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蔡江约5里的谢坊,有一座古庙,叫东岳太子庙。庙虽不大,但分前后两进。前面为大厅,作集会、议事之用;后面一分为三,左右为庙祝(守庙人)生活用房,中厅是菩萨宝座。宝座上有刘备、关羽、张飞三人像,刘备的右侧是太子菩萨,只见他右手举剑,左手拿着红色的接生袋(类似于现在助产师的医疗箱),威风凛凛。
此庙为陶朱坑(属大坑坊)及双溪、兴坊、谢坊(以上三村属谢坊)等4个自然村(习惯上又称小坊)共有,地处流经陶朱坑与双溪、兴坊、谢坊的两条小河的交汇处(即水口上)。庙中长期有庙祝,逐日香烛斋饭均由庙祝负责。每年正月十三、十四日要举行盛大的游神活动,其开支过去由庙中众产解决。庙中现存两方碑记:一方为清道光十七年丁酉(1837)仲夏所立《福荫群生》碑,另一方为清光绪二十九年癸卯(1903)季冬,钦加同知衔委办宁都州请赋局候补正堂、特授广信河口镇分防府调署宁都直隶州正堂兼水路营务处提调毕版所撰。从以上两方碑记可以看出,该庙众产虽几经变故,但始终是有着落的,换句话说,庙祝的生活历来不成问题,每年的祭祀活动也能正常开展。
活动的内容,一是唱戏,二是游神。
从正月十二日开始,当年值事(四个自然村轮流当值)必须到庙,组织人员搭台、接戏班,晚上开始唱戏。所请戏班亦是“大戏”班,唱的是整本的历史剧,如《三国演义》《水浒》《西游记》等。唱戏的同时,还要玩花灯。这四个自然村都有各自的花灯。双溪、谢坊为龙灯。这种灯一般由七节组成(如果一个自然村有两条以上龙灯,那么除主龙以外的其他龙灯就只能扎五节),不管它为几节,每节龙身上都有两个铁制的火钳,每天傍晚,用土纸条沾上用茶油、硫黄、樟脑等混合熬制成的溶液,点燃后固定在铁钳内。节与节之间用扎着竹圈的绳子相连接。玩花灯从正月初九晚开始,一直要玩到元宵节夜,每晚必舞。若中途遇上大风大雨无法出灯,即便在放龙灯的厅堂门口,也要敲锣打鼓玩上一阵。玩这种灯时,必须有西皮锣鼓敲敲打打。龙灯前面要有两盏排灯(一种成对的扁形灯,里面点上蜡烛)为前导。后面是麒麟、狮、象、马等动物灯。龙灯所过之处,逢寺庙都要参拜(即用龙头对准神像低三下头,意为三鞠躬)。到了每个屋场则要上下前后舞动一番,以示驱除邪恶,报吉祥。除龙灯之外,陶朱坑、兴坊则专门玩排灯。这两个自然村包括好几个屋场。各个屋场都有自己的排灯。这种灯除四盏大灯做前导外,主灯一般为12盏或24盏。据说,12盏代表12个月,月月吉庆;24盏代表24节气,节节顺遂。玩这种灯的时候,逢神庙,要进庙点灯放爆竹;逢厅堂,要进厅,按照“之”字形、“回”字形等穿梭而行。
正月十三、十四日两天除了观灯看戏之外,青壮年男子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抬菩萨游行。这天早饭之后,由轮到“当年”的那个自然村的精壮男子将太子等菩萨从庙里接出来。依照铳、旗、锣鼓、香桌、菩萨(其次序为刘、关、张、太子)、凉伞、鼓乐等次序到所属的四个自然村巡游。
因为菩萨为四个自然村共有,所以在由这个村的地盘到那个村的地盘时,抬菩萨的人也由这个村的人换成那个村的人。轮到最后的那个村则要负责将菩萨送回太子庙。因为换人抬菩萨时,菩萨不能放到地下(若菩萨放在了某个村地盘上,那个村的人就必须杀猪以谢菩萨)。所以当菩萨到了规定的交接地点,如桥上、河边、山脚、山坳等处时,接菩萨的那村人往往会故意不到规定的地方去接,而要抬菩萨的那村人多走几步路,但抬菩萨的那村人到了该换人的地方,连多走一步也不愿意(原因据说是多走了这几步就会不吉利)。所以,游神时,常常因此而发生纠纷,拉拉扯扯,甚至于吵架打架。所幸的是,每次吵架打架之后,待游神一结束,大家照样相安无事。
由于这四个村屋场多,村民居住分散,且沿途都是山路,所以游神需要两天才能完成,亦即第一天晚上不管走到哪个村,只要天一黑,菩萨就要放进该屋场较大的厅堂内歇宿,参加游神的人也在该屋场吃晚饭。晚饭后,他们有的回家,有的留在村里看戏。第二天早饭后,再齐集到该屋场,继续抬着菩萨,沿着固定路线,将全程游完。
除此之外,每年蔡江华祝寺举行庙会时,该四个村的人都要组织人到太子庙去朝拜太子菩萨,请他上奏天庭,为人们祈福消灾。凡老人去世,做3日4夜甚至7日8夜香火(道场)的,也必须和华祝寺所做的颁官走赦一样,请太子菩萨帮死者赎罪,并到湖坊南岳庙请菩萨下奏地府,以使死者到了阴间免受皮肉之苦。
据说太子庙的太子菩萨还能给人接生。故新中国成立前,凡产妇生孩子时,家里人都会在自家神台前点起香烛,请求太子菩萨保护产妇顺利生产。如果遇到难产,还要派人把菩萨接到家中,再三跪拜。更为有趣的是,不仅蔡江乡附近几个乡的人会这样做,就是兴国、永丰等县的人也会经常来接太子菩萨去那里帮助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