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物分有或摹仿形式,但所有的摹本都无法达到原本的完美程度。形式自身是完善的、圆满的,但具体事物始终是不完善的。因此,柏拉图经常说具体事物是形式的不完整的体现者。也就是说,某个美的具体事物所能达到的美的程度无法像美的形式一样完满。个别事物与形式相比总是有欠缺,有缺陷,所以不能成为知识或定义的对象。
那么,摹本究竟在什么意义上不如原本?特殊物在什么意义上是有欠缺的?
传统的理解认为,在具体事物中所呈现的形相不如形相本身完美。可感的F事物中的F(形式),并不是真正的F,而只是接近于F。其不完美是因为占有形式的纯粹程度不够。所以,说形式完美而可感物不完美,是指它们各自所拥有F(形式)的程度不同。
一种新的更有说服力的解读则认为,所有美的事物所包含的美的形式是真正的,而不只是接近的。即是说,它们的美的属性正是美自身所代表的属性。 具体事物是不完善的,乃是因为它们自身的本性。在具体事物中除了有该形相之外还有别的,甚至是相对立的形相。换言之,具体事物中所包含的内容比较多,显得比较混杂,不如形相自身那么纯粹。在《斐多篇》中柏拉图指出,“相等”的石头和棍子有的时候会显得既相等又不相等,而“相等”的形式却永远相等。在《理想国》479a,即他的第二套论证中,柏拉图说,美的形式始终如一,但美的具体物却具有对立面。它们有时美,有时丑;对这个人美,对另一个人丑;从这个角度看美,从另一个角度看又丑。正义的、虔敬的事物也一样。特殊的正义事物在这方面正义,在那方面不正义。特殊的虔敬行为在一个场合是虔敬,在另一场合则是不敬。总之,形式自身始终是和自身同一的,它不会转变成自己的对立面。但是具体事物则不同。在它们之中,对立的双方会共存其中。它们拥有对立的属性。
由此牵扯出理解柏拉图哲学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即变化。一般认为,柏拉图之所以要建立形式论,是因为赫拉克利特以及其学生克拉底鲁(Cratylus)的流变论。他们认为一切皆流、无物常住。柏拉图继承了这个观点并把其应用到可感世界中。正是因为可感世界的这种不断流动变化的特征,人们对它至多能有意见,而不会有知识。如果想要追求知识,就必须到不变的形相世界中去。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987a32中也的确是如此记述的。而柏拉图在《克拉底鲁篇》、《斐多篇》、《理想国》等对话中也多次明确说,具体事物经历变化,所以不是知识的对象。而形相则是不变的。知识要求以不变的形相作为对象。
但是,我们在此仍然可以追问,什么是变化?如何理解形相与特殊之间这种不变与变化的差别?
传统的对“变化”的理解常常局限在时间延续过程中对立面的变更。比如某一物在某一时间(T 1 )是P 1 ,而在另一时间(T 2 )就会变成P 2 。而P 1 和P 2 之间在性质上是不同的,甚至是相对立的。比如,一年前某个人很胖,但现在却由于健身节食或其他原因变得很瘦,于是我们可以说他在这一年的时间中就身材而言发生了由胖到瘦的变化。可是,我们至少有两种方式来理解在时间过程中对立面的更替方式。其一,在时间流逝的过程中,一个事物在所有方面都发生了对立面的变化。其二,在时间流逝的过程中,一个事物在某些方面发生了对立面的变化。前者较为极端,后者较为温和。那么,赫拉克利特所说的变化究竟是这两种变化中的哪一种呢?如果说柏拉图受了赫拉克利特的“变化”的影响,而将其限制在可感世界中,他的变化又是什么意思?他是指可感事物是无时无刻不处在变化之中呢,还是说可感事物在某个时刻总是在某个方面发生变化呢?究竟是哪种变化使得可感事物不能成为知识的对象?学者们一直在这些问题上争论不休。
一种新的更具说服力的解释可以从对可感物的不完美的新的理解中获得。如果可感物的不完美是因为它拥有对立面,那么我们也可以对它的变化作相同的理解。即柏拉图的“变化”不是指在时间延续过程中对立面的变更,而是指具体的事物由于其就某种属性而言同时包含着对立面,对立面的共存也是变化。对立的双方共存于其中,对该事物造成了不稳定性。 正是这种不稳定性构成了具体事物的变化。所以,当柏拉图说可感事物由于其可变性不能成为知识的对象时,指的是可感事物包含着对立的两个方面,它们总是相对于一定的视角、一定的情形、一定的条件,所以始终是不稳定的。由于具体的可感物既是F,又是非F,所以不能作为解释F的原则。只有形式是不变的而始终如一,在任何情况、任何条件、任何视角下都是不变的。美的形式是美的,始终是美的,从来不会是美的反面。它完全免于对立面的共存这种情况。
这样,当柏拉图说,可感事物的流变使得它们不能是知识的对象时,他所指的变化是指对立面的呈现,指的是不稳定性。当亚里士多德评论柏拉图的变化与形式的关系时,他不是说柏拉图认为可感物在不同的时间中经历对立面的更替,而是指在对立面共存中体现出来的不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