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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传统中的公正思想

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历来为中华民族所向往。从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开始,到近代洪秀全的太平天国、康有为的大同世界,再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无数仁人志士都为构建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而孜孜以求。中国传统的公正思想缘起于先秦时期,诸子百家都对公平正义提出了鲜明而富有创造力的构想。这一时期的思想影响深远,几乎构成了整个传统社会关于公平正义的思想基础。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儒家的公正观,此外,道家、墨家的公正思想对中国传统社会也具有深刻而广泛的影响力。

(一)“天下为公”:儒家的公正观

公平和正义历来是儒家和谐社会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内容。《礼记》中所说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便是儒家对美好社会最具概括性的描述。在儒家看来,公正是做人做事的根本原则,也是建立国家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理性基础。儒家的公正思想内涵丰富,它不仅是一种观念,还是一个包括价值目标和制度设计在内的完整思想体系。

1.经济公正

儒家在经济上主张“藏富于民”,尊重和保护百姓的财产,同时注重分配的公平,提倡“均富”,力求消灭贫穷,平均财产。

孔子强调民生的重要性,把维护老百姓的生存权看作为政之本。他重视百姓,尤其是重视百姓的吃饭与生死问题,主张“养民也惠,使民也义”,“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希望统治者不违农时,爱惜百姓,做到恭、宽、信、敏、惠。这些主张体现了孔子“仁爱”的根本思想与“仁政”的治国之道。更重要的是,孔子注意到分配公平、社会正义的问题,他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反对贫富过于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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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

这段话是针对春秋末期季氏等人的暴富而提出的,突出反映了孔子在财富分配上的公平正义思想。意思是说,各诸侯或大夫,不必害怕自己的财富不多,而要顾虑财富分配的不均,这种不公平会导致颠覆。若是财富平均,消灭贫穷,境内团结、平安、和睦,不仅不会有危险,而且会有远方的臣民来归服。

孟子主张保障老百姓的财产权,他对齐宣王说:“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上》)孟子认为,一定要保证老百姓的收入所得,保证百姓在好年成丰衣足食,坏年成不至于饿死,然后再引导他们走上仁义的道路。只有保障老百姓的财产,他们才会拥戴国君,维护国家。孟子严厉批判他所处时代的社会不公正现象,关心黎民百姓,主张“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儒家这种“富民论”与“均富论”的主张贯穿于用人、赏罚、收入和消费等各个方面,有些变为了制度,有些是对制度的修正与补充。当然,以孔孟为代表的先秦儒家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者,他们重“礼”执“礼”。“礼”是社会公共生活的规范与秩序,“礼”的功能是使社会财富与权力的分配与再分配有等级、有节度、有秩序,最终达到整体的和谐。

2.政治公正

在政治上,儒家对君王的执政理念和为政之要提出了诸多建议和主张,而公正恰恰是这些建议和主张背后所蕴藏的思想中十分重要的一点。“政者,正也。”“正”是治国之道,君主如果缺失公正的美德,就会失去治理国家的必要基础。早在《尚书·周书》中就有“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偏无陂,遵王之义”的记载。孔子所说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也正是在讲这个政治原则。意思都是在说,只有公平和正义才能让君主得到百姓的信服,百姓才会顺应国家的统治。

为了达到政治上的公正,儒家提出了防止公权力滥用的设想。孔子强调以严肃庄敬的态度尊重百姓,合理合法地动员百姓。他提出五种美政:“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论语·尧曰》),反对以傲慢的态度对待人民,滥用权力,任意扰民,践踏民意,不顾民生。只有谨慎地使用公权力,才能安民济众,治国安邦。孟子也有类似的倡导:“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尽心上》)意思是说,人在不得志的时候要做到洁身自好,修养个人品德;如果得志了,要努力将恩惠施与百姓,使天下都能达到“善”的境界。后来,这句话被广泛传诵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里的“济”正是济助黎民百姓苍生之意。

3.社会公正

儒家的社会公正思想,主要是关于社会治理的理念和关于养老、救济弱者、赈灾与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的制度设计及其落实。

《礼记》中的《礼运》是抒发对大同社会向往的经典:“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意思是说,在大同社会,每个人不只孝敬自己的父母,不单爱护自己的子女。使社会上的老年人得以安享天年,青壮年能发挥自己的作用贡献社会,孩子们能好好地成长起来。使鳏夫、寡妇、孤儿、没有子女的老人家和身体有残病的人都能得到照顾。使男子都有适合自己的工作,女子都有能够归宿的家庭。人们不让财货资源白白浪费于地上,所以努力开发,然而不必据为己有,而是全社会共享;人人唯恐自己不出力工作,可是并不只是为自己私底下的利益。如果是这样,社会上就不会再有阴谋诡计的使用,也不会再有抢劫、偷窃和作乱的事发生了,人们也就会彼此信任。这就叫做大同世界。

《礼记》还主张保留上古“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的分级养老制以及行养老礼的礼俗与制度,并指出要对于聋、哑及肢体有残疾、障碍的人实行供养制度,其他身体健全的劳动者则依靠自己的技能供养自己。《孟子》中多次指出,要保证黎民“不饥不寒”,包括老年人在内都要有衣穿、有肉吃。关于养老制度,孟子指出:鳏、寡、孤、独,“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对于弱者,荀子主张“兴孝弟,收孤寡,补贫穷,如是,则庶人安政矣”。这些主张都体现着儒家的和谐思想和大同理想,体现着对社会公正的追求与向往。

此外,儒家还格外重视教育的公平和机会的公平。孔子“有教无类”的思想影响深远,至今仍闪耀着智慧的光芒。他提倡向民间开放教育,认为这是打破世卿世禄制、得以“举贤才”的基础。他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为政》)意思是要把正直的人举拔在邪曲的人之上,即公正地选才用人。孟子也指出:“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孟子·公孙丑上》)认为只有尊崇和选拔优秀的人才俊杰,才能使天下人愉悦地接受和服从,继而使朝政安稳。“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礼记·礼运》)的理想,随着儒家正统思想地位的确立,在古代的教育制度与官僚制度中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虽然历史上以科举制为代表的选拔制度弊病无数,但从总体上看,这些选拔制度是中国文官制度的依托,在当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更重要的是,这些制度贯穿着机会平等的原则,并将这种对公平的追求不断地传承了下去。

历史上的儒家,其社会理想与制度设计多是针对当时社会的弊病而提出的,并用来批评、指导当世。作为中国传统思想的精华,儒家思想为当时政治体制的完善、社会矛盾的化解起到了重要作用,儒家的公平正义思想也是如此。然而另一方面,我们知道,任何时空条件下的公平正义都是历史的、具体的。作为产生于宗法等级专制社会,并与这一社会制度相适应的儒家公正观念,不可避免地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与历史局限性。大同世界的理想在封建社会不可能得到实现。

(二)“道法自然”:道家的公正观

老子思想中最重要也最具特色的就是关于“道”的理论,这是他整个哲学的基础。“道”在老子那里是先天地而生,并化生万物、规定万物的本体性存在,换言之,道既是万物存在的总根源,又是万物包括人事活动依循的总规则。

老子关于“道”的论述可以看作中国历史上对正义的较早的阐述。老子的道论实际上就是他关于哲学的正义观。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法”是动词,意思是效法、遵循。人受制于地,地受制于天,天受制于规则,规则受制于自然。“道法自然”的意思就是大道以自然为纲,遵循其规律。“道”是超然于客观实在之上的,同时又主导着客观实在。因此,“道”是老子法哲学中的最高范畴。“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道”的生成比“天”、“地”、“人”都要早,并且内在地支配着后者。“道”是万事万物的本原,“道”可以生万物。同时,“道”又是最公正无私的,主持着天上人间的正义。其实,“道”就是“自然”。由于当时的实在法还未形成完整体系,法制的意识也还尚未形成,因此老子主张以自然之法来治理天下——“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在“天道”的主持和监视之下,一切邪恶都无法逃出它的手掌心;“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属于实在法之外的“道”可以对实在法的偏畸缺漏起着评断和纠正的作用,进而可以规制人们的行为,法的正义也就跟着实现了。以自在自洽的大自然作为榜样的“道”也因为“自然”而具有评断是非的公平正义功能,这正是老子朴素的公正观。

在治理国家的问题上,道家和儒家有一点相同,都认为在理想国里,国家首脑应该是圣人。但不同在于,儒家认为圣人治国应当为大众多做事情,而道家认为圣人治国不是要忙于做事,而是要裁撤、废除那些本不应做的事情,以致无为。因此,老子提出“以正治国”的思想。“以正治国”意思就是用平正的政策和法律治理国家,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老子认为公平正义的社会才有可能是和谐的社会,和谐的社会也才能持续地发展。如何以正治国?首先,老子主张平等待人待物,他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段话的意思是指天道公平对待万物,无高下之分,因此圣人也应该秉承天道,平等对待众生,无贵贱之别。其次,老子反对人为制造的不公平。他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社会公平是天道的内在要求和人事的外在表现。社会上的不公平现象是人为造成的,是为政者违背天道、以权谋私的结果。他坚决反对人为制造不公平,主张缩小贫富贵贱的差距,提出“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再次,老子提出限制为政者权力,让百姓自治的思想。这就是老子所谓的“无为”。“无为”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国君以道为法,自己无为,让大众各尽其能。

“小国寡民”、“无为而治”的国家构想体现着道家的公正观。首先,“小国寡民”是对淳朴民风的向往。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战争和分配的不均也相伴而生,人性中的贪欲、残忍、欺诈等丑恶面也日益滋长。这是老子不想看到的。因此,他向往的是这样一种美好的制度:没有军队与战争,没有贵族和国王,社会有条有理,大家都平等自由。其次,道家主张“无为而治”,相信天下万物循道而行,不必多加干预,因此反对通过加强对人民的控制来治理天下,反对权力的过分集中。然而,道家向往的淳朴民风只是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一种反映,“小国寡民”的构想实际上是一种复古和倒退,在生产力逐渐发展的社会中,并不能真正实现公正与和谐。

(三)“兼爱交利”:墨家的公正观

墨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出身平民又代表平民阶级“实话实说”、道济天下的思想家。在《墨子》一书中,虽不见“公平正义”的词语,但通篇都彰显着墨子倡导公正的智慧。

1.公正的财富分配观

“人之所欲”是一种普遍的自然人性。“欲”表现为利益,其中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就是财富。对于财富的分配问题,墨子认为“分财不敢不均”,“有财者勉以分人”。这种“不敢不均”并不是搞平均主义,“勉”是尽力、努力的意思,是要均得公平合理。因为人与人之间适当的不平等是一种互补性关系,而绝对平等反而容易导致整体社会的普遍贫困。作为平民的代表,墨子希望百姓能公平公正地享受到社会利益,获得自己应有的回报。他始终认为“让利于民”是社会最大的公平公正。因为人间的真苦难在于社会不公,这种不公使得一部分人统治、压迫、剥削另一部分人,人和人之间展开对于权力和经济利益的争夺愈演愈烈,成为社会常态。他着力反对过度享乐,认为那是侵犯百姓利益的骄奢淫逸。对那些由于分配不公导致贫富悬殊,进而使少数人“舞佯佯,歌荡荡”的极乐,人们不但要反对,而且应该“群起而攻之”。

2.公正的资源消费观

针对当时社会的侈靡风俗,墨子提出了“俭节则昌,淫佚则亡”这一千古不易的命题,同时还提出了“节用”、“节葬”等主张,目的在于引导人们公正对待资源,合理利用资源,决不可大肆掠夺和破坏自然环境和宝贵资源。这不仅是为了避免自然对人类的报复,更是为了防止因耗尽自然资源而引发社会危机而提出的深谋远虑。

墨子认为,人类的欲望应当以维持生命所必需的最低限度为准,除此之外的进步都应该公平公正地惠及所有人,逐渐地进行。如果有少数人的欲望和占有大大超越了普遍的标准,就是奢侈。凡是奢侈之人,必定因为贪图奢侈的生活而过度地消费稀缺的自然资源,这就侵害了别人的生存权。因为自然资源是有限的,有些甚至历经亿万年才形成,十分珍稀宝贵。况且自然资源是世世代代人所共有的,今世的人要为子孙万代着想,在尽量满足当世人需求的同时,更应该为后人留下沃土蓝天,不能只利今世,害于后世。

对自然资源利用的公平公正,其实是对全体人的公平公正。为了人类能够公平公正地消费自然资源,墨子还提出了“以时生财,固本而用财,则财足”的长效机制,即凡事适度。首先,他提出了“饮食之法”,认为饮食的限度是满足身体所需,不应过度追求色香味的享受。因为民以食为天,食以度为本。其次,墨子提倡“节葬”。他认为丧事应从俭,并提出两个明确的原则,一是保护环境,不能因尸体的腐烂而造成对空气和水源的污染。二是珍惜财物和土地,丧葬以“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为标准即可。第三,墨子策划“宫室之法”,认为宫殿房屋足以抵御风霜雨雪,足以分别男女之礼即可,反对大兴土木。

3.公正的人际交往观

“兼相爱,交相利”是墨子最著名的主张。墨子生活在以血缘为基础,以氏族世袭、分封、等级制为特征的战国时期,他深刻感悟到社会一切动乱、灾难、祸害、罪恶都在于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不兼爱。“当察乱何自起?起不相爱。”他认为百姓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天下有三大害,其一是恃强凌弱、以众暴寡、以诈谋愚、以贵傲贱,其二是执政者刻薄、为臣者不忠、为父者不慈、为儿者不孝,其三是社会黑势力以兵刃、毒药、水火相互攻击。而治世的良方就在于人与人“兼相爱,交相利”,这既是人际交往的总则,也是社会和谐的最佳途径。

所谓“兼相爱”就是不分等级、远近、亲疏,爱无厚薄、爱无差等,爱所有的人。让每个人都不受等级地位的限制而自由平等、有尊严地生活,打破贫富贵贱的界限,营造一个天下之人皆相爱的和谐世界。唯有一视同仁、平等相爱,才能真正照亮由形形色色的个体所共同构成的人类社会。所谓“交相利”是指人与人交往时的互惠互利。这种“利”不囿于物质,还包括精神的。兼爱和交利在情感层面和利益层面都提出了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国家关系的原则。它呼唤的正是人间的平等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

4.公正的人才选拔观

墨子认为“夫尚贤者,政之本也”,国家治理的优劣在于是否拥有贤能的人才。在他看来,天下之乱的根本原因在于政令自下而上的不统一,而不统一的原因又在于没有“任人唯贤”的政治制度。政治是不能离开权威的,而权威在于执政者人选产生制度的公正和整个人才官吏选拔录用制度的公正。墨子“尚贤”的根本目的在于“为万民兴利除害”。墨子不仅用公正的观念对待优秀的人才,还用公正的观念看待每一个平民百姓。在他心中,一个人只要能为社会有所服务,就值得受到一视同仁的尊重。他还主张每个人无论贫富、贵贱、尊卑、美丑,都有参与政治的权利,彰显出强烈的平民色彩和公正意识。

墨子的公正观体现着他对人类对自然对社会的无私热爱和深切关怀。然而,作为小生产者的代表,他的这些思想主要反映的是小生产者想改变自身社会经济政治地位的要求,也不可避免地具有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兼爱、非攻、尚贤只是美好的愿望,在阶级社会中是无法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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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约公元前468—前376),名翟,战国初年学者、思想家,墨家学派创始人。墨子作为中国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社会活动家和自然科学家,提出了“兼爱”、“非攻”等观点,创立墨家学说,并有《墨子》一书传世。墨子在上说下教中言行颇多,但无亲笔著作。今存《墨子》一书中的《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等篇,都是其弟子或再传弟子对他的思想言论的记录。

中华民族的文化博大精深,蕴含着丰富的公正思想,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多个方面。先秦时期的诸子百家对公平正义提出的鲜明而富有创造力的构想影响深远,几乎构成了整个封建社会关于公正的思想传统。后世的无数仁人志士也都为了构建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做出过有益的尝试。然而,传统文化中的公正思想具有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在封建专制的社会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实现。毛泽东曾经指出:“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因此,我们需要更好地了解传统公正思想,做到扬弃地传承和创新。 ucXi1pZVgnozmZu3L8+QIiP3Tk1pSXBmgd2PKF0rjqDUiz+gv+3Zh74QbgKhM6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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