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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介绍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需要与其他的人进行必要的沟通,以寻求理解、帮助和支持。介绍,就是人际交往中与他人进行沟通、增进了解、建立联系的一种最基本、最常规的方式。它是经过自己主动沟通或者通过第三者从中沟通,从而使交往双方相互认识、建立联系的一种具体的交际方法。换言之,介绍是人与人之间进行相互沟通的出发点。

在社交场合,如能正确地进行介绍,不仅可以扩大自己的交际圈、广交朋友,而且有助于自己进行必要的自我展示、自我宣传,并且使自己在人际交往中消除误会、减少麻烦。

根据介绍者即何人做介绍的不同,介绍可以分为介绍自我、介绍他人、介绍集体三大类型。

一、介绍自我

介绍自我,亦称自我介绍。简言之,它是在必要的社交场合,由自己担任介绍的主角,自己将自己介绍给其他人,以使交往对象或公众认识自己、了解自己。

根据礼仪规范,进行自我介绍时,应注意自我介绍的时机、自我介绍的内容、自我介绍的分寸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一)自我介绍的时机

应当何时进行自我介绍?这个问题往往比较复杂。因为它涉及时间、地点、当事人、旁观者、现场气氛等多种因素。不过一般认为,在下述时机,如有可能,有必要进行适当的自我介绍。

第一,与不相识者相处时。

第二,有不相识者表现出有兴趣结识自己时。

第三,有不相识者请求本人做自我介绍时。

第四,与身边的陌生人共处时。

第五,打算介入由陌生人所组成的交际圈时。

第六,有求于人,而对方对自己不甚了解,或一无所知时。

第七,交往对象因为健忘而记不清自己,或担心此种情况有可能出现时。

第八,在出差、旅行途中,与他人不期而遇,并且有必要与之建立临时接触时。

第九,初次前往他人居所、办公室,进行登门拜访时。

第十,拜访熟人遇到不相识者挡驾,或对方不在,而需要请不相识者代为转告时。

第十一,初次利用大众传媒,如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向社会公众进行自我推介、自我宣传时。

第十二,利用社交媒介,如信函、电话、电报、传真、电子信函等,与其他不相识者进行联络时。

第十三,前往陌生单位,进行业务联系时。

第十四,因业务需要,在公共场合进行业务推广时。

第十五,应聘求职或求学面试时。

凡此种种,又可以被归纳为三种基本情况:一是本人希望结识他人;二是他人希望结识本人;三是本人认为有必要令他人了解或认识本人。

(二)自我介绍的内容

由于需要进行自我介绍的时机多有不同,因而进行自我介绍时的具体表述方式便有所不同。自我介绍的内容,在此指的是自我介绍时所表述的主体部分,即在自我介绍时表述的具体方式。

确定自我介绍的具体内容,应兼顾实际需要、所处场景,并应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切勿对其一概而论。

依照自我介绍时表述内容的不同,自我介绍可分为下述五种具体形式:

1.应酬式

应酬式的自我介绍,通常适用于某些公共场合和一般性的社交场合,如旅行途中、宴会过程中、舞场之上、通电话时,等等。介绍的对象,主要是进行一般性接触的交往对象。对介绍者而言,对方属于泛泛之交,或者早已熟悉,进行自我介绍只不过是为了确认身份而已,故此种自我介绍的内容要少而精。

应酬式的自我介绍内容最为简洁,往往只包括姓名一项即可。例如:

“您好!我的名字叫刘云。”

“我是蔡英飞。”

2.公务式

公务式的自我介绍,主要适用于工作之中。它是以工作为自我介绍的中心,因工作而交际,因工作而交友。

公务式的自我介绍的内容,应当包括本人姓名、供职的单位及部门、担任的职务或从事的具体工作三项。它们是公务式自我介绍内容的三要素,通常缺一不可。其中,第一项姓名,应当一口报出,不可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第二项供职的单位及部门,有可能的话,最好全部报出,具体工作部门有时也可以暂不报出。第三项担任的职务或从事的具体工作,有职务者最好报出职务,职务较低或者无职务者,则可报出目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例如:

“你好!我叫毕晓华,是大连市政府外办的礼宾处处长。”

“我叫岑颖,现在在浙江大学哲学系教哲学。”

3.交流式

交流式的自我介绍,主要适用于社交活动中,它是一种刻意寻求与交往对象进行进一步交流与沟通,并希望对方认识自己、了解自己、与自己建立联系的自我介绍。有时,它也叫社交式自我介绍或沟通式自我介绍。

交流式自我介绍的内容,大体应当包括介绍者的姓名、工作、籍贯、学历、兴趣以及与交往对象的某些熟人的关系,等等。它们不一定非要面面俱到,而应依照具体情况而定。例如:

“我名叫祁云山,现在在大中公司当财务总监,我和您太太是大学同学。”

4.礼仪式

礼仪式的自我介绍,通常适用于讲座、报告、演出、庆典、仪式等一些正式而隆重的场合。它是一种意在表示对交往对象友好、敬意的自我介绍。

礼仪式自我介绍的具体内容,亦包含姓名、单位、职务等项,但是还应多加入一些适宜的谦辞、敬语,以示自己礼待交往对象。例如:

“各位来宾好!我叫方志平,是四达公司的董事长。现在,由我代表本公司热烈欢迎大家光临我们的剪彩仪式,谢谢大家的支持!”

5.问答式

问答式的自我介绍,一般适用于应试、应聘和公务交往。在普通的交际应酬场合,它也时有所见。

问答式自我介绍的具体内容,一般讲究的是问什么答什么,并且要求有问必答。例如:

某甲问:“这位小姐,您好!不知您应该怎么称呼?”某乙答:“先生您好!我叫王小娟。”

(三)自我介绍的分寸

做自我介绍之时,通常必须对下述几方面的具体问题予以重视,方能使自我介绍恰到好处,不失分寸。

1.时间

在进行自我介绍时要关注其时间,在此具有双重含义。

其一,进行自我介绍一定要力求简洁,并尽可能地节省时间。虽说各种形式的自我介绍所用的时间长短不可笼统地等量齐观,但总的原则,还是所用时间越短越好,并以半分钟左右为佳。如无特殊情况,最好不要长于一分钟。

为了节省时间,在做自我介绍前,还可以递上本人的名片、介绍信加以辅助。若使用了名片、介绍信,则其上所列的内容应尽量不予重复。

其二,自我介绍应在适当的时间进行而非不适当的时间进行。进行自我介绍的适当时间,在此是指:一是对方有兴趣时;二是对方有空闲时;三是对方情绪好时;四是对方干扰少时;五是对方有此要求时。

进行自我介绍的不适当时间,在此是指对方无兴趣、无要求、工作忙、干扰大、心情坏、休息小憩、忙于用餐或忙于私人交往之时。

2.态度

进行自我介绍时,态度务必要自然、友善、随和。届时,应显得落落大方、笑容可掬。既不要小里小气、畏首畏尾,又不要虚张声势、轻浮夸张、矫揉造作。

在做自我介绍时,要充满信心和勇气。千万不要妄自菲薄、心怀怯意,临场发挥失常。在进行自我介绍时,一定要敢于正视对方的双眼,显得胸有成竹、不慌不忙。这样做,将有助于自我放松,并使对方对自己产生好感。

在自我介绍的过程之中,语气要自然,语速要正常,语音要清晰,这对自我介绍的成功将大有益处。一定要力戒语气生硬冷漠、语速过快或过慢、语音含混不清,这些都是缺少经验、缺乏自信的具体表现。

3.真实

进行自我介绍时所表述的各项内容,一定要实事求是、真实可信。没有必要过分谦虚,一味贬低自己去讨好别人,但是也不可自吹自擂、吹嘘弄假、夸大其词。在自我介绍时大掺水分,往往得不偿失。

二、介绍他人

介绍他人,通常又称第三者介绍,它在此指的是经第三者为彼此不相识的双方引见、介绍的一种具体的介绍方式。

在介绍他人时,为他人做介绍的第三者系介绍者,而被介绍者所介绍的双方则是被介绍者。

介绍他人,通常都是双向性的,即将被介绍者双方各自均做一番介绍。有时,也可进行单向性的他人介绍,即只将被介绍者中的某一方介绍给另一方。其前提是前者了解后者,而后者不了解前者。

(一)介绍者

在介绍他人中,介绍者的确定是有一定之规的。通常,具有下列身份者,理应在介绍他人中充当介绍者:

第一,社交活动中的东道主。

第二,交际场合的长者。

第三,家庭性聚会中的女主人。

第四,公务交往中的专职人员,如公关人员、礼宾人员、文秘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待人员等。

第五,正式活动中的地位、身份较高者,或其主要负责人员。

第六,熟悉被介绍者双方者。

第七,被介绍者一方或双方要求者。

第八,在交际应酬中,被指定的介绍者。

决定为他人做介绍时,要审时度势,熟悉双方情况。如有可能,在为他人做介绍之前,最好先征求一下双方的意见,以免为原本相识者或关系恶劣者去做介绍。

(二)介绍的时机

遇到下述情况时,通常有必要进行他人介绍:

第一,在家中,接待彼此不相识的客人。

第二,在办公地点,接待彼此不相识的来访者。

第三,与家人外出,路遇家人所不相识的同事或朋友。

第四,陪同亲友,前去拜会亲友所不相识者。

第五,本人的接待对象遇见了其不相识的人士,而对方又跟自己打了招呼。

第六,陪同上司、长者、女士、来宾时,遇见了其不相识者,而对方又跟自己打了招呼。

第七,打算推荐某人加入某一交际圈。

第八,受到为他人做介绍的邀请。

(三)介绍的顺序

在为他人做介绍时,先介绍谁,后介绍谁,向来是一个十分敏感的礼仪问题。根据礼仪规范,处理这一问题时必须遵守“尊者优先了解情况”的规则。它的含义是:在为他人做介绍前,先要确定双方地位的尊卑,然后先介绍位卑者,后介绍位尊者。这样做,可以使位尊者优先了解位卑者的情况,以便见机行事,在交际应酬中掌握主动权。总之,应确保位尊之人拥有“优先知情权”。这一规则,有时又称“后来居上”规则。它所指的是后被介绍者,应较之先被介绍者地位为上。这从不同角度,阐明了同一问题。

根据这些规则,为他人做介绍时,被介绍者双方具体的先后顺序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介绍年长者与年幼者认识时,应先介绍年幼者,后介绍年长者。

第二,介绍长辈与晚辈认识时,应先介绍晚辈,后介绍长辈。

第三,介绍老师与学生认识时,应先介绍学生,后介绍老师。

第四,介绍女士与男士认识时,应先介绍男士,后介绍女士。

第五,介绍已婚者与未婚认识时,应先介绍未婚者,后介绍已婚者。

第六,介绍同事、朋友与家人认识时,应先介绍家人,后介绍同事、朋友。

第七,介绍来宾与主人认识时,应先介绍主人,后介绍来宾。

第八,介绍交际场合的先至者与后来者认识时,应先介绍后来者,后介绍先至者。

第九,介绍上级与下级认识时,应先介绍下级,后介绍上级。

第十,介绍职位、身份高者与职位、身份低者认识时,应先介绍职位、身份低者,后介绍职位、身份高者。

(四)介绍的内容

在为他人介绍时,介绍者对介绍的具体内容应当字斟句酌、慎之又慎。倘若对此掉以轻心、词不达意、敷衍了事,很容易给被介绍者留下不良印象。

根据实际需要的不同,为他人做介绍时的内容往往会有所不同。通常,有以下六种形式可供借鉴:

1.标准式

它适用于正式场合,其内容以双方的姓名、单位、职务等为主。例如:

“我来给两位介绍一下,这位是南江公司公关部部长吕文小姐,这位是西霸集团总经理汪定安先生。”

2.简介式

它适用于一般的社交场合,其内容往往只有双方姓名一项,甚至可以只提到双方姓氏为止。接下来,则要由被介绍者见机行事。例如:

“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小谢,这位是老周,你们两位彼此认识一下吧。”

3.强调式

它适用于各种交际场合,其内容除被介绍者的姓名外,往往还会刻意强调一下其中某位被介绍者与介绍者之间的特殊关系,以便引起另一位被介绍者的重视。例如:

“这位是飞跃公司的销售经理李红军先生。这位是刘晓梅,她在市商标局工作,是我的侄女,请李经理多多关照。”

4.引见式

它适用于普通的社交场合。做这种介绍时,介绍者所要做的,主要是将被介绍者双方引导到一起,而往往不需要表达任何具有实质性的内容。例如:

“两位认识一下如何?大家其实都是校友,只不过以前彼此不认识。现在,请你们两位各自来自报家门吧。”

5.推荐式

它适用于比较正式的场合,多是介绍者有备而来,有意要将某人举荐给某人,因此在其具体内容方面,通常会对被举荐人的优点加以重点介绍。例如:

“这位是夏云清先生,这位是我们公司的王亚洲总经理。夏先生既是一位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士,又是一位经济学博士。王总,我想您一定乐于认识他吧?”

6.礼仪式

它适用于正式场合,是一种最为正式的他人介绍。其内容略同于标准式,但在语气、表达、称呼上,则更为礼貌、谦恭。例如:

“何教授,您好!请允许我把厦门市商务局的邹剑南先生介绍给您。邹先生,这位就是苏州大学文学院的何风教授。”

(五)介绍的应对

在进行他人介绍时,介绍者与被介绍者都要注意自己的表达、态度与反应。此即所谓他人介绍的应对问题。

介绍者为被介绍者做介绍之前,不仅要尽量征求一下被介绍者双方的意见,而且在其开始介绍时还应再打一下招呼,切勿上去开口即讲,显得突如其来,令被介绍者措手不及。

被介绍者在介绍者询问其是否有意认识某人时,一般不应加以拒绝或扭扭捏捏,而应欣然表示接受。实在不愿意时,则应说明其具体缘由。

当介绍者走上前来,开始为被介绍者进行介绍时,被介绍者双方均应起身站立,面带微笑,大方地目视介绍者或对方,神态自然、专注。

当介绍者介绍完毕后,被介绍者双方应依照合乎礼仪的顺序进行握手,并且彼此问候对方。此时的常用语有“您好”、“很高兴认识您”、“久仰大名”、“认识您非常荣幸”、“幸会,幸会”,等等。必要时,还可做进一步的自我介绍。

不要在此时此刻有意拿腔拿调,或是心不在焉,更不要奴颜婢膝、低三下四、阿谀奉承。

三、介绍集体

介绍集体,系他人介绍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介绍者在为他人介绍时,被介绍者其中一方或者双方不止一人,甚至是多人。由此可见,集体介绍大体可分成两种:其一,为一人向多人做介绍。其二,为多人向多人做介绍。

介绍集体时,通常应主要关注介绍的时机、顺序与内容三方面的问题。

(一)介绍的时机

遇到如下几种具体情况,往往应当进行集体介绍:

第一,大型的公务活动,参加者不止一方,而且各方不止一人。

第二,涉外交往活动,参加活动的宾主双方皆不止一人。

第三,规模较大的社交性聚会,有多方参加,各方均可能不止一人。

第四,家庭性私人交往,主人的家人与来访者双方均可能不止一人。

第五,正式的大型宴会,主办方人员与来宾均不止一人。

第六,婚礼、生日晚会,当事人与来宾双方均不止一人。

第七,举行会议,应邀前来的与会者往往不止一人。

第八,演讲、报告、比赛,参加者不止一人。

第九,会见、会谈,各方参加者不止一人。

第十,接待参观、访问者,来宾不止一人。

(二)介绍的顺序

若有可能,进行集体介绍时的具体顺序,应参照他人介绍的顺序进行。若实难参照,则可酌情参考下述顺序。应当强调的是:越是正式、大型的交际活动,对集体介绍的顺序就越是不可马虎。

1.少数服从多数

它的含义,在此具体是指当被介绍者双方的地位、身份大致相似,或者难以确定时,应当使人数较少的一方礼让人数较多的一方,或者一个人礼让多数人。即先介绍人数较少的一方或个人,后介绍人数较多的一方或多数人。

2.强调地位、身份

若被介绍者双方地位、身份之间存在明显差异,特别是当这些差异表现为年龄、性别、婚否、师生以及职务有别时,则地位、身份为尊的一方即使人数较少,甚至仅为一人,仍然应被置于尊贵的位置,最后加以介绍,而须先介绍另一方人员。

3.单向介绍

在演讲、报告、比赛、会议、会见时,往往只需要将主角介绍给广大参加者,而没有必要一一介绍广大参加者,因为届时对参加者一一加以介绍的意义并不大。

4.人数较多一方的介绍

若需要介绍的一方人数不止一人,可采取笼统的方法进行介绍。例如,可以说,“这是我的家人”,“他们都是我的同事”,等等。但是最好还是对其一一进行介绍。进行此种介绍时,可比照他人介绍时位次尊卑的顺序,由卑而尊,例如,先幼后长,先男后女,等等。不过,介绍顺序的标尺一定要正规、单一,并为众人所认可。

5.人数较多双方的介绍

若被介绍双方皆不止一人,则可依照社交礼仪的规范,先介绍位卑的一方,后介绍位尊的一方。在介绍各方人员时,均须由卑而尊,依次进行。

6.人数较多各方的介绍

有时,被介绍者往往不止两方。此时,需要对被介绍的各方进行位次排列。排列的具体方法一般有六:一是以其负责人身份为准;二是以其单位规模为准;三是以其单位名称的英文字母或汉语拼音字母顺序为准;四是以其抵达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五是以其座次顺序为准;六是以其距介绍者的远近为准。进行多方介绍时,应由卑而尊。如时间允许,应在介绍各方时以由卑而尊的顺序,一一介绍各个成员;若时间不允许,则不必介绍其具体成员。

(三)介绍的内容

集体介绍的内容,与介绍他人的内容基本上无异,但要求更认真、更准确、更清晰。以下具体两点,通常应尤为注意:

1.不使用易生歧义的简称

做集体介绍时,切勿使用易于产生歧义的某些简称。例如:不要讲“人大”、“消协”,而应使用其全称“中国人民大学”、“消费者协会”,或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保护消费者协会”。至少要在首次介绍时使用其准确的全称,然后方可采用简称。

2.不借机开玩笑、捉弄人

进行集体介绍时,要庄重、亲切,切勿随意拿被介绍者开玩笑,或是成心出对方的洋相。例如,在介绍时讲什么“这位胖不胖”、“那位妖不妖”,就是很不文明的。 BaqClyseOtZhLtPDeCdnKdM/8aja0vQyWY1CidaA/seLnHRVBzteJK1al5BoTY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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