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指出,“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一个小孩子都知道的。小孩子同样知道,要想得到与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
决定某一产品量所要付出的社会总劳动量的是社会生产力水平。社会生产力水平越高,生产某一产品量所要付出的社会总劳动量就越少,或者说付出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所能得到的产品量就越多。
“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
“劳动就它生产使用价值,就它是有用劳动而言,它与一切社会形式无关,是人类生存的不可缺少的条件,是永恒的必然性,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循环的中介。”
要得到产品,仅仅有劳动是不够的。各种产品都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如果把上衣、麻布等包含的各种不同的有用劳动的总和除外,总还剩有一种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人在生产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式。因此,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
“生产资料只有通过加到它上面的、用它来进行操作的活劳动,才能转化为新的产品,转化为当年的产品。但是,反过来,如果当年的劳动没有那种在它之外独立存在的生产资料,没有劳动资料和生产材料,它也不可能转化为产品。”
需要指出的是,生产与劳动并不是一回事。在生产过程中,劳动时间始终是生产时间,但是生产时间,并不因此也必然都是劳动时间。例如,榨出来的葡萄汁,先要有一个发酵时期,然后再存放一个时期,酒味才醇。在许多产业部门,产品要经过一个干燥过程,例如,陶器业;或者,把产品置于一定条件下,使它的化学性质发生变化,例如漂白业。越冬作物大概要9个月才成熟。在播种和收获之间,劳动过程几乎完全中断。在造林方面,播种和必要的准备工作结束以后,也许要过100年,种子才变为成品。在这全部时间内,相对地说,是用不着花多少劳动的。在所有这些场合,在大部分生产时间内只是间或需要加入追加劳动。如果超过劳动时间的生产时间,不是像谷物的成熟,橡树的成长等那样,由永恒的自然规律决定,那么,生产时间就可以或多或少地人为缩短。例如,用化学漂白法代替草场漂白法,在干燥过程上采用更有效的干燥机。又如制革业,旧的方法将鞣酸浸入皮内,需要6个月到18个月的时间,新的方法使用气泵,只需要一个半月到2个月。
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越吻合,生产效率越高。因此,生产发展的趋势,是尽可能缩短生产时间超过劳动时间的部分。
而“缩短生产时间的主要方法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工业进步。……由煤焦油提炼茜素或茜红染料的方法,利用现有的生产煤焦油染料的设备,已经可以在几周之内,得到以前需要几年才能得到的结果。茜草生长需要一年,然后还需要让茜根长几年,等茜根成熟,才能制成染料。”
为了替各种各样的剥削辩护,许多知识分子反对劳动价值论,贬低工人阶级的劳动,提出机器这样的生产资料创造价值即凝结劳动时间,提出效用决定价值,或交换创造价值等。但是,如果机器创造价值,那么同类型的机器无论在一百年前还是在一百年后都应当创造同样的价值,哪怕一百年后有了效率高得多的机器。而历史事实并非如此,也就是说,这一观点被现实证伪了。而那些提出效用价值论和交换价值论的知识分子没有一人会因此而要求缩短“不创造”价值的劳动时间,让工人每天可以在工厂里只劳动两三小时而拿与原来同样的工资。
“如果个人所生产的是自己的直接的生存资料,例如就像继续保留着自然发生的农业关系的国家中大多存在的情况那样,那么他的生产就不具有社会性质,他的劳动就不是社会劳动。如果个人作为私人进行生产,——这时他的这种地位本身绝不是自然产物,而是某种社会过程的精巧的结果,——那么社会性质就表现在:他的劳动内容由社会联系所决定,他只是作为社会联系的一环而劳动,即为满足所有其他人的需要而劳动,——因而对他来说存在着社会的依赖性,——但他本人可以随意从事这种或那种劳动;他对特殊的劳动的特殊关系不是由社会决定;他的意愿是由他的天赋、爱好、他所处的自然生产条件等自然而然决定的;因此,劳动的特殊化,劳动社会地分解为各特殊部门的总体,这从个人方面看实际上表现为,他本身的精神的和自然的特殊性同时采取一种社会特殊性的形态。”
有人提出,分工必然要求产品交换,要求对产品的私人占有,要求私有制。这是不对的。在原始社会的部落里,存在分工,但实行的是公有制。“要考察共同的劳动即直接的社会劳动,我们没有必要回溯到一切文明民族的历史初期都有过的这种劳动的原始的自然形式。这里有个最近的例子,就是农民家庭为了自身的需要而生产牲畜、粮食、麻布、亚麻、衣服等的那种农村家长制生产。对于这个家庭来说,这种种不同的物都是它的劳动的不同产品,而不是互相交换的商品。生产这些产品的种种不同的劳动,如耕、牧、织、缝等,一开始就具有社会职能的形式,因为它们是这样一个家庭的职能,这个家庭就像商品生产一样,有它自己的分工。家庭内的分工和每个成员的劳动持续时间,是由随季节而改变的自然条件以及年龄性别上的差异来调节的。在这里,用劳动时间来计量个人劳动力的耗费,直接表现为劳动本身的社会性质,因为个人劳动力只是作为家庭共同劳动力的器官发挥作用的。”
家庭中的男耕女织就是分工,每个男女的个人劳动都是家庭里的共同劳动。家庭成员共同占有全部家庭劳动的产品并按一定的方式分配并消费这些产品。“从某种意义上说,分工无非是并存劳动,即表现在不同种类的产品(或者更确切地说,商品)中的不同种类的劳动的并存。在资本主义的意义上,分工就是生产某种商品的特殊劳动分为一定数量的简单的、在不同工人之间分配而又相互联系的工序,它以行业划分这种社会内部即作坊外部的分工为前提。”
事实上,资本家工厂里的分工也不意味着每个工序的工人“私有”他们生产的产品,反而这些工人从来都不占有这些产品,他们的产品为同一个资本家或法人所有。
“在原则上,没有产品的交换,只有参加生产的各种劳动的交换。”
劳动的交换是在不同的劳动产品的所有者之间进行的。这些所有者可以是个体劳动者,可以是资本家,也可以是国有企业法人和集体企业法人。他们以交换产品的形式来完成劳动的交换。“如果我生活上所必需的各种劳动都由我自己进行,也就是说,自己为自己生产一切生活资料,那么,我就不需要别人的劳动,也就不会用自己的劳动去交换别人的劳动,而别人同样会自己进行维持他们生活所必需的各种劳动。如果我不仅做靴子,而且自己烤面包,酿啤酒,种小麦,编织衣服,我也就不会用自己的鞋匠劳动去交换面包师的劳动,啤酒酿造工的劳动,农夫的劳动,织工的劳动了。我的劳动是片面的,但它满足某种社会需要,其他社会成员的需要。如果我不知道其他社会成员在进行着其他各种必需的劳动,因而补充着我的劳动,那我就不可能只从事这种片面的劳动。”
在这里,“各种不同的劳动构成社会劳动的不同部分,因此,总得来说,它们表现为分工,这种分工通过交换,表现为整体,表现为互相补充的各部分,表现为社会劳动体系的各个环节。”
不同所有者之间的这种劳动交换,使产品转化为商品,使市场经济成为可能。“随着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商品就在同一程度上转化为货币。”
“货币结晶是交换过程的必然产物”
。“作为价值尺度并因而以自身或通过代表作为流通手段来执行职能的商品,是货币。因此,金(或银)是货币。”
“这不是政治即便是国际政治可以决定的,而是由商品的二重性所决定的。”实际上,今天的货币制度仍然是金本位制。纸质或电子质的美元、欧元、英镑和人民币等都只是货币符号,只是货币的代表,只是简称为货币的某种东西,而不是货币本身。货币,尤其是世界货币,仍然是金,只是金与它的代表之间的比值不再是固定的,而是浮动的。
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的交换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分工使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因而使它转化为货币成为必然的事情。同时,分工使这种转化能否成功成为偶然的事情。”
“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到金体上,像我在别处说过的,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占有者。社会分工使商品占有者的劳动成为单方面的,又使他的需要成为多方面的。正因为这样,他的产品对他来说仅仅是交换价值。这个产品只有在货币上,才取得一般的社会公认的等价形式,而货币又在别人的口袋里。为了把货币吸引出来,商品首先应当对于货币占有者是使用价值,就是说,用在商品上的劳动应当是以社会有用的形式耗费的,或者说,应当证明自己是社会分工的一部分。但分工是自然形成的生产有机体,它的纤维在商品生产者的背后交织在一起,而且继续交织下去。……我们的商品占有者发现:分工使他们成为独立的私人生产者,同时又使社会生产过程以及他们在这个过程中的关系不受他们自己支配;人与人的互相独立为物与物的全面依赖的体系所补充。”
必要劳动是劳动者为了生产出或交换回能够满足自身劳动力更新以及繁衍后代的产品所必需付出的劳动。剩余劳动是超出必要劳动界限的劳动。这部分劳动成果可以为劳动者所占有,也可以被其他不劳而获者占有。剩余劳动的不同占有方式形成不同的所有制和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使各种经济的社会形态例如奴隶社会和雇佣劳动的社会区别开来的,只是从直接生产者身上,劳动者身上,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形式。”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以剩余价值的形式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成果。“作为他人辛勤劳动的制造者,作为剩余劳动的榨取者和劳动力的剥削者,资本在精力、贪婪和效率方面,远远超过了以往一切以直接强制劳动为基础的生产制度。”
“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之和,工人生产他的劳动力的补偿价值的时间和生产剩余价值的时间之和,构成他的劳动时间的绝对量——工作日。”
“剩余劳动时间是劳动群众超出再生产他们自己的劳动能力、他们本身的存在所需要的量即超出必要劳动而劳动的时间,这一表现为剩余价值的剩余劳动时间,同时物化为剩余产品,并且这种剩余产品是除劳动阶级外的一切阶级存在的物质基础,是社会整个上层建筑存在的物质基础。同时,剩余产品把时间游离出来,给不劳动阶级提供了发展其他能力的自由支配的时间。因此,在一方产生剩余劳动时间,同时在另一方产生自由时间。整个人类的发展,就其超出人的自然存在所直接需要的发展来说,无非是对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并且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作为必要的基础。可见,社会的自由时间的产生是靠非自由时间的产生,是靠工人超出维持他们本身的生存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而延长的劳动时间的产生。同一方的自由时间相应的是另一方的被奴役的时间。”
“现今财富的基础是盗窃他人的劳动时间,这同新发展起来的由大工业本身创造的基础相比,显得太可怜了。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因而交换价值也不再是使用价值的尺度。群众的剩余劳动不再是一般财富发展的条件,同样,少数人的非劳动不再是人类头脑的一般能力发展的条件。于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溃,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本身也就摆脱了贫困和对立的形式。个性得到自由发展,因此,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方面得到发展。”
“在必要劳动时间之外,为整个社会和社会的每个成员创造大量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为个人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因而也为社会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创造广阔余地),这样创造的非劳动时间,从资本的立场来看,和过去的一切阶段一样,表现为少数人的非劳动时间,自由时间。资本还添加了这样一点:它采用技艺和科学的一切手段,来增加群众的剩余劳动时间,因为它的财富直接在于占有剩余劳动时间;因为它的直接目的是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
“于是,资本就违背自己的意志,成了为社会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创造条件的工具,使整个社会的劳动时间缩减到不断下降的最低限度,从而为全体‘社会成员’本身的发展腾出时间。但是,资本的趋势始终是:一方面创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另一方面把这些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变为剩余劳动。如果它在第一方面太成功了,那么,它就要吃到生产过剩的苦头,这时必要劳动就会中断,因为资本无法实现剩余劳动。
“这个矛盾越发展,下述情况就越明显:生产力的增长再也不能被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所束缚了,工人群众自己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当他们已经这样做的时候,——这样一来,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就不再是对立的存在物了,——那时,一方面,社会的个人的需要将成为必要劳动时间的尺度,另一方面,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的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因为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那时,财富的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以劳动时间作为财富的尺度,这表明财富本身是建立在贫困的基础上的,而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只是在同剩余劳动时间的对立中并且是由于这种对立而存在的,或者说,个人的全部时间都成为劳动时间,从而使个人降到仅仅是工人的地位,使他从属于劳动。”
实际上,如果生产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满足直接的需要,剩余劳动就受到或大或小的限制,就不会造成对工作日延长的需求。
另一方面,“为了对偶然事故提供保险,为了保证再生产过程的必要的、同需要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相适应的累进的扩大(从资本主义观点来说叫作积累),一定量的剩余劳动是必要的。”
这一部分剩余劳动可以归入必要劳动。“只有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形式,才允许把工作日限制在必要劳动上。但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必要劳动将会扩大自己的范围。一方面,是因为工人的生活条件将会更加丰富,他们的生活要求将会增大。另一方面,是因为现在的剩余劳动的一部分将会列入必要劳动,即形成社会准备基金和社会积累基金所必要的劳动。”
总之,“社会的现实财富和社会再生产过程不断扩大的可能性,并不是取决于剩余劳动时间的长短,而是取决于剩余劳动的生产率和进行这种剩余劳动的生产条件的优劣程度。……像野蛮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了维持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与自然搏斗一样,文明人也必须这样做;而且在一切社会形式中,在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中,他都必须这样做。……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
因此,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是一个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直至实现每个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
西方经济学家在他们的教科书中常常说他们研究的是稀缺资源的配置。但是,他们根本不理解稀缺只是一个相对概念,说资源是稀缺的,就像说动物是瘦的一样,如果没有某种比较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们从来就没有研究过这种比较,也就是说从来没有研究过资源为什么是稀缺的,比如是因为人口太多,还是因为资源被少数人所霸占?他们仅仅只是断言资源稀缺而已。同时,他们也从来没有研究已有的资源为什么是这样的一种配置情况,为什么有人手上有大量的资源,而有人手上几乎什么也没有。他们也从来不研究将现有的资源重新配置会如何,因为在他们看来,使某人受到微小的损失而有利于更多的人,不是有效率的配置方式。他们只是研究在已有的资源配置下,也就是说在来历不明的所谓收入约束下,人们按照这些经济学家为他们所规定的模式来进行决策的结果将会有什么样的特点。而且他们也从不研究人们决策后的行为,比如,从不研究工人在这些经济学家们设定的条件下决策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后,会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进行什么样强度的劳动。西方经济学家这样做只是为了替现存的资本主义制度进行辩护。
由于物品总是稀缺的,所以社会永远不能满足每个人的愿望。
这样一来,失业工人成为路边的冻死骨,其原因也只在于物品是稀缺的,满足不了失业工人的愿望,而与资产阶级的剥削无关,尽管资产阶级的朱门酒肉臭,也浪费了大量“稀缺”的物品。
西方经济学家还提出,“在正常时期,价格本身起到了配给稀缺物品的作用。当政府插手干预供给和需求时,价格不再充当配给者的角色。浪费、缺乏效率和短缺问题加剧是这些干预的必然伴随物。”
但是,价格的典型特征是波动而不是稳定。波动的价格恰恰反映的是资源配置的无效率。某种商品的价格偏离价值上涨,意味着配置给该商品生产的资源不足,供给小于需求,出现短缺;反之,某种商品的价格偏离价值下降,意味着配置给该商品生产的资源过剩,供给大于需求,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当然,价格的高涨会刺激生产,使生产者将更多的资源用于该商品的生产,使不足的生产资源配置得到增加,但这种增加在没有统一计划的情况下,容易出现增加过度,使相关资源配置过多而失去效率。某些农产品在生产上的大起大落和价格上的暴涨暴跌,就是这样出现的。实际上,被动反映供求变化的价格本身根本充当不了主动性的配给者的角色,价格的波动只不过是“生产这些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起调节作用的自然规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就像房屋倒在人的头上时重力定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一样。”
而且,既然西方经济学家在这里提到价格配给稀缺物品时注明了“在正常时期”,那就表明,在非正常时期,这种价格机制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从而政府的干预就是有积极作用的,否则他们在这里加上一个“正常时期”岂不是画蛇添足?
放任价格配置资源或者同样地听任市场配置资源,其实就是实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其后果必然是两极分化。“财产分配日益不均,贫富对立日益扩大,财产日益集中于少数人手中,这是一切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基础的社会的严酷无情的规律;虽然这一规律在近代资本主义生产中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但绝非一定要在资本主义生产中才起作用。”
这种既违背“以人为本”也违背“以人民为中心”的两极分化恰恰表明资源配置的无效率。
对于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恩格斯早已指出,“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有三种: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它可以沿着相反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像现在每个大民族的情况那样,它经过一定的时期都要崩溃;或者是它可以阻止经济发展沿着某些方向走,而给它规定另外的方向——这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但是很明显,在第二和第三种情况下,政治权力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害,并造成大量人力和物力的浪费。”
而要出现第一种情况,就必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学好用好政治经济学”。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源配置还有另一层意思。“资本有一种趋势,要在直接使用活劳动时,把它缩减为必要劳动,并且要利用劳动的各种社会生产力来不断缩减生产产品所必要的劳动,因而要尽量节约直接使用的活劳动,同样,它还有一种趋势,要在最经济的条件下使用这种已经缩减到必要程度的劳动,也就是说,要把所使用的不变资本的价值缩减到它的尽可能最低的限度。如果说商品价值是由商品包含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不是由商品一般地包含的劳动时间决定,那么,正是资本才能实现这种决定,同时不断地缩短生产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样一来,商品的价格就缩减到它的最低限度,因为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的每一个部分都缩减到它的最低限度了。”
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同样需要使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都是必要劳动,降低不必要的成本。对此,斯大林提出,“需要消灭不善经营的现象,动员工业内部的资源,在我们的一切企业中实行并巩固经济核算制,不断降低成本,毫无例外地在一切工业部门中加强工业内部的积累。”
但社会主义国家这种成本的降低,不包括刻意压低工人的工资,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与此相比,资本在配置资源时有一个较大的缺陷。“如果只把机器看作使产品便宜的手段,那么使用机器的界限就在于:生产机器所费的劳动要少于使用机器所代替的劳动。可是对资本说来,这个界限表现得更为狭窄。由于资本支付的不是所使用的劳动,而是所使用的劳动力的价值,所以,对资本说来,只有在机器的价值和它所代替的劳动力的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情况下,机器才会被使用。因为工作日中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比例,在不同的国家是不同的,而且在同一国家不同的时期,或者在同一时期不同的生产部门,也是不同的;其次,因为工人的实际工资有时降到他的劳动力价值以下,有时升到他的劳动力价值以上,所以,机器的价格和它所要代替的劳动力的价格之间的差额,可以有很大的变动,即使生产机器所必需的劳动量和机器所代替的劳动总量之间的差额保持不变。但是,对资本家本身来说,只有前一种差额才决定商品的生产费用,并通过竞争的强制规律对他发生影响。因此,现在英国发明的机器只能在北美使用,正像16世纪和17世纪德国发明的机器只能在荷兰使用,18世纪法国的某些发明只能在英国使用一样。在一些较老的发达国家,机器本身在某些产业部门的使用,会造成其他部门的劳动过剩,以致其他部门的工资降到劳动力价值以下,从而阻碍机器的应用,并且使机器的应用在资本看来是多余的,甚至往往是不可能的,因为资本的利润本来不是靠减少所使用的劳动得来的,而是靠减少有酬劳动得来的。”
列宁指出,“最新资本主义的基本特点是最大企业家的垄断同盟的统治。当这种垄断组织独自霸占了所有原料产地的时候,它们就巩固无比了。我们已经看到,资本家国际同盟怎样拼命地致力于剥夺对方进行竞争的一切可能,收买譬如蕴藏铁矿的土地或石油资源,等等。只有占领殖民地,才能充分保证垄断组织自如地应付同竞争者的斗争中的各种意外事件,包括对方打算用国家垄断法来实行自卫这样的意外事件。资本主义愈发达,原料愈感缺乏,竞争和追逐全世界原料产地的斗争愈尖锐,抢占殖民地的斗争也就愈激烈。”
当今世界,帝国主义国家在全球资源配置上的控制和争夺也绝不是市场和价格可以说明的。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
马克思在分析英国《工厂视察员报告》(1856年10月31日)时指出,“这里,正确地表达了实际的联系。‘机械发明’,它引起‘生产方式上的改变’,并且由此引起生产关系上的改变,因而引起社会关系上的改变,‘并且归根到底’引起的‘工人的生活方式上’的改变。”
马克思还指出,“社会关系和生产力密切相连。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地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
由此我们看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关系,实际上就是从生产力到生产方式再到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再到生活方式的作用过程。因此,要改变工人的生活方式提高工人的生活水平,就要改变工人在社会中的社会关系,改变生产关系,而要改变生产关系,就需要改变生产方式和提高生产力。
但是,生产力的提高并不能自动地改善工人的生活状况,后者只有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上才有可能。事实上,“资产阶级借以在其中活动的那些生产关系的性质决不是单一的、单纯的,而是两重的;在产生财富的那些关系中也产生贫困;在发展生产力的那些关系中也发展一种产生压迫的力量;这些关系只有不断消灭资产阶级单个成员的财富和产生出不断壮大的无产阶级,才能产生资产者的财富,即资产阶级的财富”
。“劳动生产率提高和社会财富增加的技术改进,在资产阶级社会却使社会不平等加剧,使有产者和无产者贫富更加悬殊,使越来越多的劳动群众的生活更无保障,使失业和各种苦难加剧。
“但是,随着资产阶级社会所固有的这一切矛盾的增长和发展,被剥削劳动群众对现状的不满也在增长,无产者的人数在增加,他们的团结在增强,他们同剥削者的斗争日益尖锐。同时,技术改进使生产资料和流通手段集中起来,使资本主义企业中的劳动过程社会化,也就日益迅速地造成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代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即进行社会革命的物质条件,这种革命是无产阶级阶级运动的自觉体现着国际社会民主党的全部活动的最终目的。
“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一经以生产资料和流通手段的公有制代替私有制,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过程来保证社会全体成员的福利和全面发展,定将消灭社会的阶级划分,从而解放全体被压迫的人们,因为它将消灭社会上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一切形式的剥削。”
虽然人们常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绝不是一一对应的。也就是说,同一生产力绝不会只决定出一种生产关系。例如,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除了资本家的工厂外,也出现了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虽然它在自己的实际组织中,当然到处都再生产出并且必然会再生产出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但是,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内已经被扬弃,虽然起初只是在下述形式上被扬弃,即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资料来使他们自己的劳动增值。这种工厂表明,在物质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形式的一定的发展阶段上,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怎样会自然而然地从一种生产方式中发展并形成起来。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工厂制度,合作工厂就不可能发展起来;同样,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信用制度,合作工厂也不可能发展起来。”
同时,“合作工厂提供了一个实例,证明资本家作为生产上的执行职能的人员已经成为多余的了,就像资本家自己发展到最成熟时,认为大地主是多余的一样。只要资本家的劳动不是由单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那种生产过程引起,因而这种劳动并不随着资本的消失而自行消失;只要这种劳动不只限于剥削他人劳动这个职能;从而,只要这种劳动是由作为社会劳动的劳动的形式引起,由许多人为达到共同结果而形成的结合和协作引起,它就同资本完全无关,就像这个形式本身一旦把资本主义的外壳炸毁,就同资本完全无关一样。说这种劳动作为资本主义的劳动,作为资本家的职能是必要的,这无非意味着,庸俗经济学家不能设想各种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发展起来的形式竟能够离开并且摆脱它们的对立的、资本主义的性质。”
今天一些人认为中国生产力落后必须回去补资本主义的课,以私有制为主体,也是落入了庸俗经济学家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