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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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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交往中,馈赠时有所见。所谓馈赠,即指为了向其他人表达某种个人意愿,而将某件物品不求报偿、毫无代价地送给对方。有时,馈赠也叫做赠送。
交际场合里的馈赠,发生于赠送对象与受赠者双方之间。具体来说,学习馈赠礼仪,不仅要通晓赠送守则,而且同时应当对受赠须知一清二楚。
馈赠的发起之人,对于赠送对象的选择、礼品的准备以及面交受赠者的一系列活动都应当考虑周到,符合礼数,慎而又慎。
在一般情况之下,选赠礼品时,务须兼顾最佳的礼品、禁忌的回避、送礼的常规三大问题。
送礼之人,无人不想赠人之物受到对方的看重。但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却并非轻而易举。依照礼仪规范,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受到欢迎的礼品,通常必须符合以下几条具体的标准:
赠与他人的礼品,首先应符合对方的某种实际需要,或是有助于对方的工作、学习或生活,或是可以满足对方的兴趣、爱好。通俗地讲,就是所赠礼品应该投其所好。这就是礼品的适应性。例如,宝刀理应赠与猛士,鲜花自当送给佳人。若反其道而行之,使礼品“找错对象”,就很难使其适得其所。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尤其是在关系普通者之间,送人的礼品务必要着重突出其纪念意义,即一定要讲究“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而无须过分强调其价值、价格。这就是所谓礼品的纪念性。不提倡动辄以大额的现金、高档的商品、名贵的珠宝赠送于人。那样的话,非但会让受赠者处于“受之不当、却之不恭”的两难境地,而且还会给人以庸俗之感。
送人礼品,与做其他许多事情一样,是非常忌讳“千人一面”的。选择礼品时应精心构思、匠心独运、富于创意,力争使之新、奇、特。这就是礼品的独特性。赠送具有独特性的礼品给人,往往可以令其耳目一新,使受赠者既兴奋又感动,因为这等于是“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礼品的时尚性,在此指的是送人的礼品,在符合以上几条标准的同时,还须符合时尚,并未过时或落伍。送人的礼品,因个人能力所限,不一定十分前卫,但一定不要脱离时尚。否则,等于说明自己“落伍”,而且还有对受赠者轻视或应付之嫌。
在选择、准备礼品时,不能单凭个人意愿,“想当然”地自作主张。在努力选择最佳礼品之时,应当有意识地做到不送受赠者所不欢迎的礼品。也就是说,务必要自觉、主动地回避对方受礼的禁忌。
哪些礼品是受赠者难以接受的呢?根据一般规律,它们主要应为下列七种物品:
在现代国家里,法律体现着国民的意志,法律永远高于一切。在任何时候,选送礼品给别人时,都务必要首先树立法律意识,认真考虑一下,所赠礼品是否与我国现行法律相抵触。例如,具有严重政治问题,泄露国家秘密或本单位商业秘密,涉黄、涉毒、涉枪一类的物品,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赠送于人。不然的话,就会既害人,又害己。赠送礼品给外国友人时,还应考虑到使之不违反对方所在国家的现行法律。
所谓犯规之物,这里指的是所赠礼品不符合赠送双方,尤其是受赠者一方的有关规定。赠送犯规的物品给人,是明知故犯,成心让对方为难,甚至有害于对方。例如,我国规定: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因公收受礼品,或变相收受礼品,否则,即有受贿之疑。
挑选赠品时,特别是在为交往不深的对象、外地人士或外国人挑选赠品时,还应当有意识地使赠品不与对方所在地的风俗习惯相矛盾、相抵触。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决避免把对方认为属于伤风败俗的物品作为礼品相赠。这样做,是为了尊重交往对象。众所周知,在我国的绝大部分地区,老年人忌讳发音为“终”的钟,恋人们反感发音为“散”的伞。在阿拉伯地区,严禁饮酒。在西方,药品则不宜送人。倘若非要以此相赠,怎能令受赠者愉快呢?
在日常生活之中,人们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会对某些物品敬而远之,或者存在着强烈的反感和抵触情绪。举例来说,糖尿病患者不能吃含糖量高的食品,失恋或丧偶之人绝不会喜欢配对使用的“情侣用品”,而把一本畅销的画册送给一位盲人也只能让其“心有余而力不足”。诸如此类的物品,就是所谓犯忌的物品,即受赠者本人的忌讳之物。将犯忌之物送人,不仅有可能令对方难堪,而且还会使自己促进双方关系的良好愿望适得其反。
有一些东西,虽然不为法律、规章所禁止,但对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以及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不但无益,而且有害。这就是属于不宜送人之列的有害物品。平日,最常见的此类物品有:庸俗低级的书刊、音像制品,或赌博工具。将此类物品送人,有些时候或许恰能投其所好,但却难脱“助纣为虐”、存心害人之嫌。
赠送给他人的礼品,不一定非得价格高昂,让人叹为观止。但是,除古董、文物之外,在一般情况下,绝对不要把自家的旧物、废品、淘汰货,使用不完的东西,或是用了一半的东西相赠与人。把过时、无用之物送给别人,不能说明自己与对方“不见外”,而只能证明自己小瞧于人。要不是那样的话,为何要将“处理品”处理给人家呢?他人所送之物,一般也不宜再转送于人。
所谓广告,简单地讲,就是支付费用并借助于载体所进行的意在获利的宣传。了解了什么是广告,就应该懂得,在一般情况下,除家人之外,不要轻易把带有广告标志或广告语的物品赠送给别人。用广告物品送人,非但等于什么都没有送,而且还会使人产生利用对方替自己免费进行宣传的印象。
现场赠送礼品时,有一系列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做好这些事情,既是交际礼仪的基本要求,又是使整个赠送行为取得成功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送给他人的礼品,尤其是在正式场合赠送于人的礼品,在相赠之前,一般均应认真进行包装,即使用专门的纸张包裹礼品,或是把礼品装入特制的盒子、瓶子之内。礼品的包装,通常被看做礼品必不可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犹如礼品的“外衣”。穿上了“外衣”的礼品,方显得正式、高档,而且还会使受赠者感到自己备受重视。在国际交往中,此点尤须注意。
包装礼品时,既要量力而行,反对华而不实,又要尽量争取做得好一些。在进行包装时,要讲究其材料、色彩、图案及其捆扎、包裹的具体方式。若是不搞任何包装,或者包装档次过低、马马虎虎,搞不好就会导致礼品本身的价值被“低估”。
现场赠送礼品时,有关人士尤其是赠送者一定要神态自然、举止大方,千万不要表现得偷偷摸摸、小里小气。
赠送礼品,通常是为了表达自己的心意,所以自当光明正大、泰然自若。将礼品送给受赠者,一般应在见面之后进行。届时,应当郑重其事地起身站立,走近受赠者,双手将礼品递给对方。礼品通常应当递到对方的手中,而不宜放下后由对方自取。
若礼品过大,可由他人帮助递交,但赠送者本人最好还是要参与其事,并援之以手。
若同时向多人赠送礼品,最好先长辈后晚辈、先女士后男士、先上司后下级、先外宾后内宾,按照约定俗成的次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最好不要把送给他人的礼品乱掖、乱塞在对方的居所之内,或者悄悄放下,而不是直言相告。
亲自向他人赠送礼品时,一言不发、送上则罢,是最最要不得的。在以礼赠人时,有必要辅以适当的、认真的说明。
赠送礼品时所要进行的说明,大体上可分为如下四类:
第一,因何而送礼。例如,可在说过“祝您生日快乐!”之后再送上礼品,这自然等于表明送的是生日礼物了。
第二,自己的态度。送礼时切勿自我贬低,说什么“没有准备,临时才买的”,“没有什么好东西,凑合着用吧”;而应当实事求是地说明自己的态度,例如,“这是我为你所精心挑选的”,“相信你一定会喜欢”。
第三,礼品的寓意。在送礼时,介绍礼品的寓意,多讲几句吉祥话,往往必不可少。
第四,礼品的用途。假如礼品较为新颖,则还有必要向受赠者说明其具体特点、用途、用法,让对方明了礼品的独特之处、作何之用以及如何使用。
作为受赠者,在接受礼品时,有一些注意事项必须了然于胸,并认真遵守。不可以对他人的礼品漠然无视,也不宜在接受礼品时行为失当。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他人所诚心相赠的礼品,受赠者是却之不恭的。倘若获赠的礼品并非违法犯规之物,那么最佳的表现应当是恭敬不如从命,大大方方地欣然接受为好。
接受他人赠品之时,对下列五个细节问题应予认真对待,而不要疏忽大意:
当他人口头上宣布有礼物相赠与己时,不论自己在做什么事,都应立即中止,并起身站立、面向对方,以便有所准备。在对方取出礼品,预备赠送时,不应伸手去抢、开口相询,或者双眼盯住不放。此时此刻,应当保持风度:神态既要专注、认真,更要显得稳重、大方。
在赠送者递上礼品时,要尽可能地用双手前去“迎接”。通常不应只用一只手去接礼品,特别是不要单用左手去接礼品。在接受礼品时,勿忘面带微笑,双目注视对方的两眼。接过来的若是对方所提供的礼品单,则应立即从头至尾细读一遍。接下来需要继续应酬的话,可将礼品暂时放下。但不要信手乱丢,不到万不得已时不要把礼品直接放在地上。
在双手接过他人礼品的同时,应恭恭敬敬、认认真真地向对方立即道谢。与此同时,有条件的话,还应该即刻与对方握一下手,以示感谢之意。不要在对方递上礼品时,无所表示。也不要虚情假意、推推躲躲、反复推辞。
如果现场条件允许,那么在接过他人相赠的礼品之后,应当尽可能地当着对方的面,将礼品包装当场拆封。此种做法,在国际社会里是非常普遍的。它表示自己看重对方,同时也很是看重所获赠的礼品。这种做法,比接受礼品后把它扔在一边的做法确有所长。要是当面启封礼品比较麻烦或容易产生误会的话,也可以不这样做。在启封时,动作要舒缓文明,不要乱扯、乱撕、乱丢包装用品。
当面拆开包装之后,如果有时间的话,勿忘采用适当的动作和语言,显示自己对礼品的欣赏之意。例如,可将他人所送的鲜花捧在身前闻闻花香,随后再将其装入花瓶,并置于醒目之处。要是别人送围巾给自己,则可以马上把它围上,照一照镜子,并告诉赠送者及其他在场者:“我很喜欢它的花色”,或是“这条围巾真漂亮”。切不可再三声明获赠之物不适合自己,或是对其吹毛求疵。
出于种种原因,有的时候不能够接受他人所赠送的礼品。拒绝他人的礼品时,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处处依礼而行。要给对方留有退路,使其有台阶可下,而切忌令人难堪。
符合礼仪规范的拒收礼品方法有以下三种,在操作中可以酌情选择,并见机行事。
婉言相告法,即采用委婉的、不失礼貌的语言,向赠送者暗示自己难以接受对方的好意。例如,当对方向自己赠送手机时,可告之:“我已经有一部手机了。”当一位男士送舞票给一位小姐,而对方打算回绝时,则可以说:“我男朋友也要请我跳舞,而且我们已经有约在先了。”
直言缘由法,即直截了当而又所言不虚地向赠送者说明自己之所以难以接受礼品的原因。在公务交往中拒绝礼品时,此法尤其适用。例如:拒绝他人所赠的大额现金时,可以讲:“我们单位有规定,接受现金要算受贿的。”拒绝他人所赠的贵重礼品时,则可以直接说明:“按照有关规定,你送我的这件东西,必须登记上缴。”
拒绝他人所送的礼品,若在大庭广众之前进行,往往会使受赠者有口难张,使赠送者尴尬异常。遇到这种情况,可采用事后退还法加以处理,即当时接受下来礼品,但不拆启其包装。事后,尽快地单独将礼品物归原主。需要强调的是,采取此方法时,退还礼品的时间不宜拖延过久,最好应于自接受礼品起的24小时之内付诸行动。此外,切勿将退还之物私下拆封,尤其是不宜用过之后才去退还。
古人常言:“来而不往,非礼也。”在人际交往中,礼尚往来,互赠礼品,也是人之常情。在许多时候,接受他人礼品之后,即应铭记在心,在适当的时刻,以适当的方式,向对方回赠礼品。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还礼。
依照礼仪规范,在人际交往中选择还礼时,只有还礼的时间与还礼的形式两方面的问题都处理好了,还礼方算合“礼”。
就还礼而言,在具体的时间上必须慎重思量。若还礼过早,好似“等价交换”,又好比“划清界限”,会使自己显得浅薄庸俗。但要是拖延过久、遥遥无期,则又跟无此打算没有什么不同。
选择还礼的时间,要讲“后会有期”。其最佳的选择有三:
第一,适逢与对方赠送自己时情况相同的时机还礼。
第二,在对方及其家人的某一喜庆活动中还礼。
第三,送礼者下次登门之时还礼。
需要强调的是:还礼并非“还债”,还礼应讲究自觉自愿。通常,还礼次数不必过多,完全没有必要再三再四地还礼,以致使其成为一种负担。
还礼,是很讲究具体形式的。还礼的形式要是不对路数,则“还”还不如不“还”。
在考虑还礼时,下述几种具体形式都是合乎礼仪的,可以优先选择其一实施。
第一,可以以对方相赠之物的同类物品作为还礼。这里所说的“同类”,指的是大的种类。例如,你送我书刊,我可还之以影碟,因为它们均为文艺类礼品。但要注意,在具体品种上,还礼不要与赠礼完全相同。
第二,可以以与对方相赠之物价格大体类似的物品作为还礼。一般来讲,还礼与赠礼的价格相仿即可,没有必要有过之而无不及。即使还礼在价格上较赠礼差一些,也未必不可。
第三,可以以某种意在向对方表示尊重的方式来代替还礼。实际上,受礼以后,不必非要还礼不可。代之以其他形式,例如,在受礼之后,在口头上或书面上向对方致谢,或是在再见对方之时,使用对方的赠礼,以示不忘,等等,同样是可行的好办法。
在交际活动中赠送鲜花,是馈赠的一种特殊的形式,而且是人们最为欢迎的一种馈赠形式。送人以鲜花,既可以其表达感情、歌颂友谊,也可以提升其整个馈赠行为的品位和境界。因此,在人际交往中以花为赠,是最保险而又易于皆大欢喜的一种馈赠选择。
以花为礼时,既要遵守基本的馈赠礼仪,同时也要掌握与花卉相关的习俗。一般来说,学习送花礼仪,需要明确的细节主要有:送花的形式、送花的时机、鲜花的寓意,等等。
送花的形式,即应如何将鲜花送人的问题。具体而言,送花的形式既可以以人而区分,也可以以花来区分。
以人来区分送花的形式,通常可将送花形式分为本人亲送、亲友转送、雇人代送三种。它们又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场合。
第一,本人亲送。本人亲送鲜花,是送花的最基本形式。它可使赠送者在身临其境时见机行事。不但可以与受赠者一同分享当时的喜悦,而且还可以亲自现场解说自己送花的缘由与其具体含义,不致使送花的行为“词不达意”。
第二,亲友转送。由亲友转送鲜花,一般是赠送者本人因故不能到场时所做的一种选择。在大多数情况下,它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尽管如此,由亲友转送鲜花有时也有其独到的好处。比如说,由于代送鲜花的亲友通常与受赠者并不陌生,所以他可一身二任,同时担任赠送者的最佳信使,细致周详地向受赠者传递有关信息,有时甚至能言赠送者所难言之事。
第三,雇人代送。有时,自己难以分身,或是为了刻意制造一种气氛,可以按有关标准支付费用,委托鲜花店的“花仙子”、“花仙女”,或是邮政局的“礼仪小姐”、“礼仪先生”,代替自己上门送花。此种送花的形式,目前越来越受欢迎。
依照送人的鲜花或者其组合形式的不同,送花又可以分为送束花、篮花、盆花、插花、饰花、花环、花圈,等等。
需要强调的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送人之花以鲜花为佳,尽可能不要将凋零、衰败、枯萎的鲜花送人。
第一,束花。束花,又叫做花束。它是以新鲜的数枝切花,捆扎成束,精心修剪或包装而成的一种鲜花组合。在以花区分的送花具体形式中,它是适用面最广、应用最多的一种。
第二,篮花。篮花,又叫花篮。它是指以形状各异的精编草篮,按一定的要求,盛放一定数量花大色艳的新鲜切花。与赠送束花相比较,赠送篮花显得更隆重、更高档。其最适宜的场合,有开业、开展、演出、祝寿等。
第三,盆花。盆花,即栽种在专门的花盆里,主要用作观赏的花草。送人的盆花,可以是自养的心爱之物,也可以是特意买来的珍稀品种。送盆花的最佳时机有登门拜年、祝贺乔迁以及至交互访,等等。赠送的对象,最好是老年人、爱花人以及兼具养花时空条件者。
第四,插花。插花,指的是采用一定的技巧,将各种供观赏的鲜花在精心修剪之后,经过认真搭配,然后插放在花瓶、花篮、花插之中。将插花放置于室内案头,可使花香弥漫、花色宜人、春色满眼。插花主要适用于装饰居室,布置客厅、会议室,同时也可以赠与亲朋好友。
第五,饰花。在日常生活里,往往可以以单枝的鲜花进行装饰,这就是所谓饰花。按其装饰部位的不同,最常见的饰花有襟花、头花等。在二者之中,襟花可使用于各类交际场合,而头花则仅限于非正式场合使用。除亲朋好友外,饰花一般不宜送人。但是,襟花在某些庆典、仪式中,则可以统一发放。
第六,花环。花环,此处所指的是用新鲜的切花编扎而成的环状物,可以手持,也可以佩戴于脖颈、头顶或手腕上。它多用于自我装饰、表演舞蹈、迎送贵宾,有时亦可以以之赠人。其受赠对象,通常是贵宾或友好人士。
第七,花圈。花圈,指的是用鲜花或纸花扎成的固定的圆状祭奠物。它仅能用在悼念、缅怀逝者的场合,例如,参加追悼会、扫墓、谒陵等。
在人际交往中,适合以花相赠的机会不少。在下述时机赠人以鲜花,往往更容易大见成效:
在人际交往中,在以下场合以花赠人,早已成为被很多人采用的方式:
第一,喜礼。碰上亲朋好友结婚、生子、做寿、乔迁、升学、晋职、出国等诸般喜事,自可赠送鲜花作为喜礼,去恭喜对方。
第二,贺礼。参与某些应表祝贺之意的活动,例如,企业开张、展览开幕、大厦奠基、新船下水、周年庆典、演出成功等,可赠送鲜花作为贺礼。
第三,节庆礼。逢年过节,遇到诸如春节、中秋节、国庆节、老人节、母亲节、父亲节、妇女节、情人节、教师节、护士节、青年节之类的良辰吉日,可向亲友赠送鲜花。
第四,嘉奖礼。对于先进、模范、英雄、义士以及各类比赛中的获胜者,或者为国家、为单位赢得荣誉者,可赠送鲜花表示嘉奖鼓励。
第五,慰问礼。当亲友、邻里、同事、同学、同乡或其家人碰到不幸、挫折时,例如,失学、失业、失恋、生病,或是遭到其他一些天灾人祸时,应前去慰问,并赠以鲜花。
第六,丧葬礼。当关系密切者,或者其家人亲属举办丧事、葬仪时,可送以鲜花,以寄托哀思。
第七,祭奠礼。当自己为他人祭祀、扫墓时,可以花为礼,追思、缅怀故人,或表示自己的一番敬意。
在如下一些情况下,用鲜花赠送于人,不仅别出心裁、富有创意,令人耳目一新,而且往往会有助于赠送者与受赠者双方之间关系的发展或者改善。
第一,做客。前往他人居所做客时,选择何种礼品经常让人颇费思量。其实,此时假若以鲜花为礼,是既脱俗又不至于让对方为难或产生猜忌的。
第二,迎送。当关系密切者即将远行,或者远道归来之际,向其赠送一束鲜花,可以巧妙地向对方委婉地表达自己的亲情、友情、爱情,而不会令其无所适从。
第三,纪念。每逢重要的私人纪念日,例如,与恋人初识之时、与配偶定情之日,以及对方生辰和双方结婚日时,送花给对方,可略表寸心,显示自己“我心依旧”地珍爱对方,并一如既往。
第四,示爱。向自己的意中人吐露自己的爱慕之意,对不少人都是一桩“心思好动口难开”的难事。此时,不妨以花为媒,借花开道,通过向对方献花来袒露自己的心扉。
第五,拒绝。拒绝别人,往往是一大难题。有时,直截了当地以实言相告是不行的,而且也难以开口。例如,拒绝他人求爱、打算中止双方关系时,就是如此。遇上这类情况,可以试一试用约定俗成的、对方知晓的送花的方式去回绝对方。没准儿能够“化险为夷”,渡过难关。
第六,致歉。有些时候,因为阴差阳错,而与其他人产生了矛盾、误解甚至严重的隔阂,可后来才知道责任在自己一方。如果不想将错就错,彻底失去对方的话,比较可行的一个办法,是赠送鲜花给对方,以花致歉。必要时,还可附以道歉卡。这时,鲜花就会充当自己的“和平使者”,忠实地替自己“言难言之事”,犹如自己当面向对方“负荆请罪”一般。
鲜花在常人眼里之所以美丽可爱,除了它自身的先天条件比较优越而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因为人们往往“借物抒怀”,在鲜花身上附加了种种美好的寓意。
鲜花的寓意,是送花予人时非要正视不可的一个问题,是指按照人们的一般看法,某一种鲜花依其品种、色彩、数目、搭配的不同,而表示不同的寓意。假如事先不了解鲜花的寓意,或者在选择鲜花时不顾及这一点,那么送人鲜花往往就会出现差错而有违初衷。
上面主要讨论的是应当怎样送花的问题,以下则要讨论应当送什么样的花的问题。从本质上讲,此处所讨论的实际上是送花的内容问题。就送花而言,内容与形式相互关联、相互作用,二者都是非常重要的。
送花的内容主要涉及鲜花的通用寓意和鲜花的民俗寓意。
在世界上,有一些鲜花的寓意是相传已久、人所共知、广为沿用的。这就是所谓鲜花的通用寓意。在许多情况下,人们习惯把鲜花的通用寓意叫做花语。准确地说,所谓花语,乃指借用花卉来表达的人类某种情感、愿望或象征的语言。简言之,花语,就是借花所传之意,以花类比之情。
根据礼仪规范,花语一旦形成,并被众人接受之后,便流传开来。对此须人人了解,个个遵守。不能自造花语,也不要篡改花语。在国外,花语相当普及。
人世间鲜花无数,花语也因此成千上万。事实上,任何人没有必要,也不太可能对全部花语一清二楚、熟练掌握。不过,对常用的花语,特别是下述三类花语,却有必要人人做到基本精通。在国际社会里,它们尤受重视。
第一,表达情感。在全部花语之中,有相当数量的一个部分,是被用来“寓情于景”,表达人之常情的。
例如,玫瑰表示爱情,橄榄表示和平,百合表示纯洁,石竹表示拒绝,等等。
有时,还可以将几种花语相近的鲜花搭配在一起送人。那些搭配、组合相对比较固定的鲜花,往往又共同形成了新的花语。
例如,用表示勤勉的红丁香、表示谨慎的鸟不宿和表示战胜困难的菟丝子所组合而成的花束赠予友人,可表示:“君如奋斗,必将成功!”
第二,代表国家。有一些国家目前已拥有各自的国花。所谓国花,指的是用以表示国家,作为国家的标志和象征的某种特定的鲜花。
确定国花,有些国家采用的是由议会立法决定的方式,另外一些国家则是依据本国文化传统和绝大多数人的意愿协商选定的。还有一些国家,为慎重起见,迄今尚未明确选定国花。
在正常情况下,各国的国花大都具有下列三个特点:
其一,一个国家只有一种国花。
其二,各国国花都是本国人民最喜爱的花。
其三,国花通常代表国家形象,人人对它必须尊重、爱护。既不宜滥用国花,也不可失敬于国花。在国际交往中,这一点尤其重要。
第三,代表城市。与许多国家拥有国花一样,世界上的许多城市也拥有自己的市花。所谓市花,指的是用来代表本市,作为本城标志或象征的某一种或几种鲜花。
我国的许多城市都有自己的市花。例如,北京市的市花是月季和菊花,上海市的市花是白玉兰,天津市的市花是月季,重庆市的市花则是山茶花。
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里,则分别以紫荆花和荷花作为其主要图案。
根据常规,凡属市花均具有下列五个特点:
其一,全市人民对它最为喜爱。
其二,它在本市易于生长,并且兼具城市特色。
其三,它由全市人民公开选定。
其四,它被作为本市标志,在美化城市和城市之间的交往中被广泛使用。
其五,它作为本市化身,对其只能倍加尊重,绝不可予以轻视或损坏。
同一品种的鲜花,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往往会被赋予大不相同的含义。这在多半情况下是民俗不同使然,故可称之为鲜花的民俗寓意。如果说鲜花的通用寓意指的是鲜花寓意的共性问题,那么鲜花的民俗寓意指的则是鲜花寓意的个性问题。在任何情况下,事物的共性与个性都是相辅而行的。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个性就没有共性可言。研究个性,将有助于更加充分地认识共性。
在选送鲜花时,尤其是在跨地区、跨国家的人际交往中欲以鲜花赠人时,不但要看其通用寓意,而且也要看其民俗寓意,二者应当综合考虑。
就选送鲜花而言,应注意的鲜花的民俗寓意主要体现在鲜花的品种、色彩、数量三个问题上。
第一,品种。在不同的风俗习惯里,同一品种的鲜花往往在寓意上大为不同。不懂的话,难免就要犯忌。
例如,中国人所普遍喜爱的菊花,送给西方人是万万要不得的。在西方,菊花通常代表死亡,仅供丧葬活动使用。
中国人赞赏荷花,是因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可是到了日本,平白无故是不能用它来送人的。因为荷花在日本象征着死亡。
在我国的广东、海南、港澳地区,送人金橘、桃花,会令对方笑逐颜开。而以梅花、茉莉送人,则必定会招人反感。原来,在那里的人们爱“讨口彩”。金橘有“吉”、桃花“红火”,所以让人来者不拒。而梅花、茉莉则音同“霉”、“没利”,故而令人避之不及。
第二,色彩。鲜花的一大特点,是其万紫千红、色彩缤纷。但是,在不同的习俗里,对于鲜花的色彩却有着不同的理解。
举例而言,在国内人们最喜爱红色的鲜花。因为在中国民俗里,红色象征大吉大利、兴旺发达。新人成婚时,赠以红色鲜花,方为得当。但在西方人眼里,白色鲜花象征着纯洁无瑕,将其送予新娘,将是对她的至高奖赏。然而西方人未必知道,在老一辈的中国人来看,送给新人白色鲜花则是“不吉利”的。
再如,在某些国家,人们送花时多以多色鲜花相组合,很少会送人清一色的红花或黄花。原来,在那里以纯红色的鲜花送人意味着向对方求爱,而以纯黄色的鲜花送人则暗示决定分道扬镳。
第三,数量。送花的具体数量,在不同国家、地区的民俗中,也是大有讲究的。
在中国,在喜庆活动中送花要送双数,意即“好事成双”。在丧葬仪式上送花则要送单数,以免“祸不单行”。
在西方国家,送人的鲜花则通常讲究是单数。例如,送1枝鲜花表示“一见钟情”,送11枝鲜花则表示“一心一意”。只有作为凶兆的“13”是个例外。
有些数字,由于读音或其他原因,在送花时也是忌讳出现的。例如,在日本、韩国、朝鲜,以及中国的广东、海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送4枝鲜花给人,往往会招人白眼,因其发音与“死”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