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波特(Gordon Willard Allport,1897—1967)作为一位杰出的社会心理学家,其经典著作除《偏见的本质》之外,还有《人格:一种心理学的解释》(1937)、《谣言心理学》(与波斯特曼合著,1947)、《国际紧张局势》(1950)、《个人及其宗教:一种心理学的解释》(1950),以及《成长:人格心理学的基本看法》(1955)。此外,在《偏见的本质》一书出版的同一年,奥尔波特为权威出版物《社会心理学手册》(由他与林载组织编写)初版所撰写的卷首论文《现代社会心理学的历史背景》,已经成为主流社会心理学正统而权威的历史解释文本,它作为卷首论文,又被重新收入该手册第二版(1968)和第三版(1985)中(方文,2001)。
奥氏反对经验主义的零打碎敲,对宽广理论有持久兴趣(周晓虹,1993)。基于其著作和论文,我们可以将奥氏学术思想的社会理论意涵概括为下述三个方面。
在奥氏所处的时代,行为主义和精神分析是心理学领域中处于支配地位的两大势力。它们主张外部环境决定论以及潜意识和童年经历的影响。人的自由、选择和责任等主体性因素被完全遮蔽。作为对主流心理学无人化和生物主义倾向的反抗,奥氏与其他学者(马斯洛、罗杰斯、罗洛·梅和布根塔尔)在借鉴现象学和存在主义的基础上,建立了以人为本体的人本主义心理学,使其成为可以和上述两大势力相抗衡的第三势力。
奥尔波特竭力弘扬人的尊严与价值,认为心理学要注重发展人的自尊心和自重感:“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尊重,社会就不能得到长期的安定团结。今天,个人甚至在压迫之下,仍然进行着不懈的斗争,向往和规划一个更为美好的民主社会,在那种社会中,每个人的尊严和人格的发展都将受到至高无上的重视。”(转引自车文博,2000)。
奥尔波特整个一生都表现出对精神分析理论的不满,这促使他开创了美国的人格心理学。与精神分析不同,他的人格理论不是以神经病患和病态人格为研究对象,而是专门探究常态的健康人;他不是以潜意识和前意识的自我为讨论主题,而是集中研究有意识的理性自我(车文博,2000)。
从“变态”到“常态”的转向不仅表现在其人格理论中,在对“偏见”的研究上亦有深入发挥。在奥氏之前,偏见被看作一种病态人格的体现,代表不良心智状况。奥尔波特与这种主流观点决裂。正如《偏见的本质》第二章的题目“预前判断的平常性”(The Normality of Prejudgment)所揭示的,奥尔波特将“偏见”看作人们认知机制正常运作的副产品。他的观点直接导致了后来的社会认知革命。
现代社会心理学从诞生之始就带着严重的个体主义色彩,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奥尔波特的胞兄——F.奥尔波特(周晓虹,1993)。 奥尔波特摒弃了其兄的行为主义立场,但对个体主义,两人秉持同样的理论偏好。这一点从奥尔波特为社会心理学所做的界定中可见一斑:所谓社会心理学,乃是致力于理解和解释个体的思想、情感和行为如何受他人实际的、想象的和隐含的存在的影响。
如果说弘扬“人性”是奥尔波特对心理学领域中无人化倾向的一种对抗,那么彰显“个体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其对社会学领域社会决定论的反叛。涂尔干是社会决定论的典型代表 。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涂主张“社会第一性,个人第二性”(阿隆的概括),认为具有本体意义的实体并非个人,而是社会,必须用集体状态解释个人现象,而不是相反。在对范畴/分类(classification)的看法上,涂尔干认为,原始分类源于社会本身,其动力是集体情感。奥尔波特在个人与社会的经典二元对立中,选择了个体一端。尽管奥尔波特倡导关注偏见的多元致因,号召同时重视社会结构因素和人格因素,但是在他那里,社会文化历史力量永远要通过人格的传递,其效用才能得以彰显,社会因素本身并不能产生独立的影响。对于范畴/分类的形成,奥氏强调认知(而非社会)因素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