削问题。

斯大林曾经通过分析各种不同的工业化方法,阐述了资本主义积累与社会主义积累的不同。他指出:“历史上有过各种不同的工业化方法。英国的工业化是靠数十年数百年掠夺殖民地,在那里收集‘追加的’资本,把它们投入本国的工业并加快自己工业化的速度来实现的。这是一种工业化方法。德国由于19世纪70年代对法战争的胜利而加速了自己的工业化。当时德国向法国人索取了五十亿法郎的赔款,把这笔赔款投入自己的工业。这是第二种工业化方法。这两种方法对我们都是行不通的,因为我们是苏维埃国家,因为对殖民地的掠夺和以掠夺为目的的军事侵略都是和苏维埃政权性质不相容的。俄国,旧的俄国,在受奴役的条件下出让经营权,在受奴役的条件下获得借款,它竭力用这种方法逐步爬上工业化的道路。这是第三种方法。但这是被奴役的或半被奴役的道路,是使俄国变成半殖民地的道路。这条道路对我们也是行不通的,因为我们进行了三年的国内战争,打退了所有的干涉者,并不是为了以后,在战胜干涉者以后,自愿地去受帝国主义者的奴役。还有第四条工业化的道路,靠本国节约来发展工业的道路,即社会主义积累的道路。列宁同志屡次指出这条道路是我国工业化唯一的道路。”

斯大林还对苏联内部积累的主要来源做过一个介绍:“我国有没有这种足以保证工业化的积累的来源呢?是的,是可能的。有的,我国有这样的来源。我可以举出这样的事实,例如我国地主和资本家已因十月革命而被剥夺,土地、工厂等的私有制已被消灭,而变成全民所有制了。几乎无须证明,这个事实就是相当大的积累来源。其次,我可以举出这样的事实,例如沙皇债务的废除从我国国民经济的肩上卸下了几十亿卢布的债务负担。不应忘记,如果这些债务还存留下来,单是利息一项,我们每年就得付出几亿卢布,因而使工业受到损害,使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受到损害。不用说,这种情况给了我们的积累事业以极大的便利。我可以指出我们国有化的工业,它已经恢复起来,正在发展,并且提供进一步发展工业所必需的若干利润。这也是积累的来源。我可以指出我们国有化的对外贸易,它提供若干利润,所以也是一种积累的来源。可以举出比较有组织的我们国营的国内贸易,它也提供一定的利润,因而也是一种积累的来源。可以指出我们国有化的银行系统这样的积累杠杆,它提供一定的利润,并尽力滋养我国的工业。最后,我们有国家政权这样的武器,国家政权支配着国家预算,并为整个国民经济,尤其为我国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积聚若干资金。”

上述论述既有苏联的国情特色,也有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参照的一般做法。首先,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社会主义积累的重要来源。其次,社会主义经济自身的发展也为社会主义积累提供来源。再次,无产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要为社会主义积累提供支持。

在这里,最重要的是国家政权的坚定支持。“重工业是需要国家资助的。如果我们找不到这种资金,那我们就会灭亡,就不能成为文明国家,更不用说成为社会主义国家了。所以我们在这方面采取了坚决的步骤。我们已开始积累为重工业的自立所必需的资金。固然,我们至今搞到的数目才2000万金卢布多一点,但总算是有了,而且是专门用来发展我们的重工业的。”

四、劳动时间的规定

马克思指出:“如果共同生产已成为前提,时间的规定当然仍有重要意义。社会为生产小麦、牲畜等所需要的时间越少,它所赢得的从事其他生产,物质的或精神的生产的时间就越多。正像在单个人的场合一样,社会发展、社会享用和社会活动的全面性,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约。正像单个人必须正确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以适当的比例获得知识或满足对他的活动所提出的各种要求一样,社会必须合乎目的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实现符合社会全部需要的生产。因此,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 他还指出:“要考察共同的劳动即直接社会化的劳动,我们没有必要回溯到一切文明民族的历史初期都有过的这种劳动的原始的形式。这里有个更近的例子,就是农民家庭为了自身的需要而生产粮食、牲畜、纱、麻布、衣服等的那种农村家长制生产。对于这个家庭来说,这种种不同的物都是它的家庭劳动的不同产品,但它们不是互相作为商品发生关系。生产这些产品的种种不同的劳动,如耕、牧、纺、织、缝等,在其自然形式上就是社会职能,因为这是这样一个家庭的职能,这个家庭就像商品生产一样,有它本身的自然形成的分工。家庭内的分工和家庭各个成员的劳动时间,是由性别年龄上的差异以及随季节而改变的劳动的自然条件来调节的。但是,用时间来计量的个人劳动力的耗费,在这里本来就表现为劳动本身的社会规定,因为个人劳动力本来就只是作为家庭共同劳动力的器官而发挥作用的。……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在那里,鲁滨逊的劳动的一切规定又重演了,不过不是在个人身上,而是在社会范围内重演。鲁滨逊的一切产品只是他个人的产品,因而直接是他的使用物品。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一个社会产品。这个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这种分配的方式会随着社会生产有机体本身的特殊方式和随着生产者的相应的历史发展程度而改变。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进行对比,我们假定,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在共同劳动中个人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在共同产品的个人可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在那里,人们同他们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无论在生产上还是在分配上,都是简单明了的。”

马克思在这里提到了劳动时间的双重作用,而这种双重作用在计划经济中会导致矛盾的存在,尤其是当社会主义社会是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社会里诞生出来时。事实上,我们看到,当农村家庭里的产品不丰富时,家庭成员的消费一般是不平等的,作为主要劳动力的家长,付出的劳动时间(按劳动强度折算)多,得到的消费也多,而且也必须通过较多的消费来维持其较强的劳动力。但在计划经济中,如果一个人得到的消费资料与他被分配的劳动时间有关,那么他可能要求被分配更多的劳动时间,以得到更多的消费资料,也可能有人想少于计划分配的时间劳动,并愿意少一些个人消费的份额。如果不能妥善处理这个问题,就会导致很多人对计划经济的不满。

我们知道,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并通过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恩格斯认为,人们可以非常简单地处理这一切,而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以直接社会化的形式把它们应用于生产,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的有用性质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直接成为社会劳动。那时,一个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可以不必首先采用迂回的途径加以确定;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这个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社会可以简单地计算出:在一台蒸汽机中,在100升的最近收获的小麦中,在100平方米的一定质量的棉布中,包含着多少劳动小时。因此,到那时,它就不会想到还继续用相对的、不断波动的、不充分的、以前出于无奈而不得不采用的尺度来表现产品中包含的现在已直接地和绝对地知道的劳动量,就是说,用第三种产品来表现这个量,而是会用它们自然的、最恰当的、绝对的尺度——时间来表现这些劳动量。同样,化学一旦能够以最恰当的尺度,即以实际重量,以一千零一十二分之一或一千零二十四分之一克,来绝对地表现原子量,它也就不会想到再通过迂回的途径,用氢原子来相对地表现各种元素的原子量了。因此,在上述前提下,社会也不会赋予产品以价值。生产100平方米的布,比如说需要1000劳动小时,社会就不会用间接的和无意义的方法来表现这一简单的事实,说这100平方米的布具有1000劳动小时的价值。诚然,就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也必须知道,每一种消费品的生产需要多少劳动。它必须按照生产资料来安排生产计划,这里特别是劳动力也要考虑在内。各种消费品的效用(它们被相互衡量并和制造它们所必需的劳动量相比较)最后决定这一计划。”

但是,生产条件的差别可能导致同样生产100平方米的布需要花费不同的个别劳动时间,这些不同的个别劳动时间要按相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劳动成果和分配,就会使得生产条件差的劳动者处于不利地位。因此,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要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来改善较差的生产条件和劳动者的状况,缩小个别劳动时间的差距,适当调节因生产条件不同而造成的收入差别但并不因此而鼓励落后生产条件的保存。同时,不能像资本主义那样通过竞争来淘汰较差的生产条件,并使其生产者处于悲惨的地位。

五、经济核算

经济核算是按照劳动时间的规定计量个别劳动时间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转换,并以此作为资源配置的依据。1921年10月14日,列宁发表《十月革命四周年》一文指出:“我们为热情的浪潮所激励,我们首先激发了人民的一般政治热情,然后又激发了他们的军事热情,我们曾计划依靠这种热情直接实现与一般政治任务和军事任务同样伟大的经济任务。我们计划(说我们计划欠周地设想也许较确切)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错了。为了做好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准备(通过多年的工作来准备),需要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些过渡阶段。不能直接凭热情,而要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靠个人利益,靠同个人利益的结合,靠经济核算,在这个小农国家里先建立起牢固的桥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到达共产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把千百万人引导到共产主义。现实生活就是这样告诉我们的。革命发展的客观进程就是这样告诉我们的。” 然后,他又于1922年2月1日在致索柯里尼柯夫的信中提到:“您曾同我谈过,我们的某些托拉斯不久就会没有资金了,因而会断然要求我们由国家来接管。我想,托拉斯和企业建立在经济核算的基础上正是为了要它们自己承担责任,而且要承担全部责任,使自己的企业不亏损。如果它们做不到这一点,我认为它们就应当受到法庭审判,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都应当受到长期剥夺自由(也许过一定的时期可予以假释)和没收全部财产等的惩罚。如果我们建立了实行经济核算的托拉斯和企业,却不会用精明的、商人的办法来充分保证我们的利益,那我们便是地道的傻瓜。”

的确,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进行严肃的经济核算,才有可能探索社会生产力提高的办法,才能正确地分配劳动成果,并减少浪费,也才能在与资本主义的经济竞争中取得胜利。毛泽东同志指出:“任何社会主义的经济事业,必须注意尽可能充分地利用人力和设备,尽可能改善劳动组织、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一切可能节约的人力和物力,实行劳动竞赛和经济核算,借以逐年降低成本,增加个人收入和增加积累。” 邓小平同志也指出:“为了提高经济发展速度,就必须大大加强企业的专业化,大大提高全体职工的技术水平并且认真实行培训和考核,大大加强企业的经济核算,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利润率。” 显然,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如果经营不善(除政策性亏损和企业职工民主决策导致的损失外)就应当撤换其负责人,并视经营不善的情况,追究其负责人一定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严肃问责,而不是把责任推到国有企业普通职工身上让他们下岗,或者把国有企业卖掉。只有这样,才能吓退经营管理层中的无能者,让有能力的人有机会掌管国有企业,促进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也有助于避免对国有企业软约束的指责。

另一方面,对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也不能只问责不指导,要通过经济核算发现和总结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并向所有的国有企业甚至集体企业推广。例如,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高度重视技术在工业经济恢复与发展中的作用,鼓励和推广先进的工作和生产方法。如在煤矿生产中主要推广了长臂式采煤法,在电力部门推行了先进的定期检修制,在纺织行业推广五一织布法。这些先进生产方法的推行,极大地提高了生产能力,降低了物耗和产品成本。 要知道,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新技术的普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依靠的是率先采用新技术的企业,在竞争中淘汰采用旧技术的企业,不仅成效慢,而且浪费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依靠积极推广新技术,而不是通过知识产权等私有权来限制新技术的采用,能够使社会生产力提高得更快。这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优越性的一个体现。

列宁还指出:“国营企业改行所谓经济核算,在容许和发展贸易自由的情况下,这实际上等于让国营企业在相当程度上改行商业的即资本主义的原则。由于迫切需要提高劳动生产率,使每个国营企业扭亏为盈,由于必然会产生本位利益和过于热衷本位利益的现象,这样做难免造成工人群众同国营企业的经理即管理人员或同企业主管部门在利益上的某种对立。” 其实,经济核算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也有一定的体现。资本主义企业给不同岗位的工人和职员发放不同的薪金也是需要进行核算的,只是这个核算很不充分,对工人少算了大量剩余劳动,对经理层则多算了薪金,用工人的剩余价值奖励他们帮助资本家剥削了工人,从而这个核算严重侵犯了工人的利益。而在社会主义国家里,经济核算将由工人阶级来进行,不再是极少数人的专利。“日益简化的监督职能和填制表报的职能将由所有的人轮流行使,然后将成为一种习惯,最后就不再成其为特殊阶层的特殊职能了。”

除了企业内部的经济核算外,全国性的经济核算机构,在列宁看来是大银行。“没有大银行,社会主义是不能实现的。大银行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所必需的‘国家机构’,我们可以把它当作现成的机构从资本主义那里拿过来,而我们在这方面的任务只是砍掉使这个极好机构资本主义畸形化的东西,使它成为更巨大、更民主、更包罗万象的机构。那时候量就会转化为质。统一的规模巨大无比的国家银行,连同它在各乡、各工厂中的分支机构——这已经是十分之九的社会主义机构了。这是全国性的簿记机关,全国性的产品生产和分配的计算机关,这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骨骼。”

六、经济纪律

计划经济要得到落实,必须严肃经济纪律。一方面是企业或劳动组织内部的纪律,另一方面是不同经济单位或劳动组织之间的纪律。

就劳动组织内部的纪律维持而言:“农奴制的社会劳动组织靠棍棒纪律来维持,劳动群众极端愚昧,备受压抑,横遭一小撮地主的掠夺和侮辱。资本主义的社会劳动组织靠饥饿纪律来维持,在最先进最文明最民主的共和国内,尽管资产阶级文化和资产阶级民主有很大的进步,广大劳动群众仍旧是一群愚昧的、受压抑的雇佣奴隶或被压迫的农民,横遭一小撮资本家的掠夺和侮辱。共产主义的社会劳动组织——其第一步为社会主义——则靠推翻了地主资本家压迫的劳动群众本身自由的自觉的纪律来维持,而且愈向前发展就愈要靠这种纪律来维持。” 由于“在资本主义旧社会,资本靠经常的饥饿威胁来实行强加给劳动者的纪律。这种饥饿的威胁同过重的劳动,同劳动者意识到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别人的利益而工作的情况结合在一起,因此,劳动状况就成了绝大多数劳动者反对生产领导者的经常斗争。在这种基础上,必然造成这样一种心理:劳动者的舆论不但不追究不好好干活或逃避工作的现象,反而认为这是对剥削者的过分要求的一种必然和合理的抗议,或者说是一种反抗的方法。” 但是,随着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并掌握工厂、企业,“精打细算,节俭办事,不偷懒,不盗窃,遵守最严格的劳动纪律——正是这些从前被资产阶级用来掩饰他们这个剥削阶级的统治时受到革命无产者的正当讥笑的口号,现在,在推翻资产阶级以后,已变成当前迫切的主要的口号。”

就不同经济单位之间的纪律而言,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要统一,也要特殊。为了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有中央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必须有全国的统一计划和统一纪律,破坏这种必要的统一,是不允许的。同时,又必须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各地都要有适合当地情况的特殊。……中央要注意发挥省市的积极性,省市也要注意发挥地、县、区、乡的积极性,都不能够框得太死。当然,也要告诉下面的同志哪些事必须统一,不能乱来。总之,可以和应当统一的,必须统一,不可以和不应当统一的,不能强求统一。正当的独立性,正当的权利,省、市、地、县、区、乡都应当有,都应当争。这种从全国整体利益出发的争权,不是从本位利益出发的争权,不能叫作地方主义,不能叫作闹独立性。” 新中国成立之初在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时,“陈云要求财经部门一定要树立整体观念,克服局部观念和本位主义,提高统一财经的自觉性。严明的纪律保证了统一财经工作的顺利进行。” 而国民经济迅速得以恢复的历史也证明:“迅速建立集中统一程度较高的财经管理体制,是在国家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历史条件下的正确选择。这一措施对于克服财政赤字、稳定市场和发展经济方面是成功的。” 另一方面,毛泽东同志还指出:“各部不好向省委、省人民委员会下命令,就同省、市的厅局联成一线,天天给厅局下命令。这些命令虽然党中央不知道,国务院不知道,但都说是中央来的,给地方压力很大。表报之多,闹得泛滥成灾。这种情况,必须纠正。我们要提倡同地方商量办事的作风。党中央办事,总是同地方商量,不同地方商量从来不冒下命令。在这方面,希望中央各部好好注意,凡是同地方有关的事情,都要先同地方商量,商量好了再下命令。” 因此,也不能乱用经济纪律,乱用顾全大局这样的帽子。

列宁指出:“我们工人自己将以资本主义创造的成果为基础,依靠自己的工人的经验,建立由武装工人的国家政权维护的最严格的铁的纪律,来组织大生产,把国家官吏变成我们的委托的简单执行者,变成对选民负责的、可以撤换的、领取微薄薪金的‘监工和会计’(当然还要用各式各样的和各种等级的技术人员),——这就是我们无产阶级的任务,无产阶级革命实现时就可以而且应该从这里开始做起。” 当然,这种纪律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建立公共纪律的新形式,这是几十年的事情。就连资本主义也花了好几十年的时间,才把旧的组织改造成新的组织。” nH/QY1GpFszBhzMnD+zDQo9FR9SZwhr/UzCfYySC8zznSvazBg1SXMRk5faOtc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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