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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开放以来的生态文明建设

(一)邓小平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思考与实践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开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探索,也使中国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开拓阶段。在这一阶段,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的压力日益加大,环境保护工作逐步提上议事日程,我们党不仅继承了70年代以来正确的环境保护战略决策,而且在80年代将其上升为基本国策的战略高度,从而丰富和强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

1.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高度重视环境问题,意识到环境污染是我国一个很大的、必须解决的问题。1979年4月17日,邓小平参加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集的中央工作会议各组召集人汇报会议,在谈到环境问题时说:“全国污染严重的第一是兰州。桂林一个小化肥厂,就把整个桂林山水弄脏了,桂林山水的倒影都看不见了。北京要种草,种了草污染可以减少。所有民用锅炉,要改造一下,统一供热,一是节约燃料,二是减少污染。这件事要有人抓,抓不抓大不一样。要制定一些法律。北京的工厂污染问题要限期解决。” 在他的推动下,1981年2月,国务院作出《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我国环境的污染和自然环境、生态平衡的破坏已相当严重,影响人民生活,妨碍生产建设,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到,保护环境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1983年1月12日,邓小平在谈到农业问题时指出:“提高农作物单产,发展多种经营,改革耕作栽培方法,解决农村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等,都要靠科学。” 1983年底,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会议指出,环境保护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确定了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确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这次会议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这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1989年4月8日,邓小平会见多哥总统、多哥人民联盟主席埃亚德马将军,谈到多哥为解决粮食问题搞的“绿色革命”时指出:“‘绿色革命’要坚持一百年,二百年。中国也一样,对我们来说,最难解决的不是工业,而是农业。” 1989年4月,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要开拓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提出了八项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制度。这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2.加强法律制度保障

邓小平还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化进程。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指出:“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厂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外国人投资法等等,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且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978年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在宪法中对环境保护做出明确规定 ,为我国的生态治理奠定了宪法基础。随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又为我国的生态治理事业奠定了思想基础。同年底,党中央批转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时指出:环境保护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党中央的名义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指示。1979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环境保护基本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这些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强调通过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来调动和规范人们参与环境保护事业,这是加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

3.高度重视植树造林事业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积极倡导植树造林。他是全民义务植树的首创者,也是这场绿色革命的积极实践者。他多次亲自参加植树活动以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1979年1月6日,邓小平在同国务院负责人进行关于旅游工作的谈话时指出:“北京要搞好环境,种草种树,绿化街道,管好园林,经过若干年,做到不露一块黄土。” 1981年9月16日,邓小平指出:“最近发生的洪灾问题涉及林业,涉及木材的过量采伐。中国的林业要上去,不采取一些有力措施不行。是否可以规定每人每年都要种几棵树,比如种三棵或五棵树,要包种包活,多种者受奖,无故不履行此项义务者受罚。” 不久,邓小平的建议马上被提上议事日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提交的议案获得通过,规定每年的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紧接着,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以法律形式为每个适龄公民规定了每年植树三至五株的义务,推动了全国义务植树造林运动的蓬勃开展。

1982年11月15日,邓小平在会见来京参加中美能源资源环境会议的美国前驻中国大使伍德科克时深刻指出:“我们准备坚持植树造林,坚持二十年、五十年。这个事情耽误了,今年才算是认真开始。特别是在我国西北,有几十万平方公里的黄土高原,连草都不长,水土流失严重。黄河所以叫‘黄’河,就是水土流失造成的。我们计划在那个地方先种草后种树,把黄土高原变成草原和牧区,就会给人们带来好处,人们就会富裕起来,生态环境也会发生很好的变化。”

1982年11月,邓小平为全军植树造林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大会题词:“植树造林,绿化祖国,造福后代。” 这就一针见血地点明了植树造林的战略意义。同年12月26日,邓小平对林业部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情况报告的批语为:“这件事,要坚持二十年,一年比一年好,一年比一年扎实。为了保证实效,应有切实可行的检查和奖惩制度。” 这就指明了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必须采取的有效措施。1983年3月12日,邓小平在北京十三陵水库参加义务植树时也提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要坚持二十年,坚持一百年,坚持一千年,要一代一代永远干下去。”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邓小平始终把植树造林作为一项伟大的战略事业来抓,他特别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要可持续地深入下去,必须落实到每一个人,走群众路线,动员全民通过义务植树造林,投身绿化祖国、造福后代的伟大事业。

4.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行为主体责任

生态文明建设既是一种先进的思想理念,也是一种紧迫的社会实践,是一个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邓小平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探索中,高度重视行为主体的责任问题。

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带领下,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明确提出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确定“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战略方针;确定“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三大环境保护政策。从1982年开始,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198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国家环保局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这有利于加强全国环境保护的规划和监督管理。198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通过了八项环境管理制度,提出了努力开拓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

企业既是能源资源的主要消耗者,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先进技术的应用者,更是环境污染的主要责任者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因此,邓小平特别强调企业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在谈到开发煤炭的问题时,他认为,开发煤炭,首先应当也必须做的,是要提高洗煤比重;要搞坑口发电,搞煤的综合利用。他精辟地指出:“提高产品质量是最大的节约。” 这体现了资源开发与节约使用相统一的主张。针对一些单位浪费能源资源的现象,他提出:“要提高煤、油的价格,促使使用单位节约,这实际是保护能源的政策。” 邓小平明确要求对那些浪费电力和原材料的企业,要坚决关一批,行动要坚决。此外,邓小平认为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他主张企业要积极学习国外环保经验,在企业生产中讲美学,讲心理学,讲绿化,以影响人的情绪,使人感到舒适,从而提高生产水平。这实际上提出了建设生态型企业的要求。

邓小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力量。早在1943年7月2日,邓小平就撰文指出:“我们发动人民的生产热忱……以及发动植树、修渠、打井、造水车等事业,所有这些,无一不是非常具体的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通过群众运动进行环境保护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主要特征,也是我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初期的一大特色。

(二)江泽民同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思考与实践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十分注重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推进理论创新,不仅开创了全面改革开放新局面,推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而且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推向21世纪。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江泽民同志立足我国国情,创造性地赋予可持续发展理论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1.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吸收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并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实际,赋予可持续发展理论鲜明的中国特色,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标志。1992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可以更快一些。根据初步测算,增长百分之八到九是可能的,我们应该向这个目标前进。在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进效益的基础上努力实现这样的发展速度,到本世纪末我国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国力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在强调发展速度的同时,他明确指出努力改善生态环境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我们要“认真执行控制人口增长和加强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要增强全民族的环境意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藏、森林、水等自然资源,努力改善生态环境。”

强调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994年7月8日,江泽民同志在会见《中国21世纪议程》高级国际圆桌会议部分国外代表时指出,中国以极其认真负责的历史责任感对待环境与发展问题,对可持续发展是非常重视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协调发展的问题,注意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如果在发展中不注意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是很难可持续地发展下去的。我们要加强宣传教育,让全体中国人民都明白可持续发展的道理,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同年,我国政府制定并批准通过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此白皮书系统地论述了我国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相互关系,构筑了一个综合性的、长期性的、渐进性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框架。

把改善生态环境和坚持可持续发展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关系之一。1995年9月,江泽民同志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一文中,重点阐述的内容之一是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他指出:“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要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 同年9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正式将可持续发展战略写入《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二〇一〇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必须把社会全面发展放在重要战略地位,实现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提出走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1996年7月,江泽民同志在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发表了题为《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讲话。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在谈到“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时,再次强调“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就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这一奋斗目标的确立,是可持续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新突破,在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加快法制化进程

环境意识和环境质量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在1996年7月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强调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努力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他坚决反对有些同志忽视环保工作,认为先把经济搞上去了再说,环境保护可暂时放在一边的错误认识。他指出:“世界发展中一个严重的教训,就是许多经济发达国家走了一条严重浪费资源、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结果造成了对世界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严重损害。我们决不能走这样的路子。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应该是建立在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社会、环境相协调基础上的发展。” “只要全党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环境保护,我国环保事业就大有希望。”

为了真正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加强环境立法,丰富和完善了一系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草原法》《森林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要将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他在论述如何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时指出,环保主管部门必须对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同时,各级领导必须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要努力建设一支强有力的环保执法队伍,“严格执法,坚决打击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

3.重视水资源保护工作

我国历史上,旱灾十分频繁。20世纪90年代以后,干旱缺水的情况更加明显。江泽民同志对这个问题极为重视,他指出:“现在,我国西北和北方一些地区缺水的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制约了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如果不能尽快得到缓解,还会出现更严重的后果。缺水的危害性绝不亚于水患。没有水,人都不能生存,还谈什么开发和发展?!” 所以,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水的问题,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他指出:“水是人类生存的生命线,也是农业和整个经济建设的生命线。……实现我国的长远发展,必须下大气力解决水的问题。”

为解决这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现实问题,江泽民同志曾做过一系列的详细阐述,如“总的要求是开源节流并举,以节水为主。一要广泛采取节水措施,特别要大力发展节水农业;二要从长计议、全面考虑、科学选比、周密计划,适时进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⑥。“要从战略上采取措施,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保证黄河流域以及沿黄地区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对水资源的要求。缓解黄河水资源供需矛盾,必须坚持开源、节流、保护三者并重,综合运用经济、技术、行政的措施。” 他还提出:“一定要大力植树造林,加强综合治理,不断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这是确保库区和整个长江流域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务必年复一年地抓紧抓好,任何时候都不能疏忽和懈怠。总之,要统筹兼顾、着眼长远、科学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江泽民同志提出:“为从根本上缓解我国北方地区严重缺水的局面,兴建南水北调工程是必要的,要在科学选比、周密计划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方案。” 要“加紧南水北调工程的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 。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支持下,南水北调工程东线和中线建设工程于2002年12月正式开工。

(三)胡锦涛同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思考与实践

从党的十六大到党的十八大,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世纪新阶段,“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设和谐世界,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成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在这一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获得了重大发展和丰富。

1.提出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审时度势,进一步提出了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004年5月,胡锦涛同志在江苏考察工作结束时发表讲话,全面分析了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的主要特点,提出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发展的整个过程。他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生存质量的重要基础。经过不懈努力,我们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环境治理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要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全民族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环境的良好风气。要加大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的力度,严格控制高污染项目,淘汰高污染行业,彻底改变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要尊重自然规律,根据自然的承载能力和承受能力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坚决禁止各种掠夺自然、破坏自然的做法。我们在抓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人文自然环境的保护和优化,努力使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能给后人留下赞叹,而不给后人造成遗憾。这是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集中论述,彰显了中央领导集体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

2005年2月,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他进一步指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同年12月,国务院作出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指出:必须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可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包含着丰富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进一步扩大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内涵。

2.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发展,我国成为世界上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大国。对此,胡锦涛同志深刻认识到切实抓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的各项工作对于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及时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思想。2005年3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目标。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

2006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当月,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主持学习时发表讲话,指出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力度,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强调了这一战略任务。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这些重要思想和工作部署,都丰富和发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

3.明确生态文明这一重大理论范畴

随着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成为人类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时代课题,我们党学习借鉴国外生态学研究的有益成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强烈关切,提出了生态文明这一重大理论范畴。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就是:“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建设生态文明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成为党的行动纲领,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指导思想,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生态文明建设征程。

2007年12月,胡锦涛同志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建设生态文明,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把它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明确提出来。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从当前和今后我国的发展趋势看,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必须着力抓好的战略任务。我们一定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下最大决心、用最大气力把这项战略任务切实抓好、抓出成效来。要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加强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这是对生态文明科学内涵的深刻阐释。

生态文明这一重大理论范畴的提出,具有广泛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有学者认为,生态文明是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之后的第四种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生态文明这“四个文明”共同支撑着和谐社会大厦。其中,物质文明为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保障,政治文明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精神文明为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持,生态文明是现代社会文明体系的基础。狭义的生态文明要求改善人与自然关系,用文明和理智的态度对待自然,反对粗放利用资源,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 还有学者指出,生态文明的实质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是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如果把文明理解为人类社会开化的状态,那么生态文明是开化状态的重要领域;如果把文明理解为人类社会进步时代的特征,那么生态文明可能是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新时代应该具有的特征之一。

(四)习近平同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考与实践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党的十八大报告不仅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而且提出了“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时代意义、重要战略部署,丰富和发展了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涵,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奋斗方向。2013年9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回答学生问题时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集中表达了我们党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表明了我国政府的坚定决心,即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美丽中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1.强调生态环境良好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积累下来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显现,我国进入生态环境问题高发频发阶段。全国江河水系、地下水污染和饮用水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有的地区重金属、土壤污染比较严重,全国频繁出现大范围长时间的雾霾污染天气……这些突出的环境问题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损害,社会反应强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保护生态环境,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别的选择。我们必须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力度,攻坚克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2.强调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快速发展起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强调可持续发展,重视加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但也有一些地方、一些领域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无节制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导致能源资源、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生态环境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是对生产力理论的重大发展,饱含着尊重自然、谋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价值理念和发展理念。

3.强调以系统工程思路抓生态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作为重大民生实事紧紧抓在手上。要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抓好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切实把能源资源保障好,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他还强调,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

4.强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根本性变革。实现这样的根本性变革,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大都与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法治不完备有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所以,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最重要的是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健全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要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5.提出了绿色发展这一重要发展理念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理念,是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观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这说明,在“十三五”期间,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 H/wLlMz1hICq37+/YLWAadsZla2BM6I4STiNfjD1geGQIdIFvq+C/Mtn6svAbR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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