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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改造中国

在人类历史上,革命往往与战争相牵,但也并非与和平无缘。革命常常在连绵战火中诞生,但有时也会在和平进程中实现。在战争中取得胜利,赢得悲壮而豪迈;于和平中得到胜利果实,则胜得从容而高超。回望人类革命史,于一种情景中得胜,便是革命巨人。而难得的是:中国革命者竟将这二者兼而得之,堪称革命之奇迹。

中国革命分两步走,而这两步尽管走法不同,但都走得同样精彩:头一步是在连天炮火、遍地弹痕中艰难走过,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起新中国;而第二步则在和平年月蹚起平地风雷,在人们敲锣打鼓的喜悦中顺利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相比于第一步的艰难,第二步竟似如此简单。但这场和平的革命,却具有比第一步更深刻的意义。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建党8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我们创造性地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全面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使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东方大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中国社会变革和历史进步的巨大飞跃,也极大地支持和推进了世界社会主义事业。”

(1)中国伟大的人民民主革命发展、转变为更加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伟大真理,拓展深化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改造中国的伟大真理;社会主义如何才能救中国的伟大实践,逻辑地发展、深化为社会主义如何才能改造中国这一亟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举国同心协力加以科学回答的高强度的实践课题。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完成,中国历史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这表明占人类总数1/4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我们的民族将从此列入爱好和平自由的世界各民族的大家庭,以勇敢而勤劳的姿态工作着,创造自己的文明和幸福,同时也促进世界的和平和自由。我们的民族将再也不是一个被人侮辱的民族了,我们已经站起来了。我们民族的前途是无限光明的。

那么,站立起来的中国人,将沿着一条什么样的道路走向民族的伟大复兴呢?在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之后,新中国要走向哪里去?走向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前途?我们是处在什么历史阶段上,并面临着怎样的历史任务呢?

中国革命的逻辑昭示:在中国革命取得第一步胜利之后,将迈出自己的第二步,即启动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走向社会主义前途。这是没有疑义的。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阐述了中国革命的基本步骤和前途。他认为,中国革命的第一步是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建立以无产阶级为领导的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扫清更广大的道路。第二步,使革命向前发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两个革命阶段必须分清,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两个革命阶段又必须衔接,第一步为第二步准备条件,不容横插进一个资产阶级专政的阶段。因此,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是中国社会面临的历史任务和趋势。

但是,这将是一场怎样的革命?将通过怎样的过程和步骤来实现这一目标?何时开始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及怎样转变?这需要根据情况发展在实践中加以解决。对此,人们还是不清楚的。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以闯创的精神开始了新的探索。

毛泽东和党的其他领导人也经历了一个认识深化和思想转变的过程。他们原来设想: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时期里,首要任务还不是立即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而是迅速地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开始大规模的国家工业化建设,使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形态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为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奠定基础。这就是说,先经过一段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待条件成熟后,再视情况,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步骤”,一举进入社会主义。直到1950年毛泽东还是这样设想的。他认为,中国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还在很远将来”。他说:“我们的国家就是这样地稳定前进,经过战争,经过新民主主义的改革,而在将来,在国家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大为兴盛了以后,在各种条件具备了以后,在全国人民考虑成熟并在大家同意了以后,就可以从容地和妥善地走向社会主义的新时期。”

毛泽东之所以认为不能立即向社会主义转变,是认为当时许多条件还不具备。主要是:国民经济还没有恢复和发展,大规模国家工业化建设尚未展开,缺乏向社会主义转变所必要的物质基础和社会经济秩序;占国民经济大约90%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虽然正在摆脱封建制度的枷锁,但其生产方式还是个体的、分散的、十分落后的,要把它们通过适当方式引导到合作社经济的轨道,还要有一个过程;在中国现代工业中居第二位的私人资本主义工业,还未纳入国营经济领导的轨道。要想使情况根本改观,具备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条件,毛泽东在1949年建国时估计,大约需要二三十年时间。

然而,到1952年夏秋之交,中国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一些超出预料的变化。一是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奇迹般地提前完成。原先估计用三到五年时间恢复国民经济,但新中国成立刚刚三周年之际,工农业主要产品产量就超过建国前最高水平,工农业总产值比建国前最高水平的1936年增长20%。二是经过三年的恢复,国营和私营工商业产值比例发生了根本性变化。1949年我国工业生产总值中,国营占438%,私营占562%。到1952年9月,国营上升到673%,私营下降到327%,国营经济超过了私营经济。经历“五反”运动后,私营工商业已开始纳入接受国营经济领导的轨道,出现了一系列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在工业和商业流通领域中,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实际上已经开始。三是土地改革后农村互助合作事业普遍地发展起来。主要是互助组,也有一些以土地入股为主要特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有很少数集体农庄。这意味着继土改之后的又一场深刻的农村生产关系变革在悄然兴起。

国内外形势和我国社会阶级状况也发生了变化。毛泽东估计,世界战争大体上10年到15年打不起来,争取15年不打仗是可能的。同时,朝鲜战争接近尾声,国内各种社会改革已基本完成并转入建设时期。这样就有可能提出过渡的问题。就国内社会矛盾状况来看,到“三反”和“五反”结束,全国范围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国内矛盾状况也变化了,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成为中国社会内部的主要矛盾。

由于这些新的变化,也经过毛泽东的新思考,他对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有了新的认识。他意识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并不是先搞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到一定时候再突然实行社会主义,而是在一定时期内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因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本身就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1952年9月24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他说:“十年到十五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不是十年以后才过渡到社会主义。”后来的一年中,他多次讲过这一问题,反复阐发这一思想。他批评了要“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观点,他指出:有人说“要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还有人主张“四大自由”,都是不对的,新民主主义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在这个过渡阶段,要对私人工商业、手工业、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个改造从现在起,大约需要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这是和逐步实现国家工业化同时进行的。 他说,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怎样确法?每天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确立,是很难哩!比如商业,今年下半年准备确立,明年就不确了。农业合作互助也年年在变。所谓过渡时期,就是很激烈很深刻的变动。按照它的社会的深刻性来说,资本主义到15年基本绝种了。 周恩来对此做了解释。他说:“在我们的人民民主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中,不是要等到那么一天,由国家宣布所有的生产资料都归国家所有,而在这一天以前,一切都原封不动毫无变化。这是不可能的。……我国根据国际条件尤其是国内各阶级联盟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不采取这种激烈的突然变革的办法,而采取温和的逐步过渡的办法。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虽然是一场革命,但可以采取逐步的和平转变的办法,而不是在一天早晨突然宣布实行社会主义。在过渡时期中,要使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一天一天地增加。过去我曾与盛丕华先生说过,将来是‘阶级消灭,个人愉快’。就是说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做到‘水到渠成’。”

值得注意的是,过渡时期总路线所讲的“过渡时期”,是指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也就是说,不是从1953年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时算起,而是从建立新中国之时算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就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头七年的历史性质确定为“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并明确提出,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这就是说,新中国成立后的头三年并不是与后四年无关,并不是前三年继续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后四年才开始社会主义革命。而是说,从新中国成立起实际上已经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后四年的社会主义改造只是这个社会主义革命的继续和高潮。前三年为后四年做准备,从多方面为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前三年的许多重要措施,比如没收官僚资本使之转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建立起强大的国营经济,实现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限制和利用,对不法资本家开展斗争等,就不可能顺利实现后四年的社会主义改造。

从社会性质上讲,新中国建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完整的社会形态,而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形态。它既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又不同于社会主义社会。而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个特定历史时期。在这个时期,社会主义因素不断增长,而资本主义因素不断减弱。因此,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不是在多少年之后开始,而是从第一天就开始了,这个转变完成之日,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之时。这个转变本身就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毛泽东认为这个过程从确定过渡时期总路线算起,需要10~15年的时间,如果加上前面的三年,那就应是13~18年。后来的实践表明,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超过了预想,它从1953年开始,到1956年就基本完成了,只用了四年时间。加上新中国成立后的三年,共七年时间。

毛泽东关于过渡时期及其总路线的思想,对于科学社会主义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贡献。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基于对一般的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研究,提出了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低级阶段(即社会主义)过渡的“过渡时期”理论,回答和解决了一般资本主义国家由旧社会转变为新社会的问题。中国近代社会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从这样的国家如何过渡到社会主义,是一个新课题,不能简单地直接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和论证了由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理论,从而创造性地解决了中国如何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一极其特殊困难的问题。

(2)提出以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以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一翼,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另一翼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在整体构架上,社会主义改造的总体格局就像鲲鹏展翅,凌空欲飞。

我们党在提出过渡时期理论,解决了何为过渡时期,这个时期何时开始、何时结束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后,还有一个以什么路线和方针政策来指导过渡时期工作的问题。为了顺利完成过渡,必须制定这一时期的基本路线或总路线作为指导方针。制定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本身也是一个有相当难度的历史性课题。我们党制定的以“一化三改”为基本框架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一种理论和实践的创新。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人民民主专政日益巩固,并且确立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在这样的情况下,党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最早由毛泽东在1952年9月首次提出,中间经过中共中央多次会议、全国财经会议、全国政协常委扩大会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等重要会议的充分讨论,于1953年9月向全国正式公布。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批准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同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它被载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条总路线简单地说,就是“一化三改”,它要处理的是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几个方面之间的关系。

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是总路线的基础。社会主义工业是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只有充分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才能吸引、改组和代替资本主义工业,才能支持社会主义的商业,改造和代替资本主义商业,才能用新的技术来改造个体的农业和手工业,才能迅速地扩大生产,积累资金,造就社会主义的建设人才,培养社会主义的习惯,从而创造保证社会主义完全胜利的经济上、文化上和政治上的前提。毛泽东早在《论联合政府》中就指出:“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 然而,旧中国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工业基础十分薄弱。不仅火车头、汽车、飞机、拖拉机等不能制造,就是一些普通的工业品也依赖进口。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国民经济的恢复,工农业生产虽已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平,但现代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只占1/10。我国1952年的许多重要工业产品的产量,不仅远远落后于工业发达国家,也落后于1950年的印度。比如钢产量,我国人均只有237公斤,印度是4公斤,苏联是1641公斤,美国是5833公斤。因此,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工业,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就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所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

对个体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一翼。我国个体经济包括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两个基本方面。对个体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是我国工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广大农民的愿望要求。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村大量存在着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我国地少人多,时有灾荒,而个体农民力量单薄,经不起天灾人祸的袭击。为避免两极分化,发展生产,兴修水利,抗御自然灾害,采用农业机械和其他新技术,必须引导广大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同时,广大农民特别是在土改中获得土地而缺少其他生产资料的贫下中农,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积极性。而且,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一方面对农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大,要求农业提供更多更好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另一方面对农业技术改造的支援日益加强,这也是促进个体农业向合作化方向发展的一个动力。同个体农业一样,个体手工业由于生产规模狭小,劳动工具落后,资金缺乏,生产率低,经济地位很不稳定,极易产生两极分化。而且个体手工业必须依赖市场才能生存,但它在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方面往往受到中间商人的盘剥,有的行业则旺季忙、淡季闲,不能均衡生产。这些问题在个体经济基础上很难得到解决。为彻底改变手工业的落后状态,发展生产力,提高手工业者的生活水平,必须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引导个体手工业者走合作经济的道路。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过渡时期总路线非常重要的另一翼。我国由于经济落后,生产力水平很低,因而需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有一定发展。但是,具有剥削性质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又必然带来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方面。这就不能不发生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随着计划经济的发展,在资本主义企业和国家各项政策之间,在它们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之间,在资本主义企业之间,利益冲突越来越明显。“五反”运动中揭露的材料表明,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上升为主要矛盾。如果国家不采取适当措施和步骤,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全面的社会主义改造,有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就难以进行,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也难以实现。所以,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非常必要的。

过渡时期总路线有一个完整的有机结构。其中,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主体或主干,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一翼,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另外一翼。这样的结构就像一只大鸟,凌空欲飞。从主体与两翼的关系上看,这条总路线的设计体现了一种新的思路,即把革命与建设、改造与发展联系起来,统一解决。这是一种战略性的考虑。我国经过三年的国民经济恢复,面临着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的任务,同时也面临着通过社会主义改造来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任务。如何处理这两大任务的关系,是党的总路线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党内曾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同志主张先建设后改造,先实现国家工业化再实现个体经济合作化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经过探索,最后确定了两者建设与革命(改造)并举的方针。“一化三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把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作为主干,把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作为两翼,就把这两大历史任务结合在一起,实现了革命和建设的统一、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统一,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个了不起的创造。

(3)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一次浪潮。在农业合作化的征程中,在党的指引下,从临时互助组发展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直是一种凯歌行进,是马克思寄予希望的工农大合唱的又一篇章——社会主义改造的篇章。比起苏联农业集体化的弯路多多、矛盾重重、大幅减产,确实是风景这边独好。

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农村开始了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农村土地改革后又一次历史性变革。要把几千年延续下来的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改造成与国家工业化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的集体农业经济,是一项极其艰巨而复杂的任务。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全国人民以敢闯敢干和敢创善创的精神,进行了伟大的历史性探索。

改造个体农业的基本思路,就是引导广大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但如何实际地组织和领导农业合作化,制定什么样的方针政策,则必须根据中国实际情况进行创造性的工作。中国共产党人经过调查研究,集中群众的智慧,形成了完整细致的领导农业合作化的方针政策,这就是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稳步发展、自愿互利、勤俭办社和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了农业合作化的顺利进行。

全面规划包括合作社规划、农业生产规划和全部的经济规划。每一项又包括若干方面。如在合作社规划方面,村、乡、县、省都要做出自己的规划,对合作社的发展数目和速度做出切实可行的规定。农业生产规划包括年度生产计划和长期生产计划,包括粮食、棉花、甘蔗、蔬菜、肉类、油脂等生产规划,还包括兴修小型水利、深耕密植、合理施肥、推广新式农具等方面的规划。农村的全部规划包括多种经营、综合经营、短距离的开荒和移民、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银行、技术推广站、绿化荒山和村庄、文化教育等。全面规划的方针,实际上是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方针。中央再三强调,在农村中压倒一切的工作是农业生产工作,其他工作都是围绕农业生产而为它服务的,并把增加生产量、增加社员收入看作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根本标志。

加强领导,就是要求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特别是书记、副书记,要满腔热忱地用党的方针政策指导农业合作化,使之健康发展。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消除顾虑,爱惜农民的任何一点社会主义积极性。要解决好合作社的整顿、巩固与发展的关系,搞好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要注重合作社的质量,反对单纯追求数量,反对形式主义和命令主义。各级负责农村工作的同志要成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专家。

稳步发展,就是根据实际条件,充分估计困难,扎实推进,反对急躁冒进。中央最初估计,从1953年起用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基本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但在实际过程中合作化速度明显加快了。这在当时是各种条件配合的结果,有其合理性,但由于稳步发展的方针没有得到真正贯彻,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存在着工作过粗、改变过快等问题。

自愿互利是合作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农民加入或退出合作社,完全出于他们的自愿,不得强迫或干涉。自愿就是反对强迫命令,反对强拉组合;互利就是贫农、下中农、中农各个阶层互利,特别是贫下中农与中农要互利。贫下中农要注意不要企图侵犯中农的利益。既然中农将耕畜、农具、土地等生产资料投入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中来,就应取得合理报酬。

关于勤俭办社的原则,毛泽东强调说:“勤俭经营应当是全国一切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方针,不,应当是一切经济事业的方针。勤俭办工厂,勤俭办商店,勤俭办一切国营事业和合作事业,勤俭办一切其他事业,什么事情都应当执行勤俭的原则。这就是节约的原则,节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 他还说,每一个省每一个县都可以找到一些勤俭办社的例子,应当把这些例子传开去,让大家照着做。

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还要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就说过:“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农民的经济是分散的,根据苏联的经验,需要很长的时间和细心的工作,才能做到农业社会化。” 农民由分散的个体经济转向集体经济,需要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向农民灌输社会主义思想,把个体经济的积极性逐渐引向集体主义的轨道上来。在领导合作化的过程中,毛泽东多次强调政治思想工作的意义。他说:“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 “反对自私自利的资本主义的自发倾向,提倡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为一切言论行动的标准的社会主义精神,是使分散的小农经济逐步地过渡到大规模合作化经济的思想的和政治的保证。”

农村合作化运动是一个宏大而复杂的事业,它不仅需要以正确的方针政策为指导,而且需要切实可行的具体步骤和形式。这是更为具体的、更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工作。在这方面,中国共产党人广泛深入群众,及时总结合作化运动中的经验,找到了改造个体农业的一系列相互过渡的形式,从而解决了合作化运动的步骤和方式问题。这就是指从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过程。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一步,是从一家一户农民的单干到农民的互助组。土地改革使农民分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但许多农民由于底子薄,生产资料严重不足,生产遇到很大困难,更缺乏扩大再生产的必要资金。这就迫使一些农民自发组织成互助组,以克服生产中的困难。农村中出现的互助组有两种,其中临时互助组主要是进行简单的共同劳动,常年互助组则是在共同劳动的基础上,实行某些分工分业而有某些少量公共财产。可见,土改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两个方面:一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二是劳动互助的积极性。为了发展互助合作,中共中央于1951年12月发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确定互助合作组织是劳动农民在个体经济基础上本着自愿互利原则的集体劳动组织,享有国家所给予的经济上、政治上的各项便利和优先权。互助组的形式普遍受到农民的欢迎。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二步,是从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互助组虽然比单干有优越性,但仍然存在着共同劳动与分散经营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需要将互助组提高一步,把它发展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的特点是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并有较多公共财产。它有如下优越性:一是由于实行土地统一经营,能够因地种植,并进行有计划的分工分业的劳动,提高劳动效率。二是集中经营便于推广新式农业机械和采用新的农业技术,也便于进行农业技术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地扩大再生产。三是能够更多地发展副业生产,实现多种经营,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四是由于实行一定的按劳分配制度,可以大大鼓励农民劳动和学习技术的积极性。五是由于能够逐步进行有计划的生产,因而在供、产、销方面更容易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相结合,并逐步纳入国家经济计划的轨道。六是由于集体经营的好处和社员生活的日趋改善,可以成为个体农户学习的榜样,更快地带动个体经济向互助合作方向发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已触及生产资料的所有制,触及生产的经营管理及劳动成果的分配等问题。虽然承认农民的土地及农具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但土地和农具的使用权、生产经营的管理权、劳动成果的分配权,都归了集体,农民的所有权只是体现在土地、耕畜、农具的分红上。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是引导农民走向集体化的关键阶段。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三步是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其特点是生产资料全部归集体,统一经营,按劳分配,具有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从1955年底至1956年底,在一年左右时间里,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总农户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总农户的878%。这标志着原来预计18年完成的农业合作化,仅用了7年就完成了。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这场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在这场广大而深刻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没有引起社会震荡,没有出现牲口大批死亡和粮食减产的情况,相反地,粮食连年增产。在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办了许多单家独户的个体农民根本办不了的事情,在抗御自然灾害中显示出力量,特别是在全国普遍开展规模不等的农田水利建设,为以后农业的发展提供了长期发挥效益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实行机械耕作、机械排灌和科学种田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些都是有着深远影响的。

(4)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三大改造中是规模较小、较为平静的一个,但这并没有减少而是增加了它的特色和意义。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横空出世这一历史的大进军中,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军。

在人类社会中,手工业具有悠久历史。手曾经是人类唯一的工具,人类制造第一件石头工具的活动可以说是最早的手工业。中国是手工业发达的国家,我们的祖先凭借一双手和简单的工具,曾创造过灿烂的中华文明。闻名世界的指南针、火药、造纸、印刷术四大发明,就是手工业的伟大成果。机器大工业是手工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没有手工业就没有机器大工业。可以说,手工劳动和手工业曾伴随着人类文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至今仍有其一定的存在价值。值得注意的是,人类的手工生产是如何进入社会主义时代的。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手工业大体有四类:一是从属于农业的家庭手工业,如自制农具、衣服等;二是农家兼营的商品性手工业,如农民兼碾米、磨粉、酿酒、榨油、制糖、轧花等;三是独立经营的个体手工业;四是雇工经营的手工业。由于我国现代工业起步晚,手工业在全国经济中占相当大的比重。据1952年统计,全国农业产值、现代工业产值、手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505%、283%、212%。 手工业产品在农民所需工业品中一般占60%~70%,有的竟占80%。手工业在当时国民经济中具有多方面的作用。如为广大农民供应生产和生活资料,从事农产品和工业品加工,并为国营大工业的配件修理和小型制造服务。在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可以为国家培养技术工人,是国营工业技术后备的重要源泉之一。在供应城市居民所需要的日用品方面,手工业产品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为城乡居民生活服务的手工业修理业,也有其特殊作用。制造各种工业美术品,供应国内外市场。另外,手工业也是城乡人民就业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国手工业虽有一小部分已经为现代工业所代替,或在经济改组过程中被淘汰,但很大部分仍有其存在价值和发展余地,而且就是在社会主义工业化实现以后,在很长的时期内手工业仍将是机器工业的经常的助手。因此,对手工业不是取消而是改造。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要走合作化的道路。个体手工业与个体农业有许多共同点,如都是分散的、小规模的个体经济,生产不稳定,容易发生两极分化。这限制了手工业生产力的发展和新式技术的采用,不能克服生产和销售上的困难,不能避免商业资本和高利贷的控制与剥削,也难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计划性的要求,难以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实现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必须引导手工业生产者,经过合作化的道路逐步把个体手工业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改变为集体所有制,逐步把分散的个体的小生产改变为集体生产,进行一些技术改革,促进其生产力的发展,以适应国家和人民日益发展的需要,并且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状况,逐步实现手工业生产的机械化或半机械化。

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和我国手工业的情况,党和国家制定了比较完备的改造个体手工业的方针政策。从大的方面说,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必须和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联系起来,与对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联系起来考虑,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手工业和大工业要统一安排。根据国家工业化的要求,根据大工业和手工业并存的行业中二者间关系的不同情况,实行按行业统一安排大工业和手工业,使手工业发挥对大工业的补充作用。手工业和农副业也要统一安排。省、县范围内,对农业和手工业,在供、产、销的平衡上及劳动力的使用上应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安排的原则是,既要鼓励原料产地手工业的发展,又要保护那些技术高、销往国内外的名牌产品。地区之间的产销要统一安排,既要促进地方性手工业的发展,又要保护全国性的手工业产品。手工业同行业中组织起来的和未组织起来的也要统一安排,逐步把未组织起来的个体手工业户组织起来。

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全面规划。首先,对不同类型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做出规划。对独立经营的个体手工业和雇工不超过3人的手工业,改造的方向是走合作化的道路。农民兼营商品性的手工业,可根据本人劳动收入情况而定,如以手工业收入为主,则由工业部门进行改造;如以农业收入为主,则由农业部门进行改造。半工半商或工商界限不甚分明的行业,凡以制造产品为主的应通过合作化的道路进行改造,凡以贩卖商品为主的则应划为商业部门改造。雇工4~9人的私营小型工业,应当通过公私合营进行改造。其次,对手工业的发展速度做出全面规划。它的发展速度应与国家工业化、与国家对农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相适应。再次,对生产关系的变革与技术改造做出规划。要在发展合作化的基础上,积极进行手工业的技术改造,逐步实现半机械化、机械化生产,从根本上改变手工业生产的落后状态,大幅地提高劳动生产率。最后,对手工业的17个主要行业进行规划。每个行业都要积极发展互助合作,改造技术,增加生产,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充分发挥手工业对国营工业的助手作用,以适应城乡人民生产生活上日益增长的需要。

为办好手工业合作社,有关部门提出了一系列相应的原则。如就地发展生产,实行就地取材、就地制造、就地供应;坚持自愿互利,发扬社内民主;组织青年艺徒向有高超技术的民间老艺人学习,防止“人亡艺绝,绝技失传”;加强生产管理,推行经济核算制;加强政治教育,以集体主义教育社员,使社内社会主义成分不断增长;在生产不断增长和社员收入逐年增加的条件下,逐渐增加公共积累,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走向半机械化和机械化创造条件;国家银行、国营经济部门、工会系统、供销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等要对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提供必要的援助,税收机关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纳税上,要给予合理的必要的照顾和优待;等等。

在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整个过程中,中共始终注意加强领导。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了各级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领导机关。在组织起来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中,建立党团组织和党的领导核心。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政策,搞好规划,抓好典型,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推动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稳步进行。

我国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个体农业的改造一样,也经历了一系列相互过渡的形式。这也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

手工业改造的初级形式是手工业生产小组。它从供销方面把手工业劳动者组织起来,有组织地购买原料,推销成品。这种形式没有改变原来分散生产、自己经营、自负盈亏的生产关系,但由于原料较有保证,产品又有了销路,还避免了商业资本的盘剥,因而生产小组成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收入稳定增加,初步体现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

手工业改造的高一级的形式是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社。它的主要活动是统一向供销社、消费合作社或国营企业购买原料,推销成品,统一承揽供销社、消费合作社或国营企业的加工订货。这种组织形式能更有效地克服小生产的困难,帮助生产小组逐步改变生产关系,逐步克服家长制度和改善师徒关系,逐步以劳动者之间的互助合作关系来代替雇主与雇工的关系。同时,它还有可能以自己的积累来购置公有的生产工具,进行部分的集中生产,使社会主义因素逐步增加,为稳定提高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准备条件。当然,由于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社主要是在供销方面组织起来,因而很难避免淡季来、旺季去的季节现象,也很难避免生产中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不良现象。为此,需要进一步从生产方面组织起来,提高到新的组织形式。

手工业改造的高级形式是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在半社会主义性质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中,主要生产资料尚未完全成为社员集体所有,实行工具入股分红,统一经营,收益之一部分采取按劳分配。而在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中,主要生产资料完全归社员集体所有,实行计划生产、统一核算和按劳分配。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三个步骤。第一步是试办阶段,时间从1949年到1952年。根据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关于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分散、落后的个体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方向发展的精神,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关于在城乡发展合作事业的规定,第一次、第二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对手工业的生产和互助合作做出了部署。广大手工业者从供销入手,通过统一采购原料、发给个人生产、收回成品的办法,组织了大量的手工业生产小组。第二步是普遍发展阶段,时间从1953年到1955年上半年。1953年,是我国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开始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一年。党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把三大改造提上日程。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全面布置了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会议确定: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组织形式是由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方法是从供销入手,实行生产改造;步骤是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1954年12月,第四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确定了1955年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中心任务。到1955年上半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组织发展到近5万个,人数近150万人。第三步是高潮阶段。时间从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是随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出现而出现的。到1956年6月底,组织起来的手工业者,已占手工业者总数的90%。同年底,全国组织起来的手工业合作社(组),经过调整为991万个。社(组)员达到5091万人,占全部手工业从业人员的92%。至此,手工业由个体经济到集体经济的转变基本完成。

我国个体手工业的改造虽然规模与气势不及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但它并不草率,而是认真细致地进行的,是健康的。1955年下半年开始,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像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样,也出现了急于求成、盲目集中的失误。但随后,中央又几次召开全国手工业谈论会、汇报会并发出一些指示,对改造高潮阶段暴露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纠正。所以,从整体上,我们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是成功的,积累了丰富经验。首先,采取逐步过渡的形式,使手工业者不感到突然。由于生产的需要而组织起手工业生产小组和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社,也由于生产的需要而将合作组织发展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这种逐步过渡的形式,符合手工业生产的特点和要求,受到手工业者欢迎,促进了生产发展。其次,注意处理好集中生产和分散生产的关系。集中生产还是分散生产,是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中一个根本问题。处理这个关系应充分考虑行业特点,不能盲目追求集中。再次,各级人民政府把手工业视为地方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把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同地方大工业的发展、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农业的改造联系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生产过程没有中断,并通过改造为地方性国营工业的兴起准备了条件。最后,手工业生产要向半机械化、机械化方向发展。在生产关系变革后,还要进行技术改造,采取新的技术。

(5)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一系列依次过渡的形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和平改造,实现了马克思、列宁先后企望过的采用赎买办法把资本家的财产国有化的设想,奏出了中国社会主义改造中最辉煌的乐章。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消灭资本主义所有制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是无偿没收,二是和平赎买。马克思恩格斯说过,假如采取赎买的办法能消灭资本家私有制,“那对于我们最便宜不过了” 。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也曾设想用和平赎买方法,但由于俄国资产阶级采取了敌对的态度,这一设想没能实现。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从而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和平赎买资产阶级的设想变成了现实。

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内容,是一场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目的,是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国要向社会主义发展,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提出的奋斗目标,是中国革命发展的必然趋势。1953年,党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提到议事日程,是因为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变化。这个主要矛盾,表现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企业内部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矛盾等。如果不解决这些矛盾,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生产力就不可能获得充分的合理的发展以适应国计民生的需要,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就不能很好地实现。

我们党准备采取和平赎买的办法来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所谓赎买政策,并不是国家用一笔钱或发行公债来一次性地购买资本家私有的生产资料,而是在若干年内,由工人替工商业者生产一部分利润。这部分利润,是工人生产的利润中间分给私人的部分。当时毛泽东的估计是,一年几个亿,十年就是几十个亿。《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我们对于资产阶级,第一是用赎买和国家资本主义的方法,有偿地而不是无偿地,逐步地而不是突然地改变资产阶级的所有制;第二是在改造他们的同时,给予他们以必要的工作安排;第三是不剥夺资产阶级的选举权,并且对于他们中间积极拥护社会主义改造而在这个改造事业中有所贡献的代表人物给以恰当的政治安排。”

中国的情况有可能实行对资本家的和平赎买政策。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有两重性,既存在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又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相应地,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有两面性,既有剥削工人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当然,民族资产阶级之所以愿意接受改造,也与我国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有直接联系。人民手里有了强大的国家机器,就可以对资本主义实行利用、限制和改造,而不怕民族资产阶级造反。新中国成立以后,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一度十分激烈。经过调整工商业,特别经过“五反”运动,民族资产阶级中的多数人受到教育,逐渐认识到资本主义大势已去,人心归向社会主义,只有接受工人阶级领导,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才有出路。而且,我们没收了官僚资本,建立了强大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为改造民族资产阶级奠定了经济基础。我们还建立了巩固的工农联盟,割断了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和农业、手工业个体经济的联系。土地改革的彻底实现,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行,农业和手工业合作化的胜利发展,使工农联盟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再加上民族资本主义企业内部工人监督的加强,就使民族资产阶级不得不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我们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主要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作的一种经济形式。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我们没收了官僚资本,原来投在民族资本主义企业中的官僚资本的股份变成了公股,就出现了国家资本主义。国家也在私人工商业中开展收购产品、加工订货及委托经销代销等工作,这其实也属于国家资本主义。我们党在实践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识到,国家资本主义是我们利用和限制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是将私营工商业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并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主要形式。毛泽东指出:“中国现在的资本主义经济,其绝大部分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这种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普通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即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毛泽东认为,这种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带有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主要地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是对工人和国家有利的。毛泽东还指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分两步走,“头一步是变资本主义为国家资本主义,把独立的、不受限制的、有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变为不独立、受限制、没有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即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由国家资本主义变为社会主义,消灭阶级” 。当时设想用3~5年时间基本上将私营工商业引上国家资本主义轨道,然后再用几个五年计划的时间转变为社会主义。

在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实践中,我们党创造了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完成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

1950年上半年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和物价的稳定,使社会虚假购买力突然消失,资本主义工商业出现减产、停工甚至倒闭的现象。这时,有人主张我们应借此把资本家的企业收购过来,或乘机把资本家排挤掉。党中央否认了这种意见,并决定国家扩大向私营企业的订货。资本家喜出望外,并要求与国家签订长期合同。1953年夏季以后,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国家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了加工订货和包销的范围,从主要行业扩展到一般行业,从大型企业扩展到中小企业,从大中城市扩展到中小城市。

从1953年10月起,国家对粮食、油料、棉花等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私营粮商油商只能充当国营粮油公司的代销店、经销店。于是代销、经销逐步成为改造私人商业的主要形式。代销和经销的商品都是国营商业已全部或大部掌握的货源,执行国家规定的零售牌价。不同的是,代销店要把全部销货款交给国营商业,只从国营商业领取一定的手续费。经销店则用现款向国营商业进货,从规定的批发与零售的差价中赚取商业利润。1954年后,商业方面的国家资本主义开始发展起来。国家改变了一度实行的对私营商业的“排挤”或“代替”政策,逐步将代销、经销作为私营商业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

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基本上没有触动企业内部的阶级关系,生产资料还是资本家所有,企业的经营大权仍然掌握在资本家手里,国家同资本家的联系与合作是在企业外部进行的,因而公私矛盾、劳资矛盾及由此引起的其他许多矛盾都不能获得有效的解决。资本家关心的是分到手的利润,而不关心经营管理改善和技术改进,以致产品质量低劣、成本很高,浪费十分严重。为解决上述矛盾,促进生产力发展,党决定把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由国家资本主义初级形式推向高级形式——公私合营。

公私合营是社会主义成分在企业内部同资本主义成分合作,并居领导地位。它使生产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由私有变为公私共有,资本主义所有制失去其对企业的原有支配地位;工人的地位变了,工人群众与公私双方的代表一起掌握企业的领导权,资本家及其代理人则处在被领导的地位;产品分配实行“四马分肥”,按所得税345%、福利费15%、公积金30%、资方红利205%的比例进行分配。公私合营企业发展很快,到1955年秋,实行公私合营的工厂有1 900多个,产值占58%,全国163户500人以上的私营工厂中只剩30家没有公私合营了。对此,毛泽东说,参加公私合营的民族资产阶级有一只半脚踏进社会主义,剩下的那半只脚也不能不进来。

公私合营逐步推开后,私营工业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遇到了严重困难。由于原料已由国家控制并优先供应国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私营企业缺乏原料。而且,农业合作化高潮进一步割断了城市资产阶级和个体农民的联系,使资产阶级陷入孤立。从商业方面看,实行统购统销后,大宗农产品和主要工业品由国家统一经营,私营批发商被国营批发商所代替。由于货源不足,许多私商陷入困境。在这样的情况下,私营工商业者特别是中小工商业者,纷纷把克服困难的希望寄托于政府,盼望政府也对他们实行公私合营。他们抱怨说,政府扩展公私合营工作采取的是“吃苹果”的办法,先挑大的吃,而且光吃“苹果”不吃“葡萄”,把“葡萄”抛给地方,没有人管。为此,中央决定把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推进到一个新阶段,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这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重大步骤。

从1955年秋季开始到1956年底,基本完成了私营工商业的全行业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使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事实上已使企业基本上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了。资本家失去了财产所有权、人事调配权和经营管理权,这些权力转到国家手里。国家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对企业进行改组。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资方人员仍可以参加对企业的管理,但身份不再是资本家,而是普通工作人员了。利润分配办法也由“四马分肥”改为定息制度,从企业利润中拿出一小部分作为利息付给资本家。国家规定,企业不分大小,不分工商,也不分盈亏,对资产核定评估后,一律年息五厘,从1956年1月1日起实行。定息开始时定为7年,后又延长3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取消,10年共付出定息30多亿元。定息取消后,这些企业就成为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国营企业。

(6)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展现出独具的特点和伟大的历史意义。中国共产党在解决社会主义如何才能彻底地改造中国这一艰深的实践课题时,对农业和手工业的改造,尤其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比起老祖宗所期望的和老大哥所做到的,确实是有所前进、有所发展、有所创造。

中国共产党人,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探索社会主义革命的道路,取得了非凡的成功,为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提供了新的历史经验。

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有一个通俗的名称——“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一个非常响亮的中国化的名称。这个名词是如此响亮,以至于一些人只知道“社会主义改造”而不知道社会主义革命。这是不奇怪的。“社会主义改造”作为一个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概念,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政治概念,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突出特点。

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而取得政权;二是运用政权的力量来改造旧制度特别是旧的经济制度,建立起社会主义新制度。在中国,这两个方面的任务是由两次革命来完成的。由于旧中国不是资本主义社会,而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而在这样的社会里共产党人进行的首先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通过这一革命完成夺取政权的任务。在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起新民主主义新中国的基础上,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在这样的情况下进行的社会主义革命已不必要夺取政权了,而是直接用政权的力量来完成第二步任务,即改造旧的经济制度,确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因此,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主要就是社会主义改造。在这里,“改造”不是完全否定和取消,而是使之发生转变。虽然它属于“革命”的范畴,但它是具有自己特点的革命,是一种带有和平渐进性质的革命,它体现的是一种过渡和转变。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与“社会主义改革”这个概念有相近的地方。“改革”也属于广义的“革命”范畴,但它是一种具有自身特点的革命。新中国成立以前,共产党人到农村搞的是“土地革命”,因为那时我们没有政权,而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搞的则是“土地改革”了。毛泽东曾把农业合作化称为“社会改革”,也说这是“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的革命运动”

中国革命有一个特点,就是它分两步走,而这两步之间又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有一定的交叉。在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时候,我们党就已采取了一些带有社会主义革命特征的必要措施;而在社会主义革命阶段,也还要继续完成某些新民主主义革命遗留的任务。这是中国革命的一个特点,也是一个优点。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占领城市并没收一些官僚资本,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也进一步没收官僚资本,这些我们当时是当作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来完成的,但这实际上也具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在大城市与资产阶级在控制市场方面斗法,通过“五反”运动打击不法资本家,对民族资本主义实行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等等,这些在当时并没有被称为社会主义改造或社会主义革命,但也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我们从1953年开始搞三大改造特别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那样顺利,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已经在事实上采取了一些带有社会主义革命性质的措施,为三大改造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

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最大特点,即它是以和平、发展的形式进行和完成的。从性质上讲,社会主义改造事实上是社会经济关系的极其重要的改变,是一场十分深刻的社会革命,这是毫无疑问的。但这样一场革命又是以和平的方式进行的,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进行的。在这场社会改造中,并没有引起社会的巨大震动和不安,没有引起社会动荡,更没有出现流血事件等现象。恰恰相反,无论是农业、手工业的改造,还是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都是在人们敲锣打鼓、喜气洋洋的气氛中进行的。在农村,广大农民的社会主义热情空前高涨,农业社会主义高潮到来之快超出了人们的预料。而在私营工商业的改造中,则是资本家向政府请求扩大加工订货,请求政府对他们实行公私合营。当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时,资本家也是敲锣打鼓,一派喜悦的气象。这一点至今让人们惊异不已。当然,这对资本家来说是迫不得已,他们有的人虽然白天敲锣打鼓向党中央报喜,晚上回家还会蒙头痛哭,但让资本家做到这一点,已经是奇迹了。

这样一场巨大的社会革命,并没有使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出现破坏、停滞或倒退,相反,这场革命是在生产发展和经济进步的过程中实现的。这不能不说又是一种奇迹。但这并不是偶然凑巧,而是在具备各种条件的情况下的带有必然性的结果。我们党从一开始就非常注意这一点。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就是把工业化建设与三大改造并提并举的,而且把工业化放在更基础的地位。在农业合作化中,党也明确地把生产是否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是否提高作为衡量发展生产合作社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也是如此。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我们党带领人民不断探索适应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道路和形式,探索出一条渐进式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在这方面,我们找到了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过渡形式:农业改造中的互助组、初级生产合作社、高级生产合作社;手工业改造中的生产小组、供销生产社、生产合作社;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的加工订货、经销代销、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等。这些形式逐次过渡、相互衔接,使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进程环环相扣,一步一个脚印。当然,在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过程中,特别是在后期,出现了盲目求快的现象,使这些具体的形式没有更好地发挥出自身的作用。但不论怎样,从总体上讲,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在和平与发展中实现的。在农业改造中没有出现毛泽东所担心的那种大规模屠宰牲口的现象。手工业合作化也促进了生产的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没有破坏生产力,而是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提高了社会经济水平。

更能体现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就和境界的,是我们把对企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在把资本主义企业改造为社会主义企业的同时,也把资本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我们党对待资产阶级的态度是消灭阶级,改造个人。在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过程中,以企业为基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者实行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改造的方法主要有:政治上,不剥夺选举权,保证他们在政治上的地位,对于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有贡献的代表人物还给以恰当的政治安排;工作上,量才适用,适当照顾,给予他们必要的工作安排;思想上,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启发他们学习历史唯物主义,认清社会发展的规律,掌握自己的命运,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毛泽东很强调培养先进的资本家。他说:“需要继续在资本家中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为此需要有计划地培养一部分眼光远大的、愿意和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靠近的、先进的资本家,以便经过他们去说服大部分资本家。” 毛泽东认为,不承认资本家这个阶级的绝大多数(90%以上)有用教育方法加以改造的可能,忽视或者否认宣传教育的方法在改造资本家的问题上的重大意义,这就是不承认中国革命的特殊条件,不承认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强大力量,不承认中国共产党强大的威信和能力,不承认中国共产党同资产阶级结成联盟和采取国家资本主义作为过渡形式这一根本政策的正确性,这种观点无疑是完全错误的。

总之,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经验,特别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成功经验,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伟大创举。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党,像中国和中国共产党那样,既成功地改造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又改造了这个阶级的人,使他们由剥削者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历史将记住,在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结合本国具体实际,领导全国人民把马克思和列宁提出的用和平赎买的方法把资本主义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设想变成了现实,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树立起了一座丰碑。

历史不会终止自己的脚步,社会主义事业不会停止自己的探索。当亿万中华儿女在大江南北以闯创的精神,逐题解答了社会主义如何才能救中国和社会主义如何才能改造中国的课题后,这两个命题又合乎逻辑地扩展、深化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和社会主义如何才能发展中国的崭新课题。“始于毛,成于邓”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此做出了全方面多视角、多层次的科学回答。这些凝聚着振兴中华、改造中华、发展中华的理论联系实际的真知灼见,无不闪烁着发挥敢闯敢创、善闯善创的真理光辉。 GGY6ps/IRcB5ZlegDK+xmXlqw2cdfeaVX8DZwPA1/3sravEDqo1XH1DXxiNnlN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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